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律師常務理事會工作計劃優秀範文

xx年度常務理事會工作計劃

度律師常務理事會工作計劃優秀範文

(xx年3月28日五屆七次常務理事會通過

xx年4月11日五屆三次理事會通過)

一、財務與資產管理委員會 (主任:樑軍)

(一)做好協會xx年度審計報告的審查工作;

(二)加強對協會資產的管理,研究對面包車的處理意見;

(三)採納監事會建議,起草協會財務管理制度,爭取在理事會召開前形成並提交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根據各專門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制定xx年4月至xx年3月的年度預算;

(五)起草向理事會報告的xx年律協財務報告;

(六)4月、9 月份分別對xx年10月至xx年3月、xx年4月至9月半年的財務收支進行審查。

(七)制訂利用協會場地和網站創收的規章制度,按理事會已通過的決議,擴大網站招聘信息和律所及律師個人信息的發佈並收取相應的網站維護費和信息發佈費,以補充協會經費;

(八)發揮委員會的監督職能,在節約開支上做細緻的工作;

(九)在當前經濟危機形勢下,參與爭取税務局降低律師納税税率的工作;

(十)12月協助協會財務人員做好xx年度的財務審計工作。

二、律師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工作委員會 (主任:樑軍)

(一)3月份,彙總二次會議的代表委員建議和提案以

及一次會議的建議和提案,建立本屆代表委員建議和提案的統一協會備案信息庫;

(二)4至5月份,召開一次總結表彰會議,對一次會議被評為優秀建議、提案及對律師維權或律師工作起到促進作用的建議、提案的代表、委員進行表彰;

(三)進一步關注二次會議,代表、委員對律師工作的建議和提案的落實;

(四)在律協網站設立律師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信箱,隨時蒐集全市律師的需要代表和委員提出的參政議政的意見;

(五)根據代表委員的需要組織代表或委員進行專題社會調查,為三次會議建議和提案做準備;

(六)10月份或11月份,召開一次全體律師人大代表和委員的交流會議;

(七)12月份,研究三次會議代表委員集體建議和提案。

三、老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樑軍)

(一)協調退休老律師的退休工資暫停增加的問題;

(二)組織一次老年人健康講座;

(三)重陽節組織部分老律師座談會;

(四)在律協網站開闢老律師欄目;

(五)組織老律師編寫自己承辦的最成功、最精彩的案例集;

(六)組織一次老律師撲克比賽;

(七)組織一次享受退休金的執業老律師大連市內遊並宴請老律師。

四、行業建設與發展委員會 (主任:王恩羣)

(一)繼續辦好律師事務所主任培訓班。邀請國內外律師事務所管理方面的專家就律師事務所管理制度、財務模式、律師管理、發展道路等內容進行講座;

(二)邀請全市律師事務所主任及合夥人結合大連市及本所的具體情況就律師事務所的規範建設展開研討。由各律師事務所主任及合夥人圍繞各所實際工作中的深層次問題進行經驗交流;

(三)在xx年開展的對律師服務收費調研活動的基礎上,進一步針對大連律師收費的具體情況,對相關問題進行深入研究,並向遼寧省司法廳提交較為全面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修改建議稿;

(四)配合市司法局工作,向各律師事務所推廣規範文本的使用,並針對使用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對範本進行調整,以促進全市委託律師合同的規範化;

(五)在xx開展的對全市青年律師的執業狀況進行調研的基礎上,針對其中的共性及突出問題從多方面、多角度進行研討,以指導各律師事務所更有針對性地培養青年律師,指導青年律師進行更有效的職業規劃和發展;

(六)針對當前經濟發展現狀,在全市律師範圍內研究、探討金融危機下的業務開拓及發展問題。鼓勵大家獻計獻策,共度難關;

(七)在司法部、省司法廳《律師事務所執業年度考核辦法》出台後,結合我市實際,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律師事務所管理評價體系,對律師事務所的健康發展給予正確的指引。該指引主要包括管理結構、組織形式、業務計劃、業務拓展、辦公室管理、人員管理、財務管理、風險控制等。着重突出對我市律師事務所規範化管理水平方面的指導作用,致力於做到體系完善、指標科學,成為衡量律師事務所管理水平的標杆和促進完善律師事務所管理工作的有效工具。

