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的實習調研報告(精選5篇)

檢察院的實習調研報告 篇1

實習,顧名思義,在實習中學習。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之後,或者説當學習告一段落的時候,我們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學需要或應當如何應用在實習中。因為任何知識源於實習,歸於實習。所以要付諸實習來檢驗所學。現在即將面臨畢業,實習對我們越發重要起來。剛結束的這段實習時間可以説是我大學四年來最辛苦也是最充實的一段時間。辛苦是因為剛踏上工作崗位,有很多方面不能很快適應;而充實則是在這段時間裏,在校園無法學到的知識和技能,更提高了自己各方面的素質。同時實習也給了我一定的工作經驗。為將來謀求一份好職業打下了基礎。現將這些日子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和不足做個小結。一來總結一下經驗,二來也對自己的工作情況有個系統的認識。為此本站演講稿欄目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了精彩的實習報告範文,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檢察院的實習調研報告(精選5篇)

一、實習基本情況

1、實習計劃情況

(1)實習時間:20xx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

(2)實習地點: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3)實習單位: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4)實習方法:到單位實習工作、協助偵查案件

(5)實習目的:接觸和認識社會,瞭解我國司法實踐現狀,學習檢察官一般的理念、邏輯、立場、觀點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深對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理解,並能進行初步的實際運用;學習法律工作經驗,學會理論聯繫實際,瞭解各類案件的偵查程序,初步掌握偵查的技巧;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各種法律文書、筆錄等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2、實習單位情況

(1)單位名稱: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2)單位簡介(自按):

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是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的自偵部門,主要工作是偵查辦理瀆職侵權類案件,打擊國家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等單位領導、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活動。與其他科室相比,開展工作比較獨立,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守祕密,是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部門。

二、實習主要內容

1.在開展審查舉報材料、偵查案件等工作中,通過觀察、分析,瞭解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

2.在日常工作中,細心觀察、瞭解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機構與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日常運作,在反瀆職局領導和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運用所學的法學及相關知識解決偵查辦案等實務問題。

3.在日常工作中,學習和掌握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工作流程,瞭解、掌握檢察院偵查案件、審查起訴、批准逮捕等工作的具體程序,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

4. 在偵查案件、審查起訴等工作中,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三、實習總結與體會

本人於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實習。

實習期間,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我逐步熟悉了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主要工作,並能積極地完成指導老師交給的各項任務。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嚴格要求自己,主動了解工作任務,虛心向指導老師請教,及時彙報工作進程,大膽討論遇到的實務問題,認真總結實習工作,細心發掘自身不足,不斷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實習指導老師的肯定。

實習期間,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我隨辦案人員到看守所提審嫌疑人,瞭解了瀆職類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羣體特徵:從事職業職位較高、曾擁有(行使)較大的公權力、文化水平較高、社會閲歷較豐富、暴力傾向較弱,大多數犯罪嫌疑人是由於在金錢面前思想開始動搖,自我控制能力下降,最終涉嫌貪污、受賄、瀆職等犯罪。

實習期間,我隨辦案人員到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涉及保密工作,具體部門不便説明)瞭解相關案情,調取有關資料。發現我國現行法律尤其是行政執法類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具體規定不夠詳實,賦予相關執法部門很大的自由裁量權,為滋生腐敗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向指導老師請教後,瞭解到我國立法、執法、司法等方面的現狀,我國法治進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實習期間,在查處有關犯罪案件中,涉及到文明執法的問題,經與單位指導老師交流,瞭解到:1、各種法律職業人員分工不同:律師主要職責是保護當事人的人權、訴權;公訴機關,包括法院系統,主要是保護公權力和公眾利益;2、瀆職類犯罪受害人在司法實踐中,尤其是在公訴案件的訴訟中,很少被列入訴訟當事人,屬於最弱人羣,利益很難在訴訟中得到體現和保護;3、隨我國相關法律制度的健全,文明執法的程度也在逐步推進,相比以前,犯罪嫌疑人的人權等方面得到了較好的保障,但實現真正的保障人權還需要長期的努力。

實習期間,在審查材料、調查案件、初查案件的過程中,指導老師交給我草擬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工作。在寫作的過程中,我熟悉了相關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和技巧,瞭解了相關辦案環節的工作流程,查辦案件的方法和技巧。

