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工作總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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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來,在縣委的正確領導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指導下,在各級各部門的全力支持配合下,縣委政法委按照省、市政法工作會議要求,結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開展,以推進“和諧”建設為主題,以實施“社會安全工程”為載體,以提高執法能力為核心,以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為重點,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圓滿完成了全年的各項工作任務,為維護全縣的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政法委工作總結4篇

一、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為確保全縣社會穩定,我們狠抓對各類犯罪活動的打擊工作,指導政法各部門適時組織開展了專項鬥爭,各類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確保了全縣社會穩定。公安機關1-10月底共立刑事案件210件,與去年同比發案下降18.3;破獲刑事案件273起(包括87起積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31名。共受理治安案件416起,與去年同比下降34.2%,查處各類違法人員621人。檢察機關1-10月底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逮捕案件95件119人,經審查依法批准逮捕91件112人;追捕漏犯1人;立案監督案件13件13人;共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126件158人,經審查提起公訴118件149人,移送市檢察院起訴6件7人,積存2件2人,追訴漏犯3人。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2398件,審執結2054件,審執結率達85.7%,判決292件,當庭宣判270件,當庭宣判率達92.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32件,審結117件;受理民事案件2072件,審結1440件;調解結案1245件,調解率86.5%,受理行政訴訟案件18件,審結18件;審查行政非訴案件115件,裁定準予執行103件;受理執行案件648件,執結475件,執行總標的額達2054萬元;受理審判監督案件6件,審結4件,結案率66.7,審查申訴申請再審案件18件,結案16件。

二、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現場會為契機,全力推進綜治工作上台階

(一)創新綜治工作機制。為推進全縣綜治的基層基礎工作,縣綜治委下發了《社會治安基層基礎試點工作的通知》,縣委先後多次召開常委會和黨政聯席會,專題討論綜治基層基礎工作,培樹了韓麻營、中關等鎮綜治辦、司法所,韓麻營法庭、派出所等一批工作典型,積極探索了一些新方法、新途徑,構建了“三個”長效工作機制。建立綜治辦牽頭的協調聯動機制。縣綜治辦組織協調公、檢、法、司,縣直有關部門;鄉鎮綜治辦組織協調基層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村、組等綜治成員單位。縣、鄉鎮、村、組四級都設置綜治信息聯絡員,負責各類矛盾糾紛排查、信息反饋、彙總分析、分類排隊,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區別情況,歸口辦理,督查落實。建立派出所牽頭的治安防控機制。在派出所設立治安防控指揮中心,由鄉鎮政法書記、派出所所長分任主任、副主任。指揮中心根據案件屬性進行分類,治安案件由指揮中心責成派出所出動警力處理;民事糾紛責成司法所進行調處或到法庭解決。各村設立警務室,警務人員定期進村開展工作,併成立治安協會,每月對本村治安狀況進行分析,幫教人員、監管人員密切關注重點人員的日常表現,隨時做好幫教、監控工作,協助查處轄區內發生的治安案件。建立司法所牽頭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縣成立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全縣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和措施,適時整合調解資源,解決一些涉及跨區域的矛盾糾紛;鄉鎮健全人民調解組織,設立人民調解庭,在鄉鎮黨委、政府領導下,司法所牽頭,信訪、計生、土地等相關部門參與,在人民法庭指導下,依法調處矛盾糾紛,化解不安定因素。並在人民法庭、基層派出所設立“人民調解室”,由司法所派員調解,對法律拾遺補缺。出台《關於加強村級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推動了村級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全縣362個行政村全部健全調委會,設立人民調解室,調解成員1500人,由司法局統一任命,發放人民調解員任命書。形成了遍佈城鄉,多層次、寬領域、系統化的人民調解機制。

(二)、強化基層基礎軟、硬件建設。一是推進綜治組織建設網絡化。在全縣範圍內編織從鄉鎮到村(社區)組縱向到底,從縣直部門到企事業單位橫向到邊的綜治工作網絡。在單位內部建立以保安、經警為骨幹,單位綜治辦為龍頭,公安機關為指導的內部單位自我防控機制。在362個行政村、5個社區居委會普遍成立了綜治辦,集民調、治保、普法、幫教、巡邏“五位一體”。組建了以民兵為骨幹的義務巡邏隊,有條件的村(如牌岔子村、韓麻營村)、社區(藥王廟社區老年天寶據社)還組建了綜治宣傳隊。在全縣廠礦、企業、學校成立了護廠隊、巡礦隊、護校隊。通過強化羣防羣治隊伍建設(全縣現有保安經警141人,專職巡邏隊30人,義務巡邏隊4700),實現了綜治工作進村居、進企業、進學校的目標。二是強力推進“三所一庭”建設規範化。我縣共有“三所一庭”57個,xx年底共有14個庭所達標,xx年共有27個庭所達標,尚有16個庭所未實現達標(其中派出所7個,司法所7個,法庭2個),這16個庭所都是“難啃的硬骨頭”,為此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三所一庭”建設問題,在借鑑以前“三點一省”籌資經驗的基礎上,爭取國債資金,多渠道解決建設資金不足問題。全年共投入資金190萬元,新建派出所3個,改建派出所4個;新建司法所3個,改建司法所4個;新建法庭2個。徹底完成了“三所一庭”規範化建設三年達標任務。三是創建安全社區制度化。我縣共有社區居委會5個,xx年全部達標,xx年複檢全部達標。今年社區建設的重點是完善社區功能,提高社區防範工作水平,開展面向居民的便民服務,把創建和管理有機結合起來。

