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成為怎樣的法官?

今天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了關於我們應該成為怎樣的法官?希望大家會喜歡,同時也希望給你們帶來一些參考的作用!

我們應該成為怎樣的法官?

一、到底是不是法官最辛苦?為什麼要辛苦?

首先想問,你們覺得法官是不是屬於特別辛苦的職業?

我在基層法庭工作了20xx年,真的挺忙,案件最多時,我們一審一書兩個小女子手裏長期保持100多件未結案的民商事糾紛,每個月費盡全力結案二三十個,一定會有足量的案子馬上補充進來,讓人不得喘息。案件一多,法綜系統中的未結案件不免經常泛出象徵着“收穫”的金黃色,看得人觸目驚心。我們稱自己為“消防員”,每天都在“滅火”。

過於疲憊的狀態讓我一度深信自己幹着全世界最辛苦最麻煩的活兒,直到我發現原來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才是最累的:我的牙醫這麼認為、當警察的同學這麼認為、兒子的老師這麼認為、連退休了好幾年廚藝相當一般的我老媽也這麼認為!而這些傢伙通通認為我整天坐着,拿個錘子一敲,應該是最輕鬆的!

我突然恍然大悟:做人做事本來就是各有各的苦,比誰更苦根本沒有下限!他們沒有看到我們在送達中遭遇的抵抗和阻擾;在保全調查中遭遇的拒絕和冷漠,在疑難複雜案件審限倒計下的焦慮;在矛盾激化案件審理中的危險;在涉訴信訪化解中所受的嘲諷;如同我們沒有體會到醫生被醫鬧糾纏的痛苦、老師被幾十個皮猴圍繞的頭疼、警察24小時不得關機隨時待命的壓力。

有一次,手裏有一個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原被告經中介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原告高某向被告龔某購買住房,被告收取了房款,卻不肯交付房屋,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交房。被告龔某被羈押在連雲港東海的戒毒所內強制戒毒,我們一行4人早上6點出發,驅車到東海開庭,結果未料到東海多條主幹道同時啟動整修。

我們一再更換道路,卻一再遭遇道路封閉,時間飛逝,心裏急得着火。中午根本不敢花費時間吃飯,揣着餅乾一邊問路一邊前進,在村莊、田野間尋路。有的地方道路狹窄,甚至雙側輪胎都有一半在路牙外邊,我和書記員一人一邊,踩着泥地指揮車輛前行;有的地方太過坑窪,汽車底盤擱到石頭的聲音讓我們心驚膽戰,我們只得下車扶着車小跑,給汽車減負。

那天到達戒毒所,已經是下午4點,但是庭審並不順利,我們借用被告教官的辦公室開庭,被告稱自己受案外人所騙簽訂合同,購房款也被他人騙走,堅決不願交房,一再撒潑打滾,干擾我們庭審的進行。到庭審結束,他更是緊緊扒住通道兩邊,阻撓我離開,因為擔心他情緒失控影響戒毒所秩序,我和教官一起給他做思想工作,直至勸説到他情緒平靜。

走出戒毒所時早已漫天星斗,不敢耽擱,趕緊回程。回到高速上終於找到服務區,還好有一點殘留的飯菜出售,一頓狼吞虎嚥,我們繼續趕路。那天,我回到家裏,已是凌晨2點半。

但是這個過程並未讓我覺得辛苦,相反覺得幹完一件很難完成的事情後,有一種特別的開心和輕鬆。但是,之後這個案件的討論、彙報後形成的判決結果卻違背了我一開始對這個案件的判斷,因為雙方買賣房屋的特殊性,最後認定的結果是合同無效,房和款雙返,而顯然被告返還錢款的可能性幾乎等於零,且該套爭議房屋還是被告和其殘疾哥哥的唯一住房,在執行程序中拍賣房屋的可能性都很小,原告幾乎等於敗訴,我真正地感到心酸不已。

原告之後給我打過幾次電話,詢問關於執行案件的程序等,我知道他對於判決結果十分不滿,但是他從未對我表示出責備、憤怒,我因此感覺特別的難受,一段時間內都無法走出這個案件帶來的懊惱和愧疚,哪怕這個判決已經過去了2年!

