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貧困生一個自我證明?侮辱的競爭

“想申請助學金,交貧困證明還不夠,還要在全班同學面前講家裏有多困難,太傷自尊了!”瀋陽大學某學院學生小劉自從在同學面前講了自己最羞於啟齒的家境後,常常覺得抬不起頭來。“本來不想讓大家知道家裏困難,可這樣一來全班都知道了。説是為了公平,可讓我們當眾‘揭傷疤’,這對我們公平嗎?”

給貧困生一個自我證明?侮辱的競爭

作為一名高校教師,我當然知道貧困生的評定存在難度。一來,每個班級要評貧困生的人數很多,而貧困生的名額又有限,這就決定了不是所有交材料的同學都能獲得助學金,總有一些學生會因為僧多粥少的客觀事實而落選。二來,如今弄一個貧困生的證明材料很容易,很多家庭不貧困,或者家庭沒那麼貧困的學生,可以在填寫家庭收入時弄虛作假,結果把助學金佔為己有,讓那些更需要補助的學生落選。如果貧困生的名額充裕,或者那些材料的真實性可以得到保證,高校就不會為貧困生的評定而煩神。

所以,瀋陽大學的一個學院才想出這個主意:既然大家都有證明材料,既然助學金的名額有限,不如採用較為公平的公開表述的方式,讓同學們來做決定。這樣,既可以保證助學金評選的公平,不至於因為材料的虛假而造成助學金的錯發,也可以讓整個過程更為公開透明。畢竟,貧困生有一個自我證明的過程,同學們有一個集體決定的過程。萬一出了問題,那也只能怪學生表述能力不行,或者同學們沒有明察秋毫,至少這錯誤的結果與學校是無關的。於是,一個原本棘手的問題變得簡單,而且無論結果怎樣,學校都可以全身而退,脱離干係。

可問題是,這個看似公平的過程,嚴重地傷害了貧困生的隱私權。貧困當然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貧困生不能因為貧困抬不起頭來;貧困也不是無法承受之重,面對貧困應該是一種自覺,貧困生不能因為貧困就選擇逃避。但無論一個人對貧困有怎樣的態度,也無論他是否足夠堅強和成熟,他都可以把貧困當成自己的隱私——我就是不想讓別人知道我的貧困。有時,這種隱私的自我保護,不是一種脆弱的表現,而是一種權利意識的體現。每個人都有需要隱藏的東西,我為什麼要將這個東西公開給別人看?

即便公開的理由是為了公平。有人會説,如果不公開就不知道材料的真與假,就無法保證助學金髮放的公平,最終可能影響到所有貧困生。這樣的邏輯推理看似合理,但忽視了一個問題:貧困生獲得救助也是一種權利。他們沒有義務,因為獲得一種權利而放棄另一種權利——個人的隱私權。而且,保證助學金髮放公平的方法有很多,不能沒有窮盡所有方法就輕易地逼迫學生放棄自己的權利。任何時候,個體的正常權利都應該得到全面而真實的保障,不能因為一種權利的獲得,就要放棄另一種權利。如果是這樣,所有的權利都可能是不真實的。

公開能夠保證公平、公正。但有些內容是不適合公開的。比如貧困生的貧困信息。尤其是,這種公開還以個人當眾表述的方式進行。這種忽視個人權利和尊嚴的公開,難免會讓一些學生感到被羞辱。這個嚴重的後果,學校必須看到。在一個文明社會,隱私權是權利的起點,尊嚴的來源,若連貧困的信息都要當眾展示,並以乞求的方式獲得救助,貧困生的隱私將被無情踐踏,他們的尊嚴也就無從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