(三)、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面擴大,科技防範能力進一步加強。我縣自去年建立了“138”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後,今年在全縣25個鄉鎮全部建立了農村治安“138”防控體系,即在派出所建立一個治安防控指揮中心,每個村成立三個治安防控組織,即治保會、治安協會、調解委員會,每個村設立八種治安工作人員,即治安員、户籍協管員、信息聯絡員、十户輪值員、義務巡邏員、執法監督員、調解員和法制宣傳員。同時,把安全技術系統作為“骨幹工程”、“民心工程”來落實。截止到目前,全縣技防累計投資360萬元(其中今年投資120萬元),累計安裝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等先進設備37套,探頭232個(其中今年新建4套),整合社會資源33套,在物業小區,單位家屬樓重點部位,機關事業單位、重點部位安裝技防設施98處(其中今年新建25處),整合社會資源73處,使全縣的社會面、重點部位、居民區三級技術防範網絡在縣城初步形成,併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加強縣城科技防範的同時,我們還在韓麻營鎮開展了農村安全技術防範試點工作,籌資10餘萬元,建立了兩級紅外線報警系統,覆蓋了全鎮13家企業和5個重點部位。

(四)、重點部位整治見實效。今年我們重點開展了校園周邊治安秩序整治、交通秩序整治、企業周邊秩序整治、公共複雜場所整治、爆炸物品整治、鐵路沿線治安秩序整治等專項鬥爭,利用法律、行政、經濟,教育等各種手段,及時消除了各種治安隱患。取締校園周邊200米以內的網吧和200米以外非法經營的網吧2家,清理校園周邊小商小販7户,檢查校外文化用品商店8家,沒收非法出版物2400冊,光盤3000多張,共罰款3萬多元。全年累計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54987人次,查處違法車輛930輛次,處理交通治安案件6起,行政拘留11人;適用一般程序處罰659人;查獲盜搶機動車2輛。化解企業周邊矛盾糾紛39件。抓獲小偷17人,收繳贓款贓物3000多元。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政案2起2人,收繳煙花爆竹3.44萬頭;全年共收繳炸藥186公斤、雷管141枚、導火索600米、劇毒物品25公斤、子彈304發。查處賭博案件34起,沒收賭資9.14萬元,罰款15萬元。檢查鐵路沿線綜合性廢舊物品收購點27家,發放宣傳掛圖32張。並在全縣中國小校開展校園法制活動,聘請法制副校長52人,建立青少年維權崗2家,邀請市勞教所4名勞教人員分別為一中、二中1xx餘名學生以身説法。

三、堅持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有效控制各類羣體性事件的發生。

我們通過強化領導、落實責任、深摸細排,突出重點等措施,按照“歸口調處,分級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領導包案制、定期分析民情制、首訪負責制,零報告、月報告制度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按照“三早四抓”(即情況早知道、工作早到位、問題早解決,矛盾抓小、情況抓細,工作抓實、提早介入)的思路,開展了矛盾糾紛月排查月調處活動。在排查中堅持四到位:即真心沉下去,身到位;排查不留死角死麪,細到位;問題及時調處,解決到位;層層狠抓落實,責任到位。同時充實完善村級調委會建設,將一批有“三心”(即熱心、公心、誠心),熟“三情”(即社情、村情、民情)的村民選聘為人民調解員,堅持排查工作制度化,宣傳督導經常化。截止10月底,全縣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和治安隱患513起,其中信訪苗頭143件,治安隱患31起,民間糾紛320件,羣體性事件19起,調處解決496件,調處率達96.7。

四、強化處理涉法上訪案件的基層基礎工作,有效控制涉法上訪事件發生。

我們按照“強基礎,落實三個機制;重調處,發揮三項職能;重實效,採取三種措施”的總體思路,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採取“三主動,兩落實,一回訪”的做法積極開展集中聯合接訪活動。三主動即: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將接訪活動廣泛向社會公開。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將集中聯合接訪活動的主要內容以及政法各部門的接訪時間、接訪地點、接訪領導名單等情況廣泛向社會公佈,政法委聯合接訪時間為每週三,地點設在執法監督科,政法各部門每天由一名領導坐班,在各部門接訪室開門接訪;主動梳理涉法涉訴訪,力爭不漏排一人一案。集中接訪活動中我們共排查出6起涉法涉訴案件,在10月17日政法委員會擴大會議上對各部門進行了交辦,其中公安3件,法院2件,檢察院1件;主動約訪,耐心接待,解決問題示以誠心。目前我們主動約訪了中關鎮孫秀英重傷害案和原外貿局職工王宏要求返還罰沒款案,即解釋了相關法律法規,又説明了案件進展情況,博得了當事人的諒解,收到滿意效果。兩落實即:落實責任,繼續實行領導包案責任制,問題不解決不摘牌。落實時限,能及時解決的案件在接訪中立即解決,疑難案件限時在12月中旬前解決到位。一回訪是指嚴格執行回訪制度。對已辦結的案件,全部責成專人進行跟蹤回訪,瞭解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的滿意程度及當前的思想動態,耐心做好説服和解釋工作,力爭使當事人心悦誠服,息訴罷訪。目前全縣共接待涉法涉訴案件33起,結案15起,息訴停訪11起,其中:公安14起,結案6起,息訴停訪4起;檢察院4起,結案1起,息訴、停訪1起;法院接訪15件,結案8件,息訴、停訪6起,司法系統未發生涉法涉訴訪。查結市政法委交辦案件1件,全年未發生進京赴省訪。一年來共召開穩定形勢分析會8次,調度協調疑難案件會12次,使一些非常棘手的案件進入正常的法律程序。

