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熱的應急預案範文(通用3篇)

市供熱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1

1總則

市供熱的應急預案範文(通用3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本市有效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科學有序高效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減少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對居民正常採暖的影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供熱用熱實際,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市內五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長安區、高新區)行政區域內因供熱棄供棄管、供熱設施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供熱用煤、水、電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巨大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生產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較大以上供熱事件。

1.4編制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各區政府、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區政府組織制定區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户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5事件等級

按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出現供熱用燃料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1.5.2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部門、區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2)發生供熱事故,造成停熱,影響供熱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24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

(3)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上。

(4)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大規模人員聚集或上訪,嚴重影響交通等社會秩序。

1.5.3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I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幾個部門、區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者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2)發生供熱事故,造成停熱,影響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1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3)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25萬平方米以下。

(4)居民室温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協調無果。

(5)影響重點用户(如:醫院、學校、政府機關辦公場所)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區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停熱,影響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20萬平方米以下,1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2)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

(3)居民室温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石家莊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擔任。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國資委、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市環保局、市城管委、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各區政府和供熱公司等有關部門。

2.1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2)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

(3)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區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導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

(5)協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河北省軍區及武警河北總隊後勤處做好省屬部門及駐石單位、部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2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區、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助和善後處理工作。

2.3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區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處理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的公共事件和重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理和善後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協調本市供熱燃料應急調運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

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市內四區和高新區的城市低保户、重點優撫對象的冬季採暖補貼發放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石家莊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組織建立市級供熱應急救助體系和技術支持系統,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指導各區制定、修訂和實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後分析、總結全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市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各燃氣公司做好燃氣供應工作、協助處置燃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燃氣供應的實物救助;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市國資委:負責協調做好監管範圍內國有破產、特困企業職工的採暖救助工作。

市質監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鑑定。

市安監局:根據政府授權,負責牽頭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市交管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引發的供熱問題。

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負責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華電供熱集團、中電投供熱集團、市屬供熱公司:負責城市熱網集中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和技術支持工作。

2.4各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各區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企業(單位)保持聯絡暢通,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保持密切聯繫,隨時瞭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各區及供熱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其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温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IV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III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II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2.2預警發佈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熱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進入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藍色預警響應階段,藍色預警不再另行發佈;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發佈;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

冬季供熱期結束後,供熱藍色預警自動解除。黃色以上預警的解除程序,參照發佈程序執行。

3.3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後,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信息即時向市、區兩級供熱管理部門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送。屬一般供熱事件的,由區供熱管理部門報區政府,並自行組織處置;屬較大供熱事件的,由區政府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屬重大、特別重大供熱事件的,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市委、市政府。

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供熱事件的,各區、市屬相關部門必須在1小時內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告。上報事故時,可先電話報告事故簡要情況,後書面報基本情況和善後處置情況。

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工作,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並按相關規定發佈。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由事發區啟動應急預案,並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供熱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區政府分管負責人、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II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啟動應急預案,以事發區政府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區政府負責人應趕赴現場,區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應急處置辦公室主任、副主任要趕赴現場,協助區政府制定應急方案,指導、督促、協調並參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I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政府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負責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並具體負責事發現場的應急指揮和處置工作。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告總指揮,經批准啟動應急預案。總指揮與相關副總指揮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並具體負責事發現場的應急指揮與處置工作。

4.2響應程序

4.2.1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後,供熱單位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並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區、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用户通報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2.2區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熱。

4.2.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並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市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4.2.4供熱應急指揮部根據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3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或區宣佈應急結束。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區宣佈應急結束。

5善後處理與調查評估

5.1善後處置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按事件級別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5.2事件調查

必要時,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後,對採暖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5.4恢復重建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事發地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並組織實施。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區、街道(鄉、鎮)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6.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並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機動車、電焊機、氣焊工具、電動試壓泵、汽油抽水泵、電動抽水泵、工程照明警示燈、便攜式流量計、紅外線測温儀、數字燃氣檢測儀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6.3應急供熱燃料保障

市、區建立兩級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於20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峯和應急能力。

6.4應急救助保障

市、區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6.5通信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市、區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6.6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經協調無效,項目所在地區級人民政府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供熱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6.7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市、區兩級財政應安排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市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市正常供熱,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7宣教培訓和演練

7.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7.2應急演練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並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根據本預案,各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8.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8.4其他説明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市供熱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2