我在今天寫這篇講稿時,依然首先就想到了它,因為這個案例是真正讓我感覺到了辛苦,想大哭的那種辛苦。我一度取笑自己,是不是被虐慣了,似乎只有他來怒罵我之後,我才能排解掉這種內心擁堵的感覺。後來書記員的分析提醒了我:也許原告不責怪我的原因,正在於這個案件辛苦的審理經過,他乘坐我們的警車去戒毒所開庭時,和我們一起經歷了那麼辛苦的路程,看到我那麼認真地做工作,看到了我們真實付出的辛苦,所以憤怒不起來。

這似乎有點道理,似乎有時在無法給出一個符合內心追求的判決時,誠懇地付出辛苦,能為案件的過程和結果架構一個通道,這個通道越結實,越具備説服力,越能得到理解。更何況,身體的辛苦是很快會消滅的,而內心的辛苦才是真的折磨。

法官確實是一個辛苦的行業,主要是“心苦”,辦結婚的在民政局、添房子的去房管局、賺錢了納税去税務,但是離婚、分家析產、合同糾紛全都是我們的職責,這個社會的人們似乎是把最不開心的事最痛苦的情緒,全都宣泄給了我們,如果我們不修煉自己的內心,你只會從第一反應體會到巨大的憤怒,極度的不平衡。但是,一旦瞭解到辛苦對於整個人生的意義,我們遲早會感激我們能在年輕時被迫辛苦,它讓我們踏實、堅定、自信、微笑,不愛生氣。從另一個角度看,這樣的辛苦也許正是我們面臨的機遇:面對最多的困惑,我們有機會得到最多的體會;看到更萬象的人間,我們能積累更多的人生經驗。事實上也只有把年輕的心靈放在辛苦中磨練,你們才會在每一天不停地增加內心的韌性和強度,讓自己和身邊的人收益無窮。

二、從哪裏吸取正能量?細節!

我辦了約800件民商事案件,大多數為民事類,面對千差萬別的案件,接觸形形色色的當事人,大哭過、害怕過、憤怒過、焦慮過。

以下是我經歷得最鬱悶的幾件事兒:

第一件,20xx年我剛到法庭當書記員,有一個離婚案件雙方矛盾十分尖鋭,擬判離婚,需要清點在男方家中的財產,男方的父親對此極度不滿,清點時就對我們百般阻撓。到了之後的庭審,雙方再次發生爭吵時,我們盡力勸阻,他突然開始對我破口大罵,當時的我頓時愣住了,之後的庭審我邊記錄邊聽任我的眼淚快速地流着,怎麼都止不住,我從來都不知道我的眼淚可以流得這麼迅猛這麼無障礙。

第二件,也是離婚案件,已經調解離婚,根據調解協議女方要去男方家中搬回嫁粧,我們也要去現場清點,搬的過程你們當然可以想象那種彆扭和壓抑,好不容易搬結束,我們被男方家屬毫不客氣地要求從後門出去,走出門時一盆冷水嘩地就潑在身後的地上,瞬間還有鞭炮在身後震耳欲聾地響起。這是風俗,你們知道意味着什麼?對,驅邪。

第三件,有一次我去做息訴信訪工作,這個上訪户老人原來是被告,原告是他的鄰居,因為上訪户説鄰居家孩子的墳墓會滋生病毒所以把人家墳頭給扒了,鄰居上門理論,上訪户又把人家的腦袋敲破了,鄰居起訴到法院要求他賠償,法院最後判賠2萬多元損失,他上訴後維持原判,他又去省高院申訴,申訴還是沒有得到他滿意的結論,他開始了不停地進京訪。那天我把他通知到了村委,他第一句話就問:“你是哪個法院的?”我説:“我是惠山區法院的。”他説:“那你級別不夠,沒資格跟我説話!叫你們中級法院的來!”我勸説他不要進京,又是路費又是住宿,這會給他造成更多的損失。他説:“你們現在這是心虛了吧,來求我不要去北京?反正我的費用全部要你們法院賠!”説完就走了,幾天後他託村委給我傳話,説法院至少賠償他5萬元,他才考慮不去北京,這意思是他扒了人家的墳頭、打傷了人,回頭還要法院給他錢。

幾乎所有懷揣着崇高法律信念的年輕人在進入法院後,都體驗過這樣理想與現實的落差:威嚴的審判席,有時就是巡回法庭裏幾張陳舊的桌椅;經歷了諸多辛苦努力得到的法官身份,當事人一樣對你撒謊、怒罵,並無尊重;學習過各大部門法包括國際公法、私法,但面對的始終都是家長裏短,針頭線腦。我們手中本應閃耀着鋒利光芒的法律利劍,根本無法斬斷眼前的難題。

在普通百姓面前,我們對法律的解釋總是顯得那麼蒼白無力。“收入不高門檻高,權力不大風險大”,“拿着賣白菜的工資,頂着賣白粉的風險”,正是現在法官的真實狀況。可是,我卻又從內心堅信,上面這些本不是法律的初衷,問題到底出在哪裏?作為一名小法官,無法改變程序設置上的遊戲規則,但我想我至少可以代表法律向這個社會表達出我們的姿態!法官使命的根本就是傳遞正能量,我不能被負能量打擊到!我必須給自己一個解釋,説服自己,才能勸服別人!

