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局依法行政經濟發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建設法治型政府,着力提高我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我縣依法行政工作做出如下決定:

行政局依法行政經濟發展工作方案

一、充分認識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一)加強依法行政工作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當前,我縣經濟社會正處在持續、快速發展的關鍵時期,各種問題和矛盾不斷出現。只有大力推進依法行政,規範行政權力,才能更好地處理政府與企業、市場和社會的關係,才能更好地處理改革與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矛盾,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穩又快發展。

(二)加強依法行政工作是政府自身改革和維護人民羣眾根本利益的需要。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縣、鎮政府改革和發展的任務越來越重,面臨的矛盾和問題越來越複雜。堅持依法行政,有助於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增強政府的公信力。加強依法行政工作,從制度上規範行政權力,才能保障人民羣眾有序參與政府管理,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辦事,才能真正實現好、維護好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

二、切實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三)建立領導幹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完善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和專題法制講座制度。每年至少安排4次領導幹部集體學法講座,縣政府常務會議及時學習新頒佈、修訂的法律法規。通過法制講座、法律培訓、集體學習和自學等形式,學習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熟練掌握公共行政法律知識,增強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意識,善於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普法規劃要求,大力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完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培訓制度,強化對行政機關學法用法活動的指導和考核。各鎮、各部門要制定年度學法計劃,建立行政辦公會議學法制度和專題法制講座制度,並認真組織實施,做到學法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

(四)強化領導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考查。對擬任命為鎮政府及縣政府部門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在任職前考察時,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和依法行政情況。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培訓情況和學習成績作為其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從事行政執法的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法律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並取得行政執法證件後,方可上崗執法。完善公務員法律知識考試機制,逐步建立公務員法律培訓考試檔案,把公務員參加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情況納入個人年度考評。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決策機制

(五)健全依法行政決策制度。制定涉及全局性、長遠性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城市建設規劃,決定土地、森林、水流、礦藏、山嶺、荒地等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可能產生污染或其它公害的建設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市場準入和行業壟斷經營項目以及國有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決策。避免盲目決策,杜絕個人擅自決策。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應對的行政決策程序,確保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六)完善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聽證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必須經過集體討論,並作風險評估。縣人民政府在作出重大事項決策前加強與縣政協的民主協商,並依法提請縣人大或其常委會審議、備案。各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在作出重大決策前,必須按規定報縣人民政府批准或備案。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羣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均要向社會公佈,進行聽證或者公開徵求意見。對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在決策前應組織專業機構或專家進行論證。舉行聽證時,對參加聽證人員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意見要吸收採納,意見採納情況及其理由要及時告知聽證代表,並採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七)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縣、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在做出重大行政決策前,應當經過本級政府和部門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決策,確保重大行政決策主體、內容、程序合法。所有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和結果,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均要向社會公開。

(八)加強政府性合同審查。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機構參與審核本級政府對外簽訂合同制度。縣政府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和行政合同,必須經過縣政府法制辦和法律顧問的審查,重大事項應當經過集體研究決定。各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對外簽訂的合同,應當經過本單位的法制機構和法律顧問的審查;政府性投資合同標的在100萬以上和招商引資合同標的在5000萬以上的,必須事先經縣政府法制辦審查,並在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縣政府法制辦備案。

(九)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後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縣、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在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後,應當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評估等方式,及時發現並糾正重大行政決策存在的問題,避免和減少因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補償。對應當聽證而未聽證的、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未經集體討論做出決策的,要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務員給予處分。對依法應當做出決策而不做出決策,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行為,要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四、建立健全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制度

(十)嚴格範性文件制定權限和程序。各級各部門制定規範性文件時,要按照《*縣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制發程序和監督管理辦法》(縣政府令第23 號)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得違法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行政權力,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制定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範性文件,應當採取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並由制定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未經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並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不得發佈施行。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範性文件,要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佈;未經公佈的規範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十一)完善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嚴格執行《*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備案監督辦法》(省政府令第196號),規範性文件應當自發布之日起15日內按相關規定報送備案。縣政府法制機構具體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對發現縣政府所屬部門和鎮政府的規範性文件與法律、法規、規章相牴觸,或超越法定權限、合法不合理、違反法定程序等,要堅決予以糾正。對逃避監管、有件不備的,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十二)建立規範性文件異議處理制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對有關規範性文件進行審查的異議申請,由本級法制機構及時受理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異議申請人。

(十三)建立規範性文件評估和定期清理彙編制度。規範性文件施行後,執行機關要定期將實施評估意見報告制定機關,由制定機關對其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制定機關要每隔兩年對規範性文件進行一次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等上位法規定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要予以修改或者廢止。清理後要向社會公佈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範性文件目錄,未列入繼續有效規範性文件目錄的,不得作為以後行政管理的依據,並按期整理彙編,以便更好地學習、貫徹、執行。對有施行期限的規範性文件,到期前制定機關未作出重新確認發佈的,該規範性文件自動廢止。

五、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十四)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縣政府法制辦要儘快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省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處罰權辦法》(省政府令第192號)等有關規定,擬訂我縣城市管理領域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方案,按有關程序報批後,力爭XX年底前實施。從體制上、源頭上改革和創新我縣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執法體制,切實解決多頭執法、重複管理、執法擾民等問題。

(十五)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探索實行相對集中許可權制度。建立以減少審批事項、壓縮審批環節、簡化審批程序、規範審批行為、完善審批制度、提高服務效能為主要內容的新機制。健全首問負責制、一次告知制、限時辦結制、一個窗口對外、行政法律文書格式化、崗位責任制、責任追究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對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辦理時限等作出公開承諾。健全審批權力與責任掛鈎的機制,完善行政服務大廳的長效管理機制。大力發展電子政務,推行“網上審批”、“並聯審批”,實現政府部門間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積極推行事前定標準、事中重指導、事後嚴督查的行政管理方式,切實降低行政成本,不斷提高行政效能。