五、實習律師管理委員會 (主任:王恩羣)

(一)組織對xx年度實習期滿人員的考核工作;

(二)組織對新申請實習人員的審核工作;

(三)分別組織一期實習人員和指導律師的培訓班;

(四)召募有熱心、有能力律師參加實習律師管理委員會,成立相對固定的考評小組;

(五)在調研的基礎上,制訂相關規則,做好實習人員入口、管理、培訓、考核工作。

六、宣傳聯絡委員會 (主任:楊家君)

(一)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與交流,與其建立良好關係,搞好律師大事記的報道與宣傳;

(二)加強通訊員制度的規範化與正規化建設,建立順暢的通訊渠道;

(三)加強律師參與立法、參政、議政等工作的宣傳力度,樹立律師良好的社會形象;

(四)結合律師參與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做好前期策劃和後續的宣傳報道工作;

(五)上半年完成選定協會新聞發言人工作,建立新聞

發言人制度;

七、業務指導與職業培訓委員會 (主任:楊家君)

(一)堅持和完善現有律師培訓方式。在堅持以往律師協會組織的集中培訓與各專業委員會組織的專題講座相結合培訓方式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研討、座談會、法律沙龍、案例教學、參觀學習、以會代訓、分批輪訓等培訓方式,充分網絡、視頻等先進手段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培訓效率和質量;

(二)探索新的律師培訓方式;

1、針對律師法律服務政治性、法律性、專業性和執業流動性強的特點,結合我市實際,積極探索如情景培訓、模擬法庭、互動式演講等新的培訓方式。

2、針對不同培訓對象和類型,採取不同的切實有效的培訓方式,加強與社會培訓機構或法學教學、研究機構合作的培訓方式。

3、針對律師服務實務性強的工作特點,要在實踐性培訓環節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調動律師們的學習熱情。

(三)明確培訓重點,加強對專項律師實務、新頒佈法律法規、業務技巧以及我國立法與司法實踐中前瞻性問題的培訓。組織執業律師每年必須完成40課時以上的繼續教育培訓;

(四)加強對北三市及長海縣律師的培訓。針對地區特點,因地制宜的進行專項業務培訓。根據地區業務拓展需要,可選派有實踐經驗的法學專家、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前往授課;同時,上述地區應充分利用自身培訓資源,加強本地律師的繼續教育工作,並可與鄰近地區聯合辦班,節省成本,加強交流,取得更好的培訓效果;

(五)倡導律師事務所加強本所律師培訓工作。探索建立律師事務所內部的培訓機制,組織律師開展日常培訓,鼓勵業務水平高的資深律師進行指導;

(六)加強律師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分管會長親自抓,充分發揮律師培訓工作專門機構的作用,組織實施具體培訓工作方案,為各項培訓工作的落實提供組織保障;

(七)落實律師培訓工作的經費保障,加強培訓經費的管理,科學投入,嚴禁將培訓經費用於律師培訓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

八、紀律委員會 (主任:華洋)

(一)組織律師和律師事務學習貫徹《律師法》,落實好《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等部頒規章。配合開展“律師核心價值大討論”活動,在律師中牢固樹立正確的執業觀和服務於民的意識,提高預防被投訴的意識與能力;

(二)認真做好接待投訴及信訪工作;

(三)堅持工作例會制度,通報律師投訴查處情況;

(四)編輯刊發簡報、信息等文件資料;

(五)剖析個別律師違法違紀違規典型案例,研究相關對策,編輯“指引”;

(六)制定出台紀律委員會辦案程序規則草案;

(七)總結經驗,整理和宣傳遵守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先進典型和事蹟材料;

(八)組建新一屆社會監督員,召開聘請大會,頒發聘書。

九、律師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任:張玉良)

(一)定期開展“律師文化沙龍”活動。舉辦“律師社會交往技巧講座”、“老律師與新律師談如何擴展業務”、“律師心理健康諮詢講座”、“律師如何理財”等律師文化沙龍。舉辦主題為“論律師如何在執業中有尊嚴的生存”、“論律師在開拓案源和社會生活中的形象”的研討會;

(二)上半年,在大連律師行業開展一次律師文化徵文活動;

