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農民利益行為治理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紀委第六次全會、市紀委第五次全會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徹底糾正徵用土地中損害我區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維護農民利益,嚴肅查處拖欠、截留、挪用徵地補償費等侵害農民利益的行為,現就區治理徵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侵害農民利益行為治理方案

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政績觀,採取堅決有力措施,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努力實現在徵地中不發生新的拖欠、截留、挪用徵地補償費等侵害農民利益問題,堅決查處各種違紀、違規行為,妥善解決徵地農民長久生計,逐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切實維護徵地農民的合法利益。

二、組織機構

成立專項治理徵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問題工作組。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對徵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管

發生的徵地項目,要足額按照補償標準逐級撥付到位,對徵地補償費實行專帳、專户、專人管理,財務處理要嚴格依照有關規定實施。

集體經濟組織的徵地補償費要公開財務帳目、規範管理,使用集體經濟組織的徵地補償費要經村民代表大會研究,財務情況定期公佈,不得用於非生產性項目開支。發放農民徵地補償費,手續要齊全。徵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要定期上報,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

(二)建立失地農民生活保障機制妥善安置徵地農民就業、轉型,解決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問題,及時總結一批典型經驗做法。

(三)加大對土地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

要嚴格按照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的要求,查辦拖欠、截留、挪用徵地補償費的案件,對發現的問題要一查到底,既查清事實,又查清責任人,確保對違法違紀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積極兑現徵地補償安置費用。明確徵地補償責任,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凡是涉及本區徵地補償費到位問題,由區政府作為責任單位,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落實。

(二)公佈舉報電話。為保證徵地補償安置費足額到位,區專項治理辦公室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和羣眾的監督。

(三)重視信訪工作,對羣眾集體訪、重複訪所反映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集中交辦,限期處理。切實解決徵佔土地、補償不到位、安置措施不落實、工作方法不當等問題。對國務院、部、省、市轉辦交辦的信訪件,要保質保量,及時妥善處理到位。通過專項治理,減少因拖欠、截留和挪用徵地補償費等引發的越級信訪事件。

(四)嚴格執法。對擅自拖欠、截留、挪用徵地補償費或低於法定標準支付補償費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市國土資源局分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法,嚴肅處理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五)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分工,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對因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後果的責任人及其領導,要依照規定追究紀律責任。

五、工作安排

(一)研究部署(9月下旬—9月初)

專項治理工作組召開會議,傳達學習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明確工作職責,研究落實各項工作措施。

(二)自查整改(9月中旬—9月底)

對轄區內拖欠集體組織和農民徵地費的情況,以及集體組織徵地補償款的使用、管理情況再進行依次普查,並按照邊自查、邊整改的辦法,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自查情況由區專項治理徵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問題工作辦公室於9月10日以前報市專項治理徵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問題辦公室。

(三)重點督查(10月上旬—11月下旬)

區專項治理徵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問題工作組,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整改的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整改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工作總結(12月份)

區專項治理徵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問題工作辦公室對本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情況進行總結,12月20日以前向市專項治理工作組報送書面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