實習期間,在寫作法律文書的過程中,通過與實習單位指導老師探討,瞭解到司法實務中,尤其是瀆職類犯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的認定等方面的知識。發現司法實踐中,在對瀆職類犯罪結果的認定問題上存在較大爭議,相關法律規定不夠深入、具體,對案件的調查、初查、立案等帶來一定的影響。經查閲相關法律學術論文,發現相關問題在學術界同樣沒有定論,有關討論也很激烈。發現對犯罪主觀要件的認定是司法實務工作的難點,司法實踐中辦案人員主要是通過現有的證據對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意志進行推斷。這也是司法實踐與法律學術知識之間的存在銜接問題之處,需要通過司法實踐不斷積累經驗,找到查案辦案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實習期間,與實習單位指導老師交流了反腐倡廉的問題,在老師的幫助下,對我國司法反腐工作有了進一步瞭解。瞭解到,在我國對官員的監管逐步加強的情況下,貪污類犯罪會逐步減少,但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還會繼續,因為相比貪污犯罪,後者更具操作性也更具隱蔽性。要根除此類犯罪很難實現,但可以借鑑國外經驗,每個人的身份證就是這個人的銀行賬號、社保賬號等財務賬號,且每人有且只有一個賬號,這樣就會大大增加個人財務的透明度。但在嘗試的過程中,為保護個人信息,必須有相應的健全的調查等制度做配套,以防範公權力對個人人權的肆意侵犯。

實踐期間,與指導老師探討到大學生就業擇業的問題,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給了我具有指導意義的建議。國家政策提倡“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服務基層”,大學生熱衷公務員、“選調生”、村官,個人傾向從事與法律專業有關職業,比如法檢系統。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的建議是:首先,要結合自身情況和興趣,從事自己喜歡的職業;其次要擺正擇業觀念,不要盲目跟風;再次,可以先多嘗試在不同領域實習、見習,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作出正確選擇;最後,建議我如果從事律師職業,一定要跟對指導律師,這樣才能更好地熟悉業務,更快地獨立代理案件。

通過此次實習,發現自身存在一些缺點和不足,今後努力改進。比如,社會經驗少,社會閲歷淺,對司法實務問題的認知不夠深入,今後我將多嘗試不同領域,瞭解不同職業羣體的工作環境,增加自身社會經驗;對經手的案件考慮不夠健全、縝密,容易輕易下定論,實習單位指導老師已經對我提出這方面的指導意見,我將繼續努力,培養自身專業素養,做到慎思篤行。

在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實習期間,我收穫了很多,不僅在實踐中檢驗了自己大學四年所學的知識,而且學會了待人處事,提高了自己的實務能力。我在工作中,善於思考問題,敢於舉一反三,注重團隊協作,注意理論聯繫實際,充分調動知識儲備,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質量,遇事沉着冷靜,做事認真踏實,得到了單位指導老師的好評。

今後,我將認真總結這次實習經驗,吸取教訓,與同學們交流、分享實習經歷、經驗,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實習結束後,我將結合自身情況,彌補自身不足,發揚自己的特長,以就業擇業為目標,到不同崗位嘗試,找到適合自己的職業和職位,為就業打下基礎。

檢察院的實習調研報告 篇2

為期六週的實習期結束了,我在這六週的實習過程中學到了很多在學校課堂上根本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應該説是受益頗深。在具體的實習過程中,我瞭解了國家機關的相關職能,細化了一些課堂上的知識,對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實習過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間還加班兩次,出差一次共三天;與單位的工作人員打成一片,説來真正體驗了具體的實踐工作。

一、實習單位的基本狀況

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從開學七年級直到4月7日,共經歷了六週。檢察院實習報告。

反瀆職侵權處主要是為了處理國家工作人員犯瀆職罪、利用職務侵權罪而設立的。從我國現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來看,反瀆職侵權處主要負責四十多個罪名的偵查工作,是具有很強專業性質的檢察機構。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是主要職能是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實施的非法拘禁、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

還負責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本地區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組織、協調、指揮跨地區的瀆職侵權犯罪大、要案件的偵查及個案協查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涉外及跨區、縣瀆職侵權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瀆職侵權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懲治對策;承辦區、縣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事項;研究制定全市有關瀆職侵權檢察業務工作的規定。