五、以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以“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為突破口,全面提高政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

一是積極參加“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黨員思想政治素質明顯提高。按照上級要求,我們政法系統參加了第一批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通過學習討論、自我剖析、開展黨性分析、民主評議黨員等環節,圍繞理想信念差、宗旨觀念淡、執法理念舊、精神態度懶、組織紀律散、辦案能力弱、學習勁頭鬆、廉潔自律軟、工作作風浮、工作效率低等十個方面的問題制定和落實了具體的整改措施,幹警們進一步端正了活動態度,增強了政治敏鋭性和鑑別力,執法能力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綜合素質明顯加強。二是結合“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工作,認真開展好“公正、效能、為民”活動。按照市委政法委“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本站正”專項整改活動方案的要求,我們組織政法各部門利用多種有效的工作方式查找問題。截止到10月底,共發放專項整改宣傳資料700餘份,電視專題宣傳3次,展示活動成效新聞專題節目6次,召開監督員等多種類型的座談會9次,發放徵詢意見表和明白紙1100份,設專欄5個。通過從社會各界的反映和羣眾的批評意見中,從以往辦理的好案和差案的經驗教訓裏,從幹警違法違紀的典型案例中,從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理的涉法上訪案件中,認真查擺梳理出了政法系統執法行為不規範的五類二十個方面的問題,為專項整改找準了靶心。針對執法過程中存在的不規範、不嚴格、不公正的問題,政法各部門加強了制度建設,實現了用制度規範執法行為,用制度提高執法水平,確保執法公正,從源頭上減少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的目的。截止到目前,全縣政法部門新建各項規章制度共136項,其中公安從辦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和內部執法監督及行政管理、隊伍建設等方面新建4項;法院從司法援助、陪審員管理、案件質量評查、崗位目標獎懲辦法、公務員稱職評定標準等方面新建11項;檢察院從自偵、公訴、偵查監督、民行、控申、監所監察、預防監察、法制大隊、機關事務管理、績效考核10方面工作新建73項;司法局從機關內部建設、公證、律師及法律服務4各方面新建48項。通過專項整改活動,廣大政法幹警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得到提高,執法程序方面存在的不規範和執法不嚴的問題得到了糾正。如郭家屯衣永新被盜案,因證據不充分等因素歷時兩年都沒得到應有的查處,通過這次活動落實了嚴格的辦案責任,查清了案件事實,使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制裁。

六、以提高執法水平為目的,採用內、外宣傳相結合的方式,發揮好輿論陣地的“參謀助手”作用

按照市委政法委對信息宣傳和調研工作的要求,我們將信息的編寫報送、對外宣傳和調研工作納入全局性工作範疇。利用各種宣傳載體和新聞媒體,以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的職能作用,優化經濟發展的法治環境,樹立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維護社會的安全穩定為宣傳重點,熱情謳歌了政法戰線湧現出的優秀人物和偵破的典型案例。全系統全年共編髮信息簡報481期(其中政法委編髮的政法信息簡報46期,綜治簡報45期,“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刊18期,矛盾糾紛排查簡報24期,穩定形勢分析4期;法院編髮的信息簡報127期,檢察院信息96條,公安局89期,司法局32期);被省、市、縣採用280篇條(其中政法委32篇條,法院85篇條,檢察院75篇條,公安局72篇條,司法局16篇條)。共編髮調研文章132期(其中政法委12期,法院56期,檢察院48期,公安局12期,司法局4期),被省、市、縣轉發77期(其中政法委4期、法院38期,檢察院24期,公安局8期,司法局3期)。在國家、省、市、縣各種宣傳媒體上發稿630篇(條),其中法院發稿230篇條,檢察院發稿65篇條,公安局發稿233篇條,司法局發稿35篇條,森林公安局發稿67篇條。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楚地認識到政法工作仍存在着許多薄弱環節。一是雖然政法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高,但距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還有差距;二是治安案件雖然有所下降,但多發性侵財案件仍時有發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礎工作仍需加強;三是服務中心、服務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仍需不斷提高等等,都需要我們在新的一年裏不斷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改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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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好縣委、縣政府和縣主管部門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按照鄉黨委、政府的年初工作安排及鄉政法委的年初工作計劃,進一步抓好我鄉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確保我鄉的社會穩定,鄉政法委將半年的工作進行彙報如下:

一、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組織建設。

鄉政法委是領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機構,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建設,充分發揮其在維護社會治安和穩定方面的組織、協調作用,通過政法委協調各部門齊抓共管,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解決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方面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空體系,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

1、年初穩定工作會議後,鄉黨委及時召開了政法工作專門會議,並針對我鄉實際情況,研究部署了全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調整併成立了鄉政法委員會,由鄉黨委書記任主任,鄉長、人大主席、政法書記為副主任,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中心校、紀檢、武裝、信訪、青年、婦聯、土地所、民政所主要負責人為委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組織,同時由政法書記牽頭,分別與各村、鄉直機關簽訂了XX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各村、鄉直機關也相應地建立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各村由書記、主任負總責,由治保、民調、普法、幫教組織負責到人到事,逐層抓好落實,鄉直機關由機關負責人負總責,各分管人員抓具體工作。

2、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制定議事制度、例會制度、民事調解制度、治安防範制度、獎懲制度、矛盾定期排查、協調製度、月排查制度、掛帳督辦制度、首問責任制、追究制、上報制度、零報告制度,同時做好排查登記、普法登記和民事調解記錄。

3、推進農村四級聯網工作機制,落實10户聯網責任制。

4、加強培訓,提高素質。鄉政法委對村兩委負責人,羣防羣治組織骨幹和治安積極分子進行了集中培訓,通過培訓,提高了他們的業務能力,在有效地維護全鄉社會穩定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強化羣防羣治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羣防羣治隊伍作用。

1、教育廣大羣眾遵守村規、民約,廣泛宣傳“維護治安人人有責”的觀念,宣傳治安防範知識,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治安防範活動。

2、充分發揮退伍軍人和民兵組織在維護社會治安工作中的作用,鄉專門成立了義務治安巡邏隊,巡邏隊成員實行編班巡邏,讓其參與綜治工作,同時根據需要,組織民兵退伍軍人蔘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完成應急任務。

3、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管理,聘請派出所所長為法制副校長,每月為中國小生集中上一堂法制課,使青少年法制觀念明顯增強,有效地預防減少了青少年犯罪,中國小生無輟學現象發生,違法、違紀情況明顯減少,法制宣傳真正發揮了作用。

4、健全治保、民調、巡邏、幫教、普法及綜治組織,並進行集中培訓,提高了各成員自身素質,充分發揮了其職能作用,增強了羣防羣治效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

5、加強對“三放人員”的管理,對我鄉3名“三放人員”落實了幫教責任,鼓勵和支持他們發家致富,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幫教率達到100%,改好率達100%。

三、確保社會穩定,促進全鄉經濟發展。

1、繼續深入開展雙創工作,着力解決影響社會治安的深層次問題。

(1)、創安工作:為確保農村社會治安秩序良好,全鄉按照居民居住情況共劃分10個安全小區,落實了區長責任制,做好思想轉化工作,特殊人員轉化不了的逐級上報,集中力量把治安隱患解決在基層,形成了責任到人,齊抓共管,沒出現矛盾激化,無治安隱患,無集體上訪,創安工作真正得到落實,農村治安秩序明顯改進。

(2)、創模工作:我鄉按照縣綜治委的安排部署,積極組織開展爭創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模範鄉活動,層層建立組織,制定了規劃。主要做法是:綜治辦工作人員經常深入羣眾徵求意見,制定了村規、民約六章43條,及時掌握存在治安隱患的人和事,每月向鄉綜治委彙報一次工作,綜合全鄉存在的問題,鄉綜治辦每季對全鄉進行一次綜合治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現隱患,隨時向鄉黨委彙報,例會研究解決。

2、鄉綜治領導小組在全鄉巡迴排查,進行民主與法制宣傳,強化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人的監控。

四、積極開展“平安家庭”、“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

(一)××永村建立了以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依託的民間糾紛調解“四級聯網”制度,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使村“兩委班子”從繁雜的事務中解脱出來,有更多的精力進行謀劃和實施村經濟發展,加快了脱貧致富的步伐,充分發揮了黨小組長、羣眾代表、村民組長應有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

(二)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各項組織健全並能充分發揮作用。(三)民主監督有力,村幹部依法接受村民理財小組監督。

(四)法制宣傳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堅持學法、守法、依法講法。

全鄉各村建立健全了普法組織網絡,由村委會成員對普法員進行宣傳講解,然後再依次宣傳,一傳十,十傳百,以點帶面,實行村民自我教育。

(五)家庭平安是社會穩定的基石,只有家庭成員內部穩定,社會才更加和諧,為此我們加大了《婦女權益保障法》、《河北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知識的宣傳,一部分羣眾認識到自己在家庭中的所作所為確實不符合法律和條例的規定,表示以後會認真改正錯誤,羣眾的反響很大。