(十六)建立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制度。實行執法主體資格認定製度化。依據有關規定對全縣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進行全面清理、確認,將合法的行政執法主體及其執法權限和範圍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持證執法、亮證執法、文明執法,沒有取得執法資格和執法證件未經定期審驗的,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以清理聘用合同工、臨時工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為重點,清理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對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要堅決調離行政執法崗位;對無證執法、證件超期使用、越權執法的,要依法進行處理。

(十七)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嚴格行政執法,完善執法程序,切實增強行政執法人員的實體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有裁量權的行政機關,要抓緊組織對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有裁量幅度的條款進行梳理,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對行政裁量權予以細化,能夠量化的予以量化,並將細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標準予以公佈執行。對上位法暫時沒有具體規定,又需要規範的行政事務,要善於運用合同方式管理行政事務。建立行政監督檢查記錄制度,縣政府法制辦、縣監察局要定期不定期地牽頭組織開展行政監督檢查,加大暗訪力度,並就監督檢查的內容、依據、方式、人員、目的、時間等進行記錄。

(十八)完善財政保障機制。行政機關要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必須全部上繳財政,徹底杜絕行政執法與福利掛鈎。嚴格實行行政賠償制度,認真執行《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關於賠償費用撥付的規定。行政執法經費、行政賠償費用和行政工作經費要統一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十九)嚴格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行使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情況的考核評議。法制、監察、人事等部門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而實施行政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予以處理。

六、增強社會自治功能

(二十)建立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羣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機制。全面正確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保障基層羣眾依法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各項權利。嚴禁干預基層羣眾自治組織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不得要求羣眾自治組織承擔依法應當由政府及其部門履行的職責。

(二十一)加強對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的管理。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現有隸屬於行政機關的檢測、檢驗、檢疫機構以及經濟類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逐步在人事、經費、資產等方面與所屬行政機關徹底脱鈎。加強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的監管,對其違法經營活動要依法處理。

七、完善監督機制,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二十二)加強行政複議工作。充分認識併發揮行政複議在行政監督、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認真貫徹行政複議法及其實施條例。暢通行政複議渠道,改進複議案件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辦理案件,提高和解率和調解率,努力化解社會矛盾。對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依法公正作出複議決定,該撤銷、變更或責令履行的,堅決予以撤銷、變更或責令履行。健全行政複議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定期培訓行政複議工作人員,提高行政複議工作水平,保障行政複議辦案條件,不斷提升行政複議工作能力。

(二十三)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行政機關必須有專人具體承辦行政應訴工作。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強化行政首長依法行政意識和責任意識。對行政機關作為被告的訴訟案件,提倡其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確因不能出庭應訴的,分管負責人必須出庭應訴。行政機關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積極主動地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

(二十四)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歸檔制度,提高案卷製作質量。定期不定期地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公開通報案卷評查結果,糾正評查中發現的重大執法違法行為。通過執法案卷評查,促進執法機關加強執法案卷管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二十五)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相關制度,除應當保密外,要按照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式,全面、及時、準確、真實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加強電子政務建設,不斷拓寬政務公開的渠道,提高政府機關工作透明度。

(二十六)主動接受各類監督。各鎮、各部門在接受人大、政協和司法機關監督的同時,自覺接受人民羣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的制度和機制,暢通羣眾監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羣眾對行政機關實施監督的權利。對人民羣眾和新聞媒體曝光的問題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處理;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應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佈。監察和審計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專項監督,對違反財經紀律和違法違紀的,要堅決依法決查處。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二十七)實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大對各鎮、各部門開展依法行政工作情況考核,並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合理設置依法行政考核的分值。要將依法行政考核結果與獎勵懲處、幹部任免掛鈎,對不依法行政,導致本單位發生嚴重違法行政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該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二十八)加大依法行政典型的培育力度。在全縣依法行政工作開展較好的鎮和部門中確定依法行政示範點,總結、交流、推廣經驗,發揮典型示範帶動作用。

(二十九)建立依法行政定期報告制度。各鎮、各部門要於每年*月底前,將本地區、本部門本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進展情況、主要成效、突出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報送縣政府法制辦彙總後報告縣政府。對縣人民政府提出的改進意見,要自覺接受並認真整改,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三十)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機構負責人蔘加政府常務會議或行政辦公會議制度,以及參與本地區重大涉法案件處理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由縣政府法制機構負責組織運作,為本級政府提供法律服務。加強法制機構建設,縣公安、交通、建設、國土資源、農業、環保、城管等部門要成立法制股(室),配備不少於2名專職人員;縣直其他部門要配備1名專(兼)職法制工作人員;各鎮政府的法制工作由所在鎮司法所承擔。配齊配強法制機構人員隊伍,加大對法制幹部的培養、交流、任用力度。各級法制機構要充分認識自己所擔負的職責和任務,理順工作關係,不斷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做到政治上合格、業務上過硬,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的參謀、助手和顧問作用。財政部門要將政府法制機構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公共行政法律宣傳和執法人員培訓等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十一)明確責任,強化督查。各鎮、各部門要按照本決定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意見。各鎮、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加強依法行政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認真紮實地加以推進。縣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通過明查暗訪等方式對經濟社會發展中執法頻率高、任務重的領域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對依法行政工作開展不力,走形式、不作為的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成績突出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