二、實習過程的主要情況

我進入反瀆職侵權處實習,主要從事的是一些法律文書的處理,跟隨偵查人員辦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協助性質的工作。在此期間,我認真學習了有關瀆職、侵權類犯罪的具體規定,明確了這兩類犯罪的立案標準,瞭解了國家機關在偵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術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學習瀆職侵權案件的具體規定

剛進入實習單位,單位領導向我們介紹了一些關於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基本情況,又給了我一本關於反瀆職侵權工作的手冊。我認真學習了有關反瀆職侵權案件的一些細節情況。檢察院實習報告。

通過學習,使我對於課堂上有關這一類罪名的相關情況有了更細化的認識,對於瀆職侵權罪的認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書處理

在實習期間,我協助處理了大連市各基層檢察院反瀆職侵權科的立案報批表;負責錄入一些預立案案件的基本狀況;協助打印記錄一些詢問和訊問筆錄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礎法律文書工作。

實踐中的檢察文書與我所學習的司法文書課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區別,但基本大同小異。對於筆錄的記錄,我覺得我還是缺少實踐經驗,不知道該記那些語言,不該記錄那些語言,不能不説是一種遺憾。

(三)協助辦案人員辦理相關案件

實習過程中,我跟隨檢察人員辦理了一起税務人員瀆職案件,一起司法人員瀆職案件,一起海關工作人員瀆職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還接觸了一起跨地區的重大侵權案件。

通過跟隨辦案,我深知實踐與理論的差別。理論是系統化的,而實踐中的案件由於時間地點的差別,可以説是非常凌亂的,沒有豐富的經驗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來的。

三、專業知識在實習過程中的應用

我在學校學習的是法學專業,可以説是面面俱到式的學習。但由於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處立案管轄的瀆職侵權類犯罪包括刑法分則第四章規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和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所以對於我在反瀆職侵權處的實習工作具有實用價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首先,刑法中關於這些罪名的構成和認定,對於認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導意義的;刑事訴訟法中關於人民檢察院獨立偵查案件的管轄範圍是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依據,關於偵查的程序規定,詢問和訊問的方式和證據等,都是與實際相結合的。

其次,由於刑法本身調整的社會關係就極為複雜,而且國家職能的廣博,使得偵查瀆職、侵權類犯罪時需要應用許多學科的知識,如會計、税務、交通等等。在處理相關的一些案件中,我明顯感覺到其他專業知識對反瀆職侵權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對於這些知識不夠了解,那麼就看不出問題,説不定就成了一個外行。

最後,在法律文書的處理過程中,感覺到實踐中的法律文書比起書本上的文書類型要多的多。雖然文書格式各異,但與課堂上所講的也是大同小異。

四、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原因和解決途徑

由於瀆職侵權類案件的複雜特徵,加之我們國家體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處理瀆職侵權案件中產生許多問題。結合我的觀察,發現瞭如下的一些問題:

首先,對於案件的後續工作做的不夠。偵查人員偵查完以後,對於案件出現的原因等許多方面不作處理,沒有及時向一些單位提出司法建議,對於犯罪的再預防不利。

其次,在辦案過程中,對於現代科技手段的應用還不完善。在我實習期間,正值遼寧省全面推選詢問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但是在跟隨辦案過程中,發現這些技術設備不完善,而且相應的軟件程序不是很先進,技術人員的技術手段也不熟練。

最後,在跨地區辦案過程中的效率不夠高,在這次實習的出差過程中,我發現行程那麼遠,只是核實幾個問題,等回來後,過幾天還得過去,執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費了國家的司法資源。

當然,實踐中的問題不止這些,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覺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辦案人員有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只管自己所辦的案子中的問題,而對於引發犯罪的原因的事項不關注,怕得罪別的機關和人員。

二是培訓和學習體系不完備,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培訓沒有跟上時代。而且由於技術人員的技術單一,不能適應案件錄音錄像的專業特點。

三是地區合作不強。異地司法協助的功能沒有發揮好。

針對出現問題的原因,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逐步解決和消除這些問題:

完善辦案人員的職責,對於辦案人員的職責,不但要對其偵查案件的活動,還要針對其辦案所接觸到的問題。在案件中發現容易出現犯罪的地方,讓辦案人員給予司法建議的職責;加強案件處理完畢後的再預防工作,防止同類情況的出現。

加強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培訓,從政策和紀律上要求其與時俱進的學習,對於跨專業的知識要求其儘量掌握。