(三)開展全市律師事務所所名、所徽、所訓方面的內涵及意義評比活動,制定評選方案,組織開展實施。以展現大連優秀律師事務所和業務專長所的辦所理念和律師集體文化,以促進全市律師所的文化建設;

(四)下半年,以全市律師和市民為對象,開展一次“你心目中的好律師”的問卷調查活動;

(五)為紀念和慶祝律師制度恢復30週年,表彰為律師事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六)在全市組織一次評選優秀律師活動,制定方案,組織實施;

(七)組織新領執業證律師舉行宣誓活動;

(八)制定並落實律師出庭着裝的有關規定。

十、會員事務委員會 (主任:張玉良)

(一)與女律師委員會聯合舉行慶祝“三八”婦女節活動;

(二)籌建大連市律師藝術團並組織開展活動;

(三)組建大連市律師義工隊;

(四)組建律協排球隊,組織會員參加徒步大會,組織足球隊、乒乓球隊開展比賽活動;

(五)在八一節日期間,組織開展慰問復轉軍人等活動;

(六)組織會員參加省律協安排的健康療養;

(七)組織訂閲xx年度《中國律師》、印製xx年律師手冊;

(八)為律師辦理執業保險投保事宜;

(九)制定會員救助辦法;

(十)舉辦春節聯歡會。

十一、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張玉良)

(一)組建青年律師講師團,邀請國內外優秀律師對講師團成員進行培訓。組織講師團成員為相關單位和社會團體進行法制和業務講座。組織講師團成員走進大連圖書館舉辦的“市民講壇”。組織安排青年律師講師團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進社區、進鄉鎮進行法律宣傳演講等。通過開展以上活動提高青年律師在社會上的認知度

(二)每月舉辦一次青年律師沙龍活動,就青年律師的生存與發展、如何樹立青年律師的執業形象、如何提高青年律師的業務能力等主題進行探討。邀請傑出青年律師以及行業資深律師,與大家分享奮鬥歷程、執業經驗。通過進行業務交流,溝通辦案心得,總結從業經驗;

(三)組織廣大青年律師在9月25日(8月26日,全國律師諮詢日)或者12月4日全國普法宣傳日進行法律宣傳、義務法律服務等公益活動,樹立和提高律師的社會形象。

十二、權益保障委員會 (主任:羅力彥)

(一)召開權保委工作會議,明確維權工作重點,制定工作計劃。 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實現律師維權工作程序化、規範化;

(二)聽取市公安局法制處對律師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就如何解決律師會見過程當中所遇到的問題,進一步商榷解決方案,形成暢通的交流溝通機制;邀請檢察機關相關部門到律師協會,溝通“律師法”實施後,律師閲卷及辯護意見不採納等律師職業權利相關問題的意見;與法院相關部門進行座談,就維護和保障律師作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組成部分的地位以及執業權利、共同推動司法公正、共同維護司法權威等方面進行交流探討;

(三)開展維權調研工作,繼續針對新《律師法》實施後律師在執業中權利受到侵犯的狀況進行調研;

(四)及時解決律師的個案維權申請,根據具體情況妥善予以解決,以維護律師之執業的合法權利;

(五)組織進行對律師權益保障方面,以及相關的立法、政策、制度層面的缺失或者不完善問題維權的調查,及向提出建議;

(六)總結以往律師維權工作經驗,學習其他省市維權工作的先進做法,繼續完善我市律師維權工作通道;

十三、女律師工作委員會 (主任:羅力彥)

(一)“三·八”婦女節期間組織一次女律師開展送法下鄉活動;

(二)在“5·12“汶川地震一週年之際,繼續組織女律師開展資助四川孤殘兒童活動;

(三)在“六·一”期間與大連青教辦聯合舉辦一次未成年人法律知識宣傳活動;

(四)針對女律師調研情況,結合女律師自身特點,繼續舉辦女律師沙龍;

(五)關注希望工程。組織女律師為希望國小校長培訓;組織女律師開展“向貧困家庭兒童獻愛心、給孤兒當一天媽媽”活動;參與市希望工程辦舉辦的“農村貧困兒童暑期夏令營”活動;

(六)重新調整未成年人保護志願團,擴大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