論文修改的重要性

刀不磨不快,文章不改不好。古往今來,凡有成就的作家,沒有不重視文章修改的。兩幹多年前的苟子説:“人之於文學也,猶玉之於琢磨也”。曹雪芹寫《紅樓夢》,於悼紅軒中,披閲十載,增刪五次,“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丹麥物理學家玻爾寫《光與生命》,反覆修改9遍,一直到他認為每個字句都完全表達了自己的本意,才正式發表。美國海明威把《老人與海》的手稿反覆讀過近200遍才最後付印。作家巴金説:“寫到死、改到死;用辛勤的修改來彌補自己作品的漏洞”。由此可見,修改是論文寫作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説是具有決定性作用的環節。

論文修改的重要性

一、認識過程的艱鉅性決定了修改的必然性

畢業論文要求大學生運用所學過的知識,理論聯繫實際,來闡述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一些帶規律性的認識。論文是反映作者對客觀事物的認識,而客觀事物是豐富多彩、曲折複雜的,認識它不容易,反映它更是困難。因為,這種困難一方面來源於客觀事物本身的內部矛盾有一個逐漸暴露過程,它的發展是曲折複雜的;另一方面這種困難來源於人的認識要受到各種主客觀條件的制約,在認識過程的各個階段中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現片面性和主觀性。毛澤東在《反對黨八股》中指出:“文章是客觀事物的反映,而事物是曲折複雜的,必須反覆研究,才能反映恰當;在這裏粗心大意,就是不懂得做文章的起碼知識。”人們對研究對象的認識有個由現象到本質、由片面到全面、由不夠深刻到比較深刻的過程。而且人們對研究成果的反映也有個由不夠準確、恰當,到比較準確、恰當的過程。寫論文就是對研究成果的反映,在從不夠準確、恰當到比較準確、恰當的轉變過程中就必然有一個修改的環節。列夫·托爾斯泰説過:“黃金要經過淘洗才能得到,精闢的、被表達得很好的思想也是這樣。”由此可見,修改文章符合人的認識規律。

寫論文,從本質説是一個認識過程,它包括由客觀事物到人的主觀認識的“意化”,過程和從主觀認識到書面表現的“物化”過程。在意化過程中常常出現“意不符物”,即主觀認識未能完全、正確地認識客觀事物;而在物化過程中又容易發生“言不達意”即寫成的文章不能完整、準確地反映作者的觀點。因此,在寫論文過程中,多一次修改就多一次認識;多一次修改就前進一步,至少可以減少失誤和克服不足。正如作家老舍所説:“文章必須修改,誰也不能一下子就寫成一大篇,又快又好。”

二、修改是論文寫作中貫穿始終的重要環節

修改從形式上看是寫作的最後一道工序,是文章的完善階段,但是從總體來看,修改是貫穿整個寫作過程的。寫作一般可分為四個階段,在每一個階段都應該加強修改功夫。第一階段,醖釀構思中的修改。論文在動筆之前,要醖釀構思打腹稿。修改就要從這裏開始。如確立中心、選擇題材、佈局謀篇等等,都要經過反覆思索,有分析也有綜合。這不落筆端的修改,卻決定着通篇的成敗,腹稿改得好,寫起來少走彎路。如果確定了一個嚴密的提綱,搭起一個好架子,文章結構就不會有大變動。所以動筆前一定要深思熟慮,不要信筆寫來再作大改。第二階段,動筆後的修改。落筆以後就進入細緻的思索過程,形象思維與邏輯思維交用,有事理的推斷,形象的探索,層次的劃分,段落的銜接,句式的選檢,詞彙的斟酌、推敲。各方面都可能經過反覆分析、對比、抉擇,在改換取捨一些詞語、句式、層次、段落之後完成初稿。這就是邊寫邊改,邊改邊寫的階段。第三階段,初稿後的修改。全文革成之後,要逐字逐句,逐層逐段的審讀,作通盤的修改。在修改中不僅要酌字斟句,還要考慮材料取捨、層次安排、結構組織、中心的表達,等等。第四階段,在指導老師指導下修改。指導老師審閲後,對草稿的優點給予肯定,並指出全文的不足。作者在聽取指導老師的評講後,要進一步發現自己文中的優缺點,研究要透,領悟要深,然後重新考慮修改。這時候的修改並不是一二次能結束的,修改的難度也比原先增大了。但是,如果改好了,文章水平可以有顯著提高。

在這四個階段中,初稿之後的修改更為重要。因為論文在起草初稿的過程中,作者對每個論點、論據不可能想得很周密,表達則更難做到準確無誤。而在草稿寫出後,作者的着眼點可以從局部寫作轉到總體審視,居高臨下地檢查,推敲中心論點的表達是否突出,各層次、段落的安排是否妥當。另外,作者的立足點可以從撰寫者移到讀者方面,比較超脱地對論文各個部分進行“評頭論足”,“挑三揀四”,更客觀和更嚴格地認真思考,反覆推敲,使論文進一步趨於成熟和完美。

三、修改是提高寫作能力的重要途徑

畢業論文的寫作是一種寫作能力的鍛鍊和綜合能力的訓練。要提高寫作能力,既要多寫,更要多改。古人説:“善作不如善改”,“文章是改出來的”。有不少大學生思路敏捷,寫東西也比較快,但是由於不重視文章的修改,推敲和琢磨較少,寫成的文章往往結構比較鬆散,詞句重複羅唆,錯別字也較多,因而寫作水平提高不快。應該把修改看作是寫作過程的一個重要階段。學習怎樣修改文章,也是寫作的一種基本訓練,而且是更有效的訓練。魯迅把領悟“不應該那麼寫”——即修改初稿的方法,稱為是“極為有益的學習方法”。從某種意義上説,會不會寫文章,可以用會不會修改來衡量。只有到了會寫也會改的時候,才可以説具有一定的寫作水平和能力。正如契河夫所説:“寫得好的本領,就是刪掉寫得不好的地方的本領”。通過修改論文,可以進一步提高遣詞造句,結構文章的能力和邏輯推理的功夫。

修改論文,也是培養嚴謹的治學態度和良好學風的需要。寫文章是給別人看的,會對社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作者必須抱着對讀者對社會的高度負責精神認真修改論文。認真修改論文,嚴格把關,這是一種嚴謹的科學態度和治學態度。魯迅説過:“寫完後至少看兩遍,竭力將可有可無的字、句、段刪去,毫不可惜。”他勸別人修改文章,他自己的文章也常常是反覆修改的。他的著名散文《藤野先生》,修改的地方有160—170處,《<墳》的題記》全文只有1000多字,改動也有百處之多。無產階級的革命導師在修改他們的著作時,更是精益求精。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寫完後,從頭到尾作了修改。後來的德文第二版和法文譯本,他又分別作了修改。他寫《資本論》長達40年,中間經過多次修改,現在的前二卷的前一部分原稿,光保存下來的就有8種之多。保爾·拉法格在《憶馬克思》一書中説:馬克思“絕不出版一本沒有經過他仔細加工和認真琢磨的作品。他不能忍受他未完成的東西公之大眾的這種思想。要把他沒有做最後校正的手稿給別人看,對他是最痛苦的事情。……有一天他對我説,他寧可把自己的手稿燒掉,也不願半生不熟地遺留於身後。”這種對社會的高度負責精神,值得我們學習。我們可以從馬克思這種高度負責的精神汲取無窮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