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紀檢監察年終工作總結示例

20xx年上半年,縣紀委監察局在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堅持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為統攬,圍繞全面從嚴治黨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市紀委五屆二次全會精神,運用“四種形態”,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鬥爭保持了良好發展勢頭。

某縣紀檢監察年終工作總結示例

一、壓實靠牢“兩個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一是完善機制,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壓力傳導。建立健全宣傳動員、責任運行、清單管理、保障落實、考評問責等五項機制,細化《蕭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實施意見》,嚴格落實《蕭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倒逼責任落實,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導致在職責範圍內和分管領域出現違紀問題並造成嚴重後果的,通過“一案雙查”嚴格追究責任,同時對受到責任追究的典型案例適時進行通報,增強責任追究的震懾力。20xx年以來,開展落實主體責任約談2次,就2個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開展問責,1名領導幹部受到責任追究。二是注重謀劃,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落地生根。制定黨風政風監督“617提升計劃”。從嚴明紀律規矩、靠實“兩個責任”等17個細節和環節,找準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的着力點和突破口,努力實現明紀嚴規新提升、壓力傳導新提升、正風肅紀新提升、風清氣正新提升、維護民利新提升、機制創新新提升等六個方面新提升。並將提升計劃的貫徹落實情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認真落實八項規定,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深入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總結經驗成效,堅持成功做法,創新監督執紀方法,緊盯老問題,深挖隱形、變異“四風”問題,健全完善制度機制。一是從嚴要求,靠實責任。狠抓責任落實,完善考評機制,將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工作任務分解細化為4大項、104小項,落實到34個牽頭部門、56個協辦單位。二是深化落實,靶向問題。制發了《關於“五一”、“端午”期間加強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工作的通知》等3個文件,開展監督檢查12次、專項檢查8次,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的問題8件,黨政紀處分8人。20xx年上半年共7批次點名通報曝光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大辦婚喪喜慶、公款旅遊、公車私用、私車公養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28個單位,涉及黨員、幹部31人。制發了《關於全縣公務車輛實行統一標識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落實黨政機關公務車輛實行統一標識化管理。四是探索實行“四單兩書雙記實”制度。制發《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履行情況全程記實制度的通知》建立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記實機制。年初,縣委書記和縣紀委書記分別同各單位黨組織書記和紀檢機構主要負責人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書》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書》,制定完善了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目標任務清單。

三、全覆蓋開展巡察,圍繞焦點問題全面整改

一是認真做好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建立問題整改“銷號制”,逐條逐項進行整改,確保按期整改到位,做到件件有迴應、事事有落實。堅持問題導向,層層傳導壓力,以解決問題促進整改落實。強化責任分解,列出任務清單,嚴格落實到人,確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對整改不到位的,跟蹤督辦、完成,對督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嚴格責任追究。二是推動本屆縣委巡察全覆蓋。省委第八巡視組進駐期間,配合省委巡視,採取“一託N”方式,縣委派出2個巡察組,同步開展了縣委專項巡察、異地交流巡察,並派出專項巡察組,對招投標領域開展“機動式”巡察。6月18日,開了十四屆縣委第三輪巡察工作動員暨培訓會,對於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積極探索開展“常規+機動+點穴”綜合巡察。縣委巡察實現“三個結合”:即有形覆蓋與有效覆蓋相結合,做到全震懾;單位和個人相結合,做到不遺漏;數量和質量相結合,做到高標準。對縣農機局、水利局和房管局、人防辦開展巡察時,涉及組織處理類問題線索20件,建議參考類問題線索16件,瞭解關注類問題線索9件。

