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雨雪天應急預案(精選3篇)

道路雨雪天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道路雨雪天應急預案(精選3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冰雪天氣時我區城市道路防雪清雪工作的統一組織和指揮,合理使用防雪清雪資源,明確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作為城市防雪應急指揮中心以及各應急成員單位的責任和義務,做到迅速、積極、有序、高效地處置災害事件,控制突發事件,將冰雪天氣帶來的影響減少到最小,保證道路交通設施完好,確保全區生產、生活正常進行,為全區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提供保障,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四方區的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政府領導原則: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冰雪天氣防雪工作,形成社會整體合力。

1.2.2依法規範原則:明確各相關部門、單位、個人責任、權利和義務,規範冰雪天氣防雪清雪工作的.組織、協調、指揮,提高防雪清雪工作的效率。

1.2.3分工負責原則: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駐區單位、部隊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做好防雪清雪工作。

1.2.4優先原則:防雪清雪工作重點保證城市快速路、主幹道、次幹道、高架道路、橋樑等(兼顧其它道路)交通暢通。

1.2.5屬地化原則:各責任單位負責組織區域範圍內的防雪清雪工作。在落實專業防雪清雪隊伍工作責任的基礎上,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社區、駐區單位的作用,就近協調力量,提高防雪清雪清雪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

1.2.6快速反應原則:保持快速、高效、通暢的通訊聯絡,收集、傳達、反饋、彙總有關信息,接到信息後請示快、處理快、反饋快。

1.2.7協同配合原則:及時進行全行業救援、配合,通力協作。

1.2.8資源共享原則:冰雪天氣應急需要動用人力、物資等不同資源,做到資源共享,減少資源儲備,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1.3編制依據

根據國家和青島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編制本預案。

(1)《青島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青島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辦法》;

(3)《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辦法》;

(4)《青島市冰雪天氣應急預案》;

(5)《四方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適用範圍與啟動條件

本預案適用於四方區範圍的車行道、人行道防雪清雪、清雪,重點保證主、次幹道、高架道路、橋樑、人行立交橋、地下通道、公交線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較大的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處的冰雪天氣應急處置。根據氣象信息提供的降温、降雪天氣警報,預測有道路積雪或降水結冰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2、城市道路冰雪天氣應急體系

2.1冰雪天氣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作為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區建管局,負責轄區內道路防雪清雪工作日常運行管理和事件處理,辦公室主任由建管局局長擔任。

2.1.2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2)建立由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救災通訊網、應急隊伍、應急保障所組成的應急救援系統,提高冰雪天氣應急救援快速反應能力。

(3)及時掌握降雪信息,並將防雪情況及時通報各有關單位。

(4)代表區政府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轄區內的防雪清雪工作。

(5)組織召開區內有關單位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制定並審核冰雪天氣應急工作的方案、工作計劃、經費預算及使用情況。

(6)做好冰雪天氣預防和宣傳工作,不斷提高全區人民羣眾冰雪天氣安全和積極參與防雪清雪應急工作的意識。

(7)加強區域合作,交流防雪清雪經驗。

2.2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的構成與職責

2.2.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的構成指揮中心成員單位:區建管局、區發改局、區民政局、區衞生局、區城管執法局、區城維總公司、各街道辦事處、公安四方分局、交警四方大隊。

2.2.2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2)在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領導下做好冰雪天氣預防和宣傳工作。

(3)參加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召開的工作會議。

(4)區建管局全面負責防雪清雪工作的組織、指揮和監督檢查工作;區發改局負責全區企業的防雪清雪工作;區衞生局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接到通知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救援;區城管執法局負責落實駐區單位“門前三包”範圍的清雪工作;區城維總公司負責轄區市政設施的防雪清雪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各自轄區防雪清雪。

(5)各有關責任單位要採取分片包乾的形式,將所屬防雪清雪任務分解至具體防雪清雪作業隊伍,並嚴格落實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監督單位監督人以及材料貯備、車輛、人員等有關事項。

(6)監督、檢查責任單位負責分片巡查並及時掌握防雪防雪清雪執行情況,督促各項相關工作的落實。

(7)各部門、單位要切實保障本單位的搜救力量和資源處於隨時可用的良好狀態,及時按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要求參與防雪清雪工作。