充分加強地區司法合作,對於不需要異地辦理的案件,儘量利用當地的司法資源,同時對於對方的司法協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實習體會

這次實習,我真正接觸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實踐能力和認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體會很深。

(一) 在課堂中一定要刻苦學習理論知識,應當明白“書永遠都不白讀”的道理。現在許多同學都説,實踐與理念是不同的,書上講的在實踐中是用不上的,看書沒什麼作用。從我的實踐來看,課堂知識對於從總體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對於某些工作的指導作用,是實踐所不能代替的,加強課堂知識的學習,對於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論知識必須通過實踐的檢驗和認可,這樣才能與實踐結合,才能更好的指導實踐工作。雖然實習單位的工作,我在課堂上都有所聞,但到實際中,才發現,現實 還是很複雜的,不是説光憑一些框架式的理論就能解決的。參加實踐對於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深化,是很有幫助的。

(三)現代科技對於處理實際問題作用太大了。在這次實習中,我們查閲案件,都是通過網絡,辦案自動化不但節約了時間,而且對於處理案件也不無裨益。全程錄音錄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對於司法文明的發展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辦公自動化、網絡化,提高了效率,節約了國家資源。

(四)必須擴展知識面,增強綜合素質。這次實習中接觸的案件,與其他各門科學都有聯繫。在查帳過程中,會計、税務的知識顯得極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關知識對於瞭解當事人所處的環境,對於案件的偵查對有幫助。加強綜合技能的培養,擴大知識面,可以切實的開展實際工作。

檢察院的實習調研報告 篇3

學校行政與團委共同策劃組織在20xx年7月XX日-8月XX日,為把在學校學到的知識應用於實踐,為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加深自己對社會的瞭解,對中國法律體制的認識,我們一行7人到XX區人民檢察院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實習,我所實習所在科目是檢察院公訴科。

我們是七月號去的,到八月號結束。在公訴科的實習項目包括:查看卷宗、寫閲卷筆錄、製作討論表、訊問犯罪嫌疑人、參加公訴科討論會、寫起訴意見書等。這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觸到現實中的法律,在檢察院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受益匪淺。

第一,學到是如何寫閲卷筆錄。再公訴科的基本任務就是寫閲卷筆錄,每當有新案件移送到檢察院來,都要經過公訴科審查。首先,閲卷筆錄的第一步就是要閲卷,要初步審查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對於證據不足,證據來源不合法等的案件應該退回原偵查機關或是檢察院自行偵查。其次,如果案件確實沒有退回必要,則要重新仔細閲讀卷宗,開始寫閲卷筆錄。閲卷筆錄要求目錄清楚,文書卷、證據卷的內容要概括清楚,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犯罪過程中的行動要寫清楚,標註頁碼以便在法庭上可以快速查閲到次內容在卷宗的具體位置,支持公訴。最後,在閲卷的同時要找出該案件要被提出來在公訴科會議上討論的問題,寫好討論表。在討論表中要註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累犯、是否是未成年人。

第二,訊問犯罪嫌疑人。寫完閲卷筆錄,對案件有基本瞭解後,就可以隨該案件負責人到看守所訊問犯罪嫌疑人。訊問犯罪嫌疑人首先要向當事人表明身份。然後開始針對案件中影響量刑等的重要問題要求犯罪嫌疑人再次供述,以便核對公安機關筆錄。訊問犯罪嫌疑人最重要的是要了解清楚案件中有疑點的問題,例如共同犯罪中的主從犯問題,盜竊案件中的贓物種類數量問題等。

第三,參加公訴科討論會議。討論會議就是對案件中有爭議的問題提出來讓所有公訴人員一起討論以便決定是否起訴。在討論會中我學到二點:其一,對於只有受害人陳述,沒有被追回,而犯罪嫌疑人也沒有供述的“贓物”,不納入盜竊罪的財物損失範圍內,這是尊重證據,尊重法律,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的要求。其二,一罪與數罪。在一個案件中,可能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同時犯有數個罪名,這時候就要根據法律規定,按“擇一重罪”原則處理,當然某些特殊罪名要求數罪併罰的按照規定。通過討論無異議的案件就要被移送起訴到人民法院了。

第四,寫起訴意見書。對於已經審查終結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就要寫起訴意見書了。起訴意見書要寫清楚被告人的基本背資料,尤其是是否成年的問題,正文是描述犯罪經過事實以及證據。最後要寫清楚被告人是否累犯,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表明檢察院的態度:從輕、從重的問題。

