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仲裁過了時效該怎麼辦大綱

編輯同志:你好!

申請仲裁過了時效該怎麼辦大綱

去年我向單位辭職時,單位欠我8000元工資,因當時單位經營困難,單位稱等一筆欠款收回後即可給我工資。但是一直到今天單位仍然沒有拿到款項,也一直不給我工資。我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收到了超過時效,駁回申請的裁決。

請問,我的血汗錢就這樣被剝奪了嗎?我該怎麼辦?

讀者:小周

小周:你好!

收到你的來信後,就你提出的問題。我們諮詢了律師。律師的回答是:申請勞動仲裁是有時效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顯然,你已超過了訴訟時效,勞動仲裁委員會自然不會受理。目前,你只有找單位協商。但如果單位當時給你出具過欠條,你可持欠條到法院起訴,要求單位支付拖欠你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