這個答案太大,我們都還需要邊努力邊尋找。但是那天馬雲的一句話,突然讓我有點火花,他説:“輸都是輸在格局,贏都是贏在細節。”我因此猜想,法律本身懷抱着最大的正義,為什麼那麼多期望着正義的民眾卻對它產生了懷疑,連黃渤在春晚的歌曲《我的中國夢》裏還有這麼一句“社會相對很公平。。。。。。這就是我的中國夢”,言下之意,現在社會相對不公平唄!作為法官,我對這句話特別敏感,但是我還是習慣從自身找原因。現在我想,作為法律的最重要的傳播者的法官,也許,是不是我們的粗糙和急切,導致了這種困頓,欲速而不達?

法治,在這個一直以道德來引導的社會裏,它的融入必然經歷挫折,所以這個社會中的法官,需要多一項使命。因為民眾確實不懂得法律的意義和法律應有的崇高,我們在用法律説服他之前,先要讓他明白法律的初衷。對,不客氣地説,他們就是“盲人摸象”,他們只能摸到大象皮膚的粗糙,但我們有義務告訴他們大象的輪廓和大象是一種多麼了不起的生物。如果説法律是冰涼的,但法官是不是可以用温暖的方法來傳遞它,它自然就帶了温度。如果這個説法還是太飄渺,那麼更直接一點,就是方法問題:我們用的是同一部法律,如果説法官之間有差別,不外乎就是表達上的經驗和與人相處上的經驗的差別。

那天在見習法官和導師座談會上,我就聽到一個法官交流了這樣一個案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傷者和家屬始終不肯在之前的調解上退讓,所以還是訴到了法院,這個法官一樣是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是調解那天天氣特別熱,法官先悄悄給了被告司機一個建議,被告司機立馬領會,跑出去買了很多瓶水,調解開始前就認認真真地遞到了原被告每個人手上,最後那個案子真的調解掉了。

這個案例我印象深刻,也許對於剛從法學院出來的年輕法官看來,對於這種調解小伎倆,會嗤之以鼻地認為與法律是不沾邊的,毫無意義。但我就認為這個法官很了不起,他懂得先讓人心柔軟下來,才能給你將要傳遞的東西打開一條通道;否則當內心被負面情緒緊緊包裹,再好的法律條文,也無法進入他的腦袋。

有一次我分到一個原告吳某起訴被告周某夫婦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周某夫婦是外地來錫人員,在這個案件裏,一個是事故車主、一個是事故駕駛員。幾天之後,書記員憤憤地告訴我説:又是一個難送達的案子,周某夫婦留給交警的通信地址是個工地,現在根本無人簽收,已經退信,而當書記員打通事故認定書上被告留存的電話時,對方在片刻猶豫之後矢口否認是當事人。

我拿過案件,再次撥通了這個電話,還沒等我説話,電話那頭一個男人非常兇狠地罵了句髒話後威脅:以後不準再打這個電話!並馬上掛斷了。我不甘心地連續撥了4次後,他都沒接聽而是關機了,這個行為讓我斷定這就是當事人。我的第一反應當然很生氣:他自己出了事故卻不敢面對,我處理事故辦理案件卻得不到他最起碼的尊重,孰不可忍!

此後,我天天連撥n遍他的電話,他一般會在第5遍後關機,卻始終沒有再接聽。堅持了幾天,都是如此,我漸漸意識到,他肯定很需要這個電話,不然不會還堅持開機來被我“騷擾”,也許他這段時間真的很害怕,害怕會有鉅額的賠償,也許還會以為法院找他是要他坐牢!在這樣一個對法律無知的人面前,我現在的做法,可就是他以後對於法官的定義哦!

我平靜了一下,用自己的手機給他發了一條長長的短信:“您好,我是惠山法院的法官,負責處理你的交通事故,你在事故中僅僅是次責,且有交強險,你需要賠償的部分其實很少。而且如果你有商業險,要賠的會更少。但如果你不來開庭,反而是放棄了自己的權利,因為法院會公告後在你不在場的情況下就把庭開了,這樣你還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所以請儘快來法庭,我會告訴你該怎麼處理。”

第二天,我們樓下法警就通知我,有人來找我,我下樓一看,周某夫婦滿臉堆笑的等着我呢,熱情迎上來説:“法官好,我是周某,之前是我弟弟接電話的,臭小子他不懂事不好意思啊!”我心裏説:“小樣吧,可不就是你的聲音!”一拉家常,果然,這個電話是他們全家用於維繫生活的運輸生意的唯一通訊工具。這個案子判決後,周某夫婦還是被判賠償的,但卻特別開心地對我説:“謝謝你,你這人真的挺好的。”

