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檢驗協議書十篇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1

一、協議雙方

委託檢驗協議書十篇

甲方(受委託方):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

二、協議事項

1、乙方自願委託甲方對乙方送檢樣品進行檢測,按協議每次送檢時支付甲方檢測費用。

2、甲方負責按甲方所能夠檢測項目和方法範圍內,對乙方要求檢測的項目進行檢測,並出具體檢測報告。

三、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按乙方要求或指定的檢測方法檢測乙方所送的樣品,檢測結果僅對所送樣品負責。

2、承諾在相應項目檢測週期內完成檢測工作,並向乙方客觀準確地出具檢測報告,檢測結果僅對所送樣品負責。

3、如因儀器故障或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未能按時出具檢測報告,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儘可能採取補救措施。對於服務中的任何缺陷,甲方應為重新履行服務。如甲方不能按其保證重新履行服務,乙方有權收回已付給甲方的該有缺陷的服務費用。

4、保證不向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泄露乙方的檢測結果、及其他相關信息,除乙方同意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市場,及法律要求外。

四、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送樣,辦理委託送檢手續。

2、確定檢測項目。

3、按協議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支付檢測費用。

4、若乙方的產品與其規定不符,乙方要對因檢測該樣品而導致的實驗室儀器和設備的直接損害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保證其送檢樣品,不得因檢測產品的丟失或損害向甲方索賠。所有樣品均被保留六個月或其它由該種樣品特性決定的適當期限。在此期限後,樣品應由甲方銷燬。

5、乙方應當在送檢週期完畢後15天內領取檢測報告或結果通知單。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領取報告或結果單,由甲方銷燬。如對檢測報告有異議,需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如15天內未收到異議和缺陷通知,甲方將免除所有義務。

五、檢測項目及費用

1、檢測項目按每份樣品實際需檢測的項目計算。

2、每個檢測項目的費用按國家發改委財政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有效期內若國家發改委財政文件有修改,則按照修改後的文件執行。

六、協議效力:本協議將從簽署之日起生效,並在兩年內客户支付服務費用的義務下保持有效。任何一方在至少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前提下,可以在任何時間終止協議。若客户終止次協議,甲方將完全的和絕對的免除所有完成服務及提供分析報告的義務。本協議形成了雙方的完整協議,取代雙方的口頭約定、提案或陳述。其它法令、文件、習慣或慣例均不得被視為是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變更。

七、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如因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而致未履行協議,不視為違反協議。就本協議的目的而言,這些事件應包括,但不限於,超出雙方控制範圍的天災、巨災、相關法律和法規的變更、火災或其他“不可抗”的事件。

八、所服從的法律以及法律費用:本協議應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來解釋。雙方因本協議而導致的任何爭議應共同協商解決,若無法在三個月內解決爭議,雙方應將爭議交由仲裁機構處理。在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條款之外的其它條款。勝訴方應從違約方獲得法律費用和成本的合理補償。

九、甲、乙雙方對上述內容確認無異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加蓋甲、乙雙方公章,經法人(或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2

委託方(甲方):

檢驗方(乙方):

一、進出口商品檢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檢驗方)接受委託方書面檢驗委託。委託檢驗申請單(以下簡稱委託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以委託方代表人在委託單上簽名蓋章,檢驗方加蓋受理騎縫章後生效。

二、委託方應如實填寫委託單,如有必要,還應根據檢驗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單據及相關資料。

三、檢驗方按委託方在委託單上填明的檢驗要求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

四、委託方必須註明要求使用的檢驗方法。

五、檢驗方的檢驗時間根據檢驗內容而定,原則上以檢驗方公佈的時間為準,特殊情況雙方協商確定,並在委託單上註明。

六、檢驗方檢驗收費按有關規定計價。對於批量樣品如需減免檢驗費用的,委託方應在委託時與檢驗方協商確定,並在委託單上“備註”欄內註明。要求加急服務的,需支付加急費。

七、檢驗方接受委託方自送樣品的檢驗,檢驗報告僅對樣品負責。

八、對於某些項目,檢驗方需要分包檢驗的,檢驗方應以書面或電子媒體形式通知委託方。除委託方或上級管理機構指定的分包方外,檢驗方為分包方的工作對委託方負責。

九、檢驗方在接受委託時,須詳細審核委託單內容。在確認委託方的委託及要求後,應填寫委託單同一頁上的領證憑條交付委託方,委託人憑此查詢及索取檢驗報告。

十、檢驗方的檢驗報告有固定的格式,並僅提供唯一正本。如對檢驗報告有特殊要求,委託方應在委託單上“備註”欄內註明。

十一、檢驗報告通常採用中文書寫。如需採用其他語種,委託方應在委託單“備註”欄內註明,並用相應語種填寫有關內容。

十二、委託方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須在一個月內憑檢驗證書原件向檢驗方要求複檢,檢驗方應於十日內安排複檢。複檢結果維持原檢驗結果的,委託方須按規定向檢驗方支付複檢費。複檢結果確認原檢驗結果有誤的,檢驗方不再收取複檢費。委託方對複檢結果仍有異議,雙方協商不成時,應與檢驗方書面協議,委託仲裁機構仲裁。十五、委託方對本協議及委託單有不明之處,應在填寫委託單時,向檢驗方工作人員諮詢。協議自填單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甲方):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3

