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型城市建立完善策劃書方案

進步推進我市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 〕11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推動建立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創業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發〔 〕87號)和《 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公佈首批省級創業型城市名單的通知》皖就辦〔〕8號)要求,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創建省級創業型城市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創業型城市建立完善策劃書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黨的 提出的“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精神為指導,把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持、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基本原則,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激活創業主體,完善創業政策,降低創業門檻,優化創業環境,放寬創業領域,保護創業成果,形成全民關注創業、積極創業的濃厚氛圍,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創業促進發展,進一步推進現代國際旅遊城市建設。

(二)工作目標:通過兩年( —XX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創業環境優良、創業能人輩出、創業服務配套、社會充分就業的省級創業型示範城市;初步形成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組織領導、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和目標考核五大體系;在全民創業活動指數、創業活動對就業的貢獻率、創業活動對企業成長的貢獻率、創業環境滿意度、創業活力和效率等5項創建評估指標上達到全省水平。

具體目標是:從 年起到XX年,利用2年時間,使我市市場主體數量明顯增加,每年新發展個體工商户7000户以上,新發展私營企業800家以上;每年再就業培訓4000人、農民工1萬人,創業培訓XX人,創業成功率達到50%,實現城鎮新增就業人員1.67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9%以內。

二、創業導向和創業主體

(一)創業導向:充分發揮我市地域和產業優勢,圍繞“四大基地”和“十大工程”建設,重點圍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近期發展重點,主要建立以旅遊服務業、食品及農副產品加工業、紡織服裝加工業、生物技術及新醫藥產業、電子信息及軟件產業、機械及儀器儀表製造業、新材料產業為主體的創業導向體系,通過創業政策扶持,形成更具地方特色的產業特點,通過創業使企業得以擴張、技術得以進步、產業更加優化、就業更加充分。

(二)創業主體:在全市倡導全民創業,重點鼓勵和引導以下各類人員創業:

1.鼓勵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積極引導失業人員利用已經掌握的專業技術和創業技能,自謀職業、自主創業。

2.鼓勵農民致富創業。樹立“培育創業型新農民,建設創業型新農村”理念,圍繞遊客和市民需求,鼓勵農民發展一批集餐飲住宿、休閒度假於一體的特色鄉村飯店旅館;結合農事季節和農特產品加工,鼓勵農民發展農耕文化和觀賞性、參與性較強的“農家樂”體驗項目。鼓勵農民開展規模種植、養殖和農副產品流通及深加工等形式的創業活動;引導和幫助被徵地農民轉變觀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

3.鼓勵返鄉農民工創業。積極引導他們利用資金、技術和經營理念等方面的優勢和專長,投資創業,帶頭致富。

4.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創業。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的才能和智慧,引導和鼓勵他們從事個體經營,創辦經濟實體,在創業中實現自身價值。

5.鼓勵轉業退役軍人再創新業。大力開發使用軍、地兩用人才,積極引導退役軍人由安置就業向市場創業轉變,通過政策扶持實現自主創業。

6.鼓勵科技人員兼職創業。鼓勵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兼職從事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擔任技術顧問、技術指導,或參與技術攻關、新產品開發,允許技術作為生產要素參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