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協議書十五篇

調解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男,漢族,195____年7月11日出生,住成都市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

調解協議書十五篇

乙方:____________,男,漢族,196____年12月3日出生,住宜賓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經____________民法院受理,案號為(20________)____________。現甲方、乙方在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的調解下,經充分協商,就該案件達成如下調解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乙方共同確認:

1、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45萬元人民幣(大寫:肆拾伍萬元整);

2、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原約定的月息2分計,自20________年10月1日起(20________年10月1日之前的利息已經支付),暫計至20________年12月31日為27000元,以後按借款的約定的借款利率計至實際還款日止;

3、乙方應向甲方償還甲方律師費計22500元;

4、該案件訴訟費由乙方承擔;

5、該案件財產保全費由乙方承擔;

6、甲方就乙方提供的坐落於成都市____________1幢11層1104號房產中登記乙方及其配偶____________名下的.產權份額享有抵押權,並有權就抵押物處置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付清本協議第一條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項。

三、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向甲方付清本協議第一條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項,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並就抵押物處置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四、本協議自甲方、乙方均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生效後,由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根據本協議的內容製作調解書。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提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調解協議書 篇2

甲方:某醫院

乙方:

鑑於患者曾於200年月日至200年月 日在甲方處治療, 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願通過協商解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 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相關數據如下:

某市200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元。

某市200年度城鎮居民平均生活費: 元。

某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

第二條 賠償項目及計算方法(略)

第三條 甲方同意於本協議生效後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並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醫院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調解協議書 篇3

勞資糾紛和解協議書

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雙方就解除勞動關係、未簽訂勞動合同、加班、社保等所產生的勞動爭議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

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加班費等與勞動關係有關的所有款項共計人民幣__元,其餘款項和權利乙方自願放棄,前述款項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日內支付給乙方,乙方承諾不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款項。

三、乙方確認:收到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款項後,雙方勞動爭議一次性了結,各類款項全部結清,無其它任何未了的勞動爭議和事宜。

四、乙方已清楚瞭解本協議所有條款的含義,無異議和不明確之處,願意按協議約定嚴格執行。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4

甲方:陳士祥,身份證號:

乙方:李東,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於乙方就20__年5月30日晚,甲方等人砸毀乙方別克轎車一輛,致乙方經濟受損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等人一次性包賠乙方車輛維修費共計人民幣陸仟元整。

二、甲方等人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三、甲方等人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不再要求公安機關追究甲方等人的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調解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甲方)與 (乙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學校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經地方公安派出所及校方多次調解,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此賠償款直接由公司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 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 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

乙方:

調解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茲就甲方與乙方有關勞動合同等勞動糾紛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對於未能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事宜,甲方已經充分理解到自我的做法確實存在必須問題,並給乙方造成了不良影響,甲方對此向乙方表示歉意。

二、因校區搬遷,用工崗位進行調整,因此從_____年_____月起甲方不再繼續聘用乙方,並與乙方解除勞動關係。

三、補償辦法

1、思考到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實際狀況,甲方經研究決定向乙方按在甲方工作的實際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方最近一個月的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進入甲方工作,工作年限為_____年_____月,最近一月工資額為_____元整。因此,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整)。

甲方支付乙方之補償費用,已經充分思考了乙方的實際狀況,並本着以人為本的原則,充分體現甲方對乙方的人文關懷,而做出的一次性補償。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書籤訂後,乙方須在三日內向勞動監察部門對雙方的勞動爭議提出撤回投訴,並向甲方帶給撤回投訴申請的相應證明文書,甲方在收到乙方帶給的該文書後於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一次性補償費用。

五、甲方將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一次性補償費用,乙方或者其代理人簽收領取該款項後即視為甲方已經履行完畢支付義務。

六、乙方承諾自本協議履行完畢後,甲乙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糾紛,乙方承諾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其他民事權利。

七、甲乙雙方約定,雙方均應用心履行完畢本協議第二、三、四條約定的事項,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或者經其個性授權的代理人交付上述約定款項,乙方(或者個性授權代理人)收到後應簽署收款憑據。如果甲方不按照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職責。

八、本協議自雙方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7

肇事賠償方: ,身份證號: 。所駕車號: 受害方:

20xx年7月31日21時10分許,肇事方駕駛“雲A666G7”號轎車停放在柏果金雷賓館B樓西南面的坡上,在無人駕駛的情況下滑行與受害方敖晶停放在金雷賓館B樓旁邊的“雲D777KA”相撞,造成敖晶的“雲D777KA”轎車損壞。

事故發生後,經盤縣交通警察大隊進行現場勘察,於20xx年7月31日以“第520222820xx00279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作出認定:“桂俊勇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敖晶無責任”。

現經柏果鎮綜合治理辦公室主持雙方調解,雙方就相關賠償問題,自願達成本協議:

一、車輛修理及費用負擔:

由肇事方桂俊勇在本協議簽訂後兩日內負責將敖晶受損害的車輛送到有資質的轎車修理廠家進行修復。修復車輛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桂俊勇負擔。

二、車輛修復期限:

肇事方桂俊勇應當在20xx年8月16日前將前述車輛修復後完好地交付給受損害方敖晶。其修復標準以“4S店”確定為準。雙方確定本車修理廠家為《柏果萬通修理廠》。車輛修復後,由肇事方及時通知受損害方在《萬通修理廠》進行現場驗收,並交付受損方敖晶。

三、車輛受損貶值補償金

肇事方除前述負責修復車輛外,另一次性補償給車輛受損害方敖晶人民幣叁萬伍仟陸佰元(¥35600.00),作為因新車受損貶值的補償。此款在本協議簽訂時當場給付,給付後由受損方敖晶出具收款收條。

四、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誠信守約,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否則承擔另一方所造成損失的200%損失賠償責任。

五、其他約定:

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各自自覺履行約定,不得互相糾纏。否則承擔所產生的不利後果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調解主持單位存檔一份,並自簽字署名之日起生效。

協議雙方(簽章): 肇事方擔保人:

調解協議書 篇8

甲方:張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碼:

乙方:王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碼:

丙方:李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碼:

鑑於丙方屬乙方的僱員,於20xx年1月11日在重慶市渝北區xx項目工地工作過程中,丙方不慎造成右手臂骨折。

甲、乙方積極送丙方去醫院救治,並支付了醫療費等,現丙方傷情穩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及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合理原則,按照定作人過失責任、僱主責任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對丙方進行賠償,在三完全理解和認知,經過多次協商,均在真實意思表達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糾紛採取一次性協商處理的方式,三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三方不得再以此為由主張任何民事權利,三方自願放棄對本協議的撤銷權。本協議簽訂後,三方均應按本協議約定嚴格約定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二、三方一致確認:丙方屬乙方的僱員,丙方不屬於重慶市渝北區xx項目部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僱員。乙方屬在甲方處承攬挖機土石方作業。此次丙方受傷由甲方承擔定作人過失責任賠償,由乙方承擔僱主責任人身損害賠償。丙方受傷與重慶市渝北區xx項目部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無關,丙方不得要求重慶市渝北區xx項目部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給予任何賠償。

三、鑑於三方對傷情都有清楚的認識,三方協商確定對傷情不進行傷殘等級鑑定,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丙方人民幣元整(¥元)。

該款項包括由此次損害賠償糾紛已產生的或將產生的醫療費、後續治療費、康復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誤工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所有賠償項目範圍內的甲方應承擔的所有費用。

鑑於乙方此前分三次共向甲方借支人民幣元整(¥元)支付給丙方,三方一致同意在上述賠償金額中進行扣除,在扣除後甲方實際支付丙方的賠償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元)。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二日內,甲方向丙方支付此賠償金。

鑑於甲方承擔的系部分賠償責任,其餘的大部份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丙方的賠償由其自行協商處理,另行簽訂賠償協議,與甲方無關。

四、本協議簽訂後,甲方與乙丙方之間的糾紛即得以徹底解決。

丙方承諾今後因該傷害侵權賠償責任糾紛引起的一切疾病、殘疾及其它任何後果,均與甲方無關,丙方放棄再向甲方索賠的權利,即放棄一切訴權。

調解協議書 篇9

執行和解,是指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就執行標的的一部或全部,自願協商達成如何執行的協議。

對執行和解協議的效力,有的學者認為“執行和解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執行和解協議是當事人之間自行和解的結果,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書執行,只有原法律文書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

也有的學者主張,執行和解協議一經達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該協議明確了執行的方式、內容、時限,對權利人義務人都具有約束力;只要和解協議履行完畢,就不能再按原判決執行,當事人也不能再反悔。

筆者認為,達成和解協議是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這個條件就是和解協議得到履行。

具體理由有:

1、執行和解協議的效力已為法律所確認。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這條法律規範從反面肯定了和解協議的效力,即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和解協議,不是靠法院強制執行,並且規定了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處理,即仍要執行原判決。

2、執行和解協議是經過司法程序確認的。

和解是當事人對自己民事權利的處分,體現了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只要這種處分不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合法利益,就應當受法律保護。

但和解協議不僅是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依法要由執行員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認,體現了法院的意志,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3、執行和解協議可以產生中止或終結執行程序的效力。

如果和解協議是當即履行,則執行程序也告終結。

如果和解協議約定履行期限,則在此期限內法院也不得按原法律文書執行。

如果在部分履行和解協議後當事人又反悔的,則已行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當事人已完全按和解協議履行完畢,這時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恢復原法律文書的執行,法院也不能依職權執行。

4執行和解協議生效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

和解協議是實踐性的協議,而不是諾成性的。

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則該協議就無法律約束力,這時只有原法律文書才具有法律效力。

