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消防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縣消防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縣消防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公安部部署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大練兵活動,切實推進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的多發態勢,根據《 市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實施方案》( 政辦發電〔 〕 號)和《關於印發全市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大會戰方案的通知》( 公通字〔 〕 號)要求,結合 本地實際,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建設“平安 ”的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完善長效監管機制,推進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推動全縣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災隱患底數,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環境;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斷完善建築消防設施,堅決遏制火災事故尤其是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的發生,促進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好轉。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本次活動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消安委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負責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並適時組織聯合檢查組開展檢查指導。

四、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從 年月1日至12月31日,為期四個月,共分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 年月1日至月1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召開會議,制定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進行動員部署,各單位方案請於月10日前上報縣消安委辦公室()。

(二)集中排查階段( 年月11日至月3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要根據制訂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要建立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的協作機制,採取檢查指導、聯合執法、綜合治理、行政強制等方式,及時發現並整改火災隱患。對排查過的社會單位要建立台帳,掌握底數和火災隱患情況。

(三)集中整治階段( 年月1日至12月20日)。根據排查出的火災隱患情況,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要組織精幹力量,開展隱患整治工作,堅決消除火災隱患,打擊違法行為,確保消防安全。消防大隊要組織精幹力量,及時聯合各單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整治結束後,各單位要將大排查大整治情況(詳見附件1)於12月18日前報縣消安委辦公室備案。

(四)工作總結階段( 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要認真總結經驗,查找不足,研究長效措施,鞏固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成果。同時,各單位於12月25日前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總結報縣消安委辦公室。

五、工作重點

(一)重點範圍。市、縣二級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養(託)老院、福利院和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場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層和地下建築。

(二)重點內容。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及落實情況;社會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及完整使用情況;建築室內及外牆裝飾裝修材料防火性能情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防範情況;“三合一”場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況。

六、主要任務

(一)確保完成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對市、縣二級政府公佈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由縣政府牽頭,相關鄉鎮、街道和行業部門要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對能夠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督促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督促落實隱患整改責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資金、監控措施、應急預案和確保整改期間不發生火災的消防安全措施;對無法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依法關停;對已整改完畢的重大火災隱患,進行“回頭看”,確保火災隱患不“回潮”。 年12月31日前,確保所有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銷案到位。

(二)嚴格整治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經貿部門負責排查直屬商貿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規範商貿企業消防安全行為規則;工商部門配合地方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排查市場、個體工商户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流通領域的消防安全產品實施監督管理,規範有消防前置審批條件的單位營業執照核發行為;旅遊部門要加強對賓館、飯店等場所的檢查;教育部門要開展對學校、幼兒園及託兒所等教育行業的檢查;衞生部門要開展對醫院、診所等單位的檢查;文化部門要開展對歌舞娛樂廳、網吧等公共娛樂場所的檢查;民政部門要開展對養(託)老院、福利院的檢查。各單位在檢查中,要針對社會單位是否辦理相應的行業手續,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制度,是否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及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是否組織員工消防培訓及開展應急演練,是否通過消防部門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驗收工作;必要的情況下,政府將組織聯合檢查組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切實督促各行業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此外,消防大隊要結合實際出台消防安全評估制度,並按要求督促指導上述場所中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自身消防安全評估工作。

(三)加大對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築外牆保温系統、外牆裝飾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設規劃部門要聯合消防大隊部署開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專項檢查工作,月底前,部署開展對有外保温施工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和“邊施工、邊生活、邊使用”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在建施工工地工程是否辦理各項施工許可;外牆保温系統和外牆裝飾採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規定,立面改造工程是否落實安全措施;電、氣焊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及操作現場是否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用氣與員工住宿部位是否分開;是否制定並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施工現場工作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含自行組織培訓和參加統一培訓的情況);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開展演練工作;施工現場的防火巡查情況。督促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特別是施工單位建立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條件,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四)確保“三合一”場所消防隱患不反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要按照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部署,依法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按照要求開展排摸工作,對排摸出的“三合一”場所,要以表格花名冊(詳見附件2)的形式歸檔,月28日之前,將排查發現的“三合一”場所,及時報縣消安委辦公室及當地公安派出所,並以《“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詳見附件3)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關單位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督促有關單位制訂整改方案,並採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進行整改,對確實難以整改的重點縣域,要上報當地政府,並開展聯合整治工作。整治完畢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自查驗收。縣政府將視情組織督查組對各地整治工作進行督查。縣政府直屬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加強源頭管控,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監督檢查,防止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

(五)繼續開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要按照《關於做好〈 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記管理辦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 〕4號)要求,做好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聯合開展居住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重點範圍是用於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災隱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為勞動密集型企業配套的員工集體宿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公安派出所要積極協助並組織開展整治工作,治安巡防隊、安全監管站等基層單位和村(居)委會,應充分發揮流動人口專管員、協管員等隊伍的作用,全面排查轄縣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隱患,並以表格花名冊(詳見附件4)的形式歸檔,月28日之前,對排查出的居住出租房屋,及時報當地政府、消防大隊及當地公安派出所,在排查整治中,要求居住出租房屋雙方簽訂責任書,責任書中要明確載明使用人消防安全責任、不得隨意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及隨意改變居住出租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並嚴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術要求》(詳見附件5)開展,對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並依法開展綜合整治。縣政府將對本地縣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進行抽查驗收,並及時公佈檢查驗收結果。

(六)加強對高層和地下建築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設規劃、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要聯合對本地縣高層和地下建築實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多業主建築的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物業服務企業落實防火檢查巡查制度情況;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及完好率情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情況;組織員工和居民開展疏散逃生演練等情況。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拒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強制執行,並督促高層和地下建築的物業服務企業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築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保養,保證其正常運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有關單位要深刻認識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認真研究部署,確定排查整治重點,積極採取措施,紮實開展排查整治工作。消安委成員單位要認真對照《台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消防工作職責規定》(台消安委[ ]2號),建立相關的工作制度和機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指導,及時督查。縣政府將加強督導檢查和幫扶指導,採取跟蹤督辦、分片包乾等形式,督促各地做好消防安全隱患預防、排查、整改工作,促進全社會消防安全的長治久安。對各地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將及時總結推廣;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將及時幫助解決;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應的責任,凡是今後發生亡人火災的地方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加強監管,健全機制。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工作,嚴格行政許可,進一步強化建築行業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加大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火災隱患的根源。要大力推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促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各部門要利用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網等載體,開設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欄、專題,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務、要求加以宣傳,對工作動態跟蹤報道,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予以堅決曝光,對先進典型給予正面宣傳,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消防安全檢查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圍。同時,集中宣傳防火常識、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逃生自救常識等;繼續深入推進消防宣傳“五進”工作,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羣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