一個本來很難送達的案件,就因為一條短信解決了難題。我想最關鍵應該就是我首先用細節表達出了誠懇吧。

第三個案子是一個撫養費糾紛,原告李甲訴被告李乙和劉某,李甲是九年級學生,李乙和劉某是李甲的父母,兩人離婚後雖然判決李甲隨父親共同生活,但實際上父母分別再婚後都對他關心很少,李甲平時都隨爺爺生活,本次起訴李甲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年事已高的爺爺當了李甲的法定代理人,僅有的證據只有李乙和劉某的離婚判決書,他的舉證能力實在有限,我還能要求他什麼呢?而且李甲也始終沒有出現過。

我決定到學校做個李甲現在實際所需教育費用的調查。但更重要的是,我的直覺告訴我,應該見見這個爺爺口中非常內向膽小的男孩。那天我在老師的辦公室等待李甲,老師都主動跟我説這個孩子的情況:因為父母離婚所以自卑,和同學不合羣,成績一般。李甲很快深深低着頭走進來了,老師説:“這是法官阿姨,你有什麼想法可以告訴她!”他還是低頭不説話。

我站起來認真地對這個男孩説:“小夥子,我很佩服你!因為你的同齡人還在被照顧的時候,我聽説你一直在照顧爺爺!爸媽不在身邊,你比別人辛苦一點,但是你會成為比別人更有擔當的男子漢!我對你有兩個要求:1、在努力的同時,要快樂一點!2、有機會跟你的爸媽説一聲,現在你可以照顧好爺爺,將來,你也可以照顧好他們!”李甲還是低着頭,但他在一下一下認真地點着頭,應該是既害怕表達和交流,又生怕我沒有看到他的贊同,他的眼淚一滴滴落在他的鞋面上。

一個老師説:“我第一次見到法官!這個職業實在太讓人羨慕了!”我不免還是有點得意的,因為李甲需要有人來告訴他人生應有的態度,雖然這不是民事訴訟程序的要求,但我既然正好審理了這個案件,跟他説這些一點不顯得突兀,又正好我這個身份還挺正氣挺威風挺有神祕感,那麼有機會耍個酷,還能順帶給人傳遞點正能量,這個細節,我幹嘛不做呢?!

正負能量的故事各説了三個,法官的生活就是這麼有挑戰,我們以最正義化身的形象,接觸着社會最負面的糾紛和情緒。這個社會在經歷轉型,所以人們都在經歷各種嘗試:嘗試抵抗、嘗試觸碰底線、嘗試反向思維,嘗試各種與傳統道德觀相悖的價值觀。我們因此經常沒有得到期望的尊敬,所以我們必須認識到:僅有法官的身份不可能直接獲得尊重和信任,僅以法官的資格也不可能直接化解干戈,當事人又沒看到我們讀法學院時的辛苦和通過司法考試時的艱辛。他們能看到的,只有我們對人對事的細節:是否認真?是否真誠?這才是他們衡量我們是否值得尊重的標準,也是他們衡量法律是否公正的標準,就是這麼簡單。

三、怎樣對待當事人?如何與他們溝通?

司法實務中,我們會接觸到形形色色的當事人。

其中,有的當事人是很難琢磨的,他們對你諂媚,因為他們以為你擁有絕對權力,可以裁決利益的歸屬;他們對你蔑視,背後諷刺你“吃了原告吃被告,原告被告都吃完,又説法律不健全”;他們對你兇悍,因為他們知道你現在最怕不穩定因素;他們又搖擺不定,信息不對稱讓他們顯露無知。他們有時是霸道的強者,有時是可憐的弱者。

德蘭修女戒律説:“1、人是毫無邏輯的,不講道理的,但還是要愛他們;2、做好事,別人會説你動機不良,但還是要做好事;3、成功帶來敵人,但還是要成功;4、坦誠讓你受到傷害,但還是要坦誠;5、你幫助的人會攻擊你,但還是要幫助他們;6、君子會被小人擊倒,但還是要做君子。”這種理論絕對是非常讓人害怕的,憑什麼?!