四、強力懲治*,堅持挺紀在前

認真落實《中國*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研究制定了《關於對領導幹部進行談話函詢的暫行辦法》、《中共蕭縣紀委蕭縣監察局關於加強紀律審查走讀式談話工作辦法(試行)》。狠抓紀律審查安全工作,積極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20xx年上半年,共受理信訪舉報329件,處置反映問題線索155件,立案135件。其中鄉鎮紀委立案40件,縣直紀檢組(紀委)立案38件,縣紀委立案57件。結案13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72人(其中受黨紀政紀雙重處分13人、黨紀處分126人,政紀處分59人),移送司法機關3人,責任追究10人。8名黨員幹部接受談話提醒和函詢。堅持突出問題導向,緊盯脱貧攻堅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人員,組織開展“十個一批”扶貧領域整治。以“精準定責、精準監督、精準問責”護航“精準扶貧”。

五、深化體制改革,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

一是圍繞全面從嚴治黨,深化紀律檢查機關內部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和拓展“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成果,依據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在創新組織制度、實行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部門職責分設上積極探索,使執紀監督、執紀審查、案件審理各環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縣紀委在充分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制定了《蕭縣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方案》,召開了全覆蓋動員部署會,擬定設立14個派駐紀檢組(其中,2個事業單位派駐紀檢組;使用政法專項編制的縣公安局、縣法院、縣檢察院實行單獨派駐),實現對縣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目前,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工作正穩步推進。

二是加強自身隊伍建設,築牢拒腐防變防線。制發《落實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考核辦法》《蕭縣紀檢監察系統紀律審查工作制度》《關於規範處分決定送達執行工作的通知》等規範性文件,紮緊制度“籠子”。在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開展作風建設自查自糾活動,196多名紀檢幹部正校表對號,逐人逐條“過篩子”,查處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問題2起,處理紀檢監察幹部2人。同時,把強化紀檢幹部監督、教育、管理與開展“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建設相結合,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相結合,與推動精準扶貧執紀監督問責相結合,管、學、用三結合、三促進。

二、當前工作存在問題

一是黨風政風涉規違紀現象依然存在,問責不力問題需要改善。少數領導幹部依然想方設法尋找更為便利、隱蔽的方式,繼續享受特權帶來的好處。一些黨員幹部在新規定、新制度的要求和約束下,思想上轉不過彎,行動上剎不住車,對觸及“底線”“紅線”的行為存在僥倖心理。制度落實力和執行力不夠,成為滋生黨風政風問題的土壤。特別是鄉鎮執紀偏軟問題突出,上下聯動、共同推進的工作合力尚存“空隙”。一些黨組織的監督流於形式,存在不會監督、不願監督、不敢監督、監督不了的現象。同時,在推進立體監督、全方位監督和新媒體監督等方面還存在不足,特別對村委會幹部,極易形成監督不到位的情況。

二是紀檢監察幹部監督手段和方法措施單一,少數幹部缺乏監督意識。對一些容易發生問題的部位和環節制約不夠,特別是對領導幹部和執紀執法中的自由裁量權還缺乏有效的監督措施,造成部分工作制度執行不夠到位,在責任追究上往往礙於情面不能夠從嚴處理,影響了監督效果。個別紀檢監察幹部特權思想比較嚴重,自認為是監督別人的人,不願接受別人監督,存在着信任多於監督、外部環境監督不夠的問題。

三、工作建議及謀劃

一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壓實“兩個責任”鏈條。夯實各級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嚴格實施“一案雙查”。進一步深化和拓展紀檢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成果,充分履行監督責任。推進縣直單位綜合派駐改革,強化監督“探頭”作用。建立健全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報告問題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制度。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典型問題通報制度。

二是加大紀律審查力度,持續強化“不敢腐”震懾氛圍。以貫徹落實《中國*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為抓手,完善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組織協調機制。保持零容忍的態度不變,嚴肅查處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羣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幹部。進一步改進監督執紀方式,嚴格分類處置問題線索,不斷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面,堅決把存量減下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決把增量遏制住。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發揮警示、震懾和教育作用。

三是切實加強黨內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抓好黨內監督條例的貫徹落實,重點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鬆軟問題。深入貫徹民主集中制,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持續加強政治巡察,靈活機動開展專項巡察和巡察“回頭看”;認真做好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加大對巡察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的督促檢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