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比賽細則及評分標準

比賽細則

辯論賽比賽細則及評分標準

一、 比賽進程

1、 主持人開場白

2、 介紹評審團成員

3、 介紹參賽隊隊員及其所持立場

4、 正式比賽

5、 評審團遞交評分表,進行點評,工作人員統計分數

6、 公佈結果(3位小數)、頒獎典禮

二、 辯論賽比賽程序及時間

程序:初賽、半決賽、決賽

9支隊伍,分四組,有一對直接晉級,第一輪勝出的四個隊中,分數最低的一隊直接淘汰。

具體時間:

11月19日 初賽第一、二場 (週二)

11月20日初賽第三、四場 (周 三)

11月25日預賽 (週一)

11月 日決賽 (週三)

(一)、開場陳詞階段:

正方一辯發言 時間2分30秒

反方一辯發言 時間2分30秒

正方二辯發言 時間2分30秒

反方二辯發言 時間2分30秒

(二)、攻辯階段:

正方三辯向反方一辯、二辯分別提問三個問題,每次提問不超過10秒,每次回答不超過20秒,共1分30秒

反方三辯向正方一辯、二辯分別提問三個問題,每次提問不超過10秒,每次回答不超過20秒,共1分30秒

正方三辨進行攻辯小結 1分30秒

反方三辨進行攻辯小結 1分30秒

(三)、自由辯論階段:

自由辯論有反方提問開始, 雙方各4分鐘(共8分鐘)

(四)、總結陳詞階段:

反方四辯作總結陳詞 4分鐘

正方四辯作總結陳詞 4分鐘

三、 比賽要求

(一)、開場陳詞階段:

提倡即興陳詞,所持觀點清晰,表述層次分明,語言自然流暢。

(二)、攻辯階段:

此環節為雙方一辯、二辯、三辨之間的對話,提問、回答和攻辯小結都必須是這三者。各方三遍在規定時間內,至多可提問六個問題,對方一辯、二辯必須回答,其他辯手不可代替或補充。提問應接近辯題,不宜過分刁難;回答應針對問題,切忌答非所問。

(三)、自由辯論階段:

(1)辯論發言必須兩隊之間交替進行,各用時4分鐘;

(2)自由辯論開始後,先由正方的任何一位隊員起立發言完畢後,反方的一位就可立即發言,雙方依次輪流發言,直到雙方時間用完為止;

(3)在規定時間裏,每位辯論隊員的發言順序,次數和時間都不受限制;

(4)每當一方發言結束,即開始計算另一方發言時間;

(5)如果一隊的發言時間已經用盡,另一隊還有剩餘時間,則該隊的一名或多名隊員可繼續發言,直到該隊的時間用完為止。也可放棄繼續發言。

(6)對重要問題迴避兩次回答的以上者,或是對於對方已作明確回答的問題仍舊糾纏,則酌情扣分

(四)、總結陳詞階段:

應針對現場辯論的整體態勢進行總結,並注意昇華辯題內涵。

另:比賽中,辯手發言時,不得離開座位,不得而打擾對方或本方辯手發言;

比賽中請自行掌握好時間,超時者將酌情扣分;

倡導良好辯風,注重普及知識、啟迪智慧和展示風度,不提倡純粹以節省時間為目的的辯論,切忌人身攻擊。

評分標準

一、個人分數(100分)

1、內容(20分):辯論員對辯論話題是否有足夠的瞭解,論據內容是否充實。

2、説服力(20分):辯論員對辯論話題分析是否正確,辯論員的論點是否符合邏輯,辯論員提出的證據、例子、比喻是否和辯題有關和充實。

3、反駁能力(25分):辯論員是否成功地反駁了對方的論點。

4、表達能力(15分):辯論員的語言水準、口才的流暢度,動作和表情的恰當運用。

5、機智和幽默(10分):辯論員是否夠機智,在發言時是否恰當地使用幽默。

6、風度(10分):辯論員在辯論中是否保持風度,不作人身攻擊。

二、整體合作(40分)

辯手是否能夠互相配合,全隊論點的結構是否完整,論點是否一致。

三、總分

4名辯手的成績和整體合作的成績之和,總分為440分。

四、注意事項

1、辯手在辯論過程中不得宣讀預先擬好的稿件或展示預先準備的圖表、大字報等,違反者評委將酌情扣分;辯手可以出示或引述書本、報刊等資料摘要以加強論據,如引用別人的論點或論據,必須説明出處。

2、辯手在辯論過程中不得進行人身攻擊,否則將被酌情扣分,情節嚴重的將取消比賽資格。

3、評委應先將評分表填好,交由工作人員計算分數(各參賽隊可委派一名人員進行監督),然後開始合議,原則上按照均分決定勝負,有重大歧義的由評委商量決定。

4、評議結束產生結果後,評委推選一名代表對該場比賽作評述,之後由主席宣佈比賽結果。

5、每一場的優秀辯手根據個人分數決定,如遇得分相同的情況,則根據其合作情況由評委商量決定。最佳辯手在優秀辯手中產生,由評委根據其在各場次中的表現商量決定。

6、評委的決定即為比賽結果。

7、任何場次的比賽若參賽隊無故遲到達10分鐘將視為棄權,與之對抗的參賽隊判為獲勝方,該場不產生優秀辯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