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通用19篇)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安全是頭等大事,關係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問題。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部分學生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較差,特別是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學校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因此,為了學生的安全,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家長是否親自接送學生的問題,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通用19篇)

第一條:家長能按時接送學生,應履行的職責:

1、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必須根據上課時間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學生上學、放學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如不能準時來校接學生,請與我們提前聯繫,否則發生相關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

2、家長(監護人)不準委託任何人接送或陪護學生上學、放學(包括在本學校學習的學生的兄弟姐妹),否則,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家長(監護人)必須負全部責任;

3、嚴禁家長(監護人)用安全係數不高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無牌、無照車輛接送學生,接送時做到不超載、不超速、不酒駕、醉駕,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條:家長認為學生有能力自行上學、放學回家,無需親自接送:

1、自願讓孩子自行上學、放學回家;

2、孩子在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上以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監護人)負責。

第三條:接送學生具體時間安排

走讀生:(接送時間分為四段)

第一段:6:50—7:10(送)

第二段:14:55—15:30(接)

第三段:16:30—17:20(送)

第四段:8:00—8:10(接)

住校生:(接送時間每週兩次)

星期天:18:30—19:20(送)

星期五:14:55—15:30(接)

以上接送時間如有臨時改變,以學校通知為準。

温馨提示:

1、學生上學或放學如遇雨、雪、汛期等惡劣天氣,家長必須接送學生。

2、教育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3、教育學生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煙火爆竹,不攜帶管制刀具、零食等危險品。

4、教育學生不購買變質、過期等不合格的食品或冷飲。

5、教育學生遵規守紀,提高警惕,學會自我保護。

6、學生不能準時到校,請家長及時向老師請假。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髮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有效期:x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甲方代表(簽字):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學生的安全是學生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你的學生送到我校就讀,是你們對我校的信任。我校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訂了此《安全責任協議》,使你的學生能在我校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學生的安全接送問題提出如下條約,望你們遵守: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二、家長必須要準時、定點接送子女,超出等候時間,由此帶來的後果,責任自負。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接送學生的家長必須告知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接送學生不得超載。

3、家長不得酒後駕駛車輛來接送學生。

4、家長不得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5、如果學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請主動告訴老師,如果學生患有傳染性疾病,請在家醫治好方可入校。

6、中午教師下班休息時間,走讀學生必須回家吃飯休息,不得自行上街閒逛及買零食,不得在學校逗留,作息時間之外,家長自負學生安全職責;

四、學生上學時,家長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學生,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五、學生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髮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學校方不承擔責任。

六、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發現異常應該及時檢修。學生的安全,是學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希望各位長高度重視學生安全接送工作,請自覺遵守以上條約。

接送學生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日期: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教育好孩子是學校老師和家長共同的責任,為了把孩子培養成為建設祖國的合格人才,創建和諧的家校關係,我們學校和學生家長需簽訂如下協議:

1、國小生年齡比較小,因此家長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以保證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學期間路途上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2、學校負責收集學生家庭的通訊資料,以便保證家校聯繫溝通。您的通訊資料若有更改,請及時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以備隨時聯繫。

3、學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點名。上課教師若發現有未到校學生要直接聯繫家長或告知班主任老師,立刻聯繫家長,問明情況。若是學生不知去向,家長需要如實向學校説明情況,並馬上尋找學生,學校教師予以協助。

4、教師在上課中間,若發現學生沒在班學習,應立刻把情況調查清楚,如不知去向,應立即與家長聯繫,如不在家中,教師應立刻尋找,家長予以協助。

5、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為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相應教育。

2、監護人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在校期間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工作,理解和支持學校對自己學生的批評教育

3、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由學生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有事有病外出必須請假,不準私自離校,更不許翻牆外出,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承擔。

6、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相關規章制度,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繫暢通),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7、學生在校期間要遵守樓房使用制度,上下樓右側慢行,不得擁擠以免互相踩踏;如果由於學生不遵守樓房使用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造成傷害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8、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學生租車上學的應由監護人聯繫車輛,並與車主簽訂權利義務協議,隨時監督運營情況,如有變更必須到學校和派出所註冊方可變更,如果自作主張隨意乘車造成事故,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與校方和派出所無關。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煙花爆竹、玩鋭刃鈍器物、搬弄各種開關 ,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監護人應教育學生有事及時反映給班主任老師、校警或門衞,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池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監護人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打架鬥毆,不聚眾鬧事,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內、不在樓內追跑打鬧、不跨蹦樓梯。按學校管理老師、住宿管理老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12、學生在校期間生病時要和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監護人要把學生的病史反映給班主任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繫暢通)。

13、監護人應告誡住宿的學生必須在學校食堂就餐,任何學生不得外出購買食品,確保飲食衞生安全;並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的自我保護知識的教育,增強孩子自我防範的能力和意識。

