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擺剖析現代婚戀觀

9月9日,“長長久久”好意頭,難得的一天成為眾多情侶決定終身大事的良辰吉日。在這一羣人中,不乏一些“畢婚族”、“閃婚族”。

查擺剖析現代婚戀觀

在社會轉型期,社會價值觀趨向多元化,人們的婚戀觀念也在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婚姻也在尋求自己的“活法”。在主流婚戀觀之外,“畢婚”、“閃婚”、“試婚”、“逼婚”、“不婚”等現象在80後中悄然流行。一系列的婚戀觀折射出經濟社會轉型期人們文化價值觀念的變遷。

這些現象您如何看?

畢婚族:一切為了保障,畢婚像是買保險

名詞解釋“畢婚族”——“畢婚族”有三種情況:一是在大學期間相戀,畢業時不願天各一方,因此決定,畢業就結婚“跟着感情走”;二是畢業時一方找到經濟基礎牢靠的“另一半”,打算在就業形勢嚴峻的情形先建立穩固的“後方大本營”,以轉移釋放部分就業壓力。最後一類是,大學期間就已建立深厚的感情基礎,而且畢業後至少其中一方找到了工作,為確保愛情的穩定而畢婚。

觀點pk“畢婚族”將成“必分族”?

“畢婚族”們打破了“先立業後成家”的傳統觀念,紛紛“前腳跨出校門,後腳邁入家庭”。有人認為他們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選擇何時結婚,和誰結婚是個人對生活方式的選擇,這種選擇本身無可厚非。

但也有人説,婚姻不是兒戲,即便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剛從象牙塔裏出來,就進入了婚姻的殿堂,世間曲折辛酸都還沒有嘗試過,如何能承擔的起組建家庭的重任?因而有人稱,“畢婚族”將成為“必分族”。這一爭議,您如何看?

聽聽畢婚族們的心聲:

為了愛情--“談戀愛的時間越長,感情就越難保障,早晚要結婚不如趁新鮮感尤在時結。”

為了買房--“90平方米的限價房,首付是7萬多元;租房每月1500元,每年也要差不多2萬元支出。既然房子遲早要買,婚也遲早要結,不如一次性辦了吧。”

為了不成為失業者--“現在的就業形勢太嚴峻了,尤其是女生,找一份好工作太不容易了,但是如果能找個好老公,就什麼都不用愁了”,“幹得好,不如嫁得好”,“嫁個好老公勝過十年功”

為了不變成“剩男”“剩女”--“畢業後會忙於事業,交際圈有限,要想找到合適的伴侶不太容易,而大學期間同學彼此相處時間長,年齡學識大致相當。在大學期間培育起來的感情更加純真,感情基礎也更牢靠。”“結婚要趁早。現在不是有很多高學歷白領在適婚階段都找不到合適的結婚對象嗎?不想成為剩女剩男當然要趁早行動。”

閃婚族:日久生情成濫調

名詞解釋“閃婚族”--3秒鐘可以愛上一個人;5分鐘可以談一場戀愛;7小時就可以確定終身伴侶……閃婚,顧名思義就是認識不久便閃電般結婚,對於閃婚族而言,“日久生情”早已淪為陳詞濫調。

對於70後的大齡青年來説,閃婚可以抓住青春的尾巴,那麼對80後來説,閃婚是否意味着玩世不恭?閃婚族為何如此迫不及待,閃電結婚是否也意味着閃電離婚呢?面對這一現象,網友議論紛紛。

閃婚族們的心聲:

比婚前同居高尚--“閃婚其實比婚前同居高尚”,“要説玩世不恭,婚前同居才能算得上。”

一見鍾情起決定性作用--“能否結婚,其實第一面就能判斷了。”

閃婚成本低划算--“廣州這樣的大城市裏面,年輕人生活和工作的壓力都非常大,閃婚主要原因是出於節省成本考慮,如果把婚姻看作一種狀態,那麼達到這種狀態就必須付出成本,戀愛的時間越長,那麼付出的成本就越多,這包括時間成本、精力成本和金錢成本。所以對於希望結婚的人來説,當然是談戀愛時間越短越划算。”

律師:新婚姻法實施後閃婚增加

廣州鴻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樟宜從事了將近XX年的離婚訴訟,她説自己這幾年經手的離婚案件中,在閃婚之後離婚的夫妻越來越多。“特別是 XX年後,隨着新婚姻法的實施,閃婚的人多了,離婚也多了。”XX年我國對婚姻法進行了重大修改,以前規定青年結婚之前必須要開具單位證明,離婚的時候同樣需要單位證明,而新婚姻法實施之後,單位證明在結婚和離婚的時候都不需要了。

試婚族:為識“廬山真面目”

名詞解釋試婚族--試婚,顧名思義就是試驗性婚姻,並非正式結婚。俗話説:婚姻好比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腳知道。結了婚,一紙就定論了,要除去婚姻關係還得離婚,試婚倒可以反悔。因而在一定意義上,試婚就是同居。

婚前“抒情曲”,婚後“搖滾樂”

為何會出現試婚?有人説從戀愛到婚姻就像一部樂曲,在開始履行夫妻職責和義務時,現實生活中的鍋碗瓢勺就開始不停地“奏樂”,由戀愛時的抒情曲,演變到“交響樂”,最後發展成“搖滾樂”。

彼此真實的面目和所有的缺點就在婚後生活碰撞中一點點露出廬山真面目,但一旦結婚後這種對對方性格、愛好和優缺點的深入瞭解跟冬天的第一場雪一樣,已經來得晚了些,等真正發現對方在性和性格上都不是理想的配偶時,木已成舟。

而試婚可以反悔,改變“木已成舟”的事實,因而在一羣年輕人中流行開來。但這一現象也引來爭議。試婚不就是同居嗎?

專家建議

“試婚首先要有健康的心態,正確的做法是在感情基礎上建立性生活,如果男女雙方感情甚篤,對兩性關係認識清楚,試婚未嘗不可。如果僅僅是滿足性需求,沒有感情,試婚的結局不言而喻。”

逼婚族:“被結婚”

名詞解釋“逼婚族”--逼婚就是被逼結婚,也可稱為“被結婚”,不是出於自己真實的意願。逼婚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被家長逼婚,一是被對方逼婚。

現代社會的發展,各方面的壓力增大,一些青年人希望事業有成後再結婚,但每每事業有成時,愛情生根發芽的最好時機也錯過了。對於急於抱孫子的父輩來説,逼婚成了他們的手段之一。還有一種情形是戀愛雙方中有一方特別想結婚而對另一方逼婚。

不婚族:盛行不婚主義

名詞解釋不婚族--常説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隨着社會的發展,不婚主義也在盛行。這一羣人或為了自由,或為了享受愛情,抑或是無人合適寧缺毋濫。

不婚主義者心聲

獨享自由--“我一個人過得挺好,我享受這樣的生活,想不通幹嘛要結婚。”“結婚意味着有另外一個人完全介入你的生活,管束你的行蹤,我好不容易擺脱老媽的控制,何必再給自己找個鐐銬呢?”

享受愛情--“我單身,但不獨身;我有伴侶,但是不結婚。”這種狀態已成為一些時尚人士之選。廣告公司白領lily説:“我們有確定的關係,享受浪漫的愛情,可是結婚後就不一定有這麼美好的生活了。”婚姻就是一張紙,不要這張紙,愛情美麗的光芒不會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