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食品安全工作計劃模板

【篇一】

社區食品安全工作計劃模板

為切實加強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確保居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轄區食品衞生安全,特制定20xx年xx社區食品安全工作計劃如下:

一、在轄區範圍內進一步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餐飲業食品衞生管理辦法》,傳達、貫徹並落實好新都區政府及有關市政府等有關部門的文件精神。

二、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監管責任,居委會要對本轄區食品經營户進行摸底調查,加強聯合執法和入場監管,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各食品經營户對食品安全工作要設專人管理,簽定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書,落實崗位責任制,強化安全意識,確保食品安全問題及時解決。

三、各食品經營户在重大節日前定期進行全面自檢自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各食品經營户在重大節日前前期進行全面自檢自查,杜絕傳染病源,並不斷向其宣傳、傳授食品衞生知識。

五、各食品經營户要嚴格執行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主動接受街道、居委會的檢查監督。

六、各食品經營户要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制度,從源頭把住食品安全關。

七、居委會可聘請居民代表做食品衞生安全監督員,讓關大居民參與食品安全管理,聽取他們的意見,不斷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八、在居民中開展食品衞生安全知識講座和烹飪技能評比活動,使居民在參與食品衞生安全管理的同時也得到自身生活能力的提高。

九、及時掌握各食品經營户的思想動態,以避免可能的惡性事件的發生。

十、加強店鋪的防火工作。各食品經營户的電器設備多、多使用明火,對電線老化問題、防火安全疏散問題必須高度重視,加強對員工防火和火災處理的常識培訓,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一、各食品經營户的員工,上崗必須執上崗證,嚴格體檢制度,做好自身衞生整潔。

十二、要求各食品經營户經常開展自檢自查工作,做到室內外及周邊環境衞生,加大老鼠、蟑螂、蚊子、蒼蠅和病黴生物的防治工作,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十三、加大食品衞生安全檢查工作力度,做到食品衞生安全檢查經常化、制度化,控制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確保用餐者的身心健康。

十四、加強民工的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工作,採取督促檢查等有效措施,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五、加強對轄區內小副食店、小飯館的食品衞生安全檢查,發現問題整改,確保居民的食品安全。

十六、各食品經營户在食品衞生檢查中,一旦發現問題,要立即整改,並提交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十七、居委會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將不定期的對各食品經營户進行檢查和抽查,對衞生不達標的單位將上報上級部門。

【篇二】

一、加強領導,進一步健全完善監管網絡建設

進一步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和完善安全監管體系。一是根據區食安辦下發的全年工作方案,擬定本鎮食品安全委員會成立方案、機構職責,建立、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充分發揮鎮食安委的牽頭作用,強化食品生產企業、流通領域和餐飲單位安全監管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合作。二是強化“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監管體系建設,進一步健全村(居)基層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建設,探索成立食品藥品社區監管志願者隊伍為補充,形成重心下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管理模式,繼續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各基層單位的目標考核範疇,推進食品安全監管向縱深發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經營户動態信息,每月進行信息上報、核報,及時掌握本轄區內有證户、無證户、註銷户、歇業户、備案户的基本情況,做到上下聯動,情況清楚,登記完整,內容正確。

二、各方聯動,進一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為進一步規範我鎮餐飲服務行業經營行為,鞏固和擴大食品安全示範鎮示範效應,結合區食藥監局下發的《松江區無證餐飲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鎮將專門制定整治無證行動方案,進一步加大專項整治力度。專項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疏堵結合”為實施原則,堅持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集中取締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的原則,以“堅決遏制增量、有效解決存量、確保減少總量”為工作目標,全面準確摸清轄區內有證和無證餐飲服務單位底數,集中開展地下加工、無證生產清理整治取締工作。同時要加強對無證經營餐飲服務單位分析彙總,找準問題原因和癥結,聯合相關部門採取相應措施,共同破解無證難題,為全區統一設立“規定時間、規定區域、嚴格監管”的流動攤臨時疏導點提供決策依據,同時,各部門要資源共享,建立信息通報協調機制。

三、突出重點,進一步強化食品藥品領域安全監管

(一)餐飲消費環節

重點整頓建築工地食堂、旅遊點、小型餐飲單位、無證餐飲單位;查處餐飲單位採購、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製品、劣質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煉使用地溝油等行為;加強對學校食堂、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高風險領域,以及熟食滷味、生食水產品、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同時還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加強日常檢查和新證核查。按照區食藥監局的工作要求,積極開展對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餐飲業、企事業單位食堂、現制現售等行業的日常衞生檢查;對新發證户在收到新發證户名冊後二週內及時進行現場核查,確保檢查覆蓋率及檢查頻率。

