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通用22篇)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1

為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貫徹全國、全省、全市和全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及相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汲取“4·29”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全面消除自建房房屋安全隱患,切實報賬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通用22篇)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控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安全事故發生,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主要任務

(一)排查範圍。對全鎮範圍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

重點排查大塘社區、東港社區以及學校周邊的自建房,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含出租房)和學校(含村小、私立幼兒園)、醫院、敬老院、宗教場所的自建房。

(二)排查內容。一是房屋基本情況。查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二是房屋安全目測情況。看房屋整體有無傾斜、有無沉降,房屋承重結構(樑、板、柱、牆)有無變形、有無大裂縫以及存在風險的部位(地基基礎、牆體、樑柱、屋面、樓板等)。三是房屋審批手續情況。查是否有審批手續(土地、規劃、建設等),竣工驗收手續,房屋登記手續。四是房屋結構安全情況。看是否有設計圖紙、是否按圖施工、是否依圖驗收,是否有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層內加層、改擴建等情形。五是房屋經營安全情況。看主要用途及場所安全要求,有無相關經營許可手續,是否存在消防隱患。主要用途及場所安全要求,有無相關經營許可手續,是否存在消防隱患(採取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或隔斷,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安全分隔,安全出口數量不足,外窗安裝防盜窗(網)、煙花爆竹儲存不規範等情況)

(三)分類整治。鎮工作專班和各村要組織專業人員對初判存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鑑定,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

1、對存在安全隱患並鑑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立即採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

2、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有一般質量問題,但尚無坍塌風險的自建房,通過維修加固、降級使用等方法妥善處理。

3、對存在非結構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及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違規裝修,未造成結構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督促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4、對存在結構坍塌風險等嚴重安全隱患、威脅社會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及時疏散建築物內和周邊人員,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封閉處置,進行房屋危險等級鑑定後,組織專業隊伍進行加固維修;對無法通過加固維修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的,依法予以拆除。

5、對存在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易燃料搭建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嚴防發生安全事故,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拆除或重建;居住區域與其他區域未完全分隔的,必須砌牆或安裝防火門進行分隔;安全出口、疏散樓梯不足的,必須按要求增設。

6、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取得前置許可,在區域內設置居住場所,或租住場所內設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庫,必須搬離;電動車及蓄電池在室內停放、充電的,必須搬移至室外;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室內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消防設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問題隱患,必須限期改正。

三、排查整治方式

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社會技術力量參與”原則,採取“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鎮村排查”的方式,全面開展排查整治。

(一)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區)要組織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全面自查,將自查情況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初判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村(社區)要及時向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對房屋存在安全隱患嚴重明顯的,要立即採取樹警示牌、拉警戒線、貼封條等安全防範措施。

(二)鎮村排查。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村(社區)要組織建築工匠等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起底式全面排查,逐户逐棟採集信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經營性自建房,鎮工作專班要組織技術力量進行排查複核,對存在安全隱患嚴重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1、重點整治。對存在擅自加層、改變房屋結構和佈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經營性自建房,列為重點整治對象,立即採取停止營業、撤離人員、封閉處置等管控措施,責令限期鑑定並儘快整治。對複核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立即組織開展安全鑑定,根據安全鑑定結果提出整治方案,督促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進行整治,該加固的立即加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確保所有風險點全面徹底清除到位。對拒不採取整治措施擅自繼續經營的,依法處置。

2、全面整治。各地在全面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要堅持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按時完成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工作任務。

四、工作安排

(一)百日行動。各村(社區)要集中力量組織開展“百日行動”,20xx年6月底前,完成對學校醫院周邊等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務;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務,確保風險隱患管控到位。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儘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二)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排查任務。積極配合住建部、省住建廳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歸集排查信息。農村自建房已鑑定的危房力爭完成工程性整治措施。農村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要與穩慎推進農村宅改結合起來;要對已鑑定的農村危房進行復核,對農村地區新增自建房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進行排查;對已錄入系統有變化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將變化情況及時錄入系統。

(三)徹底整治。20xx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整治工作完成後,再利用1年左右時間組織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回頭看”,建立完善自建房安全監管制度,實現長效常治。

五、加強安全管理

(一)嚴控增量風險。農村新建自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經過專業設計和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

(二)加強日常檢查。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性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落實屬地責任,發揮村(社區)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督促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清查違法行為。全面清查自建房審批、建設及運營相關的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開展違章建築清查行動,嚴格落實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

1、全面清查屬地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

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及運營相關的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賬。

2、開展自建房違章建築清查行動,嚴厲打擊違法建設、違規改造、擅自改變建築用途等行為,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對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損壞的,組織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3、嚴禁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房屋主體結構,擅自加蓋加層,擅自拆除和破壞房屋承重結構,擅自開挖增建地下室等行為;對造成房屋安全隱患違法違規行為的,嚴肅追究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等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對發現房屋安全隱患故意隱瞞不報,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公佈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羣眾參與,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的舉報,一旦經過核實予以重獎。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將涉事各方主體納入誠信體系管理。

(四)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鎮農業農村、自然資源、集鎮建設等各口職責,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統一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依據《江西省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和規範管理行動方案》《九江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規定》,探索建立新建、改擴建農房帶圖審批、按圖施工、依圖驗收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成立以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城山鎮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由王建民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鎮工作專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成立。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做好宣傳發動、日常排查、數據統計等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營造宣傳氛圍。各單位各村(社區)要精心部署、廣泛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對制定的政策、出台的辦法舉措和取得的經驗成效開展多形式廣泛宣傳,讓人民羣眾充分了解相關政策措施,增進與社會公眾的溝通聯繫,為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營造濃厚氛圍。做好輿論引導,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切實維護社會大局安全穩定。

(三)加強部門聯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和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督促本行業領域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規查處自建房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其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牽頭抓好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推進、技術指導、台賬統計等工作,牽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應急口負責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負有自建房管理職責的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自然資源局口負責自建房土地、規劃的審批和認定管理,指導農村建房規劃許可,農村建房的審批,負責農村宅基地涉及農用地轉用的審批,並依法辦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動產確權登記;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督促指導自建房違法建設的依法查處工作;教育口負責督促指導自建房用作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場所開展排查整治;衞健口負責督促指導自建房用作醫療等場所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統戰口負責督促指導宗教活動場所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民政口負責督促指導養老和福利機構等所管行業領域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實資金保障。鎮政府將設立專項整治資金,主要用於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安全評估鑑定,以及聘請專業技術人員、農村建築工匠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為專項整治過程中保障民生、安臵羣眾和各級工作專班開展工作等提供經費保障。強化專業技能培訓,製作易學易懂的自建房排查整治宣傳諮詢材料、培訓課件。

(五)嚴格督查考核。建立督查機制,切實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確保各項重點工作落到實處。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對工作突出的地方、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排查整治中責任不實、執法不嚴的,對排查整治不重視、走馬觀花、搞形式主義、虛假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對排查整治中推諉扯皮、不擔當不作為的,按照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2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部署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聚焦房屋建築尤其是自建房規劃、用地、設計、建設、管理等重點環節,集中開展“百日行動”,對房屋建築安全特別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嚴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監管盲區,建立完善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堅決遏制房屋建築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排查整治範圍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以及學校、醫院周邊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建築,特別是改變房屋結構和空間形態,變更建築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築。

(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用房,特別是學校、醫療衞生機構、文體場館、商業體、賓館、飯店、工業園區、集貿市場、養老和福利機構、宗教活動場所以及疫病集中隔離場所等房屋建築。

三、排查整治內容

各地要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等內容。

實體安全方面。建築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破壞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自建房;房屋結構改變、建築面積改變、層數改變、地下空間變化的改擴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築材料建設的房屋;房屋主體結構有傾斜,承重牆體、樑柱等部位有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周邊場地出現沉降、開裂等現象的房屋;地震高風險區和受地質災害威脅地區的房屋。

審批手續方面。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房屋產權手續不齊全;未聘請專業設計和施工隊伍進行設計施工,存在違反設計文件擅自改動建築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況;房屋用途改變後,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存在弄虛作假問題;經營性自建房無經營許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況。

四、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時間為:20xx年5月至20__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集中重點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組織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全面完成3層及以上、違規改擴建、人員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排查。各地要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第一時間採取應急管控措施,確保人員絕對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要集中力量,對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用房深入摸排;完成對3層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重點整治,確保風險隱患管控到位,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20__年6月30日前,對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全面整治,堅決消除安全隱患。

(三)持續鞏固提升。20__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礎上,開展“回頭看”,跟蹤問題整改落實。各地各部門要及時總結整治經驗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層管理機構,形成房屋安全全鏈條監管機制。

五、工作責任

(一)落實屬地責任。各地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規定,嚴格落實屬地黨委政府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責任,特別要落實鄉鎮(街道)屬地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謀劃、親自動員部署、親自深入一線督促檢查推動落實,加強工作調度,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強化人員和經費落實,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保障。

(二)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原則,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落實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主體責任,組織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自糾自改。對存在安全隱患並鑑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堅決採取暫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導產權人(使用人)實施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隱患。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對故意隱瞞房屋建築安全狀況,用作經營性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三)落實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單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須”“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認真履行行業安全責任。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統籌指導城鎮住宅區、農村住房等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工作,並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加強行業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協調推進排查整治工作;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督促易地扶貧搬遷點的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督促指導所管行業企業房屋建築安全風險隱患的排查整治;教育廳負責督促學校、幼兒園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工作;省民族宗教委負責督促宗教活動場所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安廳負責指導涉及自建房旅館業等特種行業許可複核,依法打擊妨礙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違法行為;司法廳督促指導所管行業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財政廳負責指導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經費保障;民政廳負責督促養老和福利機構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工作;自然資源廳負責指導市、縣依法依規用地和排查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行為,與有關部門共同督促屬地整改、查處,指導市、縣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交通運輸廳負責統籌指導車站、碼頭等房屋安全風險排查整治;水利廳負責統籌指導河道、湖泊管理範圍內違建房屋排查整治;農業農村廳負責指導加強和規範農村宅基地管理,指導農業生產設施用房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商務廳負責督促商場、酒店、飯店等商貿服務業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文化和旅遊廳負責督促公共文化館(站)、公共圖書館、美術館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工作;省衞生健康委負責督促醫療衞生機構對房屋使用安全開展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工作;應急廳負責督促指導所管行業企業房屋建築安全風險隱患的排查整治,負責督促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對房屋建設中涉及生產安全事故的行為開展調查處理;省國資委負責聯繫督促省屬監管企業所屬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省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市場主體依法依規註冊登記,督促所管行業經營場所用房安全排查整治;省體育局負責統籌指導面向社會開放的公共體育場館(不含學校)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督促指導省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指導房屋消防隱患排查整治。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要督促所屬行業領域內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使命感抓好房屋建築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前期房屋建築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基礎上,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務實的作風,紮實開展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準確摸清底數,採取堅決果斷措施,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堅決兜住房屋建築安全底線。

(二)嚴格開展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建立完善省、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在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基礎上,部門和鄉鎮(街道)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技術力量,開展拉網式排查、逐户逐棟核查,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築承災體調查圖斑和數據為參考,以現有房屋建築數字化檔案為基礎,利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完善每棟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台賬。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開展安全性評估或鑑定,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鑑定工作。對既有違法建設房屋,通過完善手續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對改變房屋建築結構或使用功能的自建房,要通過安全評估、鑑定,判定是否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C、D級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堅決撤離人員和周邊羣眾,採取封閉、隔離等應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對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房屋,要避讓搬遷,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同時,要結合省安委會印發的《全省生產經營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風險防範工作。對整治工作進展遲緩、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約談。對情節嚴重的,要嚴肅追責問責。發現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辦)適時組織專項整治工作督導,對各地“百日行動”開展評估。

(三)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嚴格落實用地、規劃、建設、使用、經營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責任,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嚴格控制增量風險,不符合城鄉規劃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許可,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將自建房改造為賓館、飯店、私人影院、酒吧、網吧等人員密集經營場所的應當保證房屋安全。執法部門要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清查力度,對少批多建、私自加層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違建部分及違法“改擴建”等用作生產經營的自建房堅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存在違法違規和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企業及相關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四)加強房屋日常安全監管。各地要嚴格按照《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規定,督促農村新建自建房選擇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或經過建築技能培訓、滿足技能要求的鄉村建設工匠進行施工。充分發揮城管、社區、物業、村兩委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強巡查檢查,建立房屋安全巡查發現和處置機制。督促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定期進行房屋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置。加強房屋安全使用宣傳教育,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發現房屋使用安全異常情況第一時間組織人員撤離。通過媒體等渠道廣泛徵集房屋安全隱患線索,及時調查處理。對羣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實行多部門聯合依法查處。對在建的違法建設自建房,立即責令停止建設或拆除。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嚴格按照法定權責,依法依規處置。