(8)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制定切合實際的應急工作程序,學習掌握防雪清雪應急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9)遇有降雪天氣,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堅持晝夜值班制度,並立即組織社區羣眾做好防雪清雪工作,同時要加強信息反饋。

2.3 應急聯動機制

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必要時可調動區內大型設備和人員、物資,情況緊急時可啟動社會聯動網絡。

3、預警預防機制

建立預警預防機制,通過分析預警信息,判斷危險程度,採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將冰雪天氣帶來的影響降至最低。

3.1 預警預防行動

3.1.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根據氣象預警信息,及時啟動《四方區冰雪天氣應急預案》,並通知有關單位。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應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做好參與冰雪天氣應急行動的準備工作。

(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密切關注冰雪天氣形勢的發展態勢。

(2)相關單位加強值班、值守,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3)專業防雪清雪作業隊伍開始值班待命。

(4)應急保障隊伍、應急設備、物資準備。

3.1.2預警預防行動的監督檢查

(1)監督檢查內容:應急值班、應急人員、防雪清雪隊伍、物資的準備情況等。

(2)監督檢查方式:電話查詢或實地檢查等。

(3)區建管局負責區內專業防雪清雪隊伍、應急人員的監督檢查。

3.2 預警級別

積雪、冰凍自然災害等級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性,可以分為特大事件、大事件。

(1)結冰及積雪情況嚴重,不能保證車輛正常行駛,可定為特大事件。

(2)結冰及大範圍積雪情況較輕微,仍可保證車輛正常行駛,可定為大事件。

4、應急反應與設置

4.1 除雪應急反應與處置

4.1.1 應急要求

(1)各專業除雪作業隊伍要做到雪中與雪後防雪清雪並舉,及時做好主幹道、次幹道、高架道路、橋樑、人行立交橋、地下通道、公交線路集中道路、坡度較大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重點位置的防雪清雪作業。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轄區內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駐區單位要根據“門前三包”的要求做好清雪工作。

出現白天降雪情況時,各專業防雪清雪作業隊伍要密切關注道路積雪或結冰情況,出現積雪時要及時組織防雪清雪,在雪停後兩小時內完成防雪清雪劑播撒任務;出現夜間降雪情況,路面出現積雪或結冰時,各級專業防雪清雪作業隊伍要在早7:00前全部完成防雪清雪劑播撒任務;出現連續降雪情況時,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保證道路交通暢通;各單位、各街道辦事處清雪工作標準參照專業隊伍的工作時間要求執行。

(2)防雪清雪材料主要採用防雪清雪劑,防雪清雪劑應選用當前較環保的品種,嚴禁使用鈉鹽產品用於防雪清雪。人行道的除雪要採取清掃的方式進行。

4.1.2 處理辦法

(1)當氣温降至零攝氏度以下,降雪量不大,僅有少量積雪時,要保證專業防雪清雪作業隊伍到位,組織搶險人員,採用“防雪清雪和掃雪相結合”的作業方式,清除道路上的積雪。

(2)降雪量較大,路面開始結冰,道路通行條件趨於惡化的情況下,要使用撒水車噴灑防雪清雪劑,並配合人工灑防雪清雪劑,以保證車輛正常通行。須控制單位面積的防雪清雪劑用量,每平方米灑防雪清雪劑溶液(濃度為20%)不得大於200克。

5、後期處置

5.1後期處理

5.1.1防雪清雪工作形成的廢渣,包括沙土等剩餘物料,由區建管局監督道路保潔單位在雪融後兩天內打掃、清運完畢。

5.1.2當冰雪天氣有所緩和後,區城維總公司應組織力量對噴灑過防雪清雪劑的設施進行沖洗,最大限度的減少防雪清雪劑對設施的不利影響。

5.2調查和總結

防雪清雪工作完成後,區建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等責任單位要繼續跟蹤和落實設施損壞情況,收集和彙總本轄區範圍內的工作情況及有關信息,及時報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要將全區防雪清雪工作總結上報市應急指揮中心。