第五,關於言詞證據的證明能力問題。言詞證據是指以言詞作為表現形式的證據,它包括法律上規定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以及鑑定結論。言詞證據往往生動、形象、內容豐富,能夠直接證明有關案件的事實以及犯罪動機、過程等。但是,同時它的真實性受到提供證據證據的人自身道德素質、外界的影響以及感知能力、判斷能力、記憶能力和表達能力的限制,因此,它們又具有不穩定性,不確定性。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很難佐證其言詞是否屬實。如果檢察院僅憑被害人陳述和被告人供述等言詞證據而提起訴訟,很可能陷入不利局面。

一旦被害人或被告人翻供,不承認以前説過的話,那麼定罪所依賴的言詞證據就失去了其作為證據的價值,檢察院就可能處於敗訴的地位。但是依個人觀點來説,比如一些年代久遠的案(時隔2、3年。。。),找不到其他物證、書證等實物證據,缺有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且其陳述和供述十分吻合,如果檢察院因為擔心敗訴而不提起訴訟,放縱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的制裁,那麼刑法保障公民合法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目的就達不到了。

通過這次實踐,我明確了以後學習的重點。在檢察院實習的時間雖然很短,卻讓我學到很多東西,真正是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指導實踐。

檢察院的實習調研報告 篇4

為期六週的實習期結束了,我在這六週的實習過程中學到了很多在學校課堂上根本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應該説是受益頗深。在具體的實習過程中,我瞭解了國家機關的相關職能,細化了一些課堂上的知識,對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實習過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間還加班兩次,出差一次共三天;與單位的工作人員打成一片,説來真正體驗了具體的實踐工作。

一、實習單位的基本狀況

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從開學七年級直到4月7日,共經歷了六週。

反瀆職侵權處主要是為了處理國家工作人員犯瀆職罪、利用職務侵權罪而設立的。從我國現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來看,反瀆職侵權處主要負責四十多個罪名的偵查工作,是具有很強專業性質的檢察機構。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是主要職能是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實施的非法拘禁、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負責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本地區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組織、協調、指揮跨地區的瀆職侵權犯罪大、要案件的偵查及個案協查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涉外及跨區、縣瀆職侵權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瀆職侵權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懲治對策;承辦區、縣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事項;研究制定全市有關瀆職侵權檢察業務工作的規定。

二、實習過程的主要情況

我進入反瀆職侵權處實習,主要從事的是一些法律文書的處理,跟隨偵查人員辦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協助性質的工作。在此期間,我認真學習了有關瀆職、侵權類犯罪的具體規定,明確了這兩類犯罪的立案標準,瞭解了國家機關在偵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術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學習瀆職侵權案件的具體規定

剛進入實習單位,單位領導向我們介紹了一些關於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基本情況,又給了我一本關於反瀆職侵權工作的手冊。我認真學習了有關反瀆職侵權案件的一些細節情況。

通過學習,使我對於課堂上有關這一類罪名的相關情況有了更細化的認識,對於瀆職侵權罪的認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書處理

在實習期間,我協助處理了大連市各基層檢察院反瀆職侵權科的立案報批表;負責錄入一些預立案案件的基本狀況;協助打印記錄一些詢問和訊問筆錄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礎法律文書工作。

實踐中的檢察文書與我所學習的司法文書課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區別,但基本大同小異。對於筆錄的記錄,我覺得我還是缺少實踐經驗,不知道該記那些語言,不該記錄那些語言,不能不説是一種遺憾。

(三)協助辦案人員辦理相關案件

實習過程中,我跟隨檢察人員辦理了一起税務人員瀆職案件,一起司法人員瀆職案件,一起海關工作人員瀆職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還接觸了一起跨地區的重大侵權案件。

通過跟隨辦案,我深知實踐與理論的差別。理論是系統化的,而實踐中的案件由於時間地點的差別,可以説是非常凌亂的,沒有豐富的經驗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來的。

三、專業知識在實習過程中的應用

我在學校學習的是法學專業,可以説是面面俱到式的學習。但由於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處立案管轄的瀆職侵權類犯罪包括刑法分則第四章規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和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所以對於我在反瀆職侵權處的實習工作具有實用價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首先,刑法中關於這些罪名的構成和認定,對於認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導意義的;刑事訴訟法中關於人民檢察院獨立偵查案件的管轄範圍是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依據,關於偵查的程序規定,詢問和訊問的方式和證據等,都是與實際相結合的。