(五)加快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在市、縣兩級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依託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在鄉鎮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統一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嚴厲打擊出具虛假檢測、鑑定報告的行為。完善鄉村建設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鄉村建設工匠負責制,壓實農房建設質量安全責任。探索施行房屋體檢制度,對達到規定年限的房屋,實施強制性安全鑑定,建立房屋全生命週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羣眾舉報獎勵機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機制。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3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迅速對全縣經營性自建房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隱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違法違規行為即查即糾、嚴查嚴處,在百日之內取得明顯成效,堅決防範各類重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排查整治重點

百日行動要做到對全縣經營性自建房全覆蓋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點:

(一)重點區域。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集貿市場、工礦區、商貿物流區、景區、庫區、鐵路國省道兩側、勞動密集型企業周邊、在建大項目周邊等重點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點場所。用於賓館飯店、民宿、農家樂、民營商超、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文旅、醫療衞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

(三)重點房屋。三層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於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於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佈局(含內部破壞承重牆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自建房。

(四)重點問題。城市房屋建築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中發現的違法改擴建、違規改變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等用於生產經營、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三、推進措施

按照“先急後緩、先大後小”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分步分類壓茬推進。

(一)精準排查,摸清整治底數。一是各鄉鎮(街道)、縣直相關部門要充分運用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調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兩違”清查等工作成果,組織對本轄區、本行業經營性自建房開展拉網式、起底式排查,確保不漏一鎮一村、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底數台賬,經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簽字核實,做到“一樓一冊、一户一檔”。二是各鄉鎮(街道)、縣直相關部門要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全方位排查,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初判,對初判存在隱患的,並組織專業力量或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復核評估,建立隱患房屋台賬。縣裏將組織專業力量進行不定期督導檢查,對排查弄虛作假或整治不力的縣直相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嚴肅問責。

(二)立查立改,分類消除隱患。各鄉鎮(街道)、縣直相關部門要建立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一是對初判和複核評估中發現存在擅自加層、改變房屋結構和佈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列為急需重點整治對象,立即採取停止營業、撤離人員、封閉處置等管控措施,責令限期鑑定並儘快整治。二是對複核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託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鑑定,對拒不委託或15日內仍未委託鑑定的,責令停業,限期整改;對不採取整治措施擅自繼續經營的,依法處置。三是鑑定為A、B級的經營性自建房,允許繼續使用;鑑定為C級的,要採取維修加固措施消除隱患,經技術服務機構複核鑑定合格後繼續使用;鑑定為D級的,要採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隱患,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繼續使用。

(三)強化監管,嚴控增量風險。一是新建、改建、擴建自建房,必須嚴格履行法定建設程序,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的,要立即停止建設,按規定完善手續;改變自建房使用功能用於生產經營的,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嚴格審批;改造為人員密集經營場所的,必須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報告。二是對隨意加層、違法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佈局等違法行為,要堅持“零容忍、不姑息”,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行刑銜接、依法嚴懲,形成剛性約束。三是規範房屋鑑定機構及人員從業行為,實行評估、鑑定報告終身負責制,對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追究責任。

(四)完善機制,鞏固行動成果。一是要通過百日行動,對經營性自建房重大風險隱患全面徹底排查清楚,能夠立即整改的,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隱患;短時間內難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二是要依託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築調查系統,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平台,實時歸集排查整治數據,形成與空間地理信息相對應的數據庫,實現房屋安全監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監管效能。三是要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逐級細化管理片區,保障每個片區有專人負責、常態化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自建房安全問題。堅持羣眾立場,建立政府、村(居)、羣眾共商共治共管機制,充分考慮羣眾意願和困難,合理解決羣眾訴求。總結提煉切實可行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的整治模式。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黨委、政府屬地責任,形成政府抓總、行業部門協同、基層組織末端落實的齊抓共管局面。縣裏在城鄉房屋整治和清查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下,成立由住建、應急、公安、教育、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城管、市場監管等部門組成的工作專班,統籌推進百日行動。各鄉鎮(街道)、縣直相關部門要明確責任人,組建工作專班,建立“縣裏主導、鎮街主責、村居主辦”的責任體系,堅持縣鄉村三級聯動,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層層壓實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親自研究歷史欠賬和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方案。要設立專項整治資金,為百日行動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明確責任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須”、“誰擁有誰整治、誰使用誰整治、誰經營誰整治、誰管轄誰整治”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縣安委會綜合指導督促,住建部門牽頭推動。公安部門負責指導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依法依規做好城市房屋違法建設清查中涉及用地、規劃方面政策指導和問題整治查處工作;城管部門負責城區管轄的排水、照明、道路、環衞、園林等城市管理領域市政設施用房(含構築物)的清查指導和城市違建房屋執法處置工作;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依法依規做好城市違法建設清查中涉及全縣商超物流經營場所等經營方面的政策指導和問題整治查處工作;消防救援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依規做好違法建設清查中涉及消防方面政策指導和問題整治查處工作;行政審批部門按職責做好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建設、消防、經營等手續整治補辦工作;教育、工信、民政、人社、交通、水利、商務、文旅、衞健、體育、民族宗教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指導做好學校教育培訓、工業廠房、養老和兒童福利、技工院校和職業技能培訓、交通場站、商貿服務業、賓館酒店、餐飲、民宿、娛樂、文旅、醫療衞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自建房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財政部門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統籌保障專項整治工作經費。

(三)強化技術支撐。組建技術專家組,參與督導檢查,依據《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既有建築鑑定與加固通用規範》等國家現行標準規範、全省自建房排查鑑定技術導則和排查整治工作流程導圖,指導排查整治,開展技術培訓,研究解決疑難問題。業主可根據市級組織公佈的技術服務機構名錄選用。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技術服務機構承擔研判、評估、鑑定、加固等關鍵性技術支撐工作。廣泛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物業服務等專業力量,下沉一線參與排查整治工作。

(四)嚴格督導檢查。沂水縣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工作台帳經鄉鎮(街道)和縣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確認後,於6月10日前報縣工作專班。縣裏建立專班成員單位包保鄉鎮督導工作機制,強化監督檢查。縣工作專班建立周調度、月通報制度,進展情況報送縣委、縣政府,對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揚,對進展緩慢、推動不力的通報批評。

(五)廣泛宣傳引導。各級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黨員幹部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帶頭開展自查自糾,帶動身邊羣眾積極參與自建房排查整治。要充分利用網絡、電視、新媒體等各種宣傳手段,廣泛宣傳房屋使用安全知識和有關法律法規,讓廣大羣眾充分認識到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的危害性、整治的必要性和違法違規行為後果的嚴重性,切實提高排查整治的主動性、自覺性。縣要在新聞媒體設立曝光台或專欄,及時曝光典型事故案例,以案示警,讓羣眾算清生命賬、經濟賬、法律責任賬,廣泛發動羣眾進行舉報,一經核實予以重獎,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百日行動的強大輿論氛圍。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4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全面快速準確消除我鎮自建房安全隱患,嚴防類似事故發生,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縣工作部署,決定在全鎮範圍內組織開展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

一、總體要求

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一改、兩為、五做到”,堅持“排查要快、整治要硬、措施要實”的工作原則,以自建房屋為重點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為期100天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攻堅行動,摸清全鎮自建房底數和風險隱患數,及時消除自建房安全風險隱患。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壓實房屋所有權人主體責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屬地政府管理責任,規範房屋改建改裝和合理使用,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範,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體系。

三、整治任務

(一)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隱患。聚焦“四無”自建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違規用於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佈局的自建房屋(含內部破壞承重牆等情形)、違法改擴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頂部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的自建房屋等,尤其要重點排查以下六類:

(1)經營性自建房。

(2)存在違法改建加層、破壞主體或承重結構的房屋建築。

(3)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擅自改變既定用途或功能、將一般住房違規改為經營用途的房屋。

(4)學校、醫院周邊的餐飲、住宿、影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

(5)農村三層及以上、用作經營人員密集、擅自改擴建的自建房和輔助用房。

(6)有發生坍塌風險隱患的自建房。

堅持所有人自查、村(社區)排查、鎮核查三級排查方式,即查即改、邊查邊改,逐一建檔造冊,實行清單式閉環管理,確保6月底前摸清底數。在排查中要區分輕重緩急、動態推進,對有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督促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二)規範自建房屋改建改裝行為。改造自建房屋用於租賃住房的,應當符合建築、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對將閒置自建房屋等非住宅改造為租賃住房的,要適時依法依規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保障改造後的自建房屋符合安全標準。

(三)落實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主體責任。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要嚴格按設計用途使用房屋,嚴禁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主體結構。

(四)落實自建房屋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各村(社區)、集鎮各網格、鎮直有關單位要統籌建立本地、本行業自建房屋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逐級細化管理網格,清單式分類明確影響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的各類情形,確保每個網格、村(社區)有人包保、專人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自建房屋安全問題。新發鎮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整治辦”)負責督促指導全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為各自建房屋建築主體責任人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及時瞭解掌握並定期通報各地各部門工作進展,研究協調解決共性問題。將排查治理城鄉自建房違法違規改建以及用作經營等行為納入鄉鎮日常管理的範疇,加大巡查巡檢力度,發現違法違規問題要提前制止、及時處理,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成災之前。

四、時序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5月20日前完成)

各村(社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廣泛發動,定期公佈排查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強大輿論聲勢,提高羣眾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識。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

按照各村(社區)、集鎮各網格、鎮直有關單位分別管理的原則,採取業主(產權人)自查,村(社區)、集鎮各網格、鎮直有關單位排查方式,對全鎮範圍內的所有自建房屋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逐一建檔造冊,實行台賬管理。

1.排查步驟

(1)業主(產權人)自查。業主(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5月31日前,各村(社區)、集鎮各網格、鎮直有關單位要組織業主(產權人)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自查過程需參與人簽字確認。並對自查情況進行彙總統計。

(2)村(社區)、集鎮各網格、鎮直有關單位排查。排查可與自查工作同步開展。排查工作應抽調相關專業人員參加,全面系統排查風險隱患,真正做到自建房安全整治全覆蓋。

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分別負責各自行業領域內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其中:教辦負責督促學校、幼兒園、體育場館、培訓機構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鎮經發辦負責督促各企業生產、儲存、居住等用房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鎮綜治辦督促宗教活動場所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鎮社會事務辦負責督促養老和福利機構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衞生院負責督促醫療衞生用房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鎮農業農村辦負責組織指導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派出所負責特種行業許可證的管理工作;鎮綜合執法大隊負責:

(1)督促酒店(賓館)、大型商超、加油站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2)城區違法建築查處工作;

(3)對非法違法建設行為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查處;

(4)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市監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國土所負責查處房屋使用人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確定的房屋用途的行為並督促整改;司法所負責政府有關房屋建設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強化法治保障。

2.排查方法。摸底排查工作以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住建領域房屋調查數據成果為基礎,結合各村(社區)、集鎮各網格、鎮直有關單位自查情況,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或委託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開展。

3.建檔立卡。摸底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屋實行一房一檔、一樓一檔,隱患排查、跟蹤處置要全過程留痕,實現對專項整治工作的信息化閉環管理。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排查結果應經屬地村(社區)和鎮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集中整治(20xx年9月底前完成)

根據《全省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按照“先急後緩、先大後小”的原則進行分類整治,一户一策、一棟一策,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抓緊整改。縣、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建立整治銷號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改完成一户、銷號一户。具體分類整治標準如下:

1.對疑似危房的,各村(社區)和鎮直有關單位要督促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儘快委託安全鑑定,根據鑑定結論採取相應措施處理。

2.對已鑑定為危險房屋的,各村(社區)和鎮直有關單位要組織房屋產權人拿出解危方案實施解危,在實施解危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並密切關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況,出現險情立即採取相應措施,堅決杜絕人員傷亡事故。

3.對存在非結構性安全隱患的老舊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主體結構造成安全隱患的,要督促房屋產權人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4.對房屋產權人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制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各村(社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手段干擾專項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要依法查處,對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鞏固提升(20xx年10月至20xx年)

各村(社區)、集鎮各網格、鎮直有關單位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礎上,健全自建房屋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相關政策,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和隊伍,持續動態推動安全隱患房屋改造,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建立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為加強組織領導,更順利完成新發鎮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成立新發鎮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全鎮城鄉自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總體協調,統籌協調解決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監督檢查各地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研究協調其他有關事項。各村(社區)、集鎮各網格、鎮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動員部署、檢查落實,切實推動專項整治行動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二)強化羣防羣治。各村(社區)、集鎮各網格、鎮直有關單位要組織發動羣眾參與。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機構廣泛參與專項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鑑定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村(社區)、集鎮各網格、鎮直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5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認真徹底排查本鎮範圍26個村目前農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實行清單式推進,銷號式管理,確保該項整治工作每個環節底數清、數據準、情況明、措施實、成效快。

二、整治對象

對各村轄區內牆體倒塌的房屋、屋頂破損的房屋和殘垣斷壁進行專項整治。

三、整治方式

堅持以修繕為主,按照“體現鄉村風貌、保持鄉土味道、留住鄉愁記憶”傳統村落保護要求,最大限度對破落房屋進行修繕出新,儘量保留各個時代的農村房屋特色。

1、修繕。各村要動員組織相關人員對農户破損量較小的房屋進行認定,由農户向所在村提出修繕報告,經村審核上報鎮政府審批後,由村集體派人現場指導,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由農户自己修繕。修繕中要儘量保持房屋原貌,體現白蒲鄉土特色,修舊如舊、風格統一協調,要留住鄉愁。

