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隊長個人對照檢查材料

參加這次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對我個人而言,是一次重新審視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大好機會,通過前一階段學習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基礎上,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對照“三嚴三實”,本人進行了深刻反省,深挖了思想根源,並提出努力方向和改進措施。現就對照檢查情況彙報如下:

城管隊長個人對照檢查材料

一、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的情況

(一)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情況

我是1994年畢業於省公安專科學校分配從警,1999年光榮加入中國共產黨並任交警秩序科副科長,XX年任城區中隊中隊長,XX年任秩序科科長,XX年任事故處理中隊中隊長,同年離崗培訓後任副科幹部,一直接受黨組織的培養和關心愛護,我永遠感恩黨。通過深入查擺,發現本人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1、政治敏鋭性不強。在實際工作中,我對黨的社會主義特色理論體系學習的不多,掌握的不全面,導致政治敏鋭性不強,對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不善於正確分析,甚至有時對黨執政基礎、執政安全產生疑慮;對一些錯誤言論、錯誤思潮,有時聽之任之隨大流,不針鋒相對地批評,對一些片面甚至錯誤的言行,也不旗幟鮮明地站出來抵制和鬥爭。

2、政治執行力不強。我作為中隊黨支部書記,因個人對政治理論學習欠缺,理解不繫統、不全面,導致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力不強,對支部“三會一課”學習不夠,弱化了政治主導意識,無形中不能充分發揮中隊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的情況

1、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精神認識跟進慢。八項規定出台後,一開始我總感覺跟以前的活動差不多,以文件應付文件,用會議貫徹會議,對開展活動沒有從思想根源去重視,沒有從鞏固共產黨執政根基去全面理解認識“八項規定”,隨着黨的羣眾路線教育的深入,目睹那些觸目驚心的違紀違法案例,我才認識到八項規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現在自己認識到對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精神認識跟進慢,要在以後的工作生活中嚴格加以貫徹落實。

2、對落實八項規定情況監督檢查不力。八項規定出台後,我總感覺自己僅是個副科級幹部,落實八項規定是大隊領導以上幹部要落實的,離自己很遠,沒有從自我做起,提醒自己,監督中隊民警共同落實八項規定,現在看來自己對八項規定監督檢查不力,從今以後要求自己要嚴格遵守並監督中隊民警共同遵守。

3、需要明示的幾個問題。未享受配專車,和中隊民警共用現場勘查車和現場調查車,均是大隊通過政府採購統一購置的江鈴寶典皮卡小貨車;婚後XX年購置三室一廳套房一套(117平方米),售價為市場時價13.3萬元,其他無房產;原來的辦公室面積為大隊配備一人用辦公室,面積為17平方米,整改後為三人共用此辦公室,符合規定標準;八項規定出台前,因工作交往,單位之間往來有超標準接待、往來現象,八項規定出台後,已嚴格按上級規定落實相關措施;無配備祕書;本人妻子為工商局辦公室科員,兒子系解放國小在校六年級學生,均不存在“吃空餉”情況;我從不出入任何私人會所,並承諾今後也不去此類地方;至今本人及家屬均未出國;拒收紅包、禮金,廉潔、公正辦案,並承諾今後繼續堅持拒收紅包、禮金,廉潔公正執法;積極履行“一崗雙責”,充分認識到業務工作和廉政建設是密不可分的,一手帶領中隊民警廉潔公正辦案,一手模範帶頭,督促中隊民警在實際工作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具體表現

(一)形式主義方面

1、政治理論學習欠缺。對學習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學習制度堅持不好,流於形式,不注重實效,學習形式和方法單—,學習廣度和深度上都欠缺,沒能把政治理學習同自己的業務工作緊密地結合起來,不善於運用鄧小平理論和科學發展觀去認識事物、分析問題,用理論去指導解決在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遇到問題有時無從下手或者工作結果與付出的努力有一定差距,例如:政治學習只侷限於參加大隊集中學習,平時中隊和個人很少主動進行理論學習,強調工作忙,事務多,壓力大,對政治理論學習缺乏鑽勁和恆心;在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糾紛中,面對纏訪當事人經常感覺力不從心,不善於用政治理論指導工作思維,指導工作實踐。

2、工作沒有抓統籌落實。往往是要求提得多,但沒有講求實效抓落實,只注重工作任務佈置及結果反饋,對原因分析的少,甚至沒有。在工作落實中為了應付上級檢查,往往只是按要求建台帳、報數字,沒有對各項工作進行整合。例如:大隊每年佈置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總認為本來事故處理工作任務重,對大隊佈置的其他中心工作落實不多,總指望其他路面執勤中隊去完成,本中隊僅限於完成事故處理任務。

