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專項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_各省市實施國家專項計劃總結(精選5篇)

國家專項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_各省市實施國家專項計劃總結 篇1

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高等學校:

20__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工作繼續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為完善長效機制,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__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__〕3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嚴格確定報考條件

20__年我省國家、地方和高校貧困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為:

1.國家專項計劃: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__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36個縣)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2.地方專項計劃: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__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22個縣(區))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3.高校專項計劃: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__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58個縣(區))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且勤奮好學、成績優良。有關高校可在此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確保優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以上“農村户籍”指户口類型為農村居民。農村區域劃分標準可參照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最新年度《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確定考生農村户籍。

具有上述報名條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縣教育、公安部門審核合格後,方可報考專項招生計劃志願。

二、加強資格聯合審核

各地要嚴格執行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細化資格審核辦法、嚴格資格審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監督機制,規範考生報名材料,落實工作責任,強化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各地招委會要協調建立由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共同參加的聯合審核機制,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統、中國小生學籍系統和大學聯考報名系統,認真核查考生報名信息、紙質檔案信息、中國小學籍系統信息,確保考生户籍、學籍真實準確、內容一致。

符合報考高校專項計劃條件的考生須於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完成報名申請。

凡未進行資格認定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上述專項計劃的志願填報和招生錄取。

高校要對報考考生在申請、錄取和新生報到環節進行資格核查。有關市、縣(區)招辦和中學要積極配合高校開展考生資格複查工作。

三、加大信息公開公示

各有關市、縣(區)招生辦、中學要建立完善招生信息公開機制,加強招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台建設,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及時公開有關信息。有關市、縣(區)招生辦和中學要及時在縣級招辦網站和所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户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要完善舉報核查機制,暢通網站、信函等多種舉報方式,及時處置各類信訪問題,做到件件有結果。

四、錄取辦法及招生計劃

1.錄取辦法

(1)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願,按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執行。

(2)地方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願,按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執行。

(3)高校專項計劃:按照高校自主招生辦法執行。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4月25日前,有關高校公佈招生簡章、考生完成報名申請。5月20日前,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2.招生學校及專業待教育部下達專項生招生計劃後公佈。

五、工作要求

1.加強政策宣傳力度。各級招生考試部門要高度重視對考生的宣傳工作,進一步加大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電台、報紙報刊、諮詢熱線、微信微博等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解讀。各有關縣(區)招辦務必將教育部文件及我省相關規定通知到轄區內所有中學,讓每位符合條件的考生都充分知曉。督促中學開展多種形式的政策宣傳解讀,為考生解疑釋惑,讓考生和社會充分了解黨和政府面向農村及貧困地區實施專項計劃的優惠政策和重要意義。在填報志願階段,要加強考生志願填報指導,鼓勵符合條件的優秀學生積極報考。

2.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各地要從嚴查處違規行為,嚴防資格造假和違規錄取。對在上述專項計劃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要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户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大學聯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1.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__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

2.山西省專項計劃實施區域貧困縣名單

國家專項計劃_各省市實施國家專項計劃總結 篇2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及專項招生計劃安排,在相關高校推薦報考名單的基礎上,經我校各院級材料初審小組基於考生專業素質、學術水平、綜合素質能力及培養潛質等方面綜合評價,並經所申請導師以及學院同意後,擬確定專項博士初審具備參加多元考核環節資格的考生名單(見附件)。同時請初審合格的專項博士考生閲讀以下特別説明部分:1.初審合格名單公示日期為20__年4月28日~5月15日。公示期間若有異議,可首先向報考學院以及所在高校反映;未得到明確回覆的可向再次學校實名反映(受理電話或郵箱),並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2.在疫情防控非常時期,受客觀條件限制,為防止弄虛作假,待錄取新生入學後,學校將進行全面線下審查(包括報考資格、個人信息、證明材料及體格檢查等方面),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及違反招生簡章相關規定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3.專項計劃考生應首先獲得所在高校的推薦(少民骨幹考生除外),未獲推薦的考生初審狀態無效,所有專項計劃考生以本次公示信息為準。4.原則上,專項計劃博士招生考核安排與普通類型一致,不再單獨另行通知。遠程多元考核安排以及學院遠程考核辦法請及時查閲我校研招網和各學院網站。