對房主長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後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要充分與房主進行溝通,對委託親戚或村集體進行修繕的,要做好電話記錄,溝通人和見證人要現場進行簽字,對記錄、音像等資料要收集整理歸檔。

2、拆除。各村要對交通不便和不適合用於公益事業的破落房屋,動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估,對確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與房主的溝通協調工作,並與農户簽訂拆除協議,結合“雙整治”由農户自行拆除,並指導農户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對拆除的建築垃圾要及時清運;將宅基地復墾為耕地的,要確保土地再利用。“一户兩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須拆除。

3、利用。對“無主户”、“空關房”等符合修繕條件的房屋,由村集體制定修繕方案,在上報鎮政府審批後,由鎮村給予一定的補助進行修繕,修繕後的房屋可作為村農家書屋、村史館,可用作志願服務站、易俗堂、“港港經”百姓茶館、文體活動點、婦女議事角或用於其他公益事業,確保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美觀、實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等,組織志願者加強日常管護,避免長時間無人居住和維護導致房屋破損。

四、工作部署

1、調查摸排階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組織專人對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組、逐户進門登記調查,對破損房屋的性質進行界定,尤其是災後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宣傳發動階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區在調查摸排的基礎上以村為單位組織對破損房屋户進行修繕、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認識和宣傳教育認知;採取不同形式的宣傳,讓破損房屋户積極投入到修繕、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進階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區要明確此項工作,對照目標任務,細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時點,抓好組織推進。政府公職人員、農村黨員幹部必須在5月31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鎮村集中組織力量整治,視態度和情節由紀委按照有關規定立案處理。普通村民羣眾的破落房屋,必須在6月5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內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鎮村組織力量強制整治。對符合拆舊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須在完善審批手續的基礎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過期沒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強制拆除整治的範圍,全面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整治任務。

4、驗收完善階段:(6月6日—6月15日),鎮黨委、鎮效能辦、國土、建管、執法局、農業農村工作局、人居環境辦公室組成破舊房屋整治工作聯合驗收組,逐村、逐地塊對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後一户一檔的台賬資料和清理整治工作進行嚴格的督查驗收,確保全鎮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實效。

5、總結評比階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項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務,也是硬性考核指標。在整治過程中,各村黨組織書記是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鎮黨委、鎮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計劃作為重點、難點工作階段性考核,設立10分專項考核分,實現銷號制考核,重點整治工作期間,未銷號的每間扣0.5分,隱瞞未報的巡查發現扣1分,扣完為止。對此項工作整治推進落實較快、任務完成較好的村,無論是修繕還是拆除,給予有功人員每間最高300元獎勵,按破落房屋整治情況按比例補助。對工作推進不力的村,將由紀委啟動問責程序。

五、組織措施

1、密實組織結構。為確保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的有序推進,確立以鎮黨委書記張成掛帥,鎮長陳慧華任組長的`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大主席王亞明、黨委副書記朱志聰、紀檢書記石春暉任副組長,成員由各大辦公室負責人和各片片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人居辦分管領導陸鋭擔任辦公室主任,人居辦劉耀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劉潔、繆晶、周鵬程、張金新組成。

2、強化過程控制。此項工作是當前農業農村工作的重點工作,但也是難點工作,各村黨組織書記要切實當擔起做好此項工作的重任,做好宣傳引導,大力宣傳農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環境,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影響村容村貌的發展趨勢,讓全體村民提高對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權、人民羣眾的參與權,要召開好相關會議,兩委會全體人員會議、全體黨員會議、全體村民代表會議、被納入整治範圍的工作對象會議,將涉及本村納入整治的範圍、具體對象進行公示,提高做好這項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過程中,按照整治標準倒扣工作時點,強化對破落建築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鎮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整治進度,鎮效能辦視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開展全程督查,絕不允許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不良瀆職行為的出現,一經出現,由鎮紀委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嚴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過程中,鎮級層面將派專人組織督查組,督查到每個村。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全體公職人員、全體黨員、幹部,在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須做出表率,主動帶頭在第一時間清理整治。具體要求:已經推進落實的要查結果和成效;正在推進落實的要查時點和進度;沒有推進落實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響推進落實的要查因素和責任。任何單位、各個部門、每個村對確定為整治類型的對象,不論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門,下到基層,動真碰硬,一視同仁,切實加以清理整治,確保做到整治工作推進有部署,工作過程有督查,高效推進有結果。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6

按照《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X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發電〔20xx〕64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忻政辦發電〔20xx〕265號)、《XX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的緊急通知》(X房排查整治辦〔20xx〕2號)要求,深刻汲取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加強全縣自建房安全管理,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開展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用3個月的時間,排查自建房安全隱患,同時開展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完善城鄉房屋建設常態化管理制度,實現城鄉房屋數據化管理,堅決守住房屋安全底線紅線,為全縣轉型跨越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對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縣房屋建築基本信息數據庫;建立健全和完善相關配套性規章制度。

到20xx年5月底,在全縣完成對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和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性自建房、擅自改擴建的經營性自建房、易發生羣死羣傷事故的自建房、危舊直管公等重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台賬,確保不留死角。

到20xx年7月底,完成重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完成對重點房屋之外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縣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完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

三、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快工作進度,經研究決定成立XX縣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綜合辦公室和督查督辦組,職責如下:

(一)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負責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彙總、總結上報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盧帽擔任。

(二)督查督辦組督查督辦組設在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辦。組長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徐樹人擔任。

四、責任落實

為保障專項整治行動的紮實開展,持續推進,取得實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都要組建工作專班,全面實行領辦、督辦、認辦責任制。

(一)各鄉鎮履行主體責任和實施責任,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進度安排、技術服務、督促指導、工作保障、制度建設負總責。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成立政府、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的領導組,實行領導包片負責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建立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工作台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做出報告。

(二)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應急局、財政局、司法局、工信局等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指導責任,對主管領域範圍內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羣服務中心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五、具體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各部門要統籌各方力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聘用、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各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羣服務中心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按照網格化排查、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自建房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擅自加層、改擴建、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築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築情況。以擅自加層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的房屋為重點,全面排查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製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保温層、裝飾線條、廣告牌匾、貼面是否有脱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並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建築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築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於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完善系統數據

排查人員逐户對照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系統,如有漏報漏項,及時進行補錄並完善系統數據。

(二)實施精準整治。加強對房屋安全隱患研判、鑑定、整治、驗收工作的組織領導;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羣服務中心要按照“兩清單、一台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

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羣服務中心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自建房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應及時進行安全鑑定。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鑑定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自建房,加建、改建、擴建的自建房,委託專業機構進行鑑定。

3.分類整治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鑑定報告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無法加固修繕的採取停用停業、拆除等方式進行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築,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並報市場管理局停止其經營資格。

4.整治驗收

要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六、時間安排

(一)重點排查(20xx年5月)。對重點房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健全排查台賬,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相關規定、制度。

(二)重點整治(20xx年6月)。對重點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邊排查邊整治(20xx年7月)。全面排查重點房屋之外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完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

七、保障措施

(一)明確部門職責縣級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國家方案要求,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將自建房安全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疇,強化監管和指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彙總、總結上報工作;縣教育科技局負責全縣學校及附屬房屋;縣工信局(商務局)負責建成區所屬企業的房屋及附屬用房;負責建成區商貿領域商貿企業、住餐業(含賓館、飯店、旅館、招待所、客棧、會所、度假村、休閒園、農家樂、洗浴場所等)的房屋;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縣衞健體局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及附屬房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建成區辦理營業許可證的房屋;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對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辦;縣文旅局負責全縣文化旅遊用房及附屬房屋;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建城區全縣機關單位用房;縣黨羣服務中心負責建成區六個社區的房屋;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對各部門和各鄉鎮排查自建房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技術指導;其他職能部門按照20xx年12月制定印發《XX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定政辦發〔20xx〕81號)文件相關要求,對所屬領域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進行後頭看,查漏補缺,完善信息。

(二)強化督查指導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縣應急管理局要把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納入縣政府安全生產督查組督查內容,同步進行督查督辦。建立信息報送制度,要於5月20日前,將本地工作方案、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自20xx年5月起,於每週星期三上午12:00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郵箱:。(聯繫人:)

(三)落實人員和資金保障縣領導小組抽調專人,成立工作專班,負責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確定專人對接住建局。縣級財政將城鄉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保障排查人員培訓、必要的房屋鑑定、技術服務、日常辦公等工作。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羣眾增強安全意識,針對性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羣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7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

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是廣大農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正常生產生活的重要保障,各村居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安全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和一項長期重要的工作來抓,要站在確保安全、確保社會穩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局,深刻認識開展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村居要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以經營性經營性自建房為重點,對本轄區農村經營性自建房開展拉網式排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使用,整治完畢後方可繼續使用,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強領導,迅速行動

自即日起,各村居要立即行動起來,不等不靠,將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為前的頭等大事來抓,組織精幹人員,迅速開展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對已整治完畢的C、D級房屋,要認真開展“回頭看”,現場查看是否確實整治完畢;對已排查尚未整治的C、D級房屋,鎮政府組織人員下發整治告知書,督促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立即進行整治;對閒置的農村C、D級房屋,要採取張貼警示標誌、拉扯警戒線、設置圍擋等有力措施進行安全管控,嚴禁D級危房內人員逗留,切實守住安全底線。

三、突出重點

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20xx年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

以農村用作經營的經營性自建房為重點,對照《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對農村經營性自建房開展全面排查,同時,注意是否存在消防隱患,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台賬,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責令停止使用,並落實整治責任人,並報告鎮政府,由鎮政府出具整治告知書,嚴格督促落實整治,待整治完畢經鑑定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嚴禁D級危房內人員退留,對於農村低收入羣體居住的C、D級房屋,要做到應改盡改;對居住在農村C級房屋內的鰥寡孤獨老人殘疾人,宜搬則搬,全力落實幫扶政策,切實保障住房安全。《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每週三15點之前務必報送至鎮鄉建辦。

1.用作經營性自建房。主要為農民自建用於自營或出租的房屋。

2.人員密集的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屋。主要為人員密集、流動性強的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屋。

3.三層及以上的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屋。主要為居住、經營的三層及三層以上的.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屋。

4.擅自改擴建的農户經營性自建房屋。主要為擅自對房屋進行改建、擴建、加層或加裝附屬設施的農村經營性自建房屋。

5.農村在建的經營性房屋。主要為正在建設的或已審批完即將準備建設的農村用作經營的經營性自建房。

6.建造時間較長的農村經營性房屋。主要為竣工使用時間大於15年的農村經營性房屋。

7.已整治完畢的農村經營性經營性自建房和鑑定為C、D級尚未整治的農村房屋。

8.新冠疫情隔離點。主要為用作新冠疫情陽性或密接、次密接人員集中隔離的房屋。

9.農村土胚房屋。主要為農村磚木結構、磚石結構或全土胚類房屋。

10.使用燃氣作為主要能源的經營性房屋。主要為用作酒店、賓館、生產經營等房屋,

11.違法違規建設的農村經營性自建房。主要為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未經審批建設的農村經營性自建房或違法違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村經營性自建房。

(二)第二階段(20xx年6月1日-12月31日)

根據住建部和省、市、縣的部署要求,對全鎮農村經營性自建房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整改貴任人,建立相關台賬,實行閉環整改,整改完一個銷號一個。

四、切實壓實責任

各村居要切實擔負起責任,主職幹部要親自落實,形成合力,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共同開展拉網式排查,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要求確定整治責任人,並建立隱患台賬和整改台賬,加強對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安全教育。對發現的隱患拒不整改的,及時移交相關部門,並加強懲罰力度,切實杜絕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8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和省、市、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擴大)會議精神,紮實推進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根據《關於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xx〕10號)、《印發甘肅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電〔20xx〕36號)、《關於印發蘭州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蘭政辦發電〔20xx〕17號)和《關於印發永登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永政辦發〔20xx〕72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深刻汲取4·29湖南長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充分認識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紮實做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自建房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總體要求

按照鎮黨委、鎮政府關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安排,嚴格落實各村屬地責任,壓實鎮屬相關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全面排查消除隱患,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時,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持續推進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行動”。在5月13日縣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立即開展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安排的基礎上,各村要對全鎮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整治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同時對存在建築質量安全和消防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自建房和存在明顯重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完善《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信息,根據初步判定和安全評估鑑定情況,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和動態監管,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確保整治到位。各村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停業停產、撤離人員,對違章搭建的彩鋼房要立即拆除並採取緊急避險措施,做到排查與整改同步進行。農村經營性自建房結合前期開展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回頭看”相關工作要求進行排查整治。