3、缺乏深入調查研究。對上級佈置的中心工作不願意付出艱辛,缺乏深入調查研究,例如:近年來市委、政府要求開展振興發展、“三送”工作等方面的專題調研,雖然按要求寫了調研報告,但質量不高,有些內容甚至是從網上下載的;對事故處理業務工作,對執法規範化辦案缺乏深度調研,存在應付式、被動式開展工作。

(二)官僚主義方面

1、缺乏與羣眾足夠溝通。對羣眾的所想、所急、所盼沒有主動了解,為羣眾解決實際問題的次數不多,對困難羣眾幫扶的主觀能動性不高,往往是單位組織集中走訪才去與羣眾溝通一次,有時與羣眾見面,出於目的性、針對性的多,真正與羣眾交流思想的少,沒有直接傾聽羣眾訴求。例如:事故處理過程中,對羣眾訴求(特別是大額藥費糾紛),瞭解不深不透不及時,經常是到信訪局面對面交談時才用心聽訴求,雖然法律無明文規定,交警處理力不能及,但給當事人心理上感覺辦案單位不重視,導致羣眾心中有怨氣。

2、缺乏對民警足量關心。對中隊民警瞭解少,主動性差。很多時候只注重帶領民警完成工作任務,在一定程度上疏忽了對民警的關懷,為民警服務的意識差。對民警的所想、所急、所盼沒有主動了解,沒有盡力幫助民警解決實際困難,一定程度影響了民警工作積極性。例如:民警反映工作中執法記錄儀質量差,無法使用,要求更新,但總是以已報大隊解決為由,沒有搞好跟蹤服務,導致基層民警工作有情緒。

3、不能耐心聽取別人的意見。有時不能耐心聽取別人的意見,聽到羣眾不同的聲音會有急躁情緒,總感覺在事故處理業務方面自己是對的。例如:有時面對一些胡攪蠻纏、提不合法要求的事故受害方缺乏耐心,方法簡單,有不耐煩的表現,有的引發到信訪局再訪。

4、對事故鑑定收費落實規定不徹底。按法律法規和上級規定,事故辦案過程中鑑定費用由辦案單位承擔。例如:在實際辦案過程中,雖然大隊承擔了部分困難當事人的辦案鑑定費用,但是因客觀辦案經費不足,我們辦案過程會經常向不提出異議的當事人攤派事故辦案鑑定費用。

5、拿“按規定”“走程序”做擋箭牌,搪塞羣眾。處理交通事故等業務工作重視和諧,忽視規範,經常表現過度追求和諧結果,往往會事與願違,引發羣眾不滿和信訪;辦理上級佈置的其他中心工作重視過程,忽視結果,照搬照套,往往是把上面指示當教條,機械地執行,沒有聯繫本地實際進行安排和部署。例如: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過程中,對疑難信訪案,經常以“按規定”,“走程序”為擋箭牌,心理上原諒自己,沒有更深層次去創新思路,為羣眾排憂解難。

(三)享樂主義方面

1、缺乏奮鬥意識。在事故處理中隊長崗位上連續工作了十一年,長時間的面對肇事者和受害者及家屬,長時間的面對複雜、頻繁、艱難的交通事故調解,經常存在畏難厭戰情緒,缺乏奮鬥意識,認為事故處理中隊工作任務重、工作條件艱苦、工作壓力大。例如:在事故高發期,經常會故意迴避疑難案件調解,辦案民警更是無法應對當事人,導致當事人到信訪部門信訪,這些都是怕苦怕累的表現。

2、缺乏創新意識。對提升各項工作積極動腦筋的熱情不足,思路不夠開闊,經常用老經驗老方法看問題,缺乏與時俱進的思想,存在怕亂求穩、怕冒風險、安於現狀的思想。有滿足於不找事,不惹事,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的思想,運用新思想、新方法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的水平不高。例如: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思想深處往往藉助監控設備,在夯實偵查基礎、提高偵破能力方法等方面新點子少,侷限於現有工作經驗停步不前,缺乏創新意識。

3、缺乏模範意識。主要表現在工作上有時候帶頭厲行做的不夠,往往佈置工作多,親自參與較少,經常缺乏帶頭執行各項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思想上缺乏模範意識,效果上不能產生模範效益。例如值班備勤方面,雖然安排了我帶班,但有時會以事務繁忙為由缺席值班,除死亡事故現場勘查外,基本上由民警值班。

4、幹勁不足。在工作實際中,我沒有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受長時間呆同一崗位影響,缺乏拼勁,表現在工作激情下降,精神懈怠,思路不寬,亮點不多,前進動力不足。例如:調解交通事故矛盾糾紛,存在懈怠思想,只要求下級做穩做好,自己坐享其成,感覺自己事故處理時間太長了,對工作的認識有偏差。

