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方(甲方):xxxxxxx技術有限公司
購買方(乙方):xxxx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合作、互利互惠原則,依法簽訂此協議。轉讓舊空壓機1台、氣動衝壓牀2台、超聲波清洗機1台、熱熔機4台、超聲波拋光機1台、熱貼機1台、手動衝牀10台,共計20台。舊機器設備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自願簽訂並共同遵守該設備轉讓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該合同貨物為舊機器設備20台,計人民幣(壹萬肆仟玖佰元整)的價格轉讓乙方。
2、簽訂合同後,乙方在提貨當日裝車前一次性付清設備全款。若乙方未在提貨前付清全款給甲方,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定金恕不退還。
3、運輸、拆裝費由乙方承擔,限乙方在5日內拉走設備。
4、因所售舊機器設備使用年份已久,機器一經售出,甲方不再承擔質量方面的一切問題。
5、在轉讓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審判處理。
6、該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籤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深圳銘鋒達精密技術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機器設備轉讓協議書設備轉讓協議書(2) | 返回目錄受讓方:(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設備包括顯示器生產設備、注塑生產設備、供電設備、運輸設備及其它設備,具體詳見(設備明細表),設備原值 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支付人民幣萬元,其餘價款在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內每季度支付 元,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元。
第三條設備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萬後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乙方將為正常使用本協議項下的設備而形成的專利技術或非專利技術(包括管理訣竅或技術訣竅)。
第五條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讓設備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甲方受讓乙方的設備,已按公司章程規定召開股東會並作出同意受讓決議;
4、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設備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5、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並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義務;
6、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設備用於在設備地設立新公司;
7、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設備後用於在珠海市的開展生產經營,由其自行承擔。
8、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轉讓設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設備的外觀、性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説明,沒有其他保留;
4、乙方為設備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讓甲方的資產,是為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生產之用,為此,乙方交付轉讓設備的同時,保留生產廠的現狀,為甲方收購資產並以該資產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業務須辦理的各項政府主要部門的登記註冊、審批手續等提供便利,並給予積極的協助。
第六條交接驗收
在年月 日至本協議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設備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設備的交接手續,甲方對設備的各種要求見交接清單,該清單經雙方代表籤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七條費用負擔
轉讓設備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變更海關監管對象及撤銷監管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人民幣萬元後,未依期交付資產,按未依期部分的資產價值每天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內不交付資產,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已收乙方款項,並按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乙方交付資產中,屬海關監管部分,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海關的處罰,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該部分設備的價值,按發票價扣除折舊由乙方返還相應價款給甲方;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未能按約定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萬元,按每天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逾期天,視乙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按本協議轉讓價款總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餘下轉讓金,按逾期支付轉讓金價款每日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並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
①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②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雙方認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而使對方蒙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設法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應將本合同及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細節,雙方之間的相互聯繫及提供的文件作為祕密資料對待。
除系本次設備轉讓需要之目的外,其餘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雙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關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有關本合同資料則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條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締約雙方相互之間所必須之正式聯繫、通知與信息傳遞等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
緊急情況下,通知方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被通知方,並在合理期限內向其發出書面通知。
2、本合同確定的書面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形式。
3、各項書面通知應送達對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②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4、合同任一方變更其地址或電子信箱,應在新地址(電子信箱)啟用日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籤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與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只能採取書面形式,並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籤、蓋章。
第十四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項約定。
第十六條其它事項
1、本協議以中文製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設備明細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協議各方:
甲方(蓋章):
代表人(籤):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籤):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設備轉讓協議書格式設備轉讓協議書(3) | 返回目錄受讓方:
(以下稱甲方)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修建面積為 平方米;幷包管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條約中所享有的權利與任務。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條約,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稱甲方)
轉讓方:
(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為實現消費經營必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呆板設置裝備擺設,經甲乙兩邊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設置裝備擺設名稱、規格、數目、代價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設置裝備擺設包括顯示器消費設置裝備擺設、注塑消費設置裝備擺設、供電設置裝備擺設、運輸設置裝備擺設及其它設置裝備擺設,詳細詳見(設置裝備擺設明細表),設置裝備擺設原值
元,經兩邊約定代價為
元。
第二條 付款方法
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付出人民幣
萬元,其餘價款在
年度當前按季度付出,其中
年度內每季度付出
元,
年度當前每季度付出
元。
第三條 設置裝備擺設交付工夫
在收到甲方付出的人民幣
萬後
個工作日,乙方將呆板設置裝備擺設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專利技能和非專利技能
乙方將為正常使用本協議項下的設置裝備擺設而形成的專利技能或非專利技能(包括辦理祕訣或技能祕訣)。
第五條 陳述包管答應
甲方的陳述、包管與答應:
1、甲方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建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讓設置裝備擺設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舉動能力;
3、甲方受讓乙方的設置裝備擺設,已按公司章程劃定召開股東會並作出同意受讓決議;
4、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設置裝備擺設作了充分相識,並同意在該狀態下受讓;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出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用度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置裝備擺設及其他相關用度,別的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用度。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業務執照、衞生允許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户手續,但相關用度由乙方賣力;乙方接手前該店鋪全部的一切債權、債權均由甲方賣力;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舉動及產生的債權、債權由乙方賣力。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逐日向甲方付出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條約,而且乙方必須根據轉讓費的10%向甲方付出違約金。要是由於甲方緣故原由導致轉讓中止,甲方異樣負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付出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禍等不行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當局規劃,國度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賠償歸乙方。 九、本條約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具名之日起生效。甲方具名: 日期: 協議書範本乙方具名: 日期:丙方具名:日期: 轉讓協議書範本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取代甲方向丙方推行原有店鋪租賃條約中所劃定的條款,而且每年活期交納租金及該條約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用度。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全部設置裝備擺設全部歸乙方全部,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全部,業務設置裝備擺設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分別按原有租賃條約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