國家專項計劃_各省市實施國家專項計劃總結 篇3

教育部:精心組織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專項計劃

今年是決戰決勝脱貧攻堅的收官之年。實施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具有重要意義。20__年以來,專項計劃實施取得積極成效,累計錄取學生近60萬人,初步建立起保障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根據第三方評估顯示,專項計劃得到多方認可,高校滿意率為80%、學生為90%、地方為100%。

針對今年的特殊形勢,教育部近期已對做好專項計劃進行了安排。

一是實施區域不變。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脱貧後20__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

二是合理安排後續有關工作。根據大學聯考時間推遲一個月的部署,合理安排專項計劃考生報名、資格審核、招生錄取等各環節工作時間。

三是嚴格招生錄取管理。加強對錄取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督促地方、高校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嚴格投檔、錄取等環節管理,嚴肅查處違規行為,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國家專項計劃_各省市實施國家專項計劃總結 篇4

教育部指出

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脱貧後20__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

教育部強調

各地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安全平穩實施。要根據大學聯考時間推遲一個月的部署,合理安排專項計劃招生宣傳、考生報名、資格審核、招生錄取等各環節工作時間。

教育部要求

各地各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守各項招生工作紀律。省級招辦要加強對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章程的監督。要結合農村和貧困地區實際及疫情防控情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招生宣傳,為考生提供政策解讀和諮詢指導,努力提高宣傳實效。有關高校要統籌做好專項計劃錄取考生培養工作,採取多種措施,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脱貧後20__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

國家專項計劃_各省市實施國家專項計劃總結 篇5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各級考試招生機構,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現將《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於做好20__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__〕1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嚴格執行。

(一)國家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國家劃定的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名單詳見附件)。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__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二)我省地方專項計劃的實施對象必須符合20__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我省的農村。

(三)高校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國家劃定的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名單詳見附件)。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1)符合20__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專項計劃中的“農村”户籍地區劃分標準參考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有關標準和我省推進城鎮化進程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辦法由省招辦另行通知。

根據教育部的統一安排,20__年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計劃安排由教育部另文部署。

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後、本科一批開始之前;我省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結束後、本科二批開始之前。三個專項計劃均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具體投檔和錄取等工作由省招辦具體安排。

(一)要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國家統一部署,今年大學聯考延期一個月舉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有關高校和普通高中學校要根據20__年大學聯考時間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合理安排專項計劃招生宣傳、考試報名、招生錄取等環節的工作時間,認真落實各環節工作防疫措施,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安全平穩實施。

(二)要加強資格聯審。實施專項計劃的縣(市)要在招委會領導下,建立由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分工負責、各司其職的考生資格審查機制,完善資格審查流程和實施辦法。縣級考試招生機構要會同公安等部門,逐一審核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户籍情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單位要主動配合考試招生機構逐一審查報其學籍信息以及實際就讀等情況,嚴防資格造假。對不符合計劃實施區域、學籍、户籍條件者,堅決取消其考生資格;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户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者,在取消相應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的同時,取消其20__年大學聯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有關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要積極配合高校開展考生資格複查。考生資格審查及認定具體辦法由省招辦具體通知。

(三)要強化責任。考生所在學校和實施區域縣級考試招生機構共同負有考生資格的審查責任,省和省轄市招生機構負有複審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相關的統籌協調工作。要根據各自職責,指定專人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和複查工作。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對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

(四)要公開信息。要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健全省、市、縣、中學和高校多級公示制度,做好招生信息公開工作。加大招生宣傳諮詢,讓考生和社會充分知曉相關政策、條件和要求,讓更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享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

附件:河南省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縣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