上個月我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85後的妻子起訴85後的丈夫要求離婚。庭審中原告言辭激烈,指責被告整日與朋友們混在一起,打牌、喝酒、唱卡拉OK,對原告和2歲的女兒不管不顧。被告堅決否認,反脣相譏説丈母孃干涉太多,説原告缺乏主見、情緒無常,這個婚彷彿是跟丈母孃結的。

在庭後的調解過程中,雙方的情緒和言詞再次升級,原告表示絕不再給被告一絲一毫的機會,被告立馬回擊離就離、誰稀罕和你過日子。我的調解工作效果甚微,倉促收場。大約一週後,我開車去購物中心,停車過程中,一輛摩托車從我車旁呼嘯而過,年輕的男子駕車,後面坐着的年輕女子雙手環抱着男子的腰,兩人甜蜜交談,笑聲爽朗,氣氛相當温馨。我定睛一瞧,眼熟呀!再一回憶,不正是上週那對哭着喊着要離婚的小倆口嗎?我心裏那叫一個不服氣:好傢伙!他們這裏笑得跟花兒似的,我那裏判決書寫得跟孫子似的?此案印證戒律“1、人是毫無邏輯的,不講道理的。”

還有,20xx年我在前洲法庭審理過一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原告傷者於某60多歲,委託代理人是他兒子,於某在橫穿馬路時被車碰擦受傷,交警部門認定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於某要求車方以及車輛的交強險保險公司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等等多個項目的損失。

在剛剛拿到案卷時我就發現,沒有聘請律師的於某把住院伙食補助費遺漏了,為了避免在訴訟中再增加訴訟請求的麻煩,我就通知於某過來在訴狀上直接補寫。不久,於某及其子女就來修改訴狀了,一家子面帶笑容再三感謝,説得我自我感覺特別雷鋒。

但到了開庭時,被告保險公司的代理人照常對各項損失提出異議,沒有經歷過訴訟的原告方緊張了,當質證到住院伙食補助費時,保險公司代理人繼續提異議認為標準過高,於某兒子與於某耳語幾句之後,於某突然站起來,指着審判席上的我大聲説:“就是這個女的,讓我這麼寫的,我開始又沒要這項,她非要叫我加上!你們找她!”我當時面紅耳赤,生氣難過尷尬,差點就要不爭氣地流下眼淚來了。此案印證戒律“2、做好事,別人會説你動機不良”和戒律“5、你幫助的人會攻擊你。”

在前洲法庭的時候,我還經歷過一起經典案例。原告張某起訴前妻佟某要求承擔婚姻期間的一筆共同債務5萬元的一半。張某和佟某的離婚是我院的一女法官判決,當時在離婚案件中,原被告已經因為婚後購買的一套房屋的歸屬產生了尖鋭的矛盾。而在離婚訴訟期間,張某的弟弟又在我院起訴張某歸還上述這筆5萬元的借款,張某在這個民間借貸糾紛中承認借款系用於婚後購房,法院已經判決張某歸還該筆借款並已生效。

故前面兩個判決認定事實,導致我審理的這個案件的結果已無懸念。我將佟某通知到庭裏,對她認真曉以所有涉及的法理情理,並告訴她這個案件她的風險真的很大。佟某當即開罵、威脅,撂下狠話警告我如果這麼判,絕不會有好下場。

那天后來我外出時發現,佟某搬來凳子坐在我們法庭的大門口,跟一羣老太太生動地形容自己所受的法院的迫害。她當時正有理有據地分析説:“這個女的法官,我可以打包票已經收了對方的錢!你們説我分析得對不對!”老太太們顯然對她的“推斷能力”相當佩服,正頻頻點頭表示贊同。這個案例印證戒律“4、坦誠讓你受到傷害”和“6、君子會被小人擊倒。”

我們再回到“憑什麼”的命題,經歷了這麼多不愉快不服氣又不想放棄的思想鬥爭,現在我覺得可能就是憑這麼一點,生存本身就必須面對人性的多面:如同你在路上因意外發生口角的可惡的陌生人,或許是一個在自己領域做得極其出色的、勤奮的、努力的人。人羣本身的差異不會很大,當事人不是絕對擁有顯著共性的一羣人,只因為我們是法官,所以我們正好看到了利益面前人們放大的本性。更何況作為法官,我們不能讓遭遇到的當事人來塑造我們的世界觀,而應當以我們自身的品行形成法官羣體的形象來影響當事人。

所以説,當我們評判別人的德行時,我們其實是在表現自己的德行。因為我剛才並未把德蘭修女戒律讀完,其實全文是這樣的: “1、人是毫無邏輯不講道理的,但還是要愛他們;2、做好事,別人會説你動機不良,但還是要做好事;3、成功帶來敵人,但還是要成功;4、坦誠讓你受到傷害,但還是要坦誠;5、你幫助的人會攻擊你,但還是要幫助他們;6、君子會被小人擊倒,但還是要做君子。因為説到底,它是你和上帝之間的事而決不是你和他人之間的事。”

我想這句話的意思正是,對於任何一個有成熟的、積極的人生態度的人來説,別人表現得如何不應該影響到你自己表現如何,他人的行為只是自己品行的試金石:不要因為譴責他人的無禮而自己變無禮、不要因為厭惡他人的狹隘而自己變狹隘、不要因為揭露他人的可悲而自己變可悲。那天在“圍脖”上看到一段話:“有人刻薄的嘲諷你,你馬上尖酸的回敬他。有人毫無理由的看不起你,你馬上輕蔑的鄙視他。有人在你面前大肆炫耀,你馬上加倍證明你更厲害。有人對你冷漠忽視,你馬上對他冷淡疏遠。看,你討厭的那些人,輕易就把你變成你自己最討厭的那種樣子。這才是敵人對你最大的傷害。”你們肯定和我一樣,特別同意對吧?

