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年“七彩陽光”活動實施方案

XX學年 “七彩陽光”活動實施方案

學年“七彩陽光”活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平湖市教育局關於在我市義務教育段學校開展“體育、藝術2+1項目”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努力實踐陶行知生活教育“六大解放”理念,打造學校文化品牌,充分展示學生才藝和特長,培養學生的表演能力和合作精神,寓德育教育於活動之中,把思想道德教育滲透到每個學生及家庭。

二、活動要求

1.參演作品集思想性、藝術性、趣味性於一體,展現出鮮活的、立體的新時代青少年形象。

2.鼓勵各班在作品創作上有新的突破和形式上的創新,並具有風格多樣、可看性強的文藝精品。

3.參演節目也可滲透到每個學科之中,更歡迎有絕活和特長的學生“露一手”,一顯身手。

三、獎項設置與獎勵

1.以學年為活動整體,以學期為單位評獎,第一學期以組織九年級各班展示為主;第二學期組織七八年級班級展示。

2.每學期設獎,一等獎3名;二等獎4-5名;三等獎3名,並頒發獎狀和獎金。

3.學生節目單項獲獎頒發獲獎證書(或獎狀)。

四、評獎辦法

1.教師評分

由非班主任教師組成的評委小組現場打分,計算出平均分為最後得分,再取60%計入總分。

2.觀眾評分

由每班文藝委員組成評委進行評分,計算出平均分為最後得分,再取40%計入總分。

3.總分計算:教師評委60% + 觀眾評委40% = 最後得分

五、評委設立

1、教師評委

組長:餘心一

成員:沈xx、田xx、褚xx、翁xx、徐xx

注:如遇教師評委有公出或請假的,則由評委組長臨時請另外非班主任教師代替做好評委。

2、學生評委

每班文藝委員擔任學生評委(涉及到本班展示時,該班評委不打分)。為了公平起見,學生評委不能隨意更換,如遇學生評委有事請假的,則由班主任臨時選派其他學生代替。

六、其它相關工作

藝術指導:鄭xx、餘xx 音響調控:馬xx

攝像攝影:毛xx 催場協調:鄭xx

統分公佈:餘xx 舞台服務:李xx、姚xx

場地服務:後勤人員 舞台裝飾:展示班級

平湖市行知中學教導處

平湖市行知中學團委

XX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