14、校內住宿的學生要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夜間去衞生間動作要輕、要慢,以免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和影響他人休息。

15、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16、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乙方(學生監護人)

甲方:

籤 字:

學生簽字:

二〇xx年八月十六日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説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為加強師生安全意識,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學生在校及往返途中的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一、學校儘可能提供和完善住宿條件,建議所有走讀(東風街附近的學生)在校晚輔導的同學在校寄宿。學校盡最大能力加強寄宿生內部管理,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對寄宿生住校期間實施教育、管理和監督,保障寄宿生在住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家長應時刻重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切實做到齊抓共管。

二、學生應自覺服從學校的教育管理,遵循家長的教誨,自覺遵守學校有關安全的各項規定。若因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校園,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同時要關注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做到自愛、自律、自理、自強、自護。

三、東風街附近的在校進行晚輔導的學生,來返校途中必須由家長進行親自接送,來返校途中的安全由家長和本人負全部責任,學校對這部分只上晚輔導而不寄宿的同學來返校途中的安全概不負責。

本責任狀由學生、家長、班主任及學校簽字,一式兩份,學生家長自留一份,學校存檔一份。本責任狀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學期。

學 生(簽字):

家 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 校(蓋章):

20xx年9月6日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構建以人為本的和諧校園,構建教師、學生家長、社會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網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促使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如下協議:

1、學校應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構建安全教育網絡體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對教師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使教師樹立安全防範的責任意識和主體意識。

2、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學校安全防範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防範工作負全部責任;教師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和操作者,負責學校具體安全工作計劃、規程、措施的實施。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的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自行承擔。

4、值周教師在值週期間負責學校的一切安全,要根據當時當地具體情況,對學生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放學時要親自整隊,護送學生至校門外並目送學生遠去。

5、各兼職人員要定期檢查、維修本兼職範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器械等,保證其正常使用。

6、學生勞動或外出活動,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要及時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強操作指導,嚴密組織,精心安排,保證學生安全。

7、學校開展的第二課堂活動、課外活動、各類競賽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必須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必須制定周密的計劃,確保活動的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

8、各課任教師要確保自己所任學科授課期間的學生安全。體育教師要指導、幫助學生開展好體育活動;科學課教師要管理好實驗儀器,指導學生規範操作。

9、班主任必須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利用班會、隊會組織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10、班主任要與本班學生共同制定班級的安全制度,教育學生遵守校紀班規,杜絕打架鬥毆、追逐打鬧、出入教師擁擠等不安全因素。

11、班主任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訪等形式,定期與家長溝通、交流,相互協調,齊抓共管,共同督促學生遵守各項安全制度。

12、班主任要定期對班內桌椅、門窗、教學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桌椅、門窗損壞,電線裸露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維修或上報學校安排專人維修。

13、班主任應加強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學生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

14、班主任應做好本班學生的考勤工作,如發現學生缺席或早退的,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瞭解情況,查明原因並上報學校。

15、學生在校突然生病或發生意外事故,班主任應及時和家長聯繫,情況嚴重的要採取果斷措施,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16、其它未盡事宜,按《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與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國小(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國小乘車學生家長(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髮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有效期:20__年_月_日——20__年_月__日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20__年_月   20__年_月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0

為了減少在校外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增強孩子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做到學校、家庭安全教育雙管齊下,確保您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安全教育與管理協議:

1、學校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覆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遊戲、用電、防火、防溺水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防範於未然。請假期間,不準夜不歸宿、隨意亂跑、去向必須告知家長或監護人。

2、發現學生人生安全受到威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生安全。

3、對學生擅自離校或者請假的,學校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告知後,該生因脱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由監護人自己負責。

4、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本協議由學校班主任和家長簽字之日起生效,時間為一學期,一學期後失效。本協議由學校存檔。

尊敬的各位家長,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保證孩子們的健康成長,讓我們家校並肩攜手,齊心協力,將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 (簽字):

班級:學生姓名(簽字):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1

尊敬的家長:

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學生的安全是學生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你的學生送到我校就讀,是你們對我校的信任。我校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訂了此《安全責任協議》,使你的學生能在我校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學生的安全接送問題提出如下條約,望你們遵守: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二、家長必須要準時、定點接送子女,超出等候時間,由此帶來的'後果,責任自負。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接送學生的家長必須告知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接送學生不得超載。

3、家長不得酒後駕駛車輛來接送學生。

4、家長不得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5、如果學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請主動告訴老師,如果學生患有傳染性疾病,請在家醫治好方可入校。

6、中午教師下班休息時間,走讀學生必須回家吃飯休息,不得自行上街閒逛及買零食,不得在學校逗留,作息時間之外,家長自負學生安全職責;

四、學生上學時,家長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學生,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五、學生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髮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學校方不承擔責任。