雖然聽取和表達本身就是人際交往的終極難題,但我覺得做到以下三點就足夠了:

一個是重視聆聽的作用。我們每天身處原被告的矛盾中,雙方都急於表現自己的合理,特別樂於向我們傾訴。我概括出法官遇到的傾訴飢渴症三大特徵人羣,你們體會一下:貨物質量異議方的老闆、人身損害案傷者的家屬、離婚案男當事人的媽,有體會嗎?

我在大學裏上過一堂選修課《人際關係學》,那個文學院的不修邊幅的老師講的第一堂課的內容我到現在都記得,他説:聽,這個事兒太重要了,比能説重要10倍。他説:有一次我遇到一老教授,思維強勢出了名的一個人,愛跟人爭論,那天我就打定主意,認真或者假裝認真耐心聽他講,只給他一種迴應:嗯!對!他跟我海侃2個鐘頭,我幾乎沒説話,臨結束他非常崇拜地拍着我肩膀説:年輕人,你很有思想啊!我從你身上學到了很多啊!我們老師總結説:懂了嗎?不用説話就能贏得別人的敬仰,這就是聽的力量!

其實這個事,我是有體會的,就舉一個例子:有一次我分到一個原告鄭某訴他的母親和幾個親兄弟姐妹的析產糾紛案件。鄭某是當地村上有名的老麻煩,村委、派出所、鎮司法所全都認識他,總是無理取鬧、胡攪蠻纏。這次不知怎麼想到了要到法院起訴,要求分割父親的遺產房屋,他父親生前確實造了相鄰的兩間屋,但按照農村風俗已經給鄭某兄弟倆“哥東弟西”地分割完畢,還留有遺囑。鄭某已經取得了西側的房屋,卻以分給大哥的東側房屋還在父親名下為由,要求分割東側房屋並分割父親遺留給母親的生活費。

案子已經立了,我只得先送達應訴材料。首先我打通了第一被告鄭某大哥的電話,70多歲的人對我破口大罵:“你們法院是不是缺錢缺得眼瞎了!還是實在閒的沒事幹!他是個瘋子、神經病,你們連他的案子都收!也神經病吧?!”我話都沒插上,他就把電話掛了。

我心裏也鬱悶啊,剩下的幾個電話也不敢打了,囑咐書記員還是悄悄寄過去算了,但是我也沒有歇着,趕緊到村委、鄭某之前的工作單位瞭解情況。一瞭解嚇一跳,原來鄭某真的治療過精神疾病。我又馬不停蹄地趕到精神疾控中心,找出了鄭某所有的治療記錄,又找到了他的主治醫生,瞭解他的疾病狀況:原來鄭某在年輕時正常,但是他的第一個兒子落水死亡後,他受到重大打擊出現精神障礙,表現為平時性格狹隘自私狂躁,發病時出現受到迫害的幻覺。真是可憐又可恨。

我又回到村裏,瞭解鄭某兄弟姐妹的情況,得知鄭某的嫂子在大家族中德高望重,在鄭某兄弟姐妹中的威信甚至高於老母親和鄭某大哥,我立馬決定請她來談一談。我鼓起勇氣打通了鄭某大嫂的電話。老太太果然氣場不小,聲音洪亮,有禮有節地把我教訓了一通:法院應該瞭解情況再收案子,要先看清楚人再開展工作,怎麼能盲目收案,理會一個精神病人的胡攪蠻纏,給大家的平靜的日子帶來很大的麻煩。我連連稱是,一個電話打了一個鐘頭,我打定主意耐心聽着,熱情迴應。最後提出要求隔日到村委面談,老太太總算是爽快地答應了,我開心啊!

