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幼兒園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幼兒園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一、熱愛黨,熱愛幼兒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建成保教並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二、熱愛幼兒、尊重瞭解幼兒面向全體幼兒,支持正面教育,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對幼兒一視同仁。

三、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以規程綱要為指南,全心全意為幼兒服務,使幼兒得到全面發展

四、嚴於律己、尊重家長,及時向家長彙報幼兒身心狀況。

五、在幼兒面前行為規範,語不俗,話不高,有正確坐立行姿態,處處為幼兒做表率。

六、儀表端莊,着裝整齊,梳粧打扮符合職業要求,談吐文雅,舉止文明,熱情和藹,為人師表

七、嚴格遵守園內各種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家庭和諧,關心集體,維護團結,尊老愛幼,不損害集體利益。

八、廉潔奉公,不吃喝、不收禮,不將公物歸為己有,不私佔有他人財物,不求家長為個人辦事。

九、刻苦專研業務,積極參加教學,改革工作勇於創新,勤於總結,努力探索工作規律,為發展幼兒教育作出貢獻。

十、愛護公物,講究衞生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守法,參加社會公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