(二)全面排查自建房安全隱患。採用各村組織產權人自查、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的方式,對全鎮範圍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逐户逐棟排查採集信息,全面摸清建築地址、產權人、使用人、房屋用途、建造年代、建築層數及面積、結構類型等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突出自建房選址安全,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安全,以及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擅自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行為等)、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填寫《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排查信息逐一歸集進入全省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在繼續推進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和城縣房屋“兩違”清查的基礎上,聚焦“四無”自建房(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含違規用於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佈局的自建房(含內部破壞承重牆等情形)、違法改擴建的自建房、擅自在頂部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的自建房等方面的問題,重點對學校醫院周邊等區域進行排查,突出排查餐飲、旅館、農家樂、醫療衞生機構、文旅設施、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全覆蓋、無死角、無盲區。鎮屬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督促行業領域內使用的自建房積極開展自查,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督促進行鑑定,對需要整改的督促及時進行整改。安全隱患初步判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對照住建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自建房結構安全排查技術要點(暫行)》的通知和省住建廳組織編制的《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自查手冊》《經營性自建房屋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進行,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由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鑑定或評估。

(三)徹底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各村對排查過程中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建立台賬,督促房屋產權人或實際使用人委託專業機構進行鑑定。對鑑定符合安全要求和使用條件的,進行銷號處理。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一户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自建房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要督促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整治工作要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採取果斷處置措施和有效管控措施,立即停止使用、停止營業,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設置警示標誌,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確保危房不住人、不經營、不使用,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要落實專人負責,動態跟蹤監管;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及措施;對因切坡建房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及時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對發現不符合經營場所安全要求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該整改的整改、該關停的關停。

(四)嚴厲查處自建房違法違規行為。清查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辦理情況,對經營性自建房同時要清查相關經營許可等手續辦理情況,鎮村鎮辦統一建立自建房合法合規性清單。各村在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過程中,同步開展自建房合法合規性清查,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賬,對相關手續不全的自建房要提出整改要求,並督促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損壞的,要組織相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嚴厲打擊違法建設、違規改造、擅自改變建築用途等行為。

(五)嚴格經營性自建房管理。自建房產權人和使用人應按設計用途使用房屋,嚴禁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主體結構。各村要指導督促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做好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以及安全防範工作。3層及以上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

(六)強化自建房日常監管。鎮村鎮辦要將排查整治自建房違法違規改建以及用作經營行為等納入日常管理的範疇,加大巡查巡檢力度,發現違法違規問題要提前制止、及時處理,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成災之前。注重發揮轄區村、社作用,推動管理重心下移,統籌建立本地自建房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通過網格化管理體系,逐級細化管理片區,菜單式分類明確影響自建房使用安全的各類情形,壓實屬地安全管理責任,保障每個片區有專人巡查、專人負責,及時發現和處置自建房安全問題。同時,要督促村內建立羣眾舉報制度,將舉報方式向社會公佈並保障舉報渠道暢通。

(七)建立自建房監管長效機制。各村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強化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審批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

四、時間安排

(一)百日攻堅階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對所有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排查;20xx年7月底前完成重點區域、重點公共場所的經營性自建房和違規改擴建自建房的排查。20xx年8月底前完成對排查出的'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或鑑定為D級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的整治,確保不發生房屋倒塌安全事故。

(二)全面排查階段。各村在“百日行動”的基礎上,適時進行“回頭看”。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經營性自建房排查,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的排查。

(三)全面整治階段。在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時同步開展整治工作。20xx年年底前完成對所有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或鑑定為D 級危房)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隱患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職責分工。鎮政府成立“上川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全鎮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村落實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及時瞭解掌握工作進展,組織開展督查檢查。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各包村領導及各村書記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村鎮辦,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督促領導小組有關工作安排落實。各村要根據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統籌安排人員,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鎮屬有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政務服務中心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用作文化和旅遊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用作醫療衞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和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中心校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安監站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範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並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派出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綜治辦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在專項整治中指導相關部門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等工作;財政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國土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村鎮辦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監督,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負責指導違規改擴建、擅自加層、私搭亂建等違章建築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市場監管管理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現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各村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把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結合實際,認真研究,確保整治工作抓細抓實,要壓實轄區工作責任,督促各社落實網格化管理要求,確保專項整治工作不留盲區、不留死角;鎮屬各部門要對照工作職責,切實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堅決消除行業內各類自建房安全隱患,同時組織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做好排查數據信息、結果的共享互認、移送處理、聯合執法等工作,形成事前溝通、事中協作、事後反饋的工作機制。

(三)加強工作考核,嚴格督查指導。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數據不真、隱瞞不報的,予以督辦、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要按程序問責;發現幹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鎮紀委調查處置;組織相關部門採取定期調度、明查暗訪、實地檢查等形式,對各村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專項督查評估。

(四)做好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村要充分利用微信、大喇叭等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政策解讀,強化正向引領和反面警示教育,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各村和鎮屬有關部門要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要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羣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9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貫徹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金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控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規徹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安全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重點任務

(一)開展排查摸底。對全鎮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集鎮、學校醫院周邊、建築工地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飲飯店、民宿賓館、農家樂、商超、幼托、養老、醫療、出租屋等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依法依規實施排查,重點排查房屋基本情況: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房屋安全目測情況:房屋整體有無傾斜、有無沉降,房屋承重結構(樑、板、柱、牆)有無變形、有無裂縫以及存在風險的部位(地基基礎、牆體、樑柱、屋面、樓板等);房屋相關手續情況:是否有審批手續(土地、規劃、建設等),竣工驗收手續,房屋登記手續;房屋結構安全情況:是否有設計圖紙、是否按圖施工、是否依圖驗收,是否有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層內加層、改擴建等情形;房屋經營安全情況:主要用途及場所安全要求,有無相關經營許可手續,是否存在消防隱患。

(二)實施分類整治。邀請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鑑定,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三)加強安全管理。全鎮各村、鎮屬單位等相關單位要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要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村、鎮屬單位等屬地責任,發揮綜合執法、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要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規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鑑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探索建立新建、改擴建農房帶圖審批、按圖施工、依圖驗收制度。

三、組織領導

成立雙塘鎮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各村和鎮屬各單位等單位負責人組成,統籌協調推進排查整治各項工作。

鎮政府同步成立工作專班,成員戴智、餘日升、徐青龍、張恆芳、汪立強、唐鵬,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做好排查指導、複核認定、抽查整治等工作。

四、實施方式

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社會技術力量參與”原則,採取“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各村委會排查、鎮工作專班核查整治”方式,全面開展“三級”排查整治,迎接市、縣督導抽查,省級暗訪督導。

(一)排查方式。

1、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委會要組織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進行自查,將自查情況報村委會。

對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初判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村委會要及時向鎮報告。

2、各村委會排查。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委會要組織村組幹部和相關專業技術力量參與,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起底式全面排查,逐户逐棟採集信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

3、鎮工作專班核查整治。鎮工作專班組織專業力量,對各村委會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進行復核評估鑑定。要將存在擅自加層、改變房屋結構和佈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經營性自建房,作為重點整治對象,組織開展安全鑑定,根據安全鑑定結果提出整治方案,督促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進行整治,該加固的立即加固,該拆除的堅決依法拆除,確保所有風險點全面徹底清除到位。對拒不採取整治措施擅自繼續經營的,依法處置。

(二)整治方式。鎮工作專班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建築安全隱患,依據整改方案逐一督促整治到位,該加固的立即加固,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停業的堅決停業,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處罰的堅決處罰,徹底整治消除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首先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時間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人員安全。鎮工作專班將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彙總後報縣級工作專班。

(三)抽查方式。鎮工作專班將對全鎮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進行指導,並下沉一線,對各村排查整治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組織開展複查和“回頭看”,確保排查整治質量。

五、責任分工

(一)鎮紀委負責專項行動的督察。

(二)全鎮各村委會、相關單位承擔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主體責任,負責組織部署、督促落實本行政村內專項行動各項工作。

(三)鎮村規建設部門負責督導指導全鎮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牽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統籌協調推進各協同部門排查整治工作。

(四)鎮派出所負責全鎮自建房用作旅館業等特種行業許可,依法查處干擾排查整治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

(五)鎮應急口負責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負有自建房管理職責的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鎮綜合執法隊負責裝修改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負責“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整治工作,負責農貿市場場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七)鎮教辦負責幼兒園、學校等教育機構場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八)鎮民政所負責養老機構、福利機構、救助機構、殯葬服務機構等場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九)鎮自然資源所協調執法城管部門及鎮政府做好自建房規劃建設,並督促指導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內自建房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負責查處違法佔地建設及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擅自建設等問題。

(十)鎮農業農村口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十一)鎮綜合執法隊和市監部門負責餐飲、住宿、商超等商貿服務業場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十二)鎮衞生院負責醫院、村衞生室等醫療衞生場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十三)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利用自建房從事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經營活動。

(十四)消防救援部門對自建房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督促指導依法查處自建房用作經營性場所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十五)糧管所負責原糧食系統倉庫、經營場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十六)財政部門負責統籌資金支持房屋建築排查工作順利開展,落實資金保障。

(十七)鎮民宗口負責督促指導用作宗教活動場所的自建房開展排查整治。

(十八)其他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步驟

(一)百日行動。全鎮各村、相關單位要集中力量組織開展百日行動,20xx年6月底前,完成對學校醫院周邊、集鎮等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務;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務,確保風險隱患管控到位。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儘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二)全面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排查任務。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歸集排查信息。農村自建房已鑑定的危房力爭完成工程性整治措施。農村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要與穩慎推進農村宅改結合起來;要對已鑑定的農村危房進行復核,對農村地區新增自建房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進行全面排查;對已錄入系統有變化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將變化情況及時錄入系統。

(三)徹底整治。20xx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整治工作完成後,再利用1年左右時間組織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回頭看”,建立完善自建房安全監管制度,實現長效常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鎮屬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等不靠、主動作為,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認真抓好全鎮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推進、技術鑑定、台帳統計等工作,並將有關落實情況每日彙總報鎮工作專班辦,鎮工作專班辦要切實發揮牽頭協調、監督查辦的職能作用,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排查實效。

(二)壓實整治責任。各村、鎮屬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強督促指導,落實時限進度,定期對錶銷賬。要指導房屋所有人按照專家鑑定提出的處理建議及時加固或修鱔治理。要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檢查,強化責任考核,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鎮紀委要嚴肅問責問效,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開展走形式、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單位,要強化約談警示、通報曝光、考核問責等措施。鎮工作專班將適時對重點區域開展隨機抽查,凡是發現在排查整治過程中存在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的單位和個人,提請鎮紀委嚴肅追責。

(三)強化技術保障。各村、鎮屬各單位要結合本鎮排查整治任務量,適時邀請縣房屋安全鑑定、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領域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和土建專業師,參與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排查整治標準,分析研判技術難題,製作易學易懂的房屋排查宣傳資料、培訓課件,對排查人員進行全面的專業技術培訓,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四)落實資金保障。通過排查,農村房屋經技術鑑定為C、D級危房的(傳統建築除外),C級危房必須維修加固、D級危房立即進行拆除,20xx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前提下,C級危房維修加固補助資金和D級危房拆除補助資金按上級下達的資金和要求鎮財政給予補助到位,其他費用個人自籌,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各村委會、鎮屬相關單位自行解決。

(五)廣泛宣傳發動。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小喇叭、微信羣、進村入户等形式,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積極宣傳各地在排查整治工作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10

為深刻汲取湖南長沙等地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從根本上消除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根據國家、省、市、區有關整治要求,保護區管委結合轄區實際,擬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經營性自建房為重點,快查快改、立查立改,紮實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隱患,防範重大風險。

二、檢查範圍及內容

本次專項整治範圍包括靈山島保護區範圍內所有居民自建房(含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整治的重點是經營性自建房。排查內容重點包括以下三項:

(一)建設手續合法合規性。主要排查自建房建設用地、規劃、建設手續是否齊備,是否進行了竣工驗收。

(二)房屋結構安全性。主要排查自建房設計是否合理,施工是否規範,是否有明顯裂縫、地基沉降、傾斜等結構性損傷。

(三)經營安全性。主要排查自建房經營手續是否齊備,自建房是否可以作為經營用途,經營過程中是否存在損壞房屋安全的行為。

三、目標任務和時間安排

堅持行業主管、屬地落實相結合的原則,立查立改,以經營性自建房為首要目標,有序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力爭8月31日前,利用100天的時間,完成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整治;20__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排查整治。同時,結合我區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等相關工作,健全法規規章政策,建立常態化的自建房監督管理體制

(一)重點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5月10日-20xx年8月31日)

1.農村4類重點對象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各社區及股份經濟合作社對農村房屋尤其是建檔立卡貧困户、低保户、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住房安全情況全面進行再排查、再落實,對住房安全隱患問題立即進行整治,應轉移的立即轉移,應改造的立即啟動改造程序,堅決堵住房屋隱患漏洞,確保低收入羣體住房安全。請各社區及股份經濟合作社將排查發現的問題及整治情況及時反饋至保護管理辦公室。

