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考會考期間施工方案(精選4篇)

大學聯考會考期間施工方案 篇1

為加強20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期間我縣各考點和考生住宿點周邊建築施工噪聲的管理,積極為廣大考生營造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確保我縣20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安全、平穩、順利進行,根據縣委、縣政府6月23日召開的和平縣20xx年大學聯考工作聯席會議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我局制定了《20xx年大學聯考期間建築施工噪聲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大學聯考會考期間施工方案(精選4篇)

一、成立大學聯考期間建築施工噪聲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建築施工噪聲監控工作。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加強大學聯考期間建築工地施工噪聲監管,落實管理責任.組織人員對縣城內建築工地進行排查,並根據各工地的具體情況,落實專人負責各工地大學聯考期間的`施工現場監督。具體監督人員詳見附件。

三、分時段對在建工地的施工時間進行管理,根據大學聯考時間安排和各工地的實際,為確保大學聯考考生的正常學習、休息時間,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全縣各在建工地禁止在中午(12時至15時)和夜間(21時至次日早晨8時)進行施工作業。

四、7月6日18時至7月9日18時,全縣各在建工地全天禁止開展施工作業,嚴禁泥頭車進出工地。各商品混凝體企業停止生產及運輸、供應商品混凝土。

五、根據通知要求,各建築工地要科學安排,合理調整工期,做好大學聯考期間建築工地停工事宜,停工期間建設工地必須落實值班制度。

六、從7月6日至7月9日,監理單位人員必須駐守工地,切實履行監理職責。縣質安站監督組要加強巡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置。

七、對未按通知要求落實停工及噪聲治理的工地及企業,一律嚴肅追究處理。

大學聯考會考期間施工方案 篇2

一、工作任務

結合我局對建設領域管理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20__年大學聯考期間考場周邊在建建築項目施工管理,細化我局各級行政管理人員相關職責,切實落實好6月7日至8日考點附近500米以內的建築施工停工,並派員巡邏督查的任務。

二、組織領導

成立平江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20__年大學聯考期間建築工地施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吳向前同志任組長,陳興平、胡珍平同志任副組長,李三平、李大慶、鄭海軍、胡高、陳樑、鄧煒、林強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局質安站辦公室(住建局三樓),李大慶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督促、檢查有關大學聯考期間考場周邊在建建築項目施工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摸清底子。要求我局質安站各監督小組對全縣已設為大學聯考考場的學校周邊在建項目具體位置進行現場查勘,並認真測量確認已設考場學校與在建項目直線距離,對離考場500米以內及500-1000米以內的在建項目做好記錄。

2、發放通知。對大學聯考考點附近500米以內及500-1000米以內的在建建設項目《大學聯考期間大學聯考考場周邊在建建設項目管理通知》,進行區別化管理並嚴格督促落實,對未按通知要求執行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嚴肅處理。

3、加強巡查。加強大學聯考期間大學聯考考場周邊在建建設項目巡查管理,要求6月7日6時至6月8日18時,對大學聯考考場周邊500米範圍內的在建工地要求全面停止施工,並安排不少於2名工作人員進行巡查,考場周邊500-1000米範圍內的在建工地要求限制施工,施工噪音不超過70分貝,並安排不少於1名工作人員進行巡查。

4、及時整改。對大學聯考期間巡查過程中發現的未按照要求停工或限制施工的`在建建設項目,巡查人員要立即要求停止施工或限制施工,對不配合管理的在建建設工地啟動應急預案,強制其停止施工並對項目負責人進行通報,對造成影響較大的,記不良行為記錄。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6月7日至8日,我局大學聯考期間建築工地施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體人員要求全員到崗,並嚴格按照專人負責制進行任務分工,細化任務,明確責任,實施管理問責制,確保大學聯考不受影響。

2、按時到崗,認真履職。我局參與大學聯考期間考場周邊在建建築項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人員,按照具體任務分工按時到崗履職。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請假的必須提前向領導小組組長書面請假,經批准同意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安排。

3、保持通訊,信息互通。大學聯考期間我局領導小組全體人員及考場周邊在建建設項目巡查管理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隨時反饋動態信息,確保及時消除影響。

大學聯考會考期間施工方案 篇3

為加強20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期間我縣各考點和考生住宿點周邊建築施工噪聲的管理,積極為廣大考生營造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確保我縣20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安全、平穩、順利進行,根據縣委、縣政府6月23日召開的和平縣20xx年大學聯考工作聯席會議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我局制定了《20xx年大學聯考期間建築施工噪聲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大學聯考期間建築施工噪聲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建築施工噪聲監控工作。具體成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加強大學聯考期間建築工地施工噪聲監管,落實管理責任.組織人員對縣城內建築工地進行排查,並根據各工地的具體情況,落實專人負責各工地大學聯考期間的施工現場監督。具體監督人員詳見附件。

三、分時段對在建工地的施工時間進行管理,根據大學聯考時間安排和各工地的.實際,為確保大學聯考考生的正常學習、休息時間,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全縣各在建工地禁止在中午(12時至15時)和夜間(21時至次日早晨8時)進行施工作業。

四、7月6日18時至7月9日18時,全縣各在建工地全天禁止開展施工作業,嚴禁泥頭車進出工地。各商品混凝體企業停止生產及運輸、供應商品混凝土。

五、根據通知要求,各建築工地要科學安排,合理調整工期,做好大學聯考期間建築工地停工事宜,停工期間建設工地必須落實值班制度。

六、從7月6日至7月9日,監理單位人員必須駐守工地,切實履行監理職責。縣質安站監督組要加強巡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置。

七、對未按通知要求落實停工及噪聲治理的工地及企業,一律嚴肅追究處理。

投訴舉報電話:。

大學聯考會考期間施工方案 篇4

進一步做好大學聯考期間的保障工作,確保圓滿完成考試招生各項工作任務,根據20xx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中央、省、市及縣政府對大學聯考工作的決策部署。以保障廣大考生利益為根本,建立、健全預警機制,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損害程度,保障“大學聯考”順利進行,進而維護社會的和諧安全與穩定。

二、應急機構

成立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建管股股長、質安站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大學聯考”期間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縣城範圍內所有在建項目在“大學聯考”期間的應急管理工作。

三、應急措施

1、督促施工企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控制因施工產生的噪聲污染。

2、6月1日至6月9日為在建項目“大學聯考”的噪聲禁止期,督促在建項目施工單位提前合理安排作業施工,停止一切夜間建築施工。除搶修、搶險作業外,任何在建項目一律不準夜間(晚21時至次日6時)施工。在大學聯考三天(6月7日至9日),考點周圍500米區域內所有建築工地全天停止施工。

3、嚴格杜絕位於考點周邊的施工項目工地周邊堆放材料,確保車輛及考生能夠正常通行,避免出現交通擁堵現象發生。

4、在考試期間,督促位於考點周邊的施工項目嚴格實行項目負責人帶班和專人值班制度。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全天在工地現場帶班,重點確保考試期間內不出現施工噪聲,強化“大學聯考”期間環境整治;各施工單位在“大學聯考”考期間要安排專人值班,保證通訊暢通,發現存在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

5、加強項目督查力度,確保工程各項安全,維護“大學聯考”考期間社會穩定。

四、工作要求

“大學聯考”期間,我局將加強對在建項目施工的.噪聲管理,增強檢査力度,對位於考點周邊的施工項目重點予以監管,對違反規定的相關單位進行嚴肅處理,為廣大考生提供良好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

緊急情況聯繫電話:縣住建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