2、加強歇業單位和註銷户監管。對在檢查中發現已歇業或停業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調查和追蹤其歇業或停業的時間,做好檢查筆錄取得店主、鄰居、現有的經營户等人的旁證並簽字,及時向食藥所報告並協助辦理註銷衞生許可證的手續。

3、加強對企業小食堂的備案工作。繼續開展30人以下的社會食堂(含工地食堂)備案工作,對30人以上的社會食堂和其它餐飲單位未辦理衞生許可證的,督促其辦理食品衞生許可證,進一步提高食堂辦證率。

4、加強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的處理。一是設立鎮食品藥品安全舉報電話(021-57605901),利用政府網站發佈舉報信息,對羣眾市民的舉報一經核實,給予舉報人適當的經濟獎勵,獎勵辦法和資金來源另行安排;二是對區食監所轉發過來的舉報,在接到舉報後的最短時間內,到現場進行檢查核實,如實填寫現場檢查筆錄,結合實際做好處理工作,及時反饋信息,並做好登記記錄及彙總以及信訪單位(人)的信訪回覆工作。

責任部門:鎮安監所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及各村(居)、直屬公司配合。

(二)食品流通領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導、健全監管網絡、完善應急處置機制為手段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預警防範和應急處置機制,落實主辦方食品安全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強日常監督、排查和信息溝通,及時組織開展無證無照經營的整治、疏導和規範活動,加大對涉及高危無證照食品經營行為的查處力度。

3、加強食品安全示範街的督促、檢查,建立健全索證索票、進貨驗收台賬兩項制度。

4、積極開展流通環節乳製品市嘗食用油市嘗農村食品市嘗季節性食品和節假日食品市場等各項整頓工作;加強對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集貿市嘗超市賣嘗熟食店的監管和質量抽檢。

5、嚴厲查處其它違反食品流通領域經營行為。

責任部門:新橋工商所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及各村(居)、直屬公司配合。

(三)食用農產品環節

1、進行農藥、化肥等使用的培訓和指導,將安全用藥告知書發放至每個農產品生產企業(嘗户)。

2、加強對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嘗户)的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和台賬,簽訂相關承諾書、責任書。

3、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嚴厲打擊違法市場經營食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沙丁胺醇等禁用農藥、獸藥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蔬菜、水果、畜禽、水產等地產農產品中藥物殘留的檢測力度。

4、加強生豬食品監管,生豬上市前進行獸藥殘留和瘦肉精檢測;及時發現制止擅自屠宰生豬、出售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畜禽產品流入市常

責任部門:鎮農辦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及各村(居)配合。

(四)食品生產環節

1、組織開展綜合執法和聯合執法,保持對無證照食品生產加工行為的高壓態勢,加大對各類食品地下生產、加工窩點的查處。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2、加強食品生產質量衞生監督管理,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無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食品的行為。

3、積極培育食品生產品牌企業,提高企業誠信自律意識和能力,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

責任部門:新橋質監所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及各村(居)、直屬公司配合。

(五)藥品、醫療器械及醫療秩序監管

1、建立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及使用單位名單、地址等數據庫,並進行動態維護管理,做到情況清楚,登記完整,內容正確;建立社區藥品監管網絡及信息報送制度。

2、對藥品銷售企業進行執業藥師在崗情況、處方藥銷售登記等情況的檢查,做到每月全覆蓋檢查一次,每季度準時彙總上報。

3、配合區藥監局對藥械市場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投訴舉報和專項檢查活動;主動及時發現轄區內藥械違法違規行為。

4、不定期組織藥品安全知識宣傳和藥學服務進社區活動,負責對本轄區過期藥品回收的宣傳、登記、並定期把過期藥品送到分局藥品科統一進行銷燬。

5、嚴厲打擊無證行醫,維護地區醫療秩序,安全處置所涉藥品、醫療器械。

責任部門:鎮安監所、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各村(居)、直屬公司配合。

四、固本強基,進一步放大創建活動引領示範效應

繼續鞏固市級食品安全示範街、區級食品安全示範鎮的創建成果,對影視路及影城路食品安全示範街上的食品經營户繼續加強檢查與指導,同時,在示範街上設立示範店並進行推廣;進一步健全索證、索票制度和台帳登記工作,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對各種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並以點帶面,不斷促進和提高本鎮食品衞生管理水平。