2.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一是業主自查。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組織經營性自建房業主(產權人或實際使用人)按本指南要求進行自查。自查內容應包含房屋基本情況、使用狀況、改擴建狀況等,並如實填寫《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基本信息表》(附件2),由業主及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負責人簽字確認。

二是排查初判。由社區及股份經濟合作社組織,逐樓逐户排查並填寫《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表》(附件3)。必要時排查工作應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或委託第三方技術機構進行,保證排查信息真實、準確、有效。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初判,初判結果經排查人(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主要負責人)、業主共同簽字確認。各社區及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台賬》(附件4),並經社區及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主要負責人簽字後上報。附件2、3、4按要求於5月31日前報送至保護管理辦公室,如排查過程發現隱患要及時上報並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二)全面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9月1日-20__年6月30日)

對其他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做出初步判斷。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於一般性的安全隱患立查立改,迅速落實整改責任,消除安全隱患。對於違法違規建設的房屋,按照最嚴格的要求,該拆除的拆除、該加固的加固,該停止使用的停止使用。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6月30日)

在全面完成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消除存量,嚴控增量。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推動完善相關法規規章體系,健全自建房規劃建設標準。

四、責任分工

自建房專項整治涉及多個部門、多方利益主體,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各部門要各負其責、履職盡責,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一)各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是實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周密部署,細化職責分工,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區,確保排查數據真實、準確,按時完成整治任務。

(二)科研服務和保護推廣中心負責用作學校、幼兒園、教育培訓等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便民服務中心負責用作養老院、居家養老社區服務中心(驛站)等養老服務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四)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自建房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審查;

(五)財政審計中心負責將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所需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六)自然資源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規劃審批管理,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

(七)城市管理與社區建設中心負責按職責做好農村審批管理工作;

(八)科研服務和保護推廣中心負責行業許可管理的文化和旅遊場所自建房安全管理;

(九)應急管理辦公室履行督查督辦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自建房應急管理的相關工作;

(十)市場管理所負責經營性自建房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負責違法經營的查處工作;

(十一)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對違法自建房的查處工作;

(十二)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做好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中有關信訪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工作保障。管委成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專班辦公室設在保護管理辦公室,各科室、社區及股份經濟合作社各負其責、履職盡責,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社區及股份經濟合作社要結合自身實際,根據本實施方案的要求,迅速成立由社區及股份經濟合作社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其他委員為成員的'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程序步驟、工作進度。同時,為便於工作開展,請各社區及股份經濟合作社明確一名工作聯絡人(單位、姓名、電話)於5月21日前報至保護管理辦公室。

(二)精準排查和評估。通過產權人、社區及股份經濟合作社自查,保護區核查、第三方機構專業評估相結合的方式,逐户逐棟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的建設合法合規性、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等情況,對安全隱患進行初步判定,建立數據庫和隱患庫,確保重點房屋安全風險處於重點監管之中。對經營性自建房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進行排查和評估,並將評估結論作為開展整治工作的依據。

(三)實施分類整治。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針對排查出的問題分類處置,一户一策、一棟一策,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抓緊整改。對存在安全隱患並鑑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採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其他自建房,要停止使用、搬離人員,確保危房不住人,並逐步通過工程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明確整改責任措施。

(四)加強督導考核。建立專項整治工作“周調度+月通報+明查暗訪”督導機制,強化保護區紀工委對各社區及股份經濟合作社專項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對排查整治工作中發現的漏報瞞報、弄虛作假、敷衍整治以及不作為、慢作為、推諉扯皮等突出問題,採取督辦、約談等方式督促整改,相關問題線索按規定程序移交紀工委問責處理。將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列入保護區對各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年度考核指標。

六、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要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在消除存量城鄉房屋安全隱患的基礎上,嚴控增量,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一)規範自建房管理。今後城區一律禁止新建自建房,農村新建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三層以上新建房屋要採用專業設計和施工隊伍,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

(二)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機制。發揮村、社區、物業企業作用,建立網格化體系,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早發現早處置早消除。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夯實保護區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基層監管人員。強化設計、施工隊伍監管。

(三)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依法查處違法佔地建設、違章建築,嚴禁隨意加層、違法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佈局等違法行為,加強宅基地建設用地管理,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11

為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根據《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金華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現就開展全鄉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以自建房為重點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發現和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目標任務

常態化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以三層及以上、用作生產經營(含出租,下同)、人員集聚、改擴建(含裝飾裝修,下同)等“四類房屋”為重點,對全鄉所有城鄉自建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面排查和整治,不論土地性質、不漏一樓一户,不留死角盲區。對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採取堅決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

第一階段。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以“四類房屋”為重點對象,6月20日前全面完成上述自建房的排查,7月底前完成所有疑似危房的安全鑑定工作。9月底前,全面完成“四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確保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風險。

第二階段。自建房在7月20日前完成安全隱患排查,8月底前完成所有疑似危房的安全鑑定工作。12月底前,所有危房要整治到位、全部銷號。

集體土地上的自建房由鄉政府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排查。房屋鑑定工作委託有資

質的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承擔。

三、工作步驟

按照“業主自查、鄉村排查、市級複核”的排查要求,壓實房屋所有權人主體責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

(一)業主自查。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各村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排)查記錄表》(附件2),並將自查表由行政村報送鄉政府。

(二)鄉村排查。鄉村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以村為單位逐棟對自建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地毯式推進。按照輕重緩急,百分百全覆蓋,無盲區,不漏一棟。對初判安全風險自建房,要立即委託第三方安全鑑定。並按房屋所屬土地性質彙總形成《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排)查彙總表》。同時要在建設部門提供的第一次自然災害普查成果的地形圖上編號標記,以備比對核查。排查中要逐棟摸清房屋情況和安全現狀,做到“排查一棟建檔一棟”,並按照土地性質分別錄入相應省級信息系統。在排查過程中,要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整治,嚴防發生安全事故發生。

(三)市級抽查。接受市專班開展的抽查複核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對照問題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後,按市專班的再次複核要求,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把握標準,分類鑑定。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城鎮既有住宅房屋結構安全技術導則》、《浙江省農村房屋結構安全排查技術導則》、《浙江省城鎮既有住宅房屋排查技術導則(試行)》等要求,認真開展專項排查治理,對疑似危房和所有生產經營性自建房屋要同步組織相關主體開展房屋安全分類鑑定。

(1)存在安全隱患的疑似危房,要立即委託鑑定,8月底前完成鑑定。

(2)屬於淺基礎、空鬥牆、多孔板、無立柱、無圈樑等特徵的磚混結構的生產經營性自建房應在10月底前完成鑑定;

(3)其他經營性自建房且屬《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對象,應在12月底前完成鑑定。其中,已鑑定屬於A、B級且鑑定後無改擴建行為的經營性自建房可無需再鑑定。

(二)分類整治,清單銷號。對經鑑定確認的C、D級危房,要實行清單化管理,制定“一房一策”,解危一個、銷號一個。要迅速推進危房整治工作,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於經營、出租。D級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級危房一經鑑定確認,必須立即騰空,確保不住人,原則上要做拆除處理,拆除之前要落實防控措施,設置硬隔離(砌磚封堵門窗)、警戒線、警示標誌;對維修加固的.C級危房,要儘快制定維修方案並限期落實到位;對涉及文物建築、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的危房,要抓緊騰空並組織開展搶修加固,防範倒塌等事故發生。

(三)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強自建房建設行為監管,嚴厲打擊未經規劃批准的改擴建、搭建等違法行為;加強裝飾裝修行為,嚴禁擅自拆除、變動房屋基礎、樑、柱、樓板、承重牆、外牆等建築主體或承重結構;加強鑑定機構的監管,嚴禁資質條件不合規、鑑定程序不合法、鑑定結果弄虛作假等行為,確保鑑定工作依法依規,鑑定結果科學可靠、真實準確。對涉及用地、立項、規劃、消防、經營等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四)加快信息化系統應用。集體土地房屋要充分應用農房“浙建事”全生命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在排查整治中及時準確錄入和更新相關房屋的摸底信息、安全鑑定及解危治理情況,及時掌握自建房底數分佈、土地轉性、用途變更以及改擴建等關鍵信息,鞏固和提升本次專項整治工作成果,5月底前,農房“浙建事”系統建房審批和危房管理應用實現鄉鎮(街道)全覆蓋。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要充分應用浙江省城鎮房屋安全信息系統,健全完善城鎮房屋基礎信息庫,統籌抓好隱患排查和問題整改,形成城鎮房屋安全隱患從發現到銷號的工作閉環,並做好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和解危檔案的歸集和管理。

(五)完善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全面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和網格化管理制度,加強房屋日常監測、房屋安全預警等風險管理工作。通過對房屋常態化、網格化、全覆蓋巡查以及部門間數據共享,多渠道獲取危房信息,強化落實行業監管責任、鄉村屬地責任、農户及業主主體責任,做到“發現一棟(户)、改造一棟(户),實現動態清零”。

(六)強化結果信息報送。要及時統計彙總排查整治結果和工作信息,及時向市專班反饋排查整治中發現的重要情況。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逐級報送。排查整治彙總表(附表3)以村為單位,經村書記、聯村(社)幹部簽字後報送鄉政府;鄉政府形成排查報告和彙總表(附表4),經鄉政府黨政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後,每週五17:00前上報市專班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鄉建站、資規所、農辦、派出所、應急管理站、市場監管所、行政執法中隊、聯村幹部等部門及人員組成的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簡稱“鄉專班”),負責統籌協調查危排危除危各項工作。各行政村要立即行動起來,建立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工作專班,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全力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強化技術支持。鄉政府邀請建設部門專業人員開展培訓和指導服務。各村建立由聯村幹部+村書記+其他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排查整治。

(三)強化要素保障。進一步優化村莊用地空間佈局,合理保障農民建房規劃空間,統籌利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結餘指標,優先為危房改造提供土地要素保障。結合市域村莊佈局規劃、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一户多宅”整治等,積極推進村莊、特別是無歷史文化和傳統村落保護價值的老舊房屋連片改造,徹底消除農房安全隱患。排查專業技術人員及房屋鑑定經費由鄉政府籌集,房屋修繕經費家户自籌,危房拆除經費村集體統籌。

(四)加強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深入宣傳、廣泛發動,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做細做實羣眾工作,爭取羣眾理解和支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外公佈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要堅持典型示範,組織對隱患特別集中的片區、特別典型的案例進行集中整治,打好百日攻堅戰役,做好宣傳報道,形成強大聲勢,營造全社會支持參與攻堅整治的良好氛圍。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12

為全面消除我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時間,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屋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健全長效動態巡查制度和農村房屋管理機制。6個月內(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3年內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摸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委會對本轄內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種類型進行全面摸底。重點排查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危房;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房屋;用於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為生產和居住場所;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於山邊、水邊、高陡邊坡及低窪地帶區域,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地質災害的房屋;位於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用於經營和租賃的'自建房屋。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台賬,同時依託國家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我鄉農村房屋數據信息庫。

(二)整治銷號。按照行業負責原則,區別輕重緩急,對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户、銷號一户。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使用人或擁有人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私自改擴建、加層、開挖地下空間及裝修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導致安全受到影響的房屋,要邊查邊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前,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整改,排除隱患。工作人員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房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銷號。

三、工作步驟

(一)安全排查及重點排查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會在20xx年全鄉農村住房安全工作“回頭看”、農村住房安全和視覺貧困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對羣眾住房安全再進行一次全面核查,確保前期發現的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同時,重點摸排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內容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遠的房屋、河道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建設的房屋等,其中:農户自建用於經營的房屋,於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傳,其它房屋信息上傳於12月20日前完成,並建立重點整治台賬。

(二)全面排查及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農村住房為單位,對農村所有房屋開展全面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查清受地質災害威脅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結合農村危房改造衝刺清零,對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農房,以竣工驗收報告或鑑定報告為依據,並結合房屋最新狀態進行判斷,對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詳細的整治台賬。同時,根據既定的重點整治台賬逐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縣住建局督促指導鄉鎮進行驗收銷號。對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應勒令停止使用並妥善處置。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台賬,逐一制定整治計劃,按照“誰擁有(使用)誰整治、誰主管誰督促”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與鄉村振興、防災減災相結合全面整治。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築)產權(使用)單位進行整治,由縣住建局會同鄉政府進行驗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務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務的80%;到20xx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銷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鄉政府已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委會要深刻認識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安排專人負責,並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強化指導,靠實部門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組織相關站所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督查指導,避免多頭檢查,重要情況要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級農房建設管理機構,配備村級管理人員及村級農房安全質量巡查員;對排查工作走過場、隱患排查不認真、措施落實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隱患的村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由此產生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注重宣傳,強化服務保障。要全面做好全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工作,增強農民羣眾房屋安全意識,讓房屋所有者瞭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13

為深刻汲取湖南長沙等地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從根本上消除我鎮轄區自建房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青島市、平度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聚力抓好徹底整改,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逐項清零、閉環管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建築採取果斷措施整治,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聚力抓好標本兼治,完善監管制度機制,強化鎮村房屋用地、規劃、建設、使用、經營等全生命週期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

