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委員會主任個人彙報材料

民樂村安是我無怨無悔的追求

調解委員會主任個人彙報材料

繡惠鎮崖南村調委會主任 ××各位領導:

我叫××,今年42歲,現任章丘市繡惠鎮崖南村支部書記兼調解委員會主任。自從1996年11月份被羣眾選上這個崗位,一晃已有八個年頭。八年來,自己從一名不懂任何調解經驗的年輕調解員,逐步成為一名羣眾認可的調委會主任。期間經歷了許多磕磕拌拌,有苦也有樂,有酸也有鹹,但最令自己心慰的是一起起糾紛被化解,一個個問題被解決,全村沒有一起到鎮上的糾紛,真正做到了自己村的事自己處理,鄉親們也給予了我個人很多的理解和支持,大傢伙團結互助,和睦相處,已成風氣。回首過去的日子,自己無怨無悔;展望美好的明天,自己充滿信心。下面,就把我從事調解工作的有關經歷和想法向諸位領導作一彙報。

一、加強學習,提高素質,努力增強做好調解工作的能力

俗話説:“打鐵還須自身硬”。要想勝任人民調解工作,空有一腔熱情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要有過硬的業務本領。為此,我從幹上調委會主任的第一天起,就暗暗給自己定下了幾條制度:每年必須認真學習幾部與調解有關的法律法規,必須按時參加上級組織的業務培訓,必須做到不懂就問,多做學生。幾年來,自己先後學習了“人民調解制度與實務”、“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若干規定與應用”、“人民調解工作程序”、《合同法》、《土地法》、《贍養法》以及有關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自己花錢購買了一本又一本的法律書籍,幾年下來,細一算帳,竟也花去了四、五千元。為了能夠儘快掌握調解知識,自己便在幹好其他工作的同時,擠出一切可能擠出的時間,認真學習民調知識,並結合村裏發生的糾紛案例,及時進行歸納總結,有時遇到比較棘手和難辦的問題,便積極求教於鎮司法所的領導和同志,以至於有一段時間對民調工作到了痴迷的程度,點燈熬油、通宵達旦是經常的,一邊吃飯一邊看書已經成了習慣。目前在我自家的書櫥裏已經堆滿了整整兩大摞學習筆記。看到這些,妻子有時就會嗔怪説:“先安,別瞎折騰了,崖南村沒了你大夥照樣過日子,人家都是掙錢交家裏,你倒好淨從家裏拿錢。”此時,我總是對她歉意的一笑:“鄉親們相信咱,讓我幹這個差事,不多學點東西幹好工作,愧對大夥的期望哪!”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一年多的學習,自己的理論知識逐步豐富了,業務本領也有了新的提高,逐漸由一個門外漢成為了能夠熟練化解各種矛盾的行家裏手。

二、健全制度,強化措施,進一步規範村級人民調解工作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人民調解工作也是如此。在我的建議和直接指揮下,村兩委從民調工作的特點和需要出發,相繼健全了對調委會的檢查監督制度、調委會定期向村兩委彙報工作制度、民調人員學習例會制度、重點疑難糾紛集體討論制度以及處理糾紛回訪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並嚴格實行了以“調查民間糾紛登記簿”、“普法宣傳情況登記薄”為主要內容的民調工作規範化管理,定期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逐步形成了事事有安排,工作有秩序的良好工作機制。村裏的調解員分組到户,劃崗定責,確保做到“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與此同時,規定每週一為例會和學習日,村裏的調解員共同學習法律、法規和民調知識,研究解決矛盾糾紛的方法和措施。同時,採取張貼標語、廣播宣講、授課輔導等形式,在羣眾中廣泛宣傳民調知識,有效增強了鄉親們自覺學法、依法辦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營造起了良好的社會環境。在“四五”普法活動中,我村每年堅持4次以上的普法教育,組織羣眾學習“四五”規定的普法內容,向羣眾下發《公民學法指南》、《文明市民讀本》及相關輔導材料600餘冊,為羣眾自覺學法、守法、用法打下了良好基礎。此外,我還帶頭組織羣眾修訂了《村民自治章程》,出台了《村規民約》等八項規範性制度,並將制度內容公佈上牆,便於學習。看到這些,村裏65歲的王先亮老大爺動情地説:“法律、法規宣傳得好啊,讓我們長了知識,開了眼界,我們以後再也不會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就鬧着找上級領導了。”

三、抓早抓小,從源頭預防,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動權

農村問題錯綜複雜,羣眾矛盾千變萬化,但加以仔細總結和分析,總有它的普遍性,規律性和預見性。因此,幾年來,我努力帶領村調委會成員把工作重點放在一個“防”字上,認真研究分析各類糾紛的特點和發生規律,摸索並總結出了“四季工作摸排法”,對一年四季可能發生的糾紛矛盾提前做出預測,並制定相應的防範對策和措施,如春天是農閒時節,羣眾大都會忙着蓋房砌牆,這時便會因建築材料佔道,水電供應緊張而出現糾紛,我便與調委會一起制定了有關制度,公平公開,一視同仁,從而將大量矛盾消滅在了萌芽狀態。

