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衞生培訓計劃書(精選5篇)

職業衞生培訓計劃書 篇1

為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本公司經濟發展,使生產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和要求,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經公司職業衞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會研究,制定本公司201X年度職業衞生培訓計劃。

職業衞生培訓計劃書(精選5篇)

一、培訓教育目的

通過職業衞生培訓,進一步促使全體人員切實提高職業衞生安全意識,為構建文明標準化單位創造良好的職業衞生氛圍。熟悉、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堅持以人為本的觀念,提高全體職工的職業危害意識和技能,夯實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基礎,減少職工職業危害病發生,開創職業危害防治新局面,創造最佳社會效益,促進社會持續和諧發展。

二、培訓對象

1、各級生產管理人員;

2、聘任在崗的生產技術人員;

3、各類特殊工種和崗位人員;

4、急需培訓的生產工作骨幹人員;

5、全體從業人員。

三、培訓教育內容

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

2、企業的職業衞生安全方針、規章制度和設備操作規程等,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3、對在崗職工進行崗位職業安全衞生知識培訓。

4、個人防護、避災、自救方法,事故現場應急避險和緊急處置。

5、職業有害因素對健康的危害及防護措施。

6、安全設施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職業病的治療。

7、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緊急救援。

8、典型的事故案例的安全分析。

四、培訓教育形式

開展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的職業衞生培訓。職業衞生培訓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異,靈活多用,儘量採用符合人的認識特點的、感興趣的、易於接受的方式。針對公司的具體情況,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會議形式。主要有:職業衞生知識講座、座談會、報告會、先進經驗交流會、事故教訓現場會等。

2、張掛形式。主要有:職業衞生宣傳橫幅、標語、標誌、圖片、宣傳欄等。

3、音像製品。主要有:職業衞生教育光碟、職業衞生講座錄象等。

4、現場觀摩演示形式。主要有:崗位操作方法演示、專項應急救援演練等。

五、培訓教育的實施措施

1、職業衞生教育培訓工作由行政部負責,各部門積極組織參與,確保參與培訓人員人數和培訓質量,各部門負責人在培訓期間確保本部門參訓人員數量,本部門參與培訓人員不得少於90%以上,否則根據公司獎罰條例處罰負責人(包括不參訓人員),並列入當月考核。

2、各部門負責人要重視員工培訓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的日常管理。

3、培訓管理工作及考核辦法和培訓費用按照職工培訓教育制度執行。

4、通過教育培訓,增強員工的職業病防治意識,依法遵章作業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技術水平,保障員工的生命和健康,促使我安全生產更上一層樓。

5、每次培訓由行政部通知具體的培訓內容及課程安排。

職業衞生培訓計劃書 篇2

各區縣安全監管局: 近年來,在各區縣的共同努力下,職業衞生培訓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培訓體系初步建立,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訓力度不斷加大,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衞生管理人員和勞動者職業病防治意識明顯提高。為固化現有職業衞生培訓機制,進一步提高培訓效果和質量,現就進一步做好本市用人單位職業衞生培訓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健康發展的理念,以實現勞動者體面勞動為目標,以強化事先預防為原則,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職業衞生培訓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本市職業衞生培訓管理體制,使培訓總量、培訓結構與經濟社會發展和職業危害防治需求相適應。通過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用人單位管理人員的職業病防治意識和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勞動者自我防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規範用人單位職業衞生培訓制度

(一)用人單位應建立職業衞生培訓管理制度,明確負責職業衞生培訓的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並結合實際提出本單位職業衞生培訓的具體要求。職業衞生培訓應當與安全生產培訓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

(二)用人單位應在每年年初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對象、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等,並保證培訓經費

(三)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在任職之日起60日內,職業衞生管理人員在上崗之日起30日內,勞動者在上崗之前10日內接受職業衞生培訓。 (四)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衞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培訓或職業衞生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有關要求詳見《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職業衞生培訓工作的通知》(京安監發〔20xx〕26號)。勞動者的職業衞生培訓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

三、強化用人單位管理人員培訓工作

(五)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衞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和培訓課時,應當嚴格按照《北京市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衞生管理人員培訓大綱》(附件)的要求實施。