二、清查範圍及重點

明村鎮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分鎮建成區和農村自建房兩部分同步進行。百日行動要做到對全鎮經營性自建房全覆蓋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點:

(一)重點場所:用於賓館飯店、農家樂、教育培訓、學校、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文旅、醫療衞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

(二)重點房屋:三層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於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於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佈局(含內部破壞承重牆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自建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判定為危險房屋:

1、擅自加層、加高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

2、擅自改變結構和佈局(含因裝飾裝修而變動、損壞或拆除承重結構、加裝電梯等)的;

3、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於經營、樓屋面增加荷載等)的;

4、三層及以上且無正式審批、無專業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的;

5、超過設計年限或使用年限超過三十年的;

6、結構形式明顯混亂、傳力體系不明確的。

三、責任分工

各管區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既有房屋建築以及在建房屋工程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對清查中發現的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建立整治問題台賬,明確整改時限、措施和責任人,並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完成。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實施隱患整改;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特別是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立即採取清人、停用、封房等安全防範措施。

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自然資源局所、經濟發展中心、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中隊、應急辦、中、國小、幼兒園、衞生院、公安派出所、社會事務辦、宣傳辦、財政所等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職能,做好本行業領域內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對存在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且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的,要建立問題整改台賬,制定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屬於其他部門職責範圍的,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實施整改。

經濟發展中心:負責做好工業廠房既有房屋建築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商貿服務業場所既有房屋建築的清查整治工作。

自然資源局所:負責房屋建築違法佔地,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負責違反規劃許可(含未按規劃許可建設)、是否改建擴建、擅自變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清查;做好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鎮房屋建築未取得施工許可、無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無竣工驗收投入使用、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佈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市場監管所:負責存在違法建設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築物違規取得商事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未依法取得商事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但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方面(特別是用作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

綜合執法中隊:負責房屋建築違法佔地、違反規劃許可(含未按規劃許可建設)、是否改建擴建、擅自變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整治查處;負責房屋建築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協助提供有關審批材料。

公安派出所:負責對九小場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施消防監督檢查、處罰;依據職責負責未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續但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方面(特別是用作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

社會事務辦:負責做好養老和兒童福利機構既有房屋建築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

特色小鎮辦公室:負責做好文旅場所既有房屋建築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

衞生院:負責做好醫療衞生機構既有房屋建築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財政所:負責做好直管公房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統籌保障清查工作經費,負責將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中學、國小、幼兒園:負責做好學習教育機構既有房屋建築的清查整治工作,做好房屋安全管理。

四、工作安排

按照“先急後緩、先大後小”的原則,自20xx年5月2日起至20xx年8月,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分步分類壓茬推進。

(一)經營性自建房排查(20xx年5月底前)。各管區指導督促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對基本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形成排查台賬。

各管區及相關責任部門對照整治重點,逐街逐棟逐户梳理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各類隱患問題,建立問題隱患整治台賬,明確整改時限、措施和責任人。各管區於5月底前完成轄區內所有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初判工作。

(二)依法整治(20xx年8月底前)。各管區、村莊及相關部門落實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問題整改主體責任。根據問題隱患整治台賬,督促責任主體落實整改措施,跟蹤落實整改,形成整治問題完成台賬,建立健全長效管理的體制機制,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全面推進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違工作,成立由鎮長付強任組長、副鎮長代升濤為副組長,各管區主任、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財政所、經濟發展中心、社會事務辦、特色小鎮辦公室、衞計辦、綜合執法中隊、市場監管所、應急管理辦公室、派出所自然資源局所、中學、國小、幼兒園等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明村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由副鎮長代升濤同志任指揮長,張增輝為副指揮,各責任單位安排一名專班人員為成員,辦公室在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各責任單位專班人員,負責工作信息收集、日常溝通協調工作。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站在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重點工作來抓。全鎮各行業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協調機制,逐級壓實責任,管區充分調動行政村、經濟合作社迅速動員部署和組織推進。

(二)全面落實責任。各管區是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全面動員部署,落實資金保障,配齊配強人員,明確責任,確保全面排查到位,問題隱患整治到位。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擔負起行業監管責任,積極配合、分頭推進,組織落實好本行業領域的安全整治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壓實房屋產權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提高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嚴禁擅自改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有效履行房屋維修保養義務。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底數台賬,經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簽字核實,做到“一樓一冊、一户一檔”。同時,鎮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全方位排查,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初判,對初判存在隱患的,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復核評估,建立隱患房屋台賬。

對於隱患房屋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初判和複核評估中發現存在擅自加層、改變房屋結構和佈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經營性自建房,列為急需重點整治對象,立即採取停止營業、撤離人員、封閉處置等管控措施,責令限期鑑定並儘快整治。對複核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託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鑑定,對拒不委託或15日內仍未委託鑑定的,責成停業;對不採取整治措施擅自繼續經營的,依法處置。

(三)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要依法依規問責。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相關單位適時對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地督導。

(四)統籌推進實施。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與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全省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有效銜接,確保實現全覆蓋。積極發揮城建檔案、不動產登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台數據信息作用,鼓勵藉助百度、高德地圖等地理信息服務平台,提高清查工作效率。廣泛動員建築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物業服務等專業力量參與,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

(五)嚴格信息報送。加強信息溝通,建立實施上報信息通報制度。各管區及各相關責任部門要在按時間節點完成排查台賬和整治問題台賬。所有報送的材料,需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鎮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研判情勢,適時開展督導,對工作推進落後懈怠消極的,及時進行通報、約談,並抄報鎮委、鎮政府。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14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工作要求,結合昆明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統籌抓好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生產。把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最迅速的行動,壓緊壓實責任,全力開展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及時徹查消除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基本原則

1.明確主體,壓實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規定,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按照“三個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產權人、使用人嚴格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

2.全面動員,羣防羣治。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縱向要全面動員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橫向要全面宣傳動員到位。廣泛發動專業技術人員、居民羣眾等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排查整治。

3.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過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部門街道鄉鎮核查和第三方機構專業評估鑑定相結合的方式,逐一入户,全面摸清自建房情況,從快從嚴處置隱患,加強監管,督導檢查,立查立改,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4.分類處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後緩、先大後小進行分類處置,依法依規開展整改。對存在結構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業停用,並疏散建築內和周邊的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二、工作目標

(一)目標任務。針對昆明市自建房粗放發展,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隱患較多、存在系統性安全風險的實際,全市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排查整治範圍。基於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關信息平台和數據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為重點對象,對農村自建房、城鎮自建房開展排查整治。

1.突出重點區域,聚焦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綜合交通樞紐周邊、旅遊景區、工業園區、集貿市場、鐵路國省道兩側、勞動密集型企業、在建大項目周邊、地勢低窪、靠山臨河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點場所,聚焦農家樂、賓館、飯店、民宿、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電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醫療衞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疫病集中隔離、社區辦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多種混合設置等人員聚集、多種風險交織疊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點房屋,聚焦昆明主城區城中村90年代前後建成的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於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違法違規改擴建和存在突出火災風險的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內容。重點圍繞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3個方面,全面摸清全市現有自建房基本情況。

1.審批程序方面。房屋建設無正式審批手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建築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擅自改動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變後,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類經營性自建房未經安全性審查、未經經營許可、證照不全,房屋安全鑑定報告虛假等情況。

2.實體安全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建築面積,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受損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構件(設施)有傾斜,承重牆體、樑柱等部位存在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明顯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建在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區域等情況。

3.消防安全方面。使用易燃可燃建築材料搭建、裝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規範要求;餐飲企業等未安裝燃氣泄漏截斷報警裝置;燃氣管網老化、建(構)築物佔壓燃氣管道;存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在室內(樓道、門廳)停放充電;液氨製冷劑的冷庫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合用;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實行防火分隔;未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實等情況。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依據專業評估鑑定結論,按照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進行分級分類、劃定安全區域、設立警示標識。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及時採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隱患。

昆明主城區不得再新建自建房,農村自建房建設納入規範管理,加大對違法建設、違規經營及監管缺位、執法失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功能結構佈局等違法行為;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遏制自建房安全隱患增量。

三、工作安排

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分為百日攻堅和鞏固提升兩個階段:20xx年5月4日—8月15日為百日攻堅階段,8月16日—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

(一)全面動員(20xx年5月4日—10日)。各級黨委政府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慘痛教訓,以及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動員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成立專業技術專家組,細化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工作要求,開展業務培訓,全面啟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二)全面排查(20xx年5月4日—6月20日)。按照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鎮排查—縣級複核的流程,街道(鄉鎮)倒排自建房排查計劃,動員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同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及志願者依據《雲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逐一入户調查,逐户逐棟建檔造冊,建立自建房排查數據庫,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隱患清單。市、縣(市)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聯動,充分利用網格化管理等機制手段,同步加大對自建房安全隱患線索的收集,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正在實施改擴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設,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佈局等違法違規行為。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對自建房排查數據和安全隱患清單進行復核;對基層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家同步進行現場評估分類,掛牌標識警示,提出處理措施建議,明確整治內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報縣(市)區領導小組研判。

所有經營性自建房和經專家組現場評估認定為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鑑定,依據鑑定結論和處置意見進一步完善檔案信息,並按鑑定機構處理建議立即進行分類處置,確保危房不住人、不營業。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6月20日前全覆蓋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應查盡查、應評估全評估、應鑑定全鑑定;依據排查評估鑑定結論,及時採取措施進行分類處置,做到隱患實時監控,確保重點房屋安全風險處於重點監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xx年6月20日—8月15日)。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通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綜合施策,做好羣眾工作,動員引導產權人、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限時主動進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時,立即停業停用並開展整治,如產權人、使用人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進行強制整治。對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拆除危房;對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採取加固等措施;對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自建房,採取修繕等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並鑑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採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整治工作要落實責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治全覆蓋,形成閉環管理。

針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週轉住房。針對屬於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並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後續安置補償工作。

(四)鞏固提升(20xx年8月16日—12月31日)。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範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鑑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機制,發揮街道、城鎮、村、社區、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施工隊伍監管,依法打擊無資質或借用資質違法違規承攬工程的行為。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員、鄉村建設工匠的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農村住宅宅基地的相關管理辦法,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規劃建設審批管理相關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於20xx年10月1日前出台有關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將自建房安全列入各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內容。按照“市級統籌推動、縣級組織實施、鎮街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市、縣(市)區、街道(鄉鎮)三級建立專項整治領導機制,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市級成立市長任組長的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需要組建工作專班和聯合督導組。

(二)強化部門聯動。銜接國家、省級工作機制,市、縣兩級由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三個部門牽頭,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教育體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自然資源規劃、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衞生健康、市場監管、網格化管理、消防等相關部門,建立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會商會辦機制,每週開展工作調度,指導下級部門開展工作,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責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責任。

(三)強化技術保障。根據《雲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等技術標準,市級層面統一全市技術標準,成立市級技術指導專家組,統籌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服務。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動員組織相關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全過程參與排查工作,組織有資質的機構參與安全鑑定。

(四)強化要素保障。各級黨委政府統籌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項要素保障。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有效化解自建房安全整治中涉法涉訴問題。市、縣兩級財政部門對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經營許可等方面,建立完善自建房全鏈條監管體系,研究出台支持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和規範自建房建設管理有關政策措施,主動服務、優化審批、疏堵結合,提升行業管理水平。

(五)強化宣傳引導。新聞宣傳部門牽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重要性,普及自建房規劃、建設、安全、法律等方面有關常識,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縣(市)區、開發(度假)區組織志願者進社區(村組),向廣大居民羣眾宣傳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和有關要求,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發動羣眾開展房屋安全自查,積極舉報違規裝修改造、違法搭建等影響房屋安全使用的行為線索。

(六)強化跟蹤問效。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四級實行“掛圖”作戰,確定數據統計專員,每日彙總自建房排查整治統計數據,逐級上報至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數據庫,按照安全隱患等級實行“色卡”管理和“銷號”管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每週通報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排查整治工作進度及排名情況,由市級聯合督導組及時提醒調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並根據需要深入一線督導檢查。針對工作推進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隱患消除不及時的情況,視問題嚴重程度,按規定及時約談提醒有關責任人。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15

一、加強應急組織機構建設,完善各項應急預案。

我校將應急管理工作列入學校領導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由校長戴伸同志任組長,副校長馬木提江同志、吐爾遜艾力同志、伊曉軍同志和陳福強同志任副組長,學校的各級主任以及各班主任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由李芹同志具體負責。學校先後制定和完善了《xx縣城鎮國小關於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xx縣城鎮國小師生食物中毒事故處理應急預案》、《xx縣城鎮國小預防傳染病工作預案》、《xx縣城鎮國小消防安全應急預案》、《xx縣城鎮國小地震應急預案》、《xx縣城鎮國小維穩應急預案》等應急預案措施。特別是對食品安全、防震防傳染、防踩踏、交通安全、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防控等重大突發事件,制定了更加詳細具體的應急預案。