五、狠抓關鍵,進一步防控集體性食物中毒事故

1、認真做好食堂衞生安全監管。加強對學校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事業單位食堂等高風險重點單位的專項檢查監管工作,進一步督促企事業單位食堂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進行備案,同時要加強學校在開學前檢查、暑期專題教育和對社區會所對外開放承辦酒宴的安全監管。

2、加大對盒飯生產企業的監管力度。抓住温度與時間及人員衞生和場所衞生等監管重點環節不放,關注盒(桶)飯、熟食、肉品等重點產品。同時推進制度化管理,幫助企業建立具有本鎮特色的集規範化管理、規範化培訓、規範化操作為一體的餐飲企業食品安全自身管理體系,力爭對全鎮30%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50%的學校食堂、10%的企事業單位食堂進行推廣,全面提升餐飲服務企業的管理水平,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3、在“元旦”、“五一”、“十一”、“春節”等節日前開展辦酒户摸底、指導、檢查,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防止集體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六、全面宣傳,進一步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充分利用培訓、會議、政府網站、新車墩報、上街設攤、懸掛橫幅以及發放告知書、宣傳品等形式,向廣大市民宣傳餐飲服務監管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增強廣大人民羣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示消費者關愛生命、關注安全飲食,增強防範意識,營造人人關心飲食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篇三】

為進一步強化對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全過程的監管,保證我社區食品藥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三茅街道相關食安辦有關會議要求,確實做好轄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確保人民羣眾飲食用藥安全,現結合我社區實際,特制訂20xx年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計劃如下:

一、總體思路

深化治理整頓,強化科學監管,加強宣傳教育,提高應急能力,動員社會廣泛參與,構建長效機制,提升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羣眾健康和消費權益。

二、主要目標

(一)食品藥品安全組織網絡健全;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到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普查全面;各項管理制度規範;組織協調督查,限度遏制一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和各類食品藥品安全違法違規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羣眾對食品藥品安全的滿意度。

(二)進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社區藥品食品安全工作領導、組織網絡、食品安全信息員隊伍建設,制定好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和食品安全信息員工作職責。明確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規範化制度要求,簽訂好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藥品安全責任書。確保食品安全任務到人,責任到人,嚴格執行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

(三)建立全社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普查台帳。對經營户進行逐户登記,分類彙總,列入電子文檔,同時將各行業規範化要求和制度發放到位。

(四)加強餐飲食品、保健食品、化粧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紮實開展各類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五)落實農村家宴申報備案制度,做好農村家宴食品衞生指導服務,農村家宴申報備案率達90%。

(六)做好小賣鋪,小商鋪,小餐館的食品安全檢查,做到安全檢查全覆蓋。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日常監管、開展專項整治。一是按照市、街道統一部署,配合好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辦、工商所等部門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尤其做好學校及周邊食品藥品安全檢查。

(二)開展“違禁超限”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三)開展“假冒偽劣”專項整治。嚴密排查中國小校園及周邊、小作坊小攤販、食品粗加工集中點等領域,嚴厲打擊過期食品、粗製濫造、冒用品牌、虛假標識等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組織開展好清剿“黑窩點”攻堅戰。

(四)加強農村家宴管理。集中整治農村家宴中的不規範行為,落實家宴申報制度,對廚師進行食品安全強制培訓,對農村流動廚師實行備案管理,定期開展健康檢查,督促實行亮證經營。

(五)是在重要節日、重大活動、重點項目實施期間,配合街道食藥監辦牽頭開展的聯合執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檢查,加強各監管部門和監管環節的督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限期整改。

(六)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嚴格規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行為,強化藥械質量監管;加大對藥品醫療器械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加強藥品廣告監管。

(七)強化宣傳教育。按照“大宣傳”、“大培訓”、“大影響”、“大氛圍”的要求,組織開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儘快形成“人人蔘與、人人關心、人人維護食品藥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的宣傳,充分發揮廣大羣眾的監督作用。要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加強宣傳教育,組織集中培訓,加強輿情研判,積極迴應社會關切。

(八)完善應急機制。修訂完善《中橋社區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統一指揮、步調一致的應對處置機制,適時開展應急演練,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和處置能力。加強食品藥品安全輿情研判和應急處置,加大正面引導力度。

(九)健全制度,完善體系。高度重視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要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專兼職人員,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安全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將相關制度落實到實處,力求使各種規章制度行之有效,發揮應有的作用,確保全鎮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正常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