(六)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衞生管理人員接受培訓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培訓單位頒發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印製的培訓證書。

(七)培訓證書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衞生管理人員應當重新接受培訓。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衞生管理人員工作單位發生變化的,培訓證書在有效期內的,仍然有效。

(八)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衞生管理人員取得培訓合格證後,還應於取證後第二年、第三年分別接受一次繼續教育。繼續教育學時不得少於4學時,主要內容為國家、北京市最新職業衞生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職業病典型案例等。

四、完善對勞動者的培訓要求

(九)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應進行職業衞生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①上崗前;②在崗期間;③轉崗、離崗後6個月重新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④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且產生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

符合①③④的,應當在情況發生前1個月內進行培訓;符合②的,應當每年進行1次培訓。

(十)勞動者的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國家職業衞生法律法規、規章;本單位職業衞生管理制度;職業病預防基礎知識;本崗位職業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措施;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勞動者所享有的職業病防護的權利、義務等;典型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例等。

(十一)對勞動者的培訓學時應當滿足下列要求:①上崗前和轉崗、離崗後6個月重新上崗的,培訓為12學時;②在崗期間培訓為每年度8學時;③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的,培訓為4學時。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勞動者職業衞生培訓檔案。主要包括培訓記錄(內含培訓時間、地點、授課人、授課內容、參加人員名單及簽字等)、考試試卷及照片等。

五、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監督管理

(十三)各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用人單位的職業衞生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培訓管理檔案的制定和實施的情況;②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的情況;③主要負責人、職業衞生管理人員接受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和參加繼續教育情況;④勞動者接受培訓的情況;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十四)各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大對用人單位職業衞生培訓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發現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衞生管理人員未接受職業衞

生培訓的,應依據《工作場所職業衞生監督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的規定依法進行處理。發現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衞生培訓的,應依據《工作場所職業衞生監督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依法進行處理。

職業衞生培訓計劃書 篇3

為深入開展我縣20xx年職業病防治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全縣職業病防治監督管理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健康權益,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20xx年職業衞生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1、各中隊摸清本轄區內所有工礦企業本底,做到本底清楚;

2、對工礦企業監督覆蓋率達100%,指導企業填寫《用人單位職業衞生基礎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和《用人單位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表》,建檔率達100%。

3、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其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率達60%。

二、工作進度

第一階段:3月—4月,各中隊聯合當地政府、安監部門摸清本轄區內工礦企業本底,並指導企業建立《用人單位職業衞生基礎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和《用人單位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表》。要求:做到本底清楚,對能進場的工礦企業進行指導,4月底將本底和無法進場的企業名單報綜合科。

第二階段:5月--6月,對各種原因導致不能進場的工礦企業,經大隊與政府和相關單位接洽後,再進場進行指導,並建立“職業衞生三檔”。要求:6月底前完成所轄區域工礦企業的“職業衞生三檔”建立工作。

第三階段:7月--11月,由各中隊自行安排時間對轄區內企業依照《職業病防治法》對工礦企業進行現場監督指導,對存在的問題下達監督意見書,要求其限期整改。要求:轄區內每家工礦企業都必須進行現場監督指導,監督覆蓋率達100%。

第四階段:12月,各中隊在12月5日前將20xx年職業衞生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及採取措施、建議,以書面形式報綜合科,由綜合科彙總後報衞生局。大隊將在12月底對各中隊的職業衞生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納入年終目標考核。

同時,各中隊要繼續做好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工作,採取新聞媒體報道、現場諮詢、培訓交流、在所在轄區主要街道懸掛宣傳標語等多種形式開展職業病防治的宣傳工作,提高企業負責人的職業病防治觀念和勞動者的自我健康保護意識,從而減少和消除職業病危害。