一、協議雙方

甲方(受委託方)綏稜縣人民醫院

乙方(委託方)綏稜縣中醫醫院

二、協議事項

1、乙方自願委託甲方對乙方送檢樣品進行檢測,按協議每次送檢時支付甲方檢測費用。

2、甲方負責按甲方所能夠檢測項目和方法範圍內,對乙方要求檢測的項目進行檢測,並出具體檢測報告。

三、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按乙方要求或指定的檢測方法檢測乙方所送的樣品,檢測結果僅對所送樣品負責。

2、承諾在相應項目檢測週期內完成檢測工作,並向乙方客觀準確地出具檢測報告,檢測結果僅對所送樣品負責。

3、如因儀器故障或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未能按時出具檢測報告,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儘可能採取補救措施。對於服務中的任何缺陷,甲方應為重新履行服務。如甲方不能按其保證重新履行服務,乙方有權收回已付給甲方的該有缺陷的服務費用。

4、保證不向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泄露乙方的檢測結果、及其他相關信息,除乙方同意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市場,及法律要求外。

四、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送樣,辦理委託送檢手續。

2、確定檢測項目:T3、T4、TSH三項、尿微量蛋白、C反應蛋白(CRP)、果糖胺(GSP)、血清C—肽(C—P)、葡萄糖耐藥實驗(OGTT)、血清葉酸(FOL)、乙肝五項(定量)、抗精子抗體淋球菌DNA、胸腹水常規、關節腔常規、脂肪酶(LPS)

3、按協議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支付檢測費用。

4、若乙方的產品與其規定不符,乙方要對因檢測該樣品而導致的實驗室儀器和設備的直接損害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保證其送檢樣品,不得因檢測產品的丟失或損害向甲方索賠。所有樣品均被保留六個月或其它由該種樣品特性決定的適當期限。在此期限後,樣品應由甲方銷燬。

5、乙方應當在送檢週期完畢後15天內領取檢測報告或結果通知單。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領取報告或結果單,由甲方銷燬。如對檢測報告有異議,需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如15天內未收到異議和缺陷通知,甲方將免除所有義務。

五、檢測項目及費用

1、檢測項目按每份樣品實際需檢測的.項目計算。

2、每個檢測項目的費用按國家發改委財政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有效期內若國家發改委財政文件有修改,則按照修改後的文件執行。

六、協議效力:

本協議將從簽署之日起生效,並在兩年內客户支付服務費用的義務下保持有效。任何一方在至少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前提下,可以在任何時間終止協議。若客户終止次協議,甲方將完全的和絕對的免除所有完成服務及提供分析報告的義務。本協議形成了雙方的完整協議,取代雙方的口頭約定、提案或陳述。其它法令、文件、習慣或慣例均不得被視為是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變更。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因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而致未履行協議,不視為違反協議。就本協議的目的而言,這些事件應包括,但不限於,超出雙方控制範圍的天災、巨災、相關法律和法規的變更、火災或其他“不可抗”的事件。

八、所服從的法律以及法律費用:

本協議應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來解釋。雙方因本協議而導致的任何爭議應共同協商解決,若無法在三個月內解決爭議,雙方應將爭議交由仲裁機構處理。在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條款之外的其它條款。勝訴方應從違約方獲得法律費用和成本的合理補償。

九、甲、乙雙方對上述內容確認無異議。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協議加蓋甲、乙雙方公章,經法人(或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簽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4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是經衞生廳核准的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院,具備檢驗、病理的檢驗能力,現為了更好的促進醫療資源共享,發揮良好的社會效益,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助、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協議共同開展醫療檢驗服務,現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託期限

1.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日,為期_____年。

2.合同屆滿前二個月,任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順延___年。

二、委託範圍

在委託有效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委託的醫學檢驗、病檢服務項目。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

1.負責組織醫生開檢驗單、病檢單,檢驗科負責採樣,院感科協助。醫生和護士進行樣本的採集,交至檢驗科,收集檢驗標本及病檢標本,簽收報告單,並負責運送標本。

2.按青海省物價x年核准的《x省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收費標準向病人收費。

3.甲方按乙方要求的細菌培養、環境衞生學的監測、多重耐藥的監測,病理檢查的要求進行採樣和提取病理組織,包括樣品的狀態、數量及檢測方法的説明,並應將病人的常規個人資料、臨牀診斷、醫生和院方的必要信息、特殊要求在申請單上填明。甲方如不按乙方要求採樣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重新採樣。

4.甲方同意將委託範圍內業務項目交給乙方檢驗和檢測。

5.乙方工作人員送達結算髮票時,接收發票的甲方工作人員要履行簽收義務。

乙方:

1.甲方不定期向乙方送達標本,乙方負責接收。

2.乙方有為甲方保密的義務,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前提下,乙方不得向甲方檢驗科室、醫務科、臨牀科室工作人員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泄露甲方委託的檢測項目、內容及檢測結果。

3.乙方按照相應規範進行規範檢驗。

四、利益分配

在甲方檢驗項目收取檢驗費後,乙方同意按x省物價x年核准的《x省醫療服務項目價格》x級醫院收費標準收取檢驗費。

五、付款方式

檢驗收入每半年結算一次,甲方憑乙方開出的檢驗單統計總額並開具相應的發票,甲方按發票金額在一月之內以銀行轉賬方式結算,以賬款到達乙方賬户時間為準。甲方未按規定期限內將錢款匯入乙方賬户的,乙方可以暫停服務,直到收到該款項為止。

六、協議終止

雙方同意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本協議終止:

1.甲方不按乙方的規定提供檢驗樣本,經雙