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程序

辯論賽

辯論賽程序

一、辯論賽程序(由辯論會主席執行)

1. 隊員入場

2、主席致開場詞,介紹該場參賽隊員、評判團成員和比賽規則。介紹各參賽隊所持立場

3、比賽開始

4、評判團進行評判,工作人員計分作統分工作

5、請本場的評判代表分析賽情

6、主席宣佈本場比賽各隊的得分情況及最後結果

7、宣佈比賽結果

8、辯論賽結束

二、辯論程序

1、陳詞:

正方一辯陳詞

反方一辯 陳詞

2、盤問階段:

正方二辯選擇反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公辯

反方二辯選擇正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公辯

正方三辯選擇反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公辯

反方三辯選擇正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公辯

3、自由辯論:

由正方首先發言,然後反方發言,正反方依次輪流發言

4、總結陳詞:

正方四辯 總結陳詞

反方四辯 總結陳詞

5、觀眾提問(可省略)

三、辯論規則:

(一)時間:

1、陳詞:

正、反方一辯各3分

2、盤問階段:

回答方每次各30秒,提問不算時間但是在20秒內

3、自由辯論:

雙方各累計時5分鐘,共用時10分鐘

4、總結陳詞:

正、反方四辯各 4分鐘 共用時8分鐘

(二)公辯規則及自由辯論規則

1、盤問階段

① 質詢者控制質詢時間,可以提出與題目有關的合理而清晰的問題,並可以隨時停止被質詢者之回答。

② 公辯時間內,質詢者應詢問問題,不得自行申論或就質詢所獲之結果進行引申,否則視為違規。質詢者自行申論或引申發言時,答辯者有權要求其停止。

③ 答辯者應回答質詢者所提之任何問題,但問題明顯不合理時,被質詢者得説明理由,拒絕回答。

④ 答辯者可以要求質詢者重述其質詢,但不得惡意為之,否則視為違規。

⑤ 答辯者不得對質詢者提出詢問,否則視為違規。

⑥ 答辯者提出反質詢時,質詢者得要求其停止,並拒絕回答

2、自由辯論

① 自由辯論時間總共為10分鐘,每隊各5分鐘。

② 自由辯論必須交替進行。當自由辯論開始時,先由正方任何一名隊員起立發言。完畢後,反方的任何一位隊員應立即發言,雙方依次輪流發言,直到雙方時間用完為止。

③ 在自由辯論時間裏,每一位辯手的發言次序、次數和時間均不受限制。

④ 當一隊的發言時間剩30秒鐘時,將有一聲笛聲提示,當該隊的發言時間用完時,會有兩聲笛聲提示,該隊應立即停止發言。

⑤ 如果一隊的發言時間已經用盡,另一隊還有剩餘時間,則該隊的辯手可以繼續發言,直到該隊的時間用完為止。

⑥ 自由辯論是檢驗一個隊整體配合能力以及每一位辯手實力的重要階段。辯手應充分利用這段時間,簡潔明瞭地加強自己的論點,機智有力地反駁對方的論點,如果流於空洞無物的攻擊或有意迴避對方的質詢及發言觀點,或者出現語誤、空場等情形,都將影響該隊的成績。

注:1、各隊辯手辯論中可將資料集中在自制卡片上,發言時以備參考,但不能宣讀事先已擬好的稿件或展示預先準備好的圖表或字板,在自由辯論時隊員可以相互提供發言線索。

四、評判標準

(一) 評分標準

1、論點明晰,論據充足,引證恰當,分析透徹。

2、迅速抓住對方觀點及失誤,駁論精到,切中要害。

3、反映敏捷,應對能力強。

4、表達清晰、層次清楚,邏輯嚴密。

(二)評分項目

每場比賽的團體分和個人分的評比表格如下:

參考標準

辯論賽團體評分表

團體部分

滿分

正方得分

反方得分

立論陳詞

15

自由辯論

30

總結陳詞

15

語言表達

15

團體配合

15

臨場反應

10

扣分項(照本宣讀、

答非所問

等)

最後得分

最佳辯手評分表(請在空格內打“√”)

語言表達

邏輯思維

辯駁能力

臨場反應

整體意識

綜合印象

(三)勝負判斷

1、每場比賽的勝負,依據幾位評委所打團體分,計算得分判定。如果兩隊得分相同,由評委另行投票決定勝負。

2、當場最佳辯手產生方法為計算每位辯手得票數多少為勝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