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大綱

20xx年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雖然春節有七天假期,不過,很多人都要在春節期間加班,所以,大家都很關心春節加班工資的事情,為了幫助大家在春節期間安心工作,特整理出20xx年春節加班工資算法,請參考。

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大綱

20xx春節放假時間

20xx年春節時間:20xx年1月25日,星期六

20xx年春節放假時間:1月24日——30日,放假7天。1月31日正式上班。

20xx年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用人單位在1月25日、1月26日、1月27日這三天安排勞動者工作,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而其餘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話,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勞動法關於加班費的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費的標準是: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0xx年除夕不是三倍工資

按照《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除夕這天不是法定假日,只是放假調休,20xx年除夕是1月24日,因此,1月24日是雙倍工資,不是三倍工資。但是,如果有夜班的員工,從1月24日24:00開始,工資就要從雙倍變為三倍了。

春節期間公司強迫加班怎麼辦?

臨近春節,很多公司為了完成任務,會讓員工加班加點工作,這無可厚非,但是,有的公司要求員工春節期間不得請假,或者是領導以各種理由推遲請假申請,導致員工無法提前購買車票,那麼,這種情況合法嗎?如果公司在春節期間強迫加班怎麼辦?

根據勞動法規定,若企業施行的是標準工時制,那麼在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勞動者加班。若企業因生產特點且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工時制的,可以整體調配工作時間。對於超長加班的問題,則規定每天加班不超過3個小時,每月不超過36個小時。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上述規定,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在節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