學校建立了“三級安全應急保衞網”組織:即由校級領導――各處室主任――班主任形成的學校“三級安全應急保衞網”,明確統一應急指揮信號:哨音代表集會,警報代表地震或火災,學生應快速有秩序的下樓,緊急鈴聲代表校園出現不安全,學生應關閉教室門窗,躲在教室。應急管理工作堅持校長負責制,由校長負總責,與分管領導、班主任、宿舍、食堂、實驗室等專管人員簽訂工作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了校園應急管理工作責任追究制。凡因失職、瀆職造成安全事故或學校財產損失的`,都要追究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學校對周邊環境的重點部位有針對性地採取應急措施,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各處室、各部門都能夠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妥善處置,確保了全校的突發性事件發現得早,處置得及時。

二、加強宣傳,創建文明校風。

我校長期堅持安全教育“進課堂”,一方面,利用思品政治課,適當地增加安全教育的內容;另一方面,以主題班會、隊會的形式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大力普及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利用會議、櫥窗、黑板報、手抄報、調查問卷等多種宣傳形式,宣傳公共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每年學校聘請有關專家來校講座,全面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參與意識、自我保護意識,組織師生學習消防、地震、食品安全,交通事故、意外傷害等應急及互救、自救常識。

三、完善應急設施,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得益彰。

我校在應急管理中堅持兩手抓,既抓全體師生的安全教育這一軟措施,又抓學校各項安全保衞物資設施這一硬措施。學校由伊曉軍副校長主管應急管理的物資設施工作,定期對學校外部環境、內部設施進行清理整頓。學校德育處積極與公安、交警、工商、文化等部門聯繫,整頓治理學校周邊環境。後勤處為了確保應急管理物資設施到位,按時更換補充滅火器,裝窗户防盜網,防盜門。到期滅火器按時換粉,有安全隱患的水電路進行了整改和維修,每月對校內學生公寓、教師公寓、教學樓、實驗樓、食堂、樓道的水電線路和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20xx年以來,學校加大投入,先後在教學樓、宿舍樓、操場安裝了校園監控;在樓梯間張貼了標語或安全警示牌,設置了安全疏散通道和緊急照明燈,嚴格明確24小時輪流值班門衞制度,使應急管理工作步入正軌。經過近幾年的不斷努力,已經具備處理應急突發事件的良好能力

四、開展應急演練活動,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我校十分重視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努力打造一支“快速反應、協同作戰、運轉高效”的應急救援隊伍。學校建立了應急演練制度,每年組織開展大規模專項預案演練活動。在緊急疏散應急演練和防震演練中,全體師生全部安全撤離樓體,疏散至緊急避難場所,我們的應急處置演練工作做到快速反應、沉着應對、嚴密部署、處置迅速。通過演練,不僅鍛鍊了救援隊伍,找出了不足,還為提高應急救援技戰術水平、快速反應能力和各處室協調配合能力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提高了全體師生面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自我保護意識和當機決斷能力,最大限度的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16

一、總體要求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範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儘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台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鑑定,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鑑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衞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範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遊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衞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衞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鑑定工作,同時加強規範管理,對於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範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羣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於20__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__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17

為全面貫徹落實縣委十四屆八次全會精神,始終堅持“季季都是平安季”要求,通過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切實增強人民羣眾安全感,創造良好社會氛圍,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營造平安氛圍。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平安季”工作宣傳,形成人人蔘與的良好氛圍。

(二)加快排查整治。對排查出來的問題穩控率達100%,化解率達70%。

(三)嚴防重大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不發生亡人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消防安全方面,火災事故發生量同比下降25%(不發生亡人火災);安全生產事故零亡人。

二、工作步驟

(一)對照內容,全面排查(3月25日至3月31日)。各村(站)、社區、鎮屬各單位要按照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的部署要求,對照工作內容,深入開展問題隱患排查。

(二)結合實際,全面整治(4月1日至4月17日)。各村(站)、社區、鎮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對高危行業領域、重點領域要做到檢查整治全覆蓋。

(三)強化督促,鞏固提高(4月18日至4月30日)各村(站)、社區、鎮屬各單位要全面總結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固化經驗做法,形成長效機制。

三、工作內容

(一)消防安全

1.開展三合一場所整治,對深畈-富樂區塊、橫村移民村區塊、雙湖聯建房區塊、徐家埠移民村區塊四個重點區塊進行鞏固提升,以點帶面確定新的整治區塊。

2.加強敬老院、養老院、三院精神病住院部、獨居老人住所等弱勢人員居所的排查整治。

3.對全鎮範圍內的消防通道、消防栓進行全面檢查,並及時做好整改與維護工作。

4.加強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宣傳及巡查。

(二)交通安全

1.全面開展交通違法嚴管、嚴查、嚴控行動,確定“兩客一危”車輛、工程運輸車、散裝水泥專用車、變型拖拉機和電動自行車等事故多發的重點車輛,通過短信、微信推送安全提示短信,集中開展超限、超載、超速、超員、酒駕、毒駕、闖紅燈和涉牌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整治。

2.通過學校、老年協會等單位加強對學生、老人等重點人羣的交通宣傳教育,上學出門電瓶車嚴禁帶人,騎電動車必須戴頭盔等事項。

3.對公路危險路段,隧道涵洞、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重點地段強化排查,及時梳理出交通隱患點,加快整治進度。

4.“逢五逢十”及重點時段在省道沿線、桐千路徐家埠路交叉口、桐千路北環路交叉口等位置每日安排勸導員開展交通安全勸導工作。

(三)校園安全

1.制定校園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完成學生健康碼申領工作,確保全校師生生命健康安全,做到有序安全開學。

2.加強校園疫情防護知識宣傳,提升教職員工和學生疫情防控意識,增強防控能力,瞭解並遵守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並組織學生開展應急響應處置演練。

3.切實做好安全開學準備、校園安全管理,按要求落實各項防控和保障措施,堅決阻止疫情向學校蔓延,切實維護師生健康和校園安全穩定。

(四)安全生產

1.根據前期復工復產7個片區分工繼續加強對企業進行安全大檢查行動,加強特種設備及危化品的檢查。

2.加強建築工地現場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現場用火用電管理及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落實防墜落、火災、觸電、倒塌措施情況;施工現場電焊氣焊、起重、登高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

3.對全鎮83處長廊及涼亭建立“一橋(亭)一檔案”,及時更新信息,對已拆除的21處現場再次檢查排除各類隱患;對已加固的6處及不存在安全隱患的56處定期巡查,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封閉並在醒目位置公示,及時採取後續措施修復或拆除。

4.在汛期之前對危房及地質災害點進行一次大排查,及時做好人員轉移及房屋、災害點修復。

(五)信訪維穩

1.在全鎮範圍內組織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對一些能化解的矛盾及時化解,將矛盾止於萌芽狀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2.實行每日“零報告”制度,時刻掌握人員動態,配足配強盯防人員、應急勸返人員,通過法治教育、走訪慰問等辦法將不穩定人員牢牢吸附住。

3.嚴格落實領導包案制度,定期召開信訪積案分析研判會議,彙報信訪積案化解工作進度。

4.提高代辦員辦事能力,加強責任落實,切實發揮村社“信訪代辦點”、鎮街“信訪服務站”作用,積極推進信訪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工作。

(六)社會治安

1.結合疫情防控工作,強化網吧、旅館、KTV、出租房等重點場所整治,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發現一個及時收治一個。

2.組織開展治安巡防工作,充分調動公安、鎮村巡防力量,加強對陽山畈(遊客)、橫村集鎮(外來趕集)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防控及楔子崗亭和治安卡口的亮燈值守,提高見警率、管事率。

(七)生態安全

1.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確保水源地水質安全。加大巡查力度,嚴禁傾倒垃圾、畜禽養殖、濫砍濫伐等破壞水環境及對水源地保護產生危害的活動。

2.加強日常巡查,堅決制止生產、生活污水直排影響水體水質和亂倒工業危廢影響土壤環境現象,加強企業廢氣排放監管。

(八)其他領域的各類風險隱患

風險隱患排查要做到全覆蓋、無死角,切實把影響我鎮社會大局穩定的風險隱患排查出來,整治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

各村(站)、社區、鎮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迅速行動,積極主動開展工作,根據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制定具體整改方案,明確責任、工作措施、時間進度安排等,落實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確保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顯。並與4月10日前上報《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彙總表》詳見附件。

(二)強化宣傳

各村(站)、社區、鎮屬各單位要充分發揮主流媒體作用,採取多種形式,對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三)壓實責任

要以更嚴、更細、更實的工作作風,以對隱患和問題“零容忍”的態度,層層落實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責任制,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隱患排查不認真、督導排查走形式、隱患整改不徹底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18

一、工作目標

通過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管理和風險防範,徹底排查安全隱患,強化應急裝備,督促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消除各類不安全因素,有效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為20xx年春節期間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檢查範圍

開展全方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在督促各村(社區)、各行業領域全面自查自糾基礎上,重點檢查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交通運輸、消防、煙花爆竹、燃氣和氣庫、建築施工、食品、森林防火、水利、電力、農用機械、特種設備、民爆器材等行業領域。尤其是突發事故易發多發、安全隱患突出的重點地區,突出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密集場所以及重大節慶活動,突出重點時段,深入開展全行業領域的全覆蓋檢查。

三、檢查時間和檢查方式

大檢查時間從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1月26日,採取主體責任單位自查自糾、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檢查,縣政府領導帶隊督導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全面排查整治階段,主體責任單位自查自糾和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檢查齊頭並進,時間為20xx年1月6日至15日。各有關部門按照方案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和職責,督促本行業領域的主體責任單位進行自查自糾,並精心組織檢查驗收,對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隱患立即督促落實整改。

第二階段為縣領導綜合督導檢查指導階段,時間為20xx年1月16日至26日。督導組通過聽取工作彙報、查閲檔案資料和會議記錄、現場抽查企業等方式,適時對我鎮大檢查開展情況進行督導驗收。

四、檢查內容和實施部門

(一)消防安全:由專職消防隊、派出所、安監所組織實施,專職消防隊要結合“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強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監管,督促落實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措施;突出抓好特殊時段、重大活動和重要節假日期間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打擊各類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專職消防隊、安監所、派出所按照縣消安辦《關於實行博羅縣基層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實名備案制度的通知》要求,紮實推進消防安全“敲門行動”,緊盯“三合一”場所、小檔口、小作坊、小公共娛樂場所、居民樓院、出租屋等六類靶心場所,全力遏制火災多發或傷亡火災事故。

(二)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由安監所、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要組織對轄區內所有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倉儲、運輸企業進行一次全面徹底排查,重點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區、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危險貨物站場、油氣罐區等。

(三)交通運輸:由交通辦、交警中隊、交管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重點圍繞春運交通安全工作,交警中隊重點檢查劇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險貨物運輸準運制度執行情況,重點車輛動態監管情況,摩托車專項整治情況,“兩客一危”“三超一疲勞”整治情況,道路交通旅客安全運輸情況,道路危險貨物安全運輸情況,源頭治超情況,開展事故多發路段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等。交通辦重點檢查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公路危險路段以及以橋樑為重點的.交通基礎設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等。

(四)煙花爆竹:由安監所、派出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加強對煙花爆竹零售單位的安全管理,並加大與縣公安局的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取締非法燃放行為。

(五)燃氣、氣庫:由村建所、城監隊、派出所、市場監督管理所等部門根據職責負責組織實施。村建所負責對各燃氣企業人員持證情況、儲氣場站的設施設備完好情況等進行檢查,督促企業加強入户安全用氣檢查和宣傳工作;城監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打擊治理違法違規經營、儲存燃氣的行為,對餐飲業的違規用氣行為開展安全檢查治理,派出所、市場監督管理所配合;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對無證充裝、充裝過期報廢瓶等違規充裝行為進行檢查治理。

(六)建築施工:由村建所、交通辦、水利所、供電所、兩違辦等部門根據職責負責組織實施。村建所重點以防範建築起重機械傷害、施工坍塌、高處墜落等三類生產安全事故為重點,檢查督查全鎮所有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交通辦、水利所、供電所等部門根據職能分別加強對橋樑、水利、電力等重點建設項目在建工程腳手架、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等施工部位和環節為重點的檢查督查;兩違辦重點開展建築領域安全暨“兩違”問題。

(七)特種設備:由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組織實施。重點檢查督查鍋爐、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及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等。

(八)校園安全:由福田中學、福田中心國小負責組織實施。重點檢查學校、幼兒園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校舍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障情況;校車安全專項整治情況;新搬遷學校總體安全狀況,尤其要嚴格把控在建或裝(維)修項目施工安全及質量驗收,對存在問題要強化問責追責。

(九)食品安全:由市場監督管理所、農業辦、食安辦、畜牧獸醫站等部門根據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重點檢查城鎮中心區、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及周邊地區的食品安全狀況,檢查各鄉鎮食品超市、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酒樓、集體食堂、農業生產基地和其他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及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台帳制度;