為嚴格執行自治區、市關於天然氣保供的決策部署,建立健全杭錦旗迎峯度冬天然氣保供應急管理體系,及時處置全旗因天然氣供應出現緊急狀態或極端天氣下供應出現重大缺口時,各相關單位各負其責、明確任務、夯實責任、強化協作、快速反應,妥善地應對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確保羣眾温暖過冬,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指導思想

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按照自治區、市關於天然氣供應保障、保障人民羣眾温暖過冬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最大限度化解供暖季天然氣供需失衡對全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帶來的不利影響。

(二)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高效、壓非保民的保障原則,優先保民生、保公用、保重點,壓調峯用户、可中斷用户、工業用户。保障長輸管道、城市天然氣輸配系統安全運行,保障城鎮居民和民生用氣需求,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旗由於上游供應緊張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供氣中斷或供氣量不足造成供暖季天然氣供需失衡,供氣量、供氣壓力無法滿足下游天然氣市場居民及民生用氣需求的應對防範。

(四)壓非保民次序

按照分層級簽訂的《20xx-20xx年天然氣購銷合同》,今冬明春天然氣供應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點”的原則,把燃氣公交車、出租車納入民生用氣保供範圍,緊急狀態下天然氣的應急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生活(含獨立壁掛爐採暖)、農村居民“煤改氣”、學校、醫院、養老福利機構、城市公交車、出租車、居民集中採暖、政府機關、職工食堂、汽車客運站、酒店、工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用氣。

2.載客、家用以及貨運等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運輸車輛用氣。

3.重點工業企業等斷氣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的安全負荷用氣。

二、應急指揮機構

為加強預案實施期間全旗天然氣保供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杭錦旗天然氣供應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領導、指揮全旗天然氣應急處置工作;決定併發布旗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指令;根據實際供需矛盾和執行效果調整應急響應措施;決定應急處置措施新聞發佈的內容;決策與應急處置工作有關的其它事項。

天然氣供應應急保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能源局,負責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或終止預案的建議;依照領導小組指令下發啟動、終止預案的通知;協調各職能部門的應急指揮調度,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協調宣傳部門做好新聞材料的組織和發佈工作;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一)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喬小軍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長

副組長:趙建軍旗大數據應用保障中心主任

李廣榮旗能源局局長

成員:各蘇木鎮人民政府、旗網信辦、旗發改委、旗住建局、旗應急管理局、旗公安局、旗能源局、旗市場監督管理局,長慶油田分公司蘇里格第五采氣廠、中石化華北油氣分公司、鄂爾多斯市杭錦旗新聖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萬瑞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興聖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

(二)各成員單位職責

1.旗能源局

(1)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對接市發改委、市能源局和上游供氣企業,爭取上游增供氣量。督促指導上游供氣企業、管道企業組織調度應急額外氣資源,督促各蘇木鎮合理部署減限措施;負責全旗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監管及隱患整改,確保長輸管道供氣安全平穩。

(2)負責做好極端條件下轄區內用氣峯值預測,指導轄區城市燃氣企業按照要求擬定減限名單並做好最嚴峻情況下天然氣應急調配。

(3)服從旗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指揮調度,與有關部門緊密配合,協調處理好供氣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矛盾並及時將天然氣緊缺情況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4)與供氣單位保持信息暢通,同時引導新聞媒體做好輿論宣傳報道,保證社會秩序和工業經濟運行平穩。

2.旗委網信辦

負責做好保供應急期間輿情監測,並指導全旗互聯網宣傳管理和輿論引導工作,維護互聯網意識形態安全;組織開展網絡輿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處置,及時跟蹤瞭解和掌握網絡輿情動態;根據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權威信息,開展迎峯度冬天然氣應急保供新聞報道,積極引導輿論。

3.旗發改委

負責全旗管道供應天然氣銷售價格的發佈和監督。

4.旗住建局

負責對全旗城燃企業居民供暖運行情況進行跟蹤督導;負責城鎮燃氣管網安全監管及隱患整改,確保供暖季供氣安全平穩運行。

5.旗應急管理局

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天然氣長輸管道及城鎮燃氣管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天然氣供應突發事故應急救援。

6.旗公安局

負責加氣站周邊交通、車輛加氣秩序的維護;打擊破壞天然氣管道、燃氣設施以及偷盜氣的違法犯罪行為。

7.旗市場監督管理局

負責天然氣壓力容器、管線、設備的法定檢驗監督管理工作,以及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壓非保民”措施執行情況和天然氣價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8.天然氣上下游供應企業