和老太太在村委促膝長談的那天,我本來就是抱着聽單田芳的心理準備去的,我請村委的同志專門幫我開了一個無人打擾的辦公室,請她慢慢説來。老太太説起鄭某的行為真是像打開了心裏的水閘:她説鄭某年輕時在工廠裏跟人鬧矛盾,回頭就給別人的熱水瓶裏放了半袋洗衣粉;哥倆住的相鄰時共用天井,鄭某每次都會把大哥安裝在天井裏的井水泵敲下來賣鐵,一共敲掉了4次;鄭某還經常辱罵父母;在父親生前,鄭某為了把他趕到妹妹家居住,竟然幾次在大冬天往父親的牀鋪上小便;鄭某偷菜後還老跟鄰居耍賴爭吵;而為了逼走大哥一家,鄭某竟多次用斧子砍壞大哥家的防盜門。而這次鄭某之所以到法院起訴,就是因為上個月鄭某又一次砍了大哥家的門,老太太忍無可忍,帶着兒子找到鄭某,把他按在牆上狠狠抽了一頓耳光,鄭某就想到了這個惡主意,到法院起訴分房子來了。

這次談話從早上8點持續到了中午12點,我只是聽着,認真地聽着。隨着話語流出,老太太心裏的鬱悶也在解開了,跟我聊得越來越放鬆,我越來越明白了這一家人幾十年來的痛苦,也越來越能體會為啥鄭某的大哥在接到我們的第一個電話,會那麼憤怒。但是,老太太對於我最後建議他們對鄭某提起民事行為能力鑑定申請並預交鑑定費的事始終不答應,她説她畢竟只是嫂子,還要我説服幾個小姑子也同意這事,她才能同意。我之後一一打通鄭某妹妹即另外幾個被告的電話並重復多次接受幾位老太太的“再教育”,我的任務仍然只有一個:聽!耐心聽!過程省略,因為你們可以想象得到的。之後我真的一一説服了她們,鄭某的大嫂總算交來了鑑定申請和鑑定費。

剛剛説的這個案件,作為我今天要講的主題的例證的作用完成了。我用它來説明傾聽的重要性,如果沒有耐心聽,我也無法想象這個案件的出路在哪裏。不過由於案件太有趣,我還是把之後的案件發展順便説一下,之後我想盡辦法把鄭某帶到了精神疾控中心做民事行為能力的測試,真是託他的“福”,我這輩子第一次走進了精神病醫院見識了一下。

我走進了兩重鐵門隔離的病區,監督着鄭某做拼圖等思維測試、多名醫生聯合給他做專業談話筆錄、做腦電波檢測等,其中最經典的是做整套試卷。那天,走完這套程序,我已經在精神病院陪着他待了7個小時了。之後,鑑定結論下發了,鄭某真的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我輾轉找到他的妻子。經過做工作,鄭某的妻子願意作為他的法定代理人並撤回起訴。

拿着撤訴申請走出他家小區,離立案已經接近半年,這半年,我們整個法庭都經常受到鄭某的騷擾。而由於鄭某喜歡戴着一頂紅色的旅遊帽,我們叫他“小紅帽”,我們法庭真的一度看到小紅帽又走進我們大院而聞風喪膽。而此刻,我真的覺得這個世界在我眼裏已經和之前有點不同了,天特別藍,你們能想象嗎?我知道傾聽確實需要佔用大量的時間,我也知道我常常因為要求自己首先傾聽,而比別人花費更多的時間在單個案件上。但是,我真的覺得不經過傾聽的案件的裁判,是很難有説服力的。因為我感覺好像當我接收對方的話語時,對方也會接收到我的內心,正如同我就是一個瓦肯人,我的手已經放在了他的臉上。

溝通三要素第二點,管理好情緒。《星際迷航》中的瓦肯人,主角半瓦肯人史巴克的父親在電影中一開始與他的對話説到:“要控制好情緒,而不能被情緒所控制。”我不知道你們現在看這句話是不是已經有了共鳴?有嗎?

我以前沒有真正意識到情緒這個東西的壞處,直到我開始養兒子,我從一個知名的育兒“圍脖”上看到,父母應首先區分理性溝通和情緒發泄的區別,把情緒當作教育是最大的傷害這一説法時,我直接被擊中。他用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讓我理解了情緒與教育的區別:當孩子滿身泥水地向你跑過來,激動萬分地説:“媽媽,我們球隊今天3:0打敗對手!”你卻大吼大叫:“我的天哪!瞧你這一身泥!今天早上剛剛換上的衣服!弄成這樣!”

你們之間的交流根本是斷層的,他分享的是快樂,而你發泄的是情緒;他表達的是努力後的勝利,而你表達的是預見到自己將要用力搓洗衣服時而產生的抱怨。作為好的談話,應該是“共情”,共同的情感,所以應該是“實在是太讚了,兒子!我為你們的球隊驕傲!它一定會走上世界盃的!”