職業衞生培訓計劃書 篇4

為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要求規定,同時結合本企業工作的實際情況,切實做好勞動衞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特制訂職業衞生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市的最新精神與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結合本企業工作的實際情況,加強本廠勞動衞生職業病管理,建立健全勞動衞生職業病管理的標準體系,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職業病管理水平;強化對企業員工進行職業衞生法制教育和宣傳,切實把企業職業衞生工作落實到實處,積極配合職業衞生監督機構做好職業衞生的監督和檢查工作,日常工作實行閉環管理,及時消除職業衞生監督工作中隱患,決不留死角,從而確保企業持續、健康地發展。

二、工作目標

1、做好每年接觸有危害因素職工健康檢查和各類職工健康普檢工作,職工就業前體檢率達到100%;在崗職工體檢率達到100%;離崗前職工體檢率達到100%;同時建立健全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建檔率達到100%;

2、在建立職業衞生檔案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充實,有危害因素作業場所工作環境檢查率達100%。作業場所職業危害警示標誌覆蓋率達到100%,在主要生產車間的醒目位置設立警示牌;

3、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率達到100%,使用率達到95%;

4、利用電視、宣傳欄、各種學習講座等活動,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培訓活動,通過不定期的測評及相關問卷調查分析,職工對職業病防控重要性及有關知識知曉率達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環境條件及勞動強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環境,降低職工勞動緊張度和減輕壓力及厭倦情緒,適當調整工作強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營養膳食,注重工作期間的休息效果以減緩疲勞;

6、作業場所輕傷發生率控制在0.2%,職業病發病率為0,急性中毒發生率為0,不發生重大人身和設備安全事故。

7、認真做好突發傳染性疾病的預防、診治和報告工作。

三、干預措施

㈠規章制度實行過程中進行效果評估

在企業的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工作的基礎上,結合現有的企業管理標準,由行政部,生產部牽頭組織企業有關管理部門對廠職業衞生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目的是檢驗規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進行綜合評定

職業衞生培訓計劃書 篇5

為進一步抓好我市職業衞生監管工作,按照國家、省職業衞生監管工作部署及《20xx年瀋陽市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要求,制定20_年全市職業衞生監管工作計劃。

一、工作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修正)》和《瀋陽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全面推進職業衞生監管工作,進一步推動工作創新,夯實基礎工作,深化職業危害治理,改善作業環境,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

二、工作目標

1.全面完成省、市政府下達的職業衞生監管工作任務。

2.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20xx年職業衞生工作計劃以上,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檢測率達到50%以上,主要危害因素檢測合格率達到80%以上,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60%以上,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率達到70%以上,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衞生管理人員職業衞生培訓率達到100%。

3.有效控制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職業危害。

4.遏制重特大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

三、工作任務

1.進一步加強職業衞生監管體系建設。一是儘快完成職業衞生監管職責劃轉工作。20xx年11月,遼寧省編辦根據中編辦《關於職業衞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明確職業衞生監管部門職業分工的通知》(遼編辦發[20xx]231號),明確了省安監部門職業衞生監管職責。省安監局和省衞生廳已經完成職能劃轉,市安監和衞生部門職能劃轉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各區、縣(市)安監局要儘快與機構編制部門及衞生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完成職能劃轉工作,建立責權匹配、上下一致、運轉有效的職業衞生監管體系。二是進一步加強職業衞生監管機構隊伍建設。各區、縣(市)安監局都要設立獨立的職業衞生監管機構(棋盤山風景開發區安監局除外),配齊滿足監督執法需要的專業監管人員。三是進一步加強職業衞生執法裝備建設。各區、縣(市)安監局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檢查裝備配備指導目錄》的要求,配齊職業衞生監管執法裝備,包括現場快速檢驗檢測設備(優先選配粉塵、毒物、噪聲、高温、照度、風速、激光測距儀等檢測裝備,配備率達到50%以上)、個人防護用品、調查取證設備及必要的檢查專用車輛,保障監督執法工作有效開展。

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建立和落實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健全工作機制,確定牽頭部門,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2.分工明確,密切配合。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加強工作的協調與配合,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加強信息通報和信息溝通,構建職業危害防治的長效機制。

3.加強宣傳,強化監督。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職業危害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要強化輿論監督和羣眾監督,鼓勵羣眾舉報職業危害防治違法行為,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問題的單位和地區要進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