(1)上游供氣企業

長慶油田分公司蘇里格第五采氣廠、中石化華北油氣分公司採氣二廠負責嚴格按照供氣合同履行供氣責任;合同外保障用氣資源的落實及調配;在資源緊張情況下及時向天然氣供應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並協助解決氣量短缺問題;當天然氣供應出現緊急狀態時,協調配合領導小組對天然氣供應的安排和調度,對直供用户進行壓減,盡最大努力確保全旗大民生用氣的供氣穩定。

(2)主要管網企業

鄂爾多斯市杭錦旗新聖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中石化華北油氣分公司採氣二廠輸氣隊,負責按應急預案要求壓減下游用户氣量;負責引導用户保障安全平穩供氣;負責及時掌握市場動態,當出現緊急狀態時全方位加強調度手段,千方百計穩定管網運行壓力,積極配合各蘇木鎮政府做好天然氣供應保障工作,服從領導小組對天然氣供應保障的臨時調度。

(3)各地城燃企業及其下游用户

嚴格執行旗保障領導小組及上游供氣單位的調度指令;根據供氣量安排,針對不同預警狀態確定減限對象名單,明確“壓非保民”具體措施,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做到響應及時、處置有效,確保轄區天然氣保障安全、穩定;在特殊形勢下,針對供氣缺口多渠道採購氣源,保障居民及民生用氣氣源供應;嚴格監控各自管網壓力始終運行在安全壓力範圍內,確保民生用氣安全穩定供應;做好供應形勢研判,對已發生和預計可能發生的險情,及時向各地政府報告,並根據各自供氣情況及時上報啟動、調整、中止預案的請示;負責配合當地新聞媒體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三、應急響應

根據天然氣實際需求量及供氣合同月度供氣量,對天然氣供應失衡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天然氣缺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依次用I級(紅色)、II級(橙色)、III級(黃色)和IV級(藍色)表示。

(一)預警等級

1.I級(紅色,特別嚴重)供需失衡事件。天然氣供需失衡特別嚴重,當日發生或可能發生供氣缺口占日高峯需求量20%以上的為用氣量異常緊張狀態,對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產生嚴重影響。

級(橙色,嚴重)供需失衡事件。天然氣供需失衡嚴重,當日發生或可能發生供氣缺口占日高峯需求量的10%-20%的為用氣量緊張狀態,對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產生很大影響。

級(黃色,較重)供需失衡事件.天然氣供需失衡比較嚴重,當日發生或可能發生供氣缺口占日高峯需求量的5%-10%的為用氣量比較緊張狀態,對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產生較大影響。

級(藍色,一般)供需失衡事件.天然氣供需失衡一般緊張,當日發生或可能發生供氣缺口占日高峯需求量的5%以內,為用氣量相對緊張狀態,對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產生一定影響。

(二)應急響應

各蘇木鎮根據各地用氣實際情況務必優先保障居民及民生用氣。

1.I級應急響應

(1)滿足居民生活、農牧區居民“煤改氣”、學校、醫院、養老福利機構、居民集中供熱、公交和出租車用氣。

(2)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相應減少商業集中供熱、不可中斷工業用户等用氣;停止可中斷工業燃料,工業原料,LNG和工業“煤改氣”用户用氣。

級應急響應

(1)滿足居民生活、農村居民“煤改氣”,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居民集中供熱、公交和出租車用氣;儘量滿足商業集中供熱用氣。

(2)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相應減少不可中斷工業用户用氣;停止可中斷工業燃料,工業原料,LNG和工業“煤改氣”用户用氣。

級應急響應

(1)滿足居民生活、農村居民“煤改氣”、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居民集中供熱、公交和出租車、商業集中供熱用氣;儘量滿足不可中斷工業用户用氣。

(2)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相應減少停止可中斷工業“煤改氣”、工業燃料、工業原料、LNG用户用氣。

級應急響應

(1)滿足居民生活、農村居民“煤改氣”、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居民集中供熱、公交和出租車、商業集中供熱、不可中斷工業用户用氣;儘量滿足工業“煤改氣”用户用氣。

(2)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相應減少停止可中斷工業燃料、工業原料、LNG用户用氣。

四、應急預案啟動及處置程序

旗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視全旗用氣缺口及供需情況,研究確定啟動旗級應急預案並明確相應預警級別後,經請示旗人民政府批准實施。旗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抓好應急預案相應措施的執行工作。