(十)景區、森林防滅火:由林業站、旅遊辦、徐田村、坳嶺村、柿樹嚇村根據職責和區域負責組織實施。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滅火工作的核心,林業站要全面強化森林火災防控工作,要嚴格執行野外生產用火申報、審批、監督制度,規範野外生產用火行為。春節期間要堅持加強巡山護林與嚴防死守相結合的原則,集中力量,重點設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區外,對重點林區(如:羅浮淨土、蘭門、柿樹嚇等區域)實行重點防範,集中力量抓好各林場和重點林區的森林防滅火工作,要在高火險林區開挖防火隔離帶,清理林地衞生,減少火災隱患。

(十一)其他行業領域安全:工貿、水利、電力、環保、農用機械及民爆器材、職業衞生等行業領域的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結合本部門、本系統安全生產特點,制定專項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五、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精心抓好工作部署。各有關部門、村(社區)要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由主要負責同志直接負責、直接部署、直接帶隊深入一線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工作,其他分管領導負責對分管行業領域進行檢查督查。

(二)狠抓隱患整改,紮實推進務求實效。各有關部門、村(社區)要堅決加大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問題堅持“零容忍”,一經發現必須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屬地政府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跟蹤落實,確保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要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從重處罰和厲行問責“四個一律”的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將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通報黨政辦和安全辦,由黨政辦和安全辦做好跟蹤督導。

(三)堅持標本兼治,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村(社區)要把此次大檢查與“打非治違”、“四不兩直”專項行動相結合,利用現代化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要把檢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要將安全檢查貫穿於日常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中,督促企業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細化到每個崗位的隱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各行業領域安全保障水平。

大檢查結束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統計、總結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情況,並於20xx年1月28日將相關工作情況(包含圖片)報安全辦,由安全辦彙總整理後上報縣安委辦。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19

一、檢查時間

從7月9日至7月15日,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全縣旅遊景點進行一次暑期旅遊安全大檢查。

二、檢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暑。堅持以人為本、遊客至上,以對遊客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抓緊部署開展暑期旅遊安全大檢查。檢查工作要深入紮實,做到掌握真實情況,發現薄弱環節,整改落實到位,務求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落實責任。要結合旅遊行業特點,針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死盯死守。對檢查中發現的較大隱患和問題,責令相關單位立即限期整改,切實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真正做到不留死角,防患於未然。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旅遊企業,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整改誰負責”的原則,真正把安全責任落實到領導、負責人和具體人員。

三、檢查內容和重點

(一)加強對景區特種設備和遊樂設施的撿查。對景區運營的遊艇、遊船和娛樂設施進行一次全方位檢查。重點檢查運行是否正常、是否經過年檢、日常自檢和維護制度是否落實,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等。如發現問題和隱患,要立即責令其暫停運營。

(二)加強對山體、水面等危險地段的撿查。對景區內山體、水面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特別是對易發生滑坡、泥石流等危險地段要採取必要的措施進行整治,該排除隱患的要排除,需加固的要加固。同時,景區要做好暑期防汛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加強對旅遊車輛情況的檢查。對所有景區和旅行社安全用車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普查,堅決杜絕開“紅眼車”、“帶病車”;旅行社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運營,凡超過4小時的長途旅遊客運,必須配備兩名司機。一經發現旅行社違規用車,立即責令其停業整頓。

(四)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對人員密集場所、賓館酒店、景區、景點娛樂場所等重點部位的暑期消防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確保消防設備設施及各類警示指示標誌齊全完好。完善火災應急預案,做好教育培訓和演練,嚴格落實消防措施和消防安全責任。嚴格執行禁止遊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上車(船)的規定,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五)加強對旅遊餐飲食品衞生情況的檢查。對賓館、酒店、“農家樂”、景區內的食品供應、進貨渠道、清洗消毒以及操作人員的健康證、上崗證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凡進貨來源不明,所進食品不符合國家食品衞生標準的,清洗消毒、紫外線消毒、高温消毒等不符合國家食品衞生要求的,操作人員的健康證不符合要求或無上崗證的要堅決關停。要進一步強化防範措施,確保旅遊食品質量安全。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20

一、工作目標

各社區、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加強節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防範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我街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確保人民羣眾歡度一個安全、祥和的新春佳節。

二、組織領導

1.檢查工作小組具體名單

一組組長:

組員:

負責區域:職工一區社區、站南路社區、東昇村社區

二組組長:

組員:

負責區域:蓮花山社區、大塘路社區、勞動村社區、廣鐵一線社區

2.檢查內容

1月16日至1月18日對轄區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隱患集中進行地毯式巡查和整治,巡查時,重點對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破損(缺失)、電線老化以及商鋪或倉庫住人、明火煮飯、銷售存放煙花爆竹的場所加以整治。

如巡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須向對方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時整改;如發現重大隱患,各組須第一時間報告給街道安監站。

三、工作要求

1、各檢查組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有組織、有步驟地全面開展和完成大檢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查清轄區內主要安全事故隱患的數量、規模、類型等基本情況。

2、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按有關職責,落實整改責任人和督查責任人,並實施動態跟蹤管理,確保整改效果。

3、各檢查組根據檢查的實際情況,確定轄區內有無重大事故隱患,並認真填寫檢查的登記表格和整改文書,以備督查。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21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領導就近日“寧波奉化倒房事故”做出的重要批示和全省危舊房大排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紹興市危舊房大排查工作會議要求,紮紮實實做好全區範圍內的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堅決防止類似坍塌事故的再發生,經區政府研究,特制定上虞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範圍

排查區域以城區為主,也包括鄉鎮、街道的所有危舊房屋等。

二、排查對象

全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城鎮既有住宅房屋調查登記建檔工作為基礎,確定“六個”方面作為必查對象:

(一)老樓危樓必查。建造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尤其是80年代、90年代建造的各類商品房、舊住宅區建築。

(二)受災的房屋必查。曾受颱風、暴雨等自然災害影響導致受淹的部分房屋。

(三)保障性住房必查。尤其是區直管公房和單位自管公房。

(四)公共建築必查。人員聚集的學校、醫院、車站、商場、文體場所、農村禮堂等公共建築。

(五)羣眾有投訴反映的必查。羣眾來信來訪來電反映的房屋質量安全、違規裝修等建築。

(六)在建建築工程必查。在建的建築工程,重點是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城鄉公共建築等。

三、排查內容

要求按幢排查登記,記載排查情況,建立排查檔案,主要排查內容如下:

(一)房屋結構有無傾斜、變形、開裂等現象,地基基礎、樑、柱、承重牆體、樓蓋、屋蓋、構造連接支撐、圍護結構、電路設備、給排水管道等安全隱患情況。

(二)是否有裝飾裝修涉及拆改主體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的情況。

(三)是否屬於整體危險的房屋,如屬整體危險房屋,人員是否已經撤離。

(四)是否屬於有危險點或局部危險的房屋,如屬有危險點或局部危險的房屋,是否已經採取有效措施。

(五)房屋原開發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情況,現管理責任制落實單位等情況。

(六)在建建築工程排查內容。檢查建設、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主體是否履行質量安全相關主體責任,是否嚴把材料關、設備關、現場關、工藝關等關鍵技術節點。安全隱患是否得到全面排查整治。

經排查發現有安全隱患的,應填寫《上虞區危舊房安全隱患登記表》(見附件1),要求一幢一表。

四、排查職責

本次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政府屬地負責,部門各司其職,街道(鄉鎮)具體實施,業主自查自報”為總原則,落實排查工作責任。

(一)各鄉鎮、街道的職責

各鄉鎮、街道是本次危舊房安全大排查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負責轄區內危舊房安全大排查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具體實施、政策制定;設立公開電話,受理房屋安全質量的羣眾投訴;建立危舊房安全排查的基礎檔案。

(二)區建設局的職責

牽頭組織全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指導協調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負責統一彙總上報危舊房安全大排查相關數據等工作;具體負責區直管公房及保障性住房的安全排查。

(三)區建管局的職責

負責區在建建築工程的安全排查工作,協助解決全區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四)區行政執法局的職責

負責對已確定為違章建築的危舊房的執法及監督工作。

(五)區相關部門的職責

教體、文廣、衞生、交通運輸、水利、服務業發展、經信、旅遊、市場監管、供銷、商貿國資、水務集團、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單位牽頭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相關公共建築的安全排查及數據上報工作,及時與相關鄉鎮、街道銜接具體公共建築的排查對象;城改局負責本部門直管徵遷改造安置房的安全排查及數據上報工作;宣傳、監察、民政、財政、規劃、國土、安監、公安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六)房屋所有權人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也是本次排查的第一責任人。要積極配合當地街道(鄉鎮)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切實負擔起自查自報的主體責任。

五、排查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街道)、各單位要深刻認識本次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本着對歷史負責、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負責、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負責,也對本單位和自己負責的態度,全力做好危舊房安全大排查的各項工作。為加強對本次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以袁建副區長為組長,羅鵬達副主任為副組長,區建設局、建管局、國土局、規劃局、行政執法局、宣傳部、經信局、教體局、監察局、民政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文廣局、衞生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服務業發展局、旅遊局、城改局、供銷合作總社、商貿國資總公司、水務集團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建設局、建管局、規劃局、國土局、行政執法局抽調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各鄉鎮、街道也要相應建立領導小組,落實經費和人員,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責任。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確目標,抓緊排查。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務重、時間緊、要求高,全區各部門、單位要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方案、政策、措施,按照“輕重緩急、數據可靠”的原則,迅速行動,抓緊排查,儘早摸清實情、掌握底數,尤其是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危舊房要迅速、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的整治和治理措施,避免發生新的倒房事故。全區各部門、單位必須在4月20日前完成危舊房安全大排查的工作部署,並迅速轉換到危舊房安全大排查的操作實施環節;今年5月30日前必須全面完成排查任務,基本建立好檔案資料,同時將《上虞區危舊房安全隱患登記表》、《各鄉鎮、街道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基本情況彙總表》、《區直相關部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基本情況彙總表》(見附件1、2、3)分別由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報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電話:)。

(三)加強督查,嚴格問責。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全區各鄉鎮、街道及部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進度、工作質量的督促檢查,並加大對督查情況的通報力度。凡是工作進度緩慢、責任落實不到位、不按時完成任務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要向區人民政府作出書面報告和解釋説明,並視情對責任人進行約談和問責。對大排查過程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縣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農村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實施方案。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範文 篇22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專項行動,全面排查整治學校消防安全隱患,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完善工作制度,強化日常管理,建立長效機制,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徹底消除各類火災隱患,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標準

我校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全面開展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落實預防措施,徹底整改隱患。

(一)認真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組建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機構,積極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確保排查率達到100%,隱患問題逐一登記。

(二)層層落實督查責任,確保定期帶隊檢查,督促開展校園自查自糾。同時,建立隱患問題各項制度,定期跟蹤整改工作,確保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得到整改。

(三)消防安全組織落實到位。確立我校消防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職責。

(四)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到位。切實落實日常管理、內部施工、等各方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經費保障制度、定時巡查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改制度、定期開展疏散演練工作制度。

(五)隱患排查整改要落實到位。認真落實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責任制,針對自查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堅決落實措施立即整改;確保隱患按期徹底整改完畢。

(六)消防安全培訓落實到位。我校經常開展教職工消防安全培訓,每學期定期組織一次疏散演練,強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即: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七)按要求配備消防設施,如消防栓、滅火器、等,確保所有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持良好狀態,維護管理到位,相關人員熟練操作滅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可迅速有效撲滅初起火災。

(八)學校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重點整治容易引發火災的供電線路,堅決杜絕違章使用電器現象。

(九)組建消防安全小組,負責引導學生疏散、撲救初起火災及落實防火措施等各項任務。

(十)學校確保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暢通,樓道設有符合標準的疏散指示標誌。徹底拆除影響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加強消防重點部位的管理,如學校食堂、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保管室、倉庫及木結構課蕕瘸∷齙椒闌加諼慈弧

三、時間安排

整治時間為20xx年8月初至11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10日-9月10日)。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組織召開動員會議,細化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分工。並充分利用各種途徑大力宣傳,營造百日專項行動的濃厚氛圍。強化師生消防安全意識。

(二)排查整治及督查整改階段(9月11日-11月15日)。根據整治內容和要求,查找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隱患和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三)檢查驗收階段(11月16日-11月30日)。對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驗收,對存在問題的地方進行批評。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行動紮實有效開展,成立學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對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檢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這次學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是認真落實區政府和鎮教育組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加強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師生安全的'重大舉措。學校高度重視,成立專門領導機構,加強組織領導,以對師生高度負責的精神,把整治工作切實抓好。

(二)嚴密組織,落實責任。學校以這次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進一步強化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學校嚴格落實安全工作督查責任制,負責對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我校明確工作分工,各負其責,狠抓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切實消除當前嚴重威脅學校和廣大師生安全的隱患,落實治本之策,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打牢學校安全工作基礎。

(三)全面排查,徹底整改。本着“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全體參與行動的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地對待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檢查務必做到全面細緻,不留死角;整改務必做到抓住要害,不留隱患。

(四)抓好督查,強化落實。我校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及時掌握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的問題,確保學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整體推進,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