6、應急保障

6.1 人員保障

6.1.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成立由區建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等單位組成的應急預案工作小組。應急處置預案啟動後,由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實行統一指揮。

6.1.2各有關單位要成立應急搶險隊伍,應急預案啟動後負責各責任區的設施運行安全。應急隊伍人員應對市政道路設施情況熟悉,有專業技術,能夠在現場指揮領導下有序地執行所承擔的職責。

6.2 物資保障

6.2.1區建管局、城維總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應急處置預案有關規定,配備應急車輛、工具、材料和通訊設備,並保持良好狀態。車輛停放地點,材料堆放點、工具存放倉庫要有明確位置,以保證按要求及時到位投入使用。各單位設備由各使用單位負責日常維修和維護。

6.2.2防雪清雪劑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向市城市防汛辦公室統一採購、調配。

6.3其它保障

在應急處置中,醫療救護等社會公共部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的需要,各司其職,行使保障職能,共同做好惡劣氣候下的應對措施。

7、宣傳、培訓

7.1宣傳

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要加強冰雪天氣安全知識宣傳工作,使公眾瞭解冰雪天氣安全知識、區防防雪清雪應急指揮中心職責以及相關預防、應急常識,增強應對冰雪天氣突發事件能力。

7.2培訓

7.2.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對應急中心辦公室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7.2.2各實施責任單位對各自應急隊伍人員開展防雪清雪專業知識培訓,區應急指揮中心承擔相關指導工作。

8附則

8.1冰雪天氣

據資料記載,青島市年平均結冰日為82天,年平均降雪日為10天。每年自11月15號起進入防雪清雪階段。

8.2監督檢查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門前三包”工作的監督檢查,區建管局負責分片巡查並及時掌握防雪清雪執行情況,督促各項相關工作的落實。

8.3 獎勵與責任

8.3.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將視情對在冬季防雪清雪應急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8.3.2對於在防雪清雪應急工作中拒不執行本預案,玩忽職守,造成損失或影響的單位或個人,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將予以通報批評,違反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4實施時間

道路雨雪天應急預案 篇2

1.目的

使項目全體員工對突發事件具備快速反應能力,做到遇突發事件有步驟、有秩序地實施各項緊急措施,以確保小區內的公共人員及財產的安全。

2.範圍

2.1適用於各項目、各部門

3.事件級別的定義

3.1三級事件:小雪

3.2二級事件:中雪或夜間降雪

3.3一級事件:大雪

4.事件處理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4.1項目經理為總指揮。

4.2工程主管負責組織實施。

4.3客服部負責組織引導客户。

4.4其他部門應服從工程主管的工作安排。

5.通用處理程序

5.1保潔人員在主要客户出入口處鋪設防滑地墊,並擺設“小心地滑”等警示牌;(各項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位置)。

5.2工程部根據需要安排按劑量潑灑融雪劑(工業鹽)。

5.3各部門按照區域劃分和清掃順序要求進行清掃。

5.4積雪應推放在污水井旁,或堆放在不妨礙行人車輛的位置。

5.5秩序維護部積極疏導車輛,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5.6工程部應明確除雪、鏟冰物資和工具的數量、存放位置和保管人,保證24小時隨時可調用。

5.7清掃標準:主要通道、坡道無積雪、無凍層、台階處不濕滑;保證車輛和行人的通行安全。

5.8遇有下雪天氣或夜間降雪,所有員工應主動提前出行,以免路上堵車造成應急工作延誤,途中應注意安全。

5.9掃雪過程中所有員工必須服從指揮,不得有拖延、推辭、打鬧現象,並注意自身的安全。

5.10除雪完畢應將所有工具收集並按指定地點存放。

5.11保潔人員應及時清理大堂、門廳的雪水鞋印,有條件的可為客户提供雨、雪具套袋。

6.特殊崗位要求

6.1工程部為物業除雪、鏟冰工作的責任部門,負責相關物資準備、回收、清點及保管工作,及時清掃降雪,做好公共區域的防護工作。

6.2工程部負責除雪、鏟冰工具的維修工作。

7.不同級別的除雪鏟冰事件的處理程序

7.1三級事件處理程序(小雪)