五、應急狀態解除

當供氣形勢得到有效緩解,涉及地區羣眾生活和採暖用氣得到有效保障,導致衍生事件隱患消除後,經旗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確認後,相關蘇木鎮及時宣佈解除天然氣應急狀態。

六、保障機制

(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

旗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實行聯席工作制度,由辦公室負責,不定期組織召開會議,遇有重要情況隨時召開會議,研判供給和需求形勢,協調解決具體事項,督促各成員單位積極落實。

(二)建立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機制

在天然氣供需失衡、天然氣管道或城鎮燃氣管網事故以及其他與天然氣供應相關可能破壞社會穩定的情況下,各蘇木鎮及相關企業要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天然氣相關新聞輿情引導預案(修訂版)》(內經信發〔20xx〕120號)相關要求,進一步擴展宣傳形式,通過不同宣傳渠道最大限度地避免、控制和消除因突發天然氣相關輿情事件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及時正面發聲,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溝通,防止對天然氣保供問題進行炒作,切實掌握引導輿情的主動權。

(三)建立信息報送機制

各蘇木鎮、相關部門及天然氣企業要加強天然氣保供運行調節,強化天然氣供應預測預警,確定信息報送聯繫人,在供暖期每日向旗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天然氣保供日報,實時掌握天然氣供需狀況,加強分析研判天然氣供應趨勢,提前做好應急保障準備。

(四)建立督促檢查機制

旗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

(五)預案修訂機制

本預案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存在較大缺陷時,由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組織修訂。

七、工作要求

(一)本預案在旗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成員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參與應急處置;凡無故、藉故不支持、拖延應急處置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二)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掌握本預案內容,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

(三)各相關天然氣經營企業按照本預案指導意見,根據應急響應等級,結合合同簽訂量,制定詳細的應急響應措施,按要求報旗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預案終止後,旗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總結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改進措施,進一步提高應對處置能力。

市供熱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3

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城區集中供熱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全面推動城區集中供熱安全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進程,預防和及時處置供熱突發事件,保障廣大區民冬季的正常採暖,確保城區集中供熱的安全有序運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方針和工作基本原則

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領導機構

為加強該項工作的領導力度,成立兗州區熱力公司供熱應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王明春

副組長:莫成利顏向鋒劉慶國劉揚華唐小霞

成員:高維魯顏偉鄭波濤牛培東賈建亮張志剛李偉樑興

領導小組職責:

(一)根據應急預案做好各環節的準備工作;

(二)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總體組織協調;

(三)組織進行應急方案的操作演練;

(四)決定啟動或停止應急方案;

(五)組織恢復正常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事務。

(二)承擔安全生產日常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三)負責協調各應急機構的關係,保持聯絡暢通。

(四)掌握彙總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急工作進展情況,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信息。

(五)負責事故發生後對外信息的撰寫和發佈。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聯絡組,特、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組,搶修救援組,後勤保障組。

綜合聯絡組:組長由王明春擔任,成員由顏向鋒、莫成利、劉慶國、劉揚華、唐小霞、顏偉組成。

主要職責:

(一)負責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按規定向上級部門彙報。

(二)負責傳達落實領導小組的有關決策。

(三)負責聯絡公安、醫療等相關部門的救助支援工作。

特、重大安全事故搶修組:組長由莫成利擔任,成員由牛培東、李偉、賈建亮、張志剛組成。

(一)負責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的實情、搶修、恢復生產等情況的收集彙總。

(二)負責提供調查和快速評估報告並將情況及時上報。

(三)負責特、重大事故發生後各項工作進展情況的報道。

搶修救援組:組長劉楊華擔任,組員李偉、鄭波濤、牛培東等組成。主要職責:

(一)組織、協調、指揮應急事項的具體操作。

(二)組織保護、搶修、搶救國家財產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後勤保障組:組長由唐小霞擔任,成員由顏偉、樑興、李偉組成。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協調聯絡消防部門,借用消防車輛補水,為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正常採暖用水提供保障。

(二)負責協調聯絡醫療部門,為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時對集中供熱公司職工及區民造成的傷害提供醫療保障。

(三)負責救援資金及其他急需物資的保障。

三、應急準備

(一)加大特、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產教育力度,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二)加強安全生產的檢查力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陣地,對黑板報、櫥窗、橫幅等內容進行定期更換,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力度,營造“人人講安全,人人重視安全”的氛圍。