檢察院的實習調研報告 篇5

XX年暑假,我去縣人民檢察院實習了將近一個月。去實習期間,在科長及幾位叔叔的熱心幫助下,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用於現實生活 中的具體案件。在這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過程中,我雖順利完成了每一項任務,收穫頗豐,但也發現了許多問題。

一、實習目的

畢竟法律是一門理論性、實踐性都很強的學科,光靠課堂是絕對學不精的,所以我利用暑假去檢察院實習,目的就是努力做到理論聯繫實際,在實踐中檢驗自己的本領。社會實踐是每一個大學畢業生必須擁有的一段經歷,它使我們在實踐中瞭解社會,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在課堂上學不到的知識,使我們開拓了視野,增長了見識,為我們以後進一步走向社會打下了堅實的基矗同時,通過親身體驗社會實踐,鍛鍊自己的才幹,培養自己的韌性,更為重要的是檢驗一下自己所學的知識能否被社會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會所承認,並且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二、實習部門

我此次實習的主要部門是偵查監督科。偵查監督科的主要職能是:

1、對本級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本院自偵部門移送審查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並作出是否批准逮捕、決定逮捕的決定,同時對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2、對案件審查中發現的漏犯進行追捕。

3、對本級公安機關和本院自偵部門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及不應當立案偵查而立案偵查的案件進行監督。

4、對重大、疑難案件進行提前介入和引導偵查取證。以上列出的幾條都是我在檢察院實習期間所從事的主要工作。

三、實習內容

1、審查逮捕。我去檢察院實習的當天下午,科長就讓我去複印檢察院審查逮捕案件意見書的格式文本,因為這是偵查監督科的主要工作。意見書主要分為五個部分: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發案、立案、破案經過,對案件事實的認定及證據,需要説明的問題和處理意見。去的前兩天,我主要是看一些檔案材料,跟着科長去看守所提審,再就是向主管機關、刑事檢查工作的田檢彙報。最後就是處理一些法律文書的問題。其中對我來説,挑戰最大的就是提審,因為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喜歡臉紅的人,要是對犯罪嫌疑人表現得心虛的話,可能會影響到他的供詞,如果翻供,那就更麻煩了。雖然剛開始去提審,我還有些擔心,但去得多了,加上準備充分的訊問提綱,我也就像一名真正的檢察官那樣了。

我辦的六起案件中就有四件是審查逮捕的。其中非法經營“六合彩”案件,罪(未遂)和盜伐林木罪這三起的證據在卷宗中是比較容易發現的。但是有一起故意傷害案件卻讓我們費盡心思。案情大致是這樣:某電站在建設過程中開石放炮損壞了村民房屋和飲用水源受到影響為由,多次向鎮政府和電站建設項目部提出解決要求,但村民對政府和項目部的回覆不滿,於是糾集村民將去往電站的必經之路用石塊和車輛堵住,後協商不成,雙方發生正面衝突,結果三位村民被打成輕傷。

我仔細閲讀了厚達三四百頁的卷宗,也沒能找出被提請逮捕犯罪嫌疑人傷人的故意。而且矛盾雙方就在我們審查逮捕期間已經達成調節協議,電站已經向受傷村民陪了23萬。但此事在社會上的影響很大,如果輕易放人,可能會帶來很多負面效果。最後經科裏同志一致討論決定,由我和科長前往事發地點,將派出所負責此案的偵查人員,受傷村民及電站負責人叫到一起,弄清楚案件的某些關鍵細節再作處理。可等我們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車程,到達派出所後,幹警同志卻對我們説,此事已經引起縣長同志的關注,親自打電話告訴派出所同志,本次衝突要妥善處理,既要保障村民的正常生活 ,又要保障電站的施工進度,維護社會穩定是大局。而且衝突雙方都已經達成協議,放棄追究對方刑事責任,該賠償的費用也已經全部到位。