綜治辦人員在認真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又加強了自身素質的培養,深入學習“xxxx”重要思想,參加了鄉黨委組織的榮辱觀教育,進行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學習,進行櫥窗宣傳,完成了基礎建設目標,積極參加創建先進所站活動和行風評比活動,圓滿地完成了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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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好縣委、縣政府和縣主管部門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按照鄉黨委、政府的年初工作安排及鄉政法委的年初工作計劃,進一步抓好我鄉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確保我鄉的社會穩定,鄉政法委將一年的工作進行彙報如下:

一、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組織建設。

鄉政法委是領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機構,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建設,充分發揮其在維護社會治安和穩定方面的組織、協調作用,通過政法委協調各部門齊抓共管,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解決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方面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空體系,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

1、年初穩定工作會議後,鄉黨委及時召開了政法工作專門會議,並針對我鄉實際情況,研究部署了全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調整併成立了鄉政法委員會,由鄉黨委書記任主任,鄉長、人大主席、政法書記為副主任,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中心校、紀檢、武裝、信訪、青年、婦聯、土地所、民政所主要負責人為委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組織,同時由政法書記牽頭,分別與各村、鄉直機關簽訂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各村、鄉直機關也相應地建立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各村由書記、主任負總責,由治保、民調、普法、幫教組織負責到人到事,逐層抓好落實,鄉直機關由機關負責人負總責,各分管人員抓具體工作。

2、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制定議事制度、例會制度、民事調解制度、治安防範制度、獎懲制度、矛盾定期排查、協調製度、月排查制度、掛帳督辦制度、首問責任制、追究制、上報制度、零報告制度,同時做好排查登記、普法登記和民事調解記錄。

3、推進農村四級聯網工作機制,落實10户聯網責任制。

4、加強培訓,提高素質。鄉政法委對村兩委負責人,羣防羣治組織骨幹和治安積極分子進行了集中培訓,通過培訓,提高了他們的業務能力,在有效地維護全鄉社會穩定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強化羣防羣治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羣防羣治隊伍作用。

1、教育廣大羣眾遵守村規、民約,廣泛宣傳“維護治安人人有責”的觀念,宣傳治安防範知識,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治安防範活動。

2、充分發揮退伍軍人和民兵組織在維護社會治安工作中的作用,鄉專門成立了義務治安巡邏隊,巡邏隊成員實行編班巡邏,讓其參與綜治工作,同時根據需要,組織民兵退伍軍人蔘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完成應急任務。

3、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管理,聘請派出所所長為法制副校長,每月為中國小生集中上一堂法制課,使青少年法制觀念明顯增強,有效地預防減少了青少年犯罪,中國小生無輟學現象發生,違法、違紀情況明顯減少,法制宣傳真正發揮了作用。

4、健全治保、民調、巡邏、幫教、普法及綜治組織,並進行集中培訓,提高了各成員自身素質,充分發揮了其職能作用,增強了羣防羣治效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

5、加強對“三放人員”的管理,對我鄉3名“三放人員”落實了幫教責任,鼓勵和支持他們發家致富,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幫教率達到100%,改好率達100%。

三、確保社會穩定,促進全鄉經濟發展。

1、繼續深入開展雙創工作,着力解決影響社會治安的深層次問題。

(1)、創安工作:為確保農村社會治安秩序良好,全鄉按照居民居住情況共劃分10個安全小區,落實了區長責任制,做好思想轉化工作,特殊人員轉化不了的逐級上報,集中力量把治安隱患解決在基層,形成了責任到人,齊抓共管,沒出現矛盾激化,無治安隱患,無集體上訪,創安工作真正得到落實,農村治安秩序明顯改進。

(2)、創模工作:我鄉按照縣綜治委的安排部署,積極組織開展爭創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模範鄉活動,層層建立組織,制定了規劃。主要做法是:綜治辦工作人員經常深入羣眾徵求意見,制定了村規、民約六章43條,及時掌握存在治安隱患的人和事,每月向鄉綜治委彙報一次工作,綜合全鄉存在的問題,鄉綜治辦每季對全鄉進行一次綜合治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現隱患,隨時向鄉黨委彙報,例會研究解決。

2、鄉綜治領導小組在全鄉巡迴排查,進行民主與法制宣傳,強化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人的監控。

四、積極開展“平安家庭”、“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

(一)##村建立了以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依託的民間糾紛調解“四級聯網”制度,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使村“兩委班子”從繁雜的事務中解脱出來,有更多的精力進行謀劃和實施村經濟發展,加快了脱貧致富的步伐,充分發揮了黨小組長、羣眾代表、村民組長應有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

(二)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各項組織健全並能充分發揮作用。(三)民主監督有力,村幹部依法接受村民理財小組監督。

(四)法制宣傳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堅持學法、守法、依法講法。

全鄉各村建立健全了普法組織網絡,由村委會成員對普法員進行宣傳講解,然後再依次宣傳,一傳十,十傳百,以點帶面,實行村民自我教育。

(五)家庭平安是社會穩定的基石,只有家庭成員內部穩定,社會才更加和諧,為此我們加大了《婦女權益保障法》、《河北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知識的宣傳,一部分羣眾認識到自己在家庭中的所作所為確實不符合法律和條例的規定,表示以後會認真改正錯誤,羣眾的反響很大。