7.1.1現場指揮人:客服部/總值班/工程部/中控值班員

7.1.2在崗的秩序維護員、保潔員、工程員工對相關的責任區進行除雪。

7.1.3應確保主要行人、車輛出入口地面不積雪、不結冰;大堂、門廳內外地面、台階不濕滑。

7.2二級事件處理程序(中雪或夜間下雪)

7.2.1現場指揮人:客服部/總值班/工程部/中控值班員

7.2.2在崗的全體員工和秩序維護員、保潔人員、工程員工(安排值班的人員除外)對相關的責任區進行除雪鏟冰。

7.2.3夜間降雪:(小區)應於8:00前完成各單元門前以及小區主要道路的清掃。

7.2.4白天降雪應隨降隨清,先清掃人行通道及車庫坡道,再清掃車行道路。

7.2.5夜間降雪後次日(節假日除外),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應在7:00前到崗,組織參與除掃鏟冰工作。

7.2.6除雪時應以人力除雪為主,融雪劑融雪為輔。

7.3一級事件處理程序(大雪)

7.3.1現場總指揮:項目經理

7.3.2包括公司員工全員參與(聽從項目統一安排)除雪鏟冰工作。

7.3.3在物業區域內交通主要通道及出入口按情況鋪灑融雪劑(工業鹽)。

8.善後處理

8.1如條件允許,項目經理應到場主持除雪鏟冰工作的有關事宜。

8.2客服部應做好對住户、客户防滑、防摔的宣傳提示工作。

8.3清掃的堆雪應整齊堆放於不妨礙通行的地方(禁止放置在樹坑內),乾淨的白雪可直接投入草地。

8.4雨雪天氣過後,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一次徹底清潔。

8.5如因場地濕滑、結冰造成人員摔傷,客服部應立即救治傷者並現場拍照取證,後續配合客户辦理相關保險索賠工作。

道路雨雪天應急預案 篇3

根據各級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部門文件精神,為保障我區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春運期間道路、水路運輸的安全暢通,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羣眾出行需求,確保對道路水路春運突發公共事件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現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總體目標和要求

建立我區交通運輸系統統一協調、信息暢通、反應快速的道路、水路旅客應急運輸保障機制,及時有效疏運旅客和處置春運期間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大規模旅客積壓,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春運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二、組織機構

我局從即日起成立20__年道路水路春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鄭 竹(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鄭學鋒(總工程師)

陳忠耿(副局長)

鄭福增(系統黨委書記)

張端豪(二級主任科員)

林程標(三級主任科員)

陳敏強(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教導員)

曹金秋(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主任)

郭 強(四級主任科員)

成 員:陳 鋮(辦公室負責人)

鄭劍智(計劃基建科負責人、交通質監站負責人)

吳旭輝(運輸管理科負責人)

趙志勇(安全監督科科員)

石建民(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所負責人)

許韻彬(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副主任)

劉 珊(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副主任)

張建富(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林 忠(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馬梅祥(局公交辦負責人)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科。聯繫人:趙志勇。聯繫電話:。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職責分工,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應急處理預案,處理職責範圍內的突發應急事件。

三、預測

預測春運突發公共事件有以下七種情況:

(一)大量旅客滯留

發生大量旅客滯留在車站、渡口等地區。

(二)惡意擾亂運輸市場運價

在少數人帶頭鼓動、策劃下,集體對客運班車、出租車、渡船票價進行惡意抬價或壓價

(三)製造事端

少數人員帶頭鬧事,煽動人心,強行攔車,阻塞交通,打砸、燒車輛,採取過激行為,或因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妨礙黨和國家機關正常工作,蓄意製造事端;個別人甚至採取極端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四)集體上訪

不按國家《信訪條件》的規定,有關人員在春運期間較大規模地到黨和國家機關集體上訪、靜坐或圍堵。

(五)製造輿論壓力

利用新聞媒體和信息網絡,散佈不利於春運期間安定穩定的信息,利用媒體炒作,形成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製造輿論壓力。

(六)發生新冠肺炎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在疫情防控檢查時,發現疑似病例或其他具有傳染性的疾病。

四、應急報告

道路水路春運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一旦發現春運突發公共事件,不論事件屬哪一級的,應在第一時間將事件情況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應通報相關單位。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

