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高温補貼規定是多少錢

在高温天氣中,不少在户外或者長期在高温環境中工作的務工人員有國家規定的高温補貼。所以,瞭解勞動法中對高温補貼的規定很重要。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勞動法高温補貼規定,相信對你會有幫助的。

勞動法高温補貼規定是多少錢

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各省市不同,就拿三亞和天津對比,三亞的高温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而天津的則為每人每天21元,中間相差了11元。

根據去年6月我國公佈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當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為強高温天氣,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為中度高温天氣,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並暫停12時至15時高温時段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為一般高温天氣,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各省市不同,就拿三亞和天津對比,三亞的高温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而天津的則為每人每天21元,中間相差了11元。

根據去年6月我國公佈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當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為強高温天氣,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為中度高温天氣,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並暫停12時至15時高温時段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為一般高温天氣,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高温補貼對象

根據國家人社部門所下發的高温補貼通知裏可以瞭解到,能夠領取高温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衞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我國各地高温補貼的規定

全國其各地區高温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

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高温作業的補貼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80元,室內高温作業補貼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20元。

上海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廣東

廣東省人社廳提醒,用人單位6-10月需發放高温津貼,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並強調,高温天氣,應向露天工作和高温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清涼飲料,且不能抵高温津貼。拒發補貼或被處2千以上1萬以下罰款

東莞

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温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江蘇

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河南:

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温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貼。

天津

35℃下露天工作並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湖南

夏季高温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温和工作場所温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降温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温和工作場所温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温防護設備和用品,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防暑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每人每月150元。

浙江

高温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温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江西

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120元/月;非高温作業人員10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80元/月。

重慶

5月~9月,當日最高氣温在37~39.9℃時,高温補貼額度為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温在40℃(含40℃)以上時,高温補貼額度為每天10元~20元。

陝西

每天10元。

高温補貼發放注意事項

1、氣温達37℃以上,下午暫停户外施工

日最高氣温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温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衞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清涼飲料”不能抵補貼

據介紹,除了發放高温補貼,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温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扣高温補貼。按照《關於高温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温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並應保存高温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情況以及高温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