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康一高層則向記者説,12+2方式的前提是員工為公司服務滿一年,公司就會多發2個月的薪水作為獎勵。“這是非常靈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營業指標、客户指標和個人指標三方面來衡量。”
其中,公司營業指標是以最少成本達到最優化效果,獲得最大利潤來打分;客户指標是由客户滿意度來打分;個人指標是由個人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數量來打分。一般地,公司營業指標在雙薪中佔10%-20%,集體工作量佔30%-40%,而個人指標則在雙薪中佔到40%-50%的分量。也就是説,當你個人努力完成工作,發揮集體協作精神,完成公司營業目標時,才能最終獲得雙薪。
據瞭解,這種靈活的做法,已經在國外非常流行。它能充分調動員工個人的積極性,發揚團隊合作精神,為公司做出貢獻。(張丹)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