農村因蓋房而產生糾紛是很普遍的,“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結果是傷害了鄰里感情,造成雙方背地裏相互詆譭,形同陌路,長此以往,也就給村莊的安定埋下了隱患。針對這一現象,我及時召開了調委會成員會議,並吸引部分羣眾代表參加,一致決定村裏以後無論誰蓋房,都必須先向村裏申報方案,然後由村調委會成員走訪四鄰,廣泛徵求他們對房屋高度,採光,排水等各方面的意見,達成共識後方可蓋房。這一辦法,不僅有效化解了不必要糾紛的發生,而且進一步促進了鄰里關係,一人蓋房四鄰幫,大傢伙有説有笑,互相幫助,其樂融融。

家庭矛盾,特別是贍養問題一直是農村糾紛問題的重中之重。我村75歲的王先忠老人,膝下有三兒一女,女兒很孝順,對老人問寒問暖,每月都給老人家幾十元生活費,但是三個兒子卻都推三堵四,互相扯皮,不盡孝道,老人家非常寒心,一氣之下就想將三個兒子告上法庭。我在得知這一情況後,立即將他的三個兒子叫到調委會,從親情、法律、道德等多個角度苦口婆心地開導教育他們,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歷經三個多小時的“談判”,終於取得了情至深處花自開的良好效果,三個人都深深地低下了頭,慚愧地説:“王主任,是你讓我們懂得了以後該怎樣做人,我們哥仨以後一定盡心伺候老人,做個好兒子”,就這樣,一場“老子告兒子”的風波終於平息了。

在多年的工作中,我還從村裏的實際出發,重點排查因徵地拆遷、修街擴道等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因素,對可能存在的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解決,由於防範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誘發羣體性事件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全部解決在萌芽狀態,截止目前,我村沒有一起集體訪、越級訪案件。

四、德法相濟,多措並舉,確保調解工作的成功率和有效率

八年來,無論是佔地建房糾紛,還是夫妻不和矛盾,我都能做到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嚴格調處與靈活處理相結合,努力做到小不擴大,大不激化,力爭給每個當事人一個公正公平的説法和交待。

“人心都是肉長的”,對於一般的民事糾紛,我採取情感性調解辦法,靠“德治”解決問題,做到以人為本。去年五月份,村民王令新的妻子做飯時引起火災,家裏的兩間房子及全部家當,被一把大火化為灰燼,夫妻倆都傻了眼,丈夫罵妻子太大意,做飯做得連鍋都沒了,妻子説丈夫是事後諸葛亮,淨説沒用的。小兩口從鬥嘴升級到動手,打得不可開交,最後竟鬧着要離婚。我瞭解到這一情況後,及時來到他們家,由於兩人當時都在氣頭上,我就一邊勸和一邊表示:“有我吃的,就有你們吃的,有我住的,就有你們住的,你們是崖南村的羣眾,村裏和大傢伙不會袖手旁觀的。再説你們這樣鬧,正在上學的孩子怎麼辦。”這樣,在夫妻倆的矛盾出現緩和的當天晚上,我便主持召開了村兩委及調委會成員會議,徵求了大家的意見,決定一是發動羣眾募捐,二是爭取上級支持幫助。第二天,村裏就為他們安排了住所,當鄉親們得知這一情況後,也都紛紛伸出援助之手, “大火無情人有情”,僅一天時間便為他們捐款8000餘元,捐物上百件,被褥10多套,鎮上領導也及時送來了3000元現金及麪粉、食油、廚具等生活用品。看着一張張真誠的笑臉,望着一件件送來的物品,小兩口感動的哭了半天都沒能説出一句話,只是緊緊握住了我的手,一個勁地搖晃……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任何違背法律、法規的行為都是必須嚴肅處理的。對於這樣的矛盾糾紛,我採取依法調解的辦法,靠“法治”解決問題,體現法律的公正性。2003年農曆臘月二十三日,當我接到調解員李寶泉的報告趕到老李家時,看到由於幾個兒女爭奪房產過於激烈,李老漢正大吵着要跳樓,幾個人都快拉不住了。人命關天,看到此情此景,我一個箭步上前拉住李老漢,對他的孩子們厲聲説道:“老人都這樣了,還鬧騰什麼,先把老人拉下來再説,還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嗎?!。”幾句話使老人安定了下來,兒女們也不再爭吵。後來,在我的協調下,一家人終於達成了分房協議,並決定把房子賣掉。鑑於他們兄妹當時都互不信任,賣房和平分財產的任務也就自然落在了我的身上。為了徹底解決糾紛,我任勞任怨,從聯繫買主,賣房、收款、過户,一路辦下來,2個多月後,李家一家人順利拿到了錢,李老漢握着我的手説:“你解決了我多年的心病,讓我能安享晚年了。真不知道怎麼感謝你才好。”“怎麼感謝?矛盾糾紛得到妥善解決,皆大歡喜就是對我最好的答謝了。”真的,仔細想想,糾紛矛盾是錯綜複雜,但解決方法應該是有章可循,關鍵是要適時用好“德、法”兩個武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導之以行,這樣就能有效化解多種矛盾糾紛,實現民樂村安。

回顧多年的工作,自己深有感觸,儘管調解工作對於個人來説也許是生氣惹惱,甚至有時會讓別人誤會,遭到別人的嘲諷,但成功調解每一起糾紛後的欣慰也是常人體會不到的,既然大夥讓咱幹這個活,並且憑着個人的努力得到了鄉親們的認可,我無怨無悔,我真誠的希望自己的一腔熱情執著和付出能換來更多家庭的幸福美滿,能換來村莊的平安穩定,民樂村興是我永恆的追求。

以上彙報如有不當,敬請批評指正!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