五、應急響應

道路水路春運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快速反應,緊急行動,靠前指揮,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及時疏運旅客,化解矛盾,平息事件,並做好善後工作。

(一)一旦發生大量旅客滯留時,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各項宣傳解釋、便民服務、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等工作,並迅速採取以下措施實施緊急疏導和搶運。

⒈迅速組織正班車船進行加班;

⒉運力尚不足時按規定迅速調集客運企業備用車船和旅遊客車參加疏運;

⒊運力仍不足時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申請支援;

⒋可按規定抽調部分企事業單位的非營運客車參加省內中短途客運;

⒌在臨時加班、包車牌不足的情況下,為確保緊急疏運,可由區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開具“春運緊急疏運證明”,直接參加本區的應急加班運輸。

(二)一旦出現客運罷工的情況,要與有關運輸企業負責人(必要時可聯合公安等職能部門)應積極做好各項宣傳解釋、便民服務等工作,儘快使罷工客車(船)恢復生產,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視情迅速調集應急運力疏運旅客。

(三)一旦發生大規模集體上訪、靜坐或圍堵等情況,要與有關運輸企業負責人應迅速到達現場,進行疏解和勸導,防止事態擴大,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請公安等職能部門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置。

(四)一旦發現疫情,請各單位按照1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等14部門《關於全力做好20__年春運工作的意見》要求,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20__年元旦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__〕131號),強化疫情源頭管控、強化人員安全有序流動、強化多渠道監測預警、強化重點環節疫情防控、強化疫情應急處置能力、強化督導檢查和責任落實,最大限度減少對人民羣眾生產生活的影響,確保羣眾度過健康平安的節日。

六、職責分解

(一)局春運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瞭解和掌握春運期間“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信息;及時協調解決好運輸領域中羣眾關心的熱點和敏感問題,研究制定應急處理公路、水上交通突發事件以及緊急運輸保障的措施;聯繫、督促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趕赴現場,並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有關情況。

(二)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公交辦、地方海事處負責督促道路水路客運、公交企業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嚴把“三關一監督”。同時,要組織各客運站、渡口、運輸企業研究制定詳細的春運交通疏運預案。

(三)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地方海事處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搶險運力的統一調度指揮,維護應急狀態下的運輸市場秩序。

(四)計建科、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所要負責組建搶修應急分隊,落實清障人員、機械設備,發現隱患立即組織力量搶修,保障公路暢通。

(五)地方海事處負責督促渡口、水運企業落實春運工作責任制,協助做好突發事件的現場秩序。

(六)各運輸企業確保做好春運突發性事件預防處理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

七、處置機構及分工

(一)成立事故指導組、事故調查組、現場施救組和後勤保障組。組長:鄭竹;副組長:陳忠耿、張端豪、林程標、陳敏強。各組成員在領導小組辦公室與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中調劑,被調劑的人員必須無條件的服從安排、指揮。

(二)成立交通疏運處置指導組:組長:陳敏強;副組長:許韻彬、劉珊、馬梅祥。成員:各公路水路客運企業、客運站負責人及執法大隊有關人員。

(三)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親臨現場,負責指揮,聽取彙報,做出決策。對“突發性”客流及時調配車船,做到快速疏運;對發生事故的傷者全力施救,主持審核安全事故調查報告後,簽發上報。

(四)領導小組成員職責:開展好“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八、應急車輛

(一)工作車:

由辦公室根據需要向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申請。

(二)客車:

客運應急車輛由閩運長樂分公司和長樂區航順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各備用10輛及福建省閩瑞旅遊汽車有限公司5輛,車輛技術狀況和司乘人員應符合相關規定。由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負責調集。

(三)救援車輛

吊車、拖車、救護車、消防車等救援設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向有關單位調集到現場。

九、紀律和要求

(一)各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公佈突發事件報告電話,保證突發事件應急信息暢通。我局突發事件報告電話為:。

(二)當“突發性”事件發生後,我局將組織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迅速組織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所有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各自的分工,團結協作,互相配合,認真履行職責,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三)凡在處置安全事故不力,有失職、瀆職或負有領導責任的,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