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識:面對颱風我們應該怎麼做?

【導語】:安全管理完善求精,人身事故實現為零。安全來自長期警惕,事故源於瞬間麻痺。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是關於日常生活安全知識的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知識:面對颱風我們應該怎麼做?

【日常生活安全知識】一

沿海居民防颱風措施

1.颱風引發的風暴潮容易沖毀海塘、涵閘、碼頭、護岸等設施,甚至可能直接沖走附近的人。颱風來臨前,海塗養殖人員、病險水庫下游的人員、臨時工棚等危險地段的人員都應及時轉移。

2.沿海鄉鎮在台風來臨前要加固各類危舊住房、廠房、工棚、臨時建築、在建工程、市政公用設施(如路燈等)、吊機、施工電梯、腳手架、電線杆、樹木、廣告牌、鐵塔等,千萬不要在以上地方躲風避雨。

3.颱風來臨時,千萬不要在河、湖、海的路堤或橋上行走,不要在強風影響區域開車。

4.颱風帶來的暴雨容易引發洪水、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大家心裏要有這根弦,發現危險徵兆應及早轉移。

【日常生活安全知識】二

城市居民防範颱風措施

氣象台根據颱風可能產生的影響,在預報時採用“消息”、“警報”和“緊急警報”三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同時,按颱風可能造成的影響程度,從輕到重向社會發布藍、黃、橙、紅四色颱風預警信號。

1.公眾應密切關注媒體有關台風的報道,及時採取預防措施。

2.颱風來臨前,應準備好手電筒、收音機、食物、飲用水及常用藥品等,以備急需。

3.關好門窗,檢查門窗是否堅固;取下懸掛的東西;檢查電路、爐火、煤氣等設施是否安全。

4.將養在室外的動植物及其他物品移至室內,特別是要將樓頂的雜物搬進來;室外易被吹動的東西要加固。

5.不要去颱風經過的地區旅遊,更不要在台風影響期間到海灘游泳或駕船出海。

6.住在低窪地區和危房中的人員要及時轉移到安全住所。

7.及時清理排水管道,保持排水暢通。

8.有關部門要做好户外廣告牌的加固;建築工地要做好臨時用房的加固,並整理、堆放好建築器材和工具;園林部門要加固城區的行道樹。

9.遇到危險時,請撥打當地政府的防災電話求救。

【日常生活安全知識】三

海上作業人員如何防禦颱風?

海上作業人員防禦颱風應注意以下幾點:

1、關注颱風信息,每天定時向陸地上的親屬和組織報平安。

2、一有颱風消息,及早做好避風準備,接到命令,立即停止海上作業,進港避風。颱風警報解除後方可出海。

3、在避風港內聽從指揮停靠船舶,船上人員上岸,確有必要船員留守的,須落實安全保障措施。

4、抗風浪性能好的船隻,配合海事等有關部門參與應急搶險。

5、海洋、海事、港航等部門分工負責船隻避颱風管理工作,經濟委員會負責造船業的防颱風安全。

【日常生活安全知識】四

颱風來襲前會有什麼預兆?

在台風將到的前兩三天,可以由若干現象來研判颱風正逐漸接近中,茲説明如下:

(1) 高雲出現:在台風最外緣是捲雲,白色羽毛狀或馬尾狀甚高之雲,當此種雲在某方向出現,並漸漸增厚而成為較密之卷層雲,此時即顯示可能有一台風正漸漸接近。

(2) 雷雨停止:台灣夏季,山地及盆地區域每日下午常有雷雨發生,如雷雨突然停止,即表示可能有颱風接近中。

(3) 能見度良好:颱風來臨前2、3天,能見度轉好,遠處山樹皆能清晰可見。

(4) 海、陸風不明顯:平時日間風自海上吹向陸地,夜間自陸地吹向海上,稱為海風與陸風,但在台風將來臨前數日,此現象便不明顯。

(5) 長浪:台灣近海,因夏季風力温和,海浪亦較平穩,但遠處有颱風時,波浪將趨洶湧,漸次傳至台灣沿海,而有長浪現象。東部沿海一帶居民,都有此種經驗。

(6) 海鳴:颱風漸接近,長浪亦漸大漸高且撞擊海岸山崖發出吼聲,東部沿岸亦常可聞,之後約3小時後颱風就會來臨。

(7) 驟雨忽停忽落:當高雲出現後,雲層漸密漸低,常有驟雨忽落忽停,這也是颱風接近的預兆。

(8) 風向轉變:台灣夏季常吹西南風,也較和緩,但如轉變為東北風時,即表示颱風已漸接近,並已開始受到颱風邊緣的影響,此後風速並將逐漸增強。

(9) 特殊晚霞:颱風來襲前一兩日,當日落時,常在西方地平線下發出數條放射狀紅藍相間的美麗光芒,發射至天頂再收斂於東方與太陽對稱之處,此種現象稱為反暮光。

(10) 氣壓降低:根據以上諸現象,如果再發現氣壓逐漸降低,顯示將進入颱風邊緣了。

【日常生活安全知識】五

颱風來臨,企業如何應對

1.應急準備

(1)企業應根據從難、從嚴的原則,制定防颱風工作預案,落實好颱風襲擊時惡劣條件下的各項應急措施。

(2)預案應在汛前宣傳落實到位,做到家喻户曉。

(3)依靠企業力量,做好各項防颱風準備工作。

(4)省及地方氣象部門發佈颱風消息後,各企業應加強值班,要指定專人負責收聽、記錄氣象信息,觀測潮水位直至颱風消息停發為止。

(5)負責收聽的人員隨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彙報。

2.颱風警報(48小時可能影響本地)發佈後

(1)企業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親自參加值班,密切注意颱風動向及潮位、水位情況,部署落實防範措施。

(2)各單位組織搶險分隊對重點工程和可能遇險工段進行檢查,進一步落實搶險措施。

3.颱風緊急警報(24小時內可能影響本地)發佈後

(1)企業應急指揮部發布緊急通知,對抗颱風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2)應急指揮部負責人立即進入指揮崗位,包片、包段負責人到崗就位,進入抗災第一線。

(3)安全保衞巡邏隊伍加強巡視檢查,搶險隊伍集中待命,防颱搶險物資到位。

(4)沿海沿江各閘根據預報降雨情況及時開啟,預降水位。

(5)各有關部門做好後勤工作,並加強與駐地部隊、武警部隊聯繫,隨時爭取支援。

4.颱風侵襲期間

(1)當出現電力、通信、交通中斷等嚴重狀態時,企業應急總指揮應採取果斷措施,動員各企業負責人,擔當起本單位的抗台工作,做到廠自為戰,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颱風、暴雨高潮襲擊期間,應儘量減少人員活動,以避免不必要的傷亡。

5.颱風過後恢復工作

(1)颱風過境後,企業應立即檢查災害損失情況,並及時向上級防汛部門彙報,對遇險人員妥善處理。

(2)由醫療救護組對受傷人員立即全力搶救。

(3)後勤部門要立組織突擊搶修受損的交通、電力、通信、供水等設施,以利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