如果檢察院再次提及此事,老百姓可能還要糾纏,這樣此事將不可收拾。但我們換一種調查方法,用暗訪的形式走進受傷村民家裏,發現受傷的村民基本都無大礙,已經出院回家,有的卻拿到高達10萬的賠償費用,在我們那種偏僻的山村也算一筆不小的數目埃而我們詢問電站負責人時,得知經專家鑑定,電站施工並沒有影響村民的房屋和水源,堵路純屬刁民之舉,看得出來,他們出這筆賠償費有些心有不甘。但為了經濟發展為了社會穩定為了和諧社會,最終我們沒有批准逮捕打人的兩位電站工人,也沒有追究村民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的行為。

對於這件事情我確實感觸頗深。一是基層人民法律意識的淡薄,甚至是無視法律的威嚴,斷然用自己的辦法解決矛盾糾紛。二是在基層,司法工作人員嚴重受到行政權的干擾。似乎一句“維護社會穩定”就能縱容一切,甚至踐踏法律的尊嚴也在所不惜。長期如此,我不知道真正的依法治國何時才能來臨。

2、追捕漏犯。在閲讀卷宗的過程中,會發現有些案件中的人已經達到逮捕條件而公安機關卻未提請批准逮捕,這時我們就要用監督職能,在意見書的需要説明的問題這一部分中提出來,再用正式的問書告知公安機關去執行。比如,在那起盜伐林木案件中,是共同犯罪的四人,且四人不分主從犯,都符合逮捕條件,公安機關卻只報了一個,我們就要實行監督職能讓公安機關補報,如果公安機關還是不報,就要責令其説明理由。

3、立案監督。這也是偵查監督科的一項重要職能。在我實習期間就碰到一起這樣的案件:兩位鄰居因為修建院子發生糾紛,其中一家把另一家用繩子綁起來進行毆打,雖未構成輕傷,但已構成非法拘禁罪。然而公安機關沒有立案,我們就要填寫一份文書,交給公安機關,監督其立案。

4、提前介入。就是檢察院對重大、疑難案件進行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實習期間,我們縣某加油站擅自換了控制加油的設備的主板,而未經工商部門檢測許可,就投入使用。結果給100公升的錢只加90公升油,惹得眾司機暴怒,圍攻加油站要求補償。雖然加油站和政府部門正在開會討論處理方案,但作為檢察院,我們有義務監督工商部門的工作,他們為什麼沒有及時檢測加油設備,其行為是否已構成瀆職罪,我們需要提前介入。但是我和科長兩次步行去工商局都沒有拿到關鍵資料,理由是縣長明確説明這些資料無論誰要都要經過縣裏領導同意。我們的工作再一次受到行政的壓力而暫停。

四、實習總結

首先,我想感謝檢察院給我這次機會,也要感謝檢察院裏面所有幫助過我的人。我在檢察院實習期間,科長及其他科員都很熱心的幫助我,無論我有什麼樣的問題,他們都耐心地給我講解。俗話説,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這次實習,跟着科長辦案,也見到了各種各樣的人,聽他們談論法律,談論社會,抑或討論人生,我都能學到很多東西。

其次,我在實習期間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查幹警求教,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聯繫實際。由於我在檢察院附近租了一個小屋,也能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還經常延長上班時間看卷宗,或去網上搜索與案件有關的法律規定和案件,認真準時完成領導和檢查人員交辦的工作,當然也得到院領導和檢查幹警的好評,在實習期間,我找到了很多自信。也加深了對自己的瞭解,對社會也看得更加清晰。

再次,在實習期間,我也發現了很多問題。一是行政對司法的干預過多,在基層很難實現真正的依法治國。二是基層辦案的技術設備還不完善,比如我們提審的時候,有時候就一個人去的,也沒有電子錄像。嚴格來説,這是違背程序規則的。三是普通百姓尤其是農民法律意識太弱,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常常是採用以暴制暴的方法。四是未成年人犯罪率急劇升高,尤其是部分留守學生,沒有家長的管理,他們根本對學習毫無興趣,生活 上也是一塌糊塗,他們已無所畏懼,偷搶燒殺,無惡不作。

最後,我想説,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實習確實對我們這種一直待在象牙塔裏的學子很有幫助。是我們走向社會的一個橋樑,也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對將來從事法律工作也大有裨益,通過實習,我們對司法部門的工作職能和實際工作更熟悉,再回到課堂上來學習的時候,理解得就更加深刻。當然,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用所學的知識服務大眾,不斷推進法制建設的進程,讓國家早日真正實現依法治國。法律之路任重而道遠,祖國的振興也需要我們,所以我將在未來的學習生活 和工作中,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為中國的法制建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