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政績觀方面存在的問題總結

政績是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德才素質在工作實踐中的綜合體現。追求什麼樣的政績,為誰樹政績,怎樣樹政績,是衡量農村基層領導幹部能否正確對待羣眾、正確對待組織、正確對待自己的“試金石”。當前,農村基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承擔着全面建設小康農村社會重任,能否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至關重要。本文嘗試對他們的政績觀進行初淺探討和剖析,對如何樹立科學政績觀提出建議。

個人政績觀方面存在的問題總結

一、存在問題

1、對農村工作認識存在片面觀點,求穩不求活,造成農村發展滯緩。部分農村基層領導幹部認為當前農村工作穩定壓倒一切,保持農村社會穩定是頭等大事,只要不出事,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就是有政績。開拓性地做農村工作,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既然如此,不如不幹,捂住攤子,得過且過,守住一時,保全一生,尋機脱身。他們將農村穩定與發展的關係生硬地割裂開來,抓住了穩定,丟掉了發展,沒能看出農村的穩定是發展中的穩定,發展是穩定中的發展,從而造成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遲緩,甚至停滯不前。

2、不尊重農村客觀現實條件,急功近利,損害農村長遠發展利益。一些農村基層領導幹部為在任期內出政績、受表彰、獲提拔,就不尊重農村發展客觀規律,不顧農村現實條件,不管農村資源的承受力,提出一些不切實際的發展口號和指標,追求眼前的政績。同時,極端地喜歡“看得見的”政績,蔑視“潛在的”政績,重視近期效果,輕視長遠利益。一切為自己個人創造政績,絕不為他人工作打基礎。為在短期出效果、出成績,寧可過量地犧牲資源,追求經濟增長數字,造成“一任的政績,幾任的包袱”。

3、對農村發展存在盲目性,依個人好惡,人為地割裂農村發展鏈。有的農村基層幹部到了新的地方工作,不願深入基層羣眾搞調查研究,對當地的資源狀況、產業發展水平、發展潛力等實際情況瞭解不多、不準、不透;對前任留下來的“家產”不屑一顧,搞“一個艄公一道河”;不瞭解、不顧及當地羣眾的生產習慣和生產技術水平,不尊重當地羣眾的致富想法,僅憑個人好惡和意願,從主觀上出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人為地、強制性地破壞了農村經濟發展的連貫性。從表面上看,有時確實產生了一定的效果,但因為此一時、彼一時地改變發展政策,沒有形成完整的農村發展鏈,最終將一無所成。

4、對農村基層工作的不準,心浮氣躁,追名逐利。個別農村基層領導幹部把工作崗位當作人生的“跳板”,一事當前,總是計算個人得失,讓羣眾利益、集體利益為個人利益讓路;習慣於做表面文章,熱衷於搞花架子,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藉以引起上級領導重視。報喜不報憂,掩蓋矛盾和問題,置羣眾利益於不顧,虛張聲勢,對經濟發展指標“注水”造假,搞攀比浮誇,搞“數字政績”。

二、原因分析

1、幹部世界觀存在問題。有什麼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就決定了什麼樣的政績觀。個別農村基層領導幹部凡事從個人利益出發,一切為個人升遷做打算,謀取更高的職位只是了攫取更大的權力,而不是更好地為羣眾服務。以這種思想為基礎產生的政績觀,勢必偏離正確的軌道。

2、幹部政績考核存在缺陷。考核指標設計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指導下,過於偏重經濟發展內容,而精神文明和社會事業建設等只佔很小的份額;考核內容比較隨意,缺乏科學依據,使基層幹部大部分工作,都是圍繞着領導人的注意力在轉;考核項目過於繁雜、籠統,考核方法簡單死板,效率低下。

3、政績與選任存在脱節。幹部政績考核與選拔任用沒有很好地銜接起來,往往是獎懲幹部憑政績,而選任幹部卻讓年齡、資格、學歷等成為決定因素,政績成了可有可無的因素。這樣,政績歸政績,使用歸使用,兩者互不相干,便產生了政績無用論。還有一種情況是極端尊重政績,絕對憑政績大小選任幹部,造成頻頻出現“數字”政績、虛假政績。

