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情況彙報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於XX年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半年來,包頭市共登記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3户,出資成員14人,出資總額31.45萬元。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為發展農村經濟,帶動農民共同富裕發揮了積極作用。

工商局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情況彙報

為進一步做好對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註冊工作,元月8日,包頭市工商局召開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座談會。九原區分局、固陽縣工商局、土右旗工商局、達茂旗工商局分管企業登記的領導以及企業登記部門負責人蔘加了會議。

會議着重學習了國家工商總局、自治區工商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有關文件精神,同時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具體登記管理的若干意見進行了詳細講解。一是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管轄和登記事項;二是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合併、分立和註銷登記;三是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的登記;四是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備案程序;五是關於《條例》施行前設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六是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服務和監督。

針對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過程中主要存在諸如部分農民對“合作經濟”存在片面認識,經營理念沒有完全轉變過來;經營效益不理想,組織競爭力不強;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獲取政策知識法律法規渠道少、慢,跟不上市場形勢發展需要等問題,會議明確各級工商部門要依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條例》的要求,認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對農民專業合作的建設和發展給予指導、扶持和服務。一是要大力做好宣傳推廣工作。各工商所要主動和各鄉鎮溝通,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絡站,發放宣傳資料,讓更多的農民瞭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好處;二是要在登記註冊窗口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綠色通道”,熱情接待,認真解答;三是對已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定期回訪,積極扶持其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