5、有“懶政”現象。不能正確處理加班與上班的正確關係,總認為加班後自行休息天經地義,但正因為加班後休息造成羣眾對事故處理部門的誤會,造成警民關係不和諧。例如:在事故處理任務繁重時,特別是夜間勘查現場後,第二天上班懶懶散散,總是感覺自己昨晚已加班,白天可以不上班或半休工作制,在當事人面前影響了公安民警形象。

(四)奢靡之風方面

1、資源浪費現象依然存在。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意識有所放鬆,有時也會有浪費現象。例如:有時下班後忘記關燈,忘記關電腦,有時在打印材料時只打印一面,而另一面卻是空白,還有時在食堂用餐時出現剩飯剩菜現象。這些問題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資源浪費。

2、貪圖享受要面子。日常工作仍然存在着“辦公條件好一點、辦公設備高一點、環境佈置好一點”的思想,出差在外依然存在着“住宿好一點、飲食好一點、交通便利點、環境優美點”的思想,貪圖享受;對接待吃請認識不到位,愛要面子,既不拒絕別人請送,也會參與請送。例如:八項規定出台前,對單位之間吃請送(土特產來往)一直不認為是問題,總是認為參加吃請送(土特產來往)有利於溝通感情,促進工作,公款接待兄弟單位來人也會超標準接待送(土特產來往),同樣到兄弟單位出差時也會收(土特產),這些都是大腦深處對吃請送(土特產來往)的認識差,圖個人及小團體面子所致。

三、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政治理論學習和理論聯繫實際。由於整天忙於事務,沒處理好工學矛盾,疏於學習,在具體工作中,受到實用主義的影響,忽略了理論知識的學習,認為只根據自己的工作經驗就能完成好工作,陷入了經驗主義之中,有限的理論學習又沒有與具體實踐相結合,無法與時俱進。

(二)“公僕”意識有待加強,深入羣眾服務意識差。在事故處理業務工作中,內心深處沒有真正把羣眾當成親人、父母、老師,缺乏深入羣眾,調處糾紛能力亟待加強。

(三)黨性修養還有待加強,缺乏應有的拼博精神。在艱鉅繁重面前,有畏難情緒,在問題矛盾面前退縮,在歪風邪氣面前,不敢直接亮劍。在點滴成績面前,沾沾自喜,在本職工作崗位面前,安於現狀、不思進取。

(四)艱苦奮鬥精神差。在發揚艱苦奮鬥等黨的優良傳統方面存在差距,在抵制奢靡之風、享樂主義方面有所放鬆,在弘揚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忍耐、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團結、特別能奉獻等方面欠缺,艱苦奮鬥精神差。

四、今後的努力方向和改進措施

(一)努力方向

通過這次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我接受了一次神聖的政治洗禮,我今後將自覺以焦裕祿、龔全珍同志為終生的榜樣,對照“三嚴三實、四個進一步、五個堅持”,公平、公正、和諧辦案,並對照這次同志們提出的批評、自我查擺的問題,逐一落實整改,並請同志們一同監督幫助。

(二)個人整改措施

1、增強宗旨意識,始終把羣眾放在心裏。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高度出發,真正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轉化為實際行動,始終置羣眾於心裏,充分調動民警工作積極性,公平公正處理交通事故,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切實轉變思維方式,改進工作作風,站在羣眾立場謀劃工作,多為羣眾辦好事、解難事,力爭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最大限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此項措施用於整改“缺乏與羣眾足夠溝通、缺乏對民警足量關心、不能耐心聽取別人意見”。

2、增強勤儉節約的思想,抵制人為的浪費。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贛州市、瑞金市相應的規定,堅持“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增強黨員意識、廉潔意識、自律意識、公僕意識、先鋒意識、擔當意識,牢固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思想觀念,自覺抵制大手大腳、鋪張浪費行為,真正做到艱苦樸素、精打細算,勤儉辦一切事情,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純潔性。在實際工作中,必須從工作生活的細節抓起,勤儉節約,抵制浪費,此項措施用於整改“浪費現象依然存在、貪圖享受要面子”。

3、發揮模範作用,堅持身體力行。做到求真務實、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風,腳踏實地,埋頭苦幹,深入執法一線,要求中隊民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為全隊民警做好表率。此項措施用於整改“缺乏模範帶頭意識、缺乏工作幹勁拼勁、懶政現象”。

4、認真搞好調研活動,總結實踐工作經驗。通過行之有效的調研活動,就查擺的問題,結合法律法規,調整思路,問計於民,積極向上級報告,提出相關措施,提高事故處理和服務羣眾的工作水平。此項措施用於整改“缺乏調查研究、對事故鑑定收費落實規定不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