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加強金融發展改革金融論文

重新對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行功能定位和調整。推行全面的農村金融改革,完善西北地區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農村加強金融發展改革金融論文

現有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和發展,原則上應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村信用社自身的經濟實力考慮其可能的發展方式。為此,中央銀行應制定相關的轉制標準,以規範其改制。一般來説,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如:西北各大城市郊區,農村信用社的勢力較強,對這些信用社的重組,取消兩級法人制度,將若干經濟、金融發展水平相近的信用社合併組建、轉變為地域性農村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造,與目前西北地區城市商業銀行的改造類似,可能是一種可行的和合理的選擇。

對廣大經濟發展水平一般的農村地區而言,如果農村信用社實力較強,可參考上述經濟較發達地區的做法,按照自願選擇的原則,重組為商業銀行。貧困地區信用社的業務主要應是支持農民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脱貧工作,帶有政策性業務的成分。因此,它們的出路可以是:轉變成股份合作制信用社或互助式信用社,或轉製成國家政策性銀行即農業發展銀行的基層網點機構。當然,後一種做法的前提之一是農業發展銀行應將國家政策性長期融資、短期融資和扶貧等政策業務完全擔當起來。此外,可以考慮降低或者取消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農户儲蓄存款利息税,減徵或免徵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城建税、房產税和土地使用税。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與陝西省政府在陝西省楊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進行了財政貼息政策的有益探索,三年來財政共為農户小額信貸貼息1000萬元,帶動信用社小額信貸、聯户擔保貸款、農民自身投入和龍頭企業投入的資金達1.88億元,使示範區62.8%的農民直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