反之,如果已經按和解協議履行,則原法律文書就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時和解協議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筆者認為,如果全盤否定和解協議的效力,在實踐上會放縱部分當事人隨意違反和解協議,拖延執行時間;如果認為和解協議具有絕對確定的效力,則又會漠視法律文書的嚴肅性,失去法律文書的制約任用,最終都不利於及時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調解協議書 篇10

甲方:浙江城建建築勞務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甲方派遣(系 班組員工)到×工地工作時不慎受傷,經醫院治療,現已康復出院,甲方已墊付醫藥費和其他費用共計 元。現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乙方受傷賠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與浙江城建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的勞動關係於 年 月 日解除。

二、勞動關係解除後,甲方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停工留薪待遇、生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醫療費(含後續治療、康復治療、二次手術費等)、意外傷害賠償、未結工資、經濟補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

三、甲方於本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餘款(人民幣 元)待乙方配合甲方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報銷事宜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方支付款項以銀行出具的轉賬憑證為準(注:甲方可委託其他公司或個人支付。) 乙方指定銀行帳號: 。

四、乙方承諾配合甲方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報銷事宜,索賠報銷款由甲方收益。

五、乙方自願放棄追究賠償差額權力。

六、乙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係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力。

七、除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款項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以及該工地所有相關單位和人員)提出任何條件和要求。 八、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丙方(系 班組負責人)為本協議見證人;甲方與丙方按雙方合同約定比例承擔相關費用及責任。

九、甲乙雙方承諾:本協議的簽訂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等違法行為,雙方均是真實意思的表示。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捺印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調解協議書 篇11

調解離婚協議書

調解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調解人(立約人):張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漢族,________公司職工,住________。

被調解人(立約人):李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漢族,________公司職工,住________。

被調解人張________、李________在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律師主持下,就雙方離婚糾紛,達成協議如下:

一、被調解人張________、李________均自願解除婚姻關係。

二、被調解人張________、李________的女兒張________由李________撫養,張________每月給付女兒張小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共計________元,到張________大學畢業為止。

三、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小區________號樓________單元________室住房的使用權及所有權,均歸李________所有。由李________支付張________住房補償費一萬元整。

五、原家中所有的電器、傢俱等用品,歸李________所有。

六、本協議簽署之日以前,張________、李________各自所負的債務,由各自負責償還。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張________、李________各持一份,交________人民一份,________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

調解協議書 篇12

甲方:某醫院

乙方:

鑑於患者曾於200年月日至200年月 日在甲方處治療, 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願通過協商解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 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相關數據如下:

某市200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元。

某市200年度城鎮居民平均生活費: 元。

某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

第二條 賠償項目及計算方法(略)

第三條 甲方同意於本協議生效後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並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醫院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調解協議書 篇13

甲方代表:王

乙方代表:王

調解事由:

乙方在沒跟甲方協商下,利用塑料水管從歸顯(水源地名)進行引水,甲方想阻攔乙方,但沒跟鄉村兩級反映過,就私下把乙方的水管砍成若干節,甲乙雙方從而發生爭議。現經鄉駐村工作小組從中調解,雙方同意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照價賠償乙方的塑料水管。

二、 甲乙雙方共同利用塑料水管從歸顯水源處引水到水溝末端(公路上坎),在此建一個小水池,甲乙雙方再從小水池進行引水,雙方的水管必須保持同一高度,乙方(王、王)必須在自家安裝自動水塔。

三、 乙方在每年的陽曆3月至9月份期間,只能作為家庭飲用水,不能用作其它(如:養魚等),更不能浪費水。

四、 乙方引來的水只允許王、王兩家飲用。

如有一方違反協議,雙方發生爭執後所造成的後果由違反協議的一方負責。

調解協議書 篇14

甲方(單位):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__,男,__歲,住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於日期:發生傷害事故,經治療後複查,現已康復。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與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元(大寫:人民幣),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與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元(大寫:)。

3、本協議簽訂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餘款人民幣元(大寫:)於付清。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勞動關係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6、若甲方遲延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3‰作為滯納金,滯納金總額最多不超過一次性補助金總額的20%。

7、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與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8、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

9、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11、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調解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申請方與被請方於20xx年9月10日簽訂棉紗購銷合同,總價款30萬元。雙方各存封樣。申請方按封樣組織生產,被請方按封樣驗收。20xx年10月,申請方發送到被訴方的棉紗經被申請方驗貨後,以其中價值1千元的產品含有化纖成份,顏色不符,要求退貨。申請方認為,產品與封樣相符,不同意退貨。為此,雙方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樂山市金源紡織有限責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調解申請。調解結果:

經查明:此產品與雙方封存的樣品相符,應視為合同約定的.質量。經本局主持調解,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申請方所發棉紗中除含有紅顏色部分價值1千元的貨品應退回申請方外,其餘貨品由被申請方收購。

二、20xx年9月10日雙方所訂購銷合同,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終止。

三、被申請方所欠申請方貨款二十九萬九千元於20xx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無爭議。

本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