後來我發現,其實我們身邊很多的成年人,都是分不清理性的表達和情緒的發泄的,以至產生很多無謂的爭論,我們在調解中經常可以聽到這樣的表達:我幹嘛要遷就對方?!或者:我偏不同意這個方案?!這就是典型的情緒發泄,浪費時間且可能引發更大的對立,而具備這種判斷對於一個法官是尤為重要的。

我們的社會地位和司法權威遠不如西方法官,激怒我們的情景時刻出現,我們應該做的是迅速分析出當事人真正要表達的訊息,糾正他們的負面情緒,做出理性的判斷並給出迴應;同時也要引導對立的雙方從溝通中剝離情緒,更有效地交換意見;而千萬不要被這種情緒激怒,繼而被情緒捲入控制。有句話説得經典:“一句話,沒有説出口之前你是它的主人,但説出口之後你是它的僕人”。對於一個法官,如果説出不適當的話而成為這句話的僕人,可能你需要以幾百倍的正面努力來平衡它帶來的負面影響。

第三個要素,就是表達出自己有稜有角的態度。我覺得一個好法官不能太柔弱,有點態度還是必要的。

20xx年我承辦一起產品質量糾紛案件,原告甲企業起訴被告乙企業,稱乙企業供應的不鏽鋼管質量差,要求減少價款、賠償損失。被告乙企業是個外地企業,反訴認為不鏽鋼管質量完好,只是甲企業藉故拖欠貨款不付,故要求甲企業立即支付剩餘貨款。

第一次開庭的法庭調查時,被告方律師有句話讓我很不受用,他説:“法官,剛剛你提的那個是產品的專業問題,我沒必要解釋,再説我解釋了你也聽不懂。”有時不懂婉轉的人的表達就是這麼令人頭疼,但令人更加頭疼的是:這是句實話吶!太不喜歡這種不敬了。於是那天開始的幾個晚上,我都要打開萬能的百度小小地學習一下。

第二次開庭很快又來了,被告方律師慷慨陳詞:“各種型號的不鏽鋼的區別就在於它其中所含的微量元素的區別,而最常用的兩個型號316號與304號不鏽鋼的根本區在於微量元素錳,我提交的不鏽鋼微量元素化驗表中清楚展示了我們提供的各個批次的不鏽鋼的成分表”等等,我心想:“小樣吧,顯然百度的資料只看了前幾行。”

等他説完,我清清嗓子不緊不慢地開始了:“首先糾正被告方代理人的一個化學常識錯誤,316號不鏽鋼中這個微量元素Mo是鉬,而非錳,錳是Mn。其次,你提交的成分表上兩種不鏽鋼的牌號不夠準確,你使用的是舊牌號,這兩個牌號的不鏽鋼屬於奧式體不鏽鋼,已經在20xx年10月統一變更為新牌號,請注意名稱表達的準確性。而這兩個產品的微量元素含量的國標也在同時有過調整,你提供的只有舊標準,你們雙方的交易跨越了這個調整的時間,你不應該用舊標準來對比你們雙方所有交易!由於你方是生產企業,所以這個舉證責任分配給你,下次開庭時,提供前後兩份國家標準的原本並分開列明前後的交貨。”

我繼續説:“原告,你在訴狀中所説的加工產品出現了鏽斑,請問你們加工什麼產品出現鏽斑?”原告律師不是很自信地説:“這個可能是家用產品。”我很權威地糾正他説:“對方供應給你們有很多個型號的不鏽鋼,它們分別有不同的作用,比如你們雙方交易最主要的304和316兩個產品,304具有較好的耐熱和耐蝕性,衝壓等熱加工性好,所以常用食品工業、家用電器、汽車配件;316耐熱和耐蝕性更好,可以適用於苛刻條件,比如肥料生產設備、相機、沿海設施;你用錯了型號生產,好產品也會生鏽!回去瞭解清楚各個型號分別生產什麼產品和具體出現什麼質量問題!你們雙方作為特別授權的代理人,對於事實的回答等同與當事人的陳述,回去好好向當事人瞭解清楚所有的案件事實情況,免得一知半解導致出現表述上的低級錯誤。”

雙方律師都懵了,只會説“好好好”。氣場全在我這裏一邊倒了,感覺好帥!其實也就是幾個晚上的工夫,我少休息了一會,但是這個案件的審理卻從此有了不一樣的感覺,雙方從此都對法庭特別恭恭敬敬。

我想作為法官,思路怎麼能軟綿綿地被當事人牽着走;我們必須是方方正正、稜角分明,原被告雙方務必跟着我的方向前行,我們才能共同配合把一個案件處理得清晰而準確。如果我們沒有做好準備,我們根本無法接住當事人拋過來的球;哪怕勉強接住,也亂了陣腳。我們當然應該把球始終握在自己手裏,帶點氣勢、帶點個性、帶點態度,然後強有力地向當事人回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