六、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發現異常應該及時檢修。學生的安全,是學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希望各位長高度重視學生安全接送工作,請自覺遵守以上條約。

接送學生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___學校

20__年8月20日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2

尊敬的各位家長:

暑假到了,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使學生不發生遊戲、交通、用電、游泳、飲食等安全事故,特與你們訂立如下協議:

1、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國小生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不得隨意橫穿。

2、不得到人工湖、水庫、方塘、水井等危險的地方釣魚、玩耍、洗澡。

3、到游泳館游泳必須要有家長陪同,不得單獨游泳。

4、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等。

5、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

6、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7、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要購買食用。

8、大雨天氣,任何學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下避雨。如遇洪峯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

9、高温天氣,要採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電器設備,避免雷擊。

11、不與陌生人講話,一個人在家,不要隨便給人開門,如有事情等大人回來再説。

12、外出旅遊或走親訪友,萬一迷路不要驚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時撥打110,請求警察叔叔的幫助。

13、睡覺前要檢查煤氣閥門是否關好,防止煤氣中毒。

14、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蝕性的化學藥品。

15、不偷不搶,不拉幫結火,不打架鬥毆

16、不到網吧,遊戲廳等娛樂場所去玩,不參與賭博。

以上各條請家長協助學生共同遵守,讓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過暑假。

暑假時間安排:從20xx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學生8月31日返校報到,9月1日正式上課。

學生姓名: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3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繫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簽署並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並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並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並於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後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衞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範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並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佈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佈置需徵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台佈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羣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並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4

甲方:洛南縣柏峪寺中學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

為了積極落實中學生安全工作,營造良好的校園教學秩序,特與個性特殊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特殊學生主要表現在:個性偏激、非常容易走極端、性格孤僻、理解能力相對較差、極易受他人鼓動,並伴隨有離家出走現象或其他等反常現象。現擬協議如下:

甲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義務:

1、根據《教育法》、《教師法》有關規定,甲方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知識、職業技能等方面進行教育。

2、甲方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備設施的安全。 乙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責任:

1、積極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不得采取粗暴簡單的教育方式,以免加劇孩子的逆反心理。

2、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工作,共同管理孩子的教育工作。

3、要隨時和班主任搞好聯繫,明確學生在校的各種情況。

4、對於學生的心理動向,家長要積極瞭解,以便出現一些過激行為,因行為過激導致產生的後果,學校不承擔相應責任。

5、學生在學習時間段以外出現的各類事情,學校不承擔相應各類責任。

以上協議,本着共同管理學生的原則,協議一式三份,家長、學校、班主任各一份。

甲方: 乙方:學 生:

學生監護人: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5

為了確保特殊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學生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殊心理)告知班主任老師,並出具相關證明。家長未實情相告班主任或學校,一旦發生重大問題,學校一律不負擔任何責任。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住校生星期日到校,星期六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一旦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

7、除本協議之外,都必須遵守《攔隆口中學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各條款。

謝謝合作!

特殊學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攔隆口中學

20_年2月25日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6

各位考生、家長:

你們好!

為確保會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內容如下: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乘車地點,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同意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准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衞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户,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不得提前交卷,若在考試時間內提前交卷在考場外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衞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考場規章制度,有事報告帶隊老師。

12。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眾鬥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最後,祝全體考生:沉着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霞浦十三中

20xx.6.8

學生簽名 _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 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7

甲方:趙家店鄉中心學校白新街國小

乙方:學生監護人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

2、每學期開學初,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3、教學期間,必要時,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學生特殊對待。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4、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或醫生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説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本制度所稱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患有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傷殘、癲癇等慢性病。

2、如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3、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對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簽章)

乙方(簽字):

(簽章)

年月日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8

甲方:xx中學

乙方:

為了保障來我校學習的學生人身安全,預防各種傷害事故,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與家長簽定以下協議:

一、學生來校學習,必須由家長接送到教室門口。學生來回路上的安全由家長負責,家長未按送學生或學生自行來校、離校而發生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規定,因違反規定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和其監護人負責。

三、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在教學時段內和教室範圍內的安全由學校負責。

四、家長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使其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老師的教育管理,注意自身安全。學生因病、因事、因天氣惡劣不能到校上課,家長需提前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上課5分鐘學生未到教室,學校考勤老師將與家長聯繫,核實情況。請家長在此期間內應保持在學校登記的電話暢通(家長在學校登記的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告知學校)。否則,學校聯繫不上家長而出現的後果由家長負責。

五、建議家長為孩子辦理“學生意外傷害保險”。您的孩子是否已在現就讀的學校辦理了上述保險(是、否)。未辦理的是否願意在我校給孩子統一辦理(是、否)。

家長如同意上述協議,請您簽署意見並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9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概不負責。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後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15、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