4、基層幹部調整頻繁。原先,農村基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任期比較短,三年一屆,不利於幹部在基層領導崗位上作長遠打算,不利於長期紮根一個地方工作。幹部任期也比較隨意,部分幹部未能完全嚴格按屆任職,屆中調整過於頻繁,使基層幹部產生在現有崗位上產生過一天算一天的想法,甚至產生坐以待“提”的思想,認為只有時間一到,位置自然前挪。

三、對策思考

1、加強宗旨教育,解決“為誰樹政績”問題。為羣眾謀利益,為羣眾創政績,應是每個基層領導幹部的終身追求。農村基層領導幹部樹政績,歸根到底是要在農村基層忠實實踐黨的宗旨,當好農民羣眾的公僕,把實現好、維護好和發展好農民羣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思考問題和開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因此,要加強基層領導幹部黨的宗旨教育,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要求落實到創造工作成績的實踐中去。通過加強宗旨教育,引導和幫助廣大農村基層幹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通過加強宗旨教育,真正讓基層幹部明白檢驗政績的標準是看羣眾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擁護不擁護、答應不答應;讓基層幹部進一步體察民意,凝聚民心,把工作的着力點放在研究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上,放在研究解決羣眾生產生活的緊迫問題上,在親民、為民、富民實踐中樹立政績。

2、普及科學發展觀,解決“樹怎樣的政績”問題。真正的政績是“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實績,是促進農村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實績,是經得起羣眾、實踐和歷史檢驗的實績。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必須堅持科學的發展觀。要積極向農村基層幹部普及科學發展教育,採取培訓、座談、宣傳等途徑,讓基層幹部真正瞭解和領會科學發展觀的“五個統籌”、“五個堅持”的深刻內涵及相互聯繫。通過普及科學發展觀,教育基層幹部正確解決好開拓進取與按客觀規律辦事的關係、近期效益與長遠效益的關係、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係、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的關係,把促進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堅持在經濟發展基礎上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堅持在開發利用自然中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努力創造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可持續發展的政績。

3、促進作風轉變,解決“靠什麼樹政績”問題。政績是通過實實在在的努力幹出來的。農村基層幹部要帶頭開展市委提出的“轉變作風年”活動,身體力行,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腳踏實地,埋頭苦幹,始終從羣眾最關心、最迫切希望解決的事情做起,建立為羣眾所擁護的政績。要注重四種轉變,即領導職能要由“集中指令型”向服務管理型轉變,領導決策要由“拍腦袋型”向民主化、科學化轉變,領導方法由主要依靠行政推動向依靠法制引導轉變,領導作風要由“唯上”、“唯虛”向求實創新轉變。要堅決克服一切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享樂主義,繼承和發揚井岡山精神,堅持從農村發展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把工作做到農民羣眾的心坎上。要善於與農民羣眾打交道,做到懂農村、交農友、辦實事,自覺地把自己與農村、農民融為一體,用好的作風創造出讓農民羣眾擁護和滿意的政績。

4、改進考核機制,解決“如何考評政績”問題。政績考核是基層幹部從政行為的“指揮棒”。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必須要以科學的政績考核機制作為制度保障。幹部政績考核應做到“四看”:一看幹部政績的“保質期”。既要考察當前政績,又要注重考察前幾年,甚至曾經工作過的地方,通過回訪複查,看政績的保質期和後續效果;對當前的政績,要用發展的眼光去看待,看它對一個地方今後發展的影響。二看幹部在創造政績過程中的能動性。看形成政績的內因,主要看幹部的主觀努力、工作態度和創新精神;看形成政績的外因,區別在不同工作基礎上創造政績的大小。三看羣眾對幹部政績的滿意度。堅持走羣眾路線,讓羣眾有真正的發言權,真實分析政績的“含金量”,剔除虛假政績。四看幹部在集體政績中的貢獻率。擺正集體與個人的關係,既不搞“政績大鍋飯”,也不搞“政績壟斷”,具體區分好個人在其中是起決策、主導作用,還是起參謀、執行作用,實事求是了判斷個人在集體政績中的貢獻份額,恰如其分地給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