綜治辦人員在認真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又加強了自身素質的培養,深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參加了鄉黨委組織的榮辱觀教育,進行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學習,進行櫥窗宣傳,完成了基礎建設目標,積極參加創建先進所站活動和行風評比活動,圓滿地完成了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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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來,在縣委的正確領導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指導下,在各級各部門的全力支持配合下,縣委政法委按照省、市政法工作會議要求,結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開展,以推進“和諧”建設為主題,以實施“社會安全工程”為載體,以提高執法能力為核心,以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為重點,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圓滿完成了全年的各項工作任務,為維護全縣的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為確保全縣社會穩定,我們狠抓對各類犯罪活動的打擊工作,指導政法各部門適時組織開展了專項鬥爭,各類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確保了全縣社會穩定。公安機關1-10月底共立刑事案件210件,與去年同比發案下降18.3;破獲刑事案件273起(包括87起積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31名。共受理治安案件416起,與去年同比下降34.2%,查處各類違法人員621人。檢察機關1-10月底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逮捕案件95件119人,經審查依法批准逮捕91件112人;追捕漏犯1人;立案監督案件13件13人;共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126件158人,經審查提起公訴118件149人,移送市檢察院起訴6件7人,積存2件2人,追訴漏犯3人。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2398件,審執結2054件,審執結率達85.7%,判決292件,當庭宣判270件,當庭宣判率達92.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32件,審結117件;受理民事案件2072件,審結1440件;調解結案1245件,調解率86.5%,受理行政訴訟案件18件,審結18件;審查行政非訴案件115件,裁定準予執行103件;受理執行案件648件,執結475件,執行總標的額達2054萬元;受理審判監督案件6件,審結4件,結案率66.7,審查申訴申請再審案件18件,結案16件。

二、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現場會為契機,全力推進綜治工作上台階

(一)創新綜治工作機制。為推進全縣綜治的基層基礎工作,縣綜治委下發了《社會治安基層基礎試點工作的通知》,縣委先後多次召開常委會和黨政聯席會,專題討論綜治基層基礎工作,培樹了韓麻營、中關等鎮綜治辦、司法所,韓麻營法庭、派出所等一批工作典型,積極探索了一些新方法、新途徑,構建了“三個”長效工作機制。建立綜治辦牽頭的協調聯動機制。縣綜治辦組織協調公、檢、法、司,縣直有關部門;鄉鎮綜治辦組織協調基層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村、組等綜治成員單位。縣、鄉鎮、村、組四級都設置綜治信息聯絡員,負責各類矛盾糾紛排查、信息反饋、彙總分析、分類排隊,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區別情況,歸口辦理,督查落實。建立派出所牽頭的治安防控機制。在派出所設立治安防控指揮中心,由鄉鎮政法書記、派出所所長分任主任、副主任。指揮中心根據案件屬性進行分類,治安案件由指揮中心責成派出所出動警力處理;民事糾紛責成司法所進行調處或到法庭解決。各村設立警務室,警務人員定期進村開展工作,併成立治安協會,每月對本村治安狀況進行分析,幫教人員、監管人員密切關注重點人員的日常表現,隨時做好幫教、監控工作,協助查處轄區內發生的治安案件。建立司法所牽頭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縣成立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全縣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和措施,適時整合調解資源,解決一些涉及跨區域的矛盾糾紛;鄉鎮健全人民調解組織,設立人民調解庭,在鄉鎮黨委、政府領導下,司法所牽頭,信訪、計生、土地等相關部門參與,在人民法庭指導下,依法調處矛盾糾紛,化解不安定因素。並在人民法庭、基層派出所設立“人民調解室”,由司法所派員調解,對法律拾遺補缺。出台《關於加強村級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推動了村級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全縣362個行政村全部健全調委會,設立人民調解室,調解成員1500人,由司法局統一任命,發放人民調解員任命書。形成了遍佈城鄉,多層次、寬領域、系統化的人民調解機制。

(二)、強化基層基礎軟、硬件建設。一是推進綜治組織建設網絡化。在全縣範圍內編織從鄉鎮到村(社區)組縱向到底,從縣直部門到企事業單位橫向到邊的綜治工作網絡。在單位內部建立以保安、經警為骨幹,單位綜治辦為龍頭,公安機關為指導的內部單位自我防控機制。在362個行政村、5個社區居委會普遍成立了綜治辦,集民調、治保、普法、幫教、巡邏“五位一體”。組建了以民兵為骨幹的義務巡邏隊,有條件的村(如牌岔子村、韓麻營村)、社區(藥王廟社區老年天寶據社)還組建了綜治宣傳隊。在全縣廠礦、企業、學校成立了護廠隊、巡礦隊、護校隊。通過強化羣防羣治隊伍建設(全縣現有保安經警141人,專職巡邏隊30人,義務巡邏隊4700),實現了綜治工作進村居、進企業、進學校的目標。二是強力推進“三所一庭”建設規範化。我縣共有“三所一庭”57個,XX年底共有14個庭所達標,XX年共有27個庭所達標,尚有16個庭所未實現達標(其中派出所7個,司法所7個,法庭2個),這16個庭所都是“難啃的硬骨頭”,為此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三所一庭”建設問題,在借鑑以前“三點一省”籌資經驗的基礎上,爭取國債資金,多渠道解決建設資金不足問題。全年共投入資金190萬元,新建派出所3個,改建派出所4個;新建司法所3個,改建司法所4個;新建法庭2個。徹底完成了“三所一庭”規範化建設三年達標任務。三是創建安全社區制度化。我縣共有社區居委會5個,XX年全部達標,XX年複檢全部達標。今年社區建設的重點是完善社區功能,提高社區防範工作水平,開展面向居民的便民服務,把創建和管理有機結合起來。