(四)嚴格警衞值班制度,警衞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不準脱崗、睡崗、醉崗。

(五)警衞人員值班時應及時關鎖公司、分配站大門,禁止閒雜人員入內,按時分配站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採取措施處理。

(六)發現可疑人員,應及時詢問並向公司領導或公安部門報告。

(七)應急設備、材料定期檢修、檢查,確保完好。

四、應急保障措施

(一)若發生熱源事故後,應做到:

1、及時聯繫熱電廠總控室,瞭解事故的原因,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及時通知廣大用户。同時,安排人員協調相關單位積極行動起來,緊密配合用户做好防凍工作。組織購買防凍保暖用品及時發放給用户,直至供熱恢復正常。

2、供熱運行人員在事故發生和事故處理中,應堅守崗位,事故沒有處理完畢,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其它供熱設備的正常運行供暖工作。同時,告知用户影響供暖質量的原因及採取的措施,力爭將用户的損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建築物受到重大破壞的事故,除了為制止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傷員而採取必要的措施外,應保護好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待公安、檢察、技術監督等部門參加的調查組檢查完畢後,經調查組同意方可清理現場。在特殊情況下,如有傷員需緊急搶救,必須及時清理時,應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方可變動現場。變動現場的處理應當儘量縮小範圍,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記,保持原狀,為事故調查創造條件。

4、及時組織應急搶修分隊,全面分析事故現象、準確找出原因,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並進行搶修。

5、在搶修過程中,要做到連續作業,搶修不完成不準離開現場,確保儘早恢復區民的正常供熱。

(二)停電應急措施:

1、成立由主管生產副經理、站長、各值班長、電工組成的停電應急小組,要求小組人員在發生停電事件得到通知後二十分鐘內趕到現場採取應急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將不良影響降到最低點。

2、公司立即啟動停電應急措施,首先關閉分配站混水泵前後的閥門,避免形成旁通影響供熱效果。同時,協調供電公司儘快恢復用電,以保證分配站的安全運行。

3、如果天氣寒冷,停電時間較長,公司在與電力公司聯繫協商的同時,立即通知用户做好保暖防凍工作。

(三)當分支閥門損壞時,及時組織搶修人員,關閉上一級管網閥門,更換損壞的閥門。及時報告給組長,通知熱用户,做到連續作業,搶修不完成不準離開現場,確保儘早恢復區民的正常供熱。

(四)當管網發生滲漏、焊縫開裂等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當主管網出現滲漏,出動搶修人員找出滲漏點,以人工、機械相互配合挖出滲漏點,同時,以全新的“堵漏技術”,在不用焊接、不怕見水的前提下,短時間內處理完畢,保障供熱安全。

(五)當電器發生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根據電器設備的工藝特點,準備各種備品備件及電器設備,同時也與電器經銷商達成協議,24小時隨時提拱電器元件與電器設備。遇有電器故障危急安全生產時,應立即向廣大用户説明原因,協助用户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保暖防凍工作,組織人員進行搶修並儘快恢復生產。

(六)如出現職工集體怠工現象,為確保正常供熱,需以下人員上崗。

分配站、管理人員、運行值長3人

從社會招聘或由區建設局下屬單位調配維修工:10人

從區自來水公司調配電工(具備電工證):2人

從區政養護處調配司泵人員:4人

從太陽紙業電廠調配8個熱力站維修人員,每站3人,共計24人。

從社會招聘或從區建設局下屬單位調配。

維修班:

氣割、電焊(具備焊工證)2人,換熱站及分配站維修班6人,管道工及相關維修人員6人,暖通專業1人;人員從社會招聘或由區建設局下屬單位調配,保證在2小時之內到崗,正常供熱。

(七)機械安排:

1、挖掘機2輛區政公司1輛、社會僱傭1輛

2、運輸車4輛區環衞處提供

3、剷車2輛區政公司1輛、社會僱傭1輛

4、發電機2台區政公司提供

5、焊機2台熱力公司提供

6、吊車2輛社會租用

7、氣割2台熱力公司提供

8、消防車2輛消防中隊提供

9、水車2輛區環衞處1輛、園林處1輛

以上機械設備隨時由區建設局調配。

五、宣傳及培訓

為確保城區供熱安全,預防處理突發事件,牽頭單位及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同時,廣泛向羣眾宣傳應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熱力公司等相關單位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培訓管網搶修技能,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六、獎懲

在供熱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對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區政府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事件責任人和遇突發事件處理不當造成重大損失及嚴重後果的當事人、責任人將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