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方案

根據市人社局職改辦《關於開展二○一五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xx職改辦[xx]30號)和市教育局《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國小教師晉升中、高級職稱工作的指導意見》(xx教師[xx]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xx年教師高級職稱評審工作,使高職評審步入程序化良性軌道,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中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方案

一、指導思想

立足我校專任教師隊伍的實際,充分發揮職稱評審的良好導向作用,堅持面向教學一線、面向優秀骨幹教師,為提高全校教師職業素養和專業能力服務。

二、評審原則 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三、申報對象 xx——xx學年度在崗且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學教師。

四、申報必備條件

1.符合《xx省中國小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中規定的學歷、資歷條件;

2.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

3.任中級職稱以來在省級及以上公開發行的刊物上至少發表一篇教育教學研究文章,刊物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網站驗證確認的正規刊物。或者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一是在省級及以上業務主管部門(專指國家教育科學研究院、xx省教學研究室、xx省教育科學研究所)舉辦的優質課競賽中獲得一等獎的;二是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體育、音樂、美術競賽活動中輔導學生獲獎的。

五、操作程序

(一)個人申請:根據職評申報條件,個人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二)上交材料:相關計分成果、榮譽等必須是任職期間的有效證件,交證件時原件和複印件2份一併上交,學校將複印件予以公示,參評者必須簽署《誠信承諾書》,接受羣眾監督。

(三)評分辦法:學校從評委庫隨機確定評委,組成評審組,評審組嚴格根據個人申報材料按以下方式核定計分:

1.工齡分(設工齡年數為n):計n分。(用年號減年號,以檔案資料為準,以下同)

2.學歷、專業分(設學歷年數為n):中專(高中)0.5n分,專科0.8n分、本科n分,研究生1.2n分,分段計分之和。

3.任中一年限分(設任職年限為n):計n分(其他相當於中一職稱的計0.5n分)。

4.行政表彰分【(1)+(2)】:(1)任中一期間,國家級表彰計8分、省級表彰計6分、市級表彰計4分(以部、廳、局或政府文件為準,取最高分)。(2)近三年來年度考核為優秀或校級行政表彰,一項優秀或表彰計1分(最高計4分)。

5.業務能力認定分(取最高分):任中一期間,國家級骨幹教師5分 省級骨幹教師4分,市級學科帶頭人3分,學校首席教師2分,教學標兵1分。

6.優質課比武分:任中一期間(取最高分),優質課(現場作課):國家級一等獎5分,省級一等獎4分,市級一等獎2分,市級二等獎1分,優秀獎視為同級三等獎,二三等獎分別降低等次下靠積分,錄像課和現場説課降低一個等次。

7.績效考核分:以當學年績效考核分為依據,在年級(行後)前10%的教師加3分,前11%至25%加2分,前26%至40%的加1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8.行政職務分(不重複計分):近三年以來,擔任xx二中校級領導、中層幹部、班主任、教研組長(含備課組長)的按以下辦法計分(設任職年限為n):

(1)任校級領導按4.5n計分;(2)任中層幹部正職按1.5n計分,任中層幹部副職按1.3n計分;(3)任班主任按1.3n計分;(4)任教研組長(含備課組長)按0.8n計分。

(四)對象確定

按市下派指標數,根據評定積分順序,確定當年職評對象。

(1)如積分出現並列,依次按“①工齡優先;②任中一年限優先;③學歷優先;④年齡優先”確定。

(2)因種種原因受到舉報經調查屬實的,取消評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