(三)、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面擴大,科技防範能力進一步加強。我縣自去年建立了“138”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後,今年在全縣25個鄉鎮全部建立了農村治安“138”防控體系,即在派出所建立一個治安防控指揮中心,每個村成立三個治安防控組織,即治保會、治安協會、調解委員會,每個村設立八種治安工作人員,即治安員、户籍協管員、信息聯絡員、十户輪值員、義務巡邏員、執法監督員、調解員和法制宣傳員。同時,把安全技術系統作為“骨幹工程”、“民心工程”來落實。截止到目前,全縣技防累計投資360萬元(其中今年投資120萬元),累計安裝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等先進設備37套,探頭232個(其中今年新建4套),整合社會資源33套,在物業小區,單位家屬樓重點部位,機關事業單位、重點部位安裝技防設施98處(其中今年新建25處),整合社會資源73處,使全縣的社會面、重點部位、居民區三級技術防範網絡在縣城初步形成,併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加強縣城科技防範的同時,我們還在韓麻營鎮開展了農村安全技術防範試點工作,籌資10餘萬元,建立了兩級紅外線報警系統,覆蓋了全鎮13家企業和5個重點部位。

(四)、重點部位整治見實效。今年我們重點開展了校園周邊治安秩序整治、交通秩序整治、企業周邊秩序整治、公共複雜場所整治、爆炸物品整治、鐵路沿線治安秩序整治等專項鬥爭,利用法律、行政、經濟,教育等各種手段,及時消除了各種治安隱患。取締校園周邊200米以內的網吧和200米以外非法經營的網吧2家,清理校園周邊小商小販7户,檢查校外文化用品商店8家,沒收非法出版物2400冊,光盤3000多張,共罰款3萬多元。全年累計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54987人次,查處違法車輛930輛次,處理交通治安案件6起,行政拘留11人;適用一般程序處罰659人;查獲盜搶機動車2輛。化解企業周邊矛盾糾紛39件。抓獲小偷17人,收繳贓款贓物3000多元。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政案2起2人,收繳煙花爆竹3.44萬頭;全年共收繳炸藥186公斤、雷管141枚、導火索600米、劇毒物品25公斤、子彈304發。查處賭博案件34起,沒收賭資9.14萬元,罰款15萬元。檢查鐵路沿線綜合性廢舊物品收購點27家,發放宣傳掛圖32張。並在全縣中國小校開展校園法制活動,聘請法制副校長52人,建立青少年維權崗2家,邀請市勞教所4名勞教人員分別為一中、二中1XX餘名學生以身説法。

三、堅持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有效控制各類羣體性事件的發生。

我們通過強化領導、落實責任、深摸細排,突出重點等措施,按照“歸口調處,分級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領導包案制、定期分析民情制、首訪負責制,零報告、月報告制度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按照“三早四抓”(即情況早知道、工作早到位、問題早解決,矛盾抓小、情況抓細,工作抓實、提早介入)的思路,開展了矛盾糾紛月排查月調處活動。在排查中堅持四到位:即真心沉下去,身到位;排查不留死角死麪,細到位;問題及時調處,解決到位;層層狠抓落實,責任到位。同時充實完善村級調委會建設,將一批有“三心”(即熱心、公心、誠心),熟“三情”(即社情、村情、民情)的村民選聘為人民調解員,堅持排查工作制度化,宣傳督導經常化。截止10月底,全縣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和治安隱患513起,其中信訪苗頭143件,治安隱患31起,民間糾紛320件,羣體性事件19起,調處解決496件,調處率達96.7。

四、強化處理涉法上訪案件的基層基礎工作,有效控制涉法上訪事件發生。

我們按照“強基礎,落實三個機制;重調處,發揮三項職能;重實效,採取三種措施”的總體思路,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採取“三主動,兩落實,一回訪”的做法積極開展集中聯合接訪活動。三主動即: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將接訪活動廣泛向社會公開。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將集中聯合接訪活動的主要內容以及政法各部門的接訪時間、接訪地點、接訪領導名單等情況廣泛向社會公佈,政法委聯合接訪時間為每週三,地點設在執法監督科,政法各部門每天由一名領導坐班,在各部門接訪室開門接訪;主動梳理涉法涉訴訪,力爭不漏排一人一案。集中接訪活動中我們共排查出6起涉法涉訴案件,在10月17日政法委員會擴大會議上對各部門進行了交辦,其中公安3件,法院2件,檢察院1件;主動約訪,耐心接待,解決問題示以誠心。目前我們主動約訪了中關鎮孫秀英重傷害案和原外貿局職工王宏要求返還罰沒款案,即解釋了相關法律法規,又説明了案件進展情況,博得了當事人的諒解,收到滿意效果。兩落實即:落實責任,繼續實行領導包案責任制,問題不解決不摘牌。落實時限,能及時解決的案件在接訪中立即解決,疑難案件限時在12月中旬前解決到位。一回訪是指嚴格執行回訪制度。對已辦結的案件,全部責成專人進行跟蹤回訪,瞭解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的滿意程度及當前的思想動態,耐心做好説服和解釋工作,力爭使當事人心悦誠服,息訴罷訪。目前全縣共接待涉法涉訴案件33起,結案15起,息訴停訪11起,其中:公安14起,結案6起,息訴停訪4起;檢察院4起,結案1起,息訴、停訪1起;法院接訪15件,結案8件,息訴、停訪6起,司法系統未發生涉法涉訴訪。查結市政法委交辦案件1件,全年未發生進京赴省訪。一年來共召開穩定形勢分析會8次,調度協調疑難案件會12次,使一些非常棘手的案件進入正常的法律程序。

五、以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以“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為突破口,全面提高政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

一是積極參加“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黨員思想政治素質明顯提高。按照上級要求,我們政法系統參加了第一批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通過學習討論、自我剖析、開展黨性分析、民主評議黨員等環節,圍繞理想信念差、宗旨觀念淡、執法理念舊、精神態度懶、組織紀律散、辦案能力弱、學習勁頭鬆、廉潔自律軟、工作作風浮、工作效率低等十個方面的問題制定和落實了具體的整改措施,幹警們進一步端正了活動態度,增強了政治敏鋭性和鑑別力,執法能力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綜合素質明顯加強。二是結合“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工作,認真開展好“公正、效能、為民”活動。按照市委政法委“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大祕書網正”專項整改活動方案的要求,我們組織政法各部門利用多種有效的工作方式查找問題。截止到10月底,共發放專項整改宣傳資料700餘份,電視專題宣傳3次,展示活動成效新聞專題節目6次,召開監督員等多種類型的座談會9次,發放徵詢意見表和明白紙1100份,設專欄5個。通過從社會各界的反映和羣眾的批評意見中,從以往辦理的好案和差案的經驗教訓裏,從幹警違法違紀的典型案例中,從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理的涉法上訪案件中,認真查擺梳理出了政法系統執法行為不規範的五類二十個方面的問題,為專項整改找準了靶心。針對執法過程中存在的不規範、不嚴格、不公正的問題,政法各部門加強了制度建設,實現了用制度規範執法行為,用制度提高執法水平,確保執法公正,從源頭上減少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的目的。截止到目前,全縣政法部門新建各項規章制度共136項,其中公安從辦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和內部執法監督及行政管理、隊伍建設等方面新建4項;法院從司法援助、陪審員管理、案件質量評查、崗位目標獎懲辦法、公務員稱職評定標準等方面新建11項;檢察院從自偵、公訴、偵查監督、民行、控申、監所監察、預防監察、法制大隊、機關事務管理、績效考核10方面工作新建73項;司法局從機關內部建設、公證、律師及法律服務4各方面新建48項。通過專項整改活動,廣大政法幹警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得到提高,執法程序方面存在的不規範和執法不嚴的問題得到了糾正。如郭家屯衣永新被盜案,因證據不充分等因素歷時兩年都沒得到應有的查處,通過這次活動落實了嚴格的辦案責任,查清了案件事實,使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制裁。

六、以提高執法水平為目的,採用內、外宣傳相結合的方式,發揮好輿論陣地的“參謀助手”作用

按照市委政法委對信息宣傳和調研工作的要求,我們將信息的編寫報送、對外宣傳和調研工作納入全局性工作範疇。利用各種宣傳載體和新聞媒體,以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的職能作用,優化經濟發展的法治環境,樹立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維護社會的安全穩定為宣傳重點,熱情謳歌了政法戰線湧現出的優秀人物和偵破的典型案例。全系統全年共編髮信息簡報481期(其中政法委編髮的政法信息簡報46期,綜治簡報45期,“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刊18期,矛盾糾紛排查簡報24期,穩定形勢分析4期;法院編髮的信息簡報127期,檢察院信息96條,公安局89期,司法局32期);被省、市、縣採用280篇條(其中政法委32篇條,法院85篇條,檢察院75篇條,公安局72篇條,司法局16篇條)。共編髮調研文章132期(其中政法委12期,法院56期,檢察院48期,公安局12期,司法局4期),被省、市、縣轉發77期(其中政法委4期、法院38期,檢察院24期,公安局8期,司法局3期)。在國家、省、市、縣各種宣傳媒體上發稿630篇(條),其中法院發稿230篇條,檢察院發稿65篇條,公安局發稿233篇條,司法局發稿35篇條,森林公安局發稿67篇條。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楚地認識到政法工作仍存在着許多薄弱環節。一是雖然政法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高,但距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還有差距;二是治安案件雖然有所下降,但多發性侵財案件仍時有發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礎工作仍需加強;三是服務中心、服務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仍需不斷提高等等,都需要我們在新的一年裏不斷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改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