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林匹克日活動

主要活動

國際奧林匹克日活動

奧運會最早始於古希臘的奧林匹亞由古代希臘人民為祭神和崇拜英雄而舉行的一些競賽活動逐漸發展形成的。舉行的地點就在古希臘雅典城西南方向360公里外的奧林匹亞村舉行,因此而得名。

第一屆古代奧運會於公元前776年舉行,共舉行過293次。後來羅馬帝國的入侵古希臘後,由於羅馬皇帝狄奧多西信奉基督教,禁止一切關於異教的活動,因此運動會在公元393年被羅馬皇帝狄奧多西廢除。

1889年,法國的顧拜旦男爵提出恢復奧林匹克運動的建議。第一屆近代奧運會於1896年在希臘舉行。以後每四年舉行一次。即使其間因故不能舉行,屆數仍然依次照算(第6、12、13屆未舉行。第6屆由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未能舉行,第12,13屆則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未能舉行。)。直至XX年 ,目前已經舉行過28次奧運會,最近的一次是在希臘的雅典舉行的奧運會。

目前,夏季奧運會設有28個體育運動項目:田徑、划船(又稱“賽艇”)、羽毛球、棒球、籃球、拳擊、皮划艇、自行車、馬術、擊劍、足球、體操、舉重、手球、曲棍球、柔道、摔跤、游泳(含跳水、水球、花樣游泳)、現代五項、壘球、跆拳道、網球、乒乓球、射擊、射箭、鐵人三項、帆船和排球。

冬季奧運會設有7個運動大項(13個運動分項):冬季兩項、雪車、溜冰石(又稱“冰壺”)、冰球、雪橇、滑冰(含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樣滑冰)和滑雪(含越野滑雪、跳台滑雪、北歐混合、自由滑雪、雪板滑雪)。

截至XX年3月,國際奧委會全體委員會議已舉行了115次。

第115屆國際奧委會全會於XX年7月在布拉格召開,對XX年第21屆冬季奧運會舉辦城市進行了表決。經過兩輪投票,温哥華最後以56票勝出成為XX年第21屆冬季奧運會舉辦城市。

國際奧委會執委會會議基本上第年召開四次。1999年10月在雅典召開的國際奧委會執委會決定:每四年在奧運會的發祥地舉辦一屆世界青年節;XX年5月在洛桑召開的國際奧委會執委會確定巴黎、紐約、莫斯科、倫敦和馬德里為XX年第30屆奧運會舉辦候選城市。

從1946年起,國際奧委會執委會分別與冬、夏季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之間不定期舉行聯席會議,至今,共舉行了69次這樣的會議。從1952年起,國際奧委會執委會與國家奧委會之間也不定期舉行聯席會議,至今,共舉行了33次會議。

奧林匹克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八年舉行一次。出席代表大會的除國際奧委會委員和名譽委員外,還有各國際單項體聯、國家奧委會和其他獲得國際奧委會承認的體育組織的代表,被邀請的運動員和知名人士。至今,奧林匹克代表大會已舉行過12次。第12屆奧林匹克代表大會於1994年8月29日至9月3日在巴黎召開,它也是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恢復100週年的慶祝活動的一部分。參加本屆大會的代表共有3427人,其中:國際奧委會委員和名譽委員101人;來自 48個國際單項體聯的代表132人;來自191個國家或地區奧委會的代表407人;運動員代表67人;記者代表738人。在大會上發言的共達439人次。

除舉辦奧運會和召開有關會議外,國際奧委會還支持和贊助各國羣體活動的開展,如各國奧委會在每年6月23日舉行奧林匹克日長跑活動。

國際奧委會主張體育與文化和教育相結合,支持各國奧委會參加每年在希臘奧林匹亞開設的國際奧林匹克學會研討會,支持各國舉辦體育集郵展覽、體育題材的美術和文化展覽或體育紀念品收藏展覽等活動。

國際奧委會還與世界上聯合國組織、各國政府和其他民間體育組織密切合作,召開與體育有關的專題研討會,以推動奧林匹克運動在全吐界的發展,促進體育運動更好地為人類健康、和平和友誼服務。這類會議有:世界體育科學代表大會、世界體育和環境代表大會、世界體育領域反對種族隔離代表大會、世界反興奮劑代表大會,等等。在國際奧委會的倡議之下,XX年第56屆聯合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一項由世界上170多個國家提出的題為“通過體育和奧林匹克理想來建立一個和平和更加美好的世界”的決議,呼籲在XX年鹽湖城冬季奧運會期間實現“奧林匹克休戰”。

1999年2月,國際奧委會在洛桑召開了世界反興奮劑大會。大會通過了《洛桑宣言》,決定成立一個世界性的、獨立的反興奮劑組織。國際奧委會承諾向該機構提供2500萬美元的資金。XX年, “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orldanti―dopingagency,簡稱為 wada)正式成立,總部設在加拿大蒙特利爾。

國際奧委會還積極參與各種人道主義的援助。1996年,國際奧委會與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簽署了合作協議,雙方願採取積極具體措施為全球農村地區的人口謀取福利。國際奧委會與奔馳汽車公司就在6個非洲國家體育發展簽訂了一項耗資600萬馬克的“非洲奧林匹克計劃”。1997年和1998年間,國際奧委會曾通過中國奧委會的協助,兩次向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體育界提供了食品援助。另外,國際奧委會還向巴塞羅那市簽署合同,幫助重建薩拉熱窩的扎特拉體育設施。近20年來,國際奧委會極力將奧運會和奧林匹克運動中的其它活動推向市場。從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起,奧運會的主辦者的經費收支一直保持着贏餘,並能為各國參賽者提供適當的資助。1997年3月5日,國際奧委會同美國廣播公司(nbc)簽署了價值23億美元電視轉播權合同。根據協議,國際奧委會授予nbc在美國境內轉播XX年奧運會、XX年冬奧會和XX年奧運會的權利,5月,國際奧委會和悉尼奧運會組委會共同與歐洲廣播公司(ebu)簽署了價值3.5億美元的合同。另外,國際奧委會還制定了一項“奧林匹克計劃”(t(dp),利用五環標誌和各國奧委會的會徽和名稱進行市場銷售。這一計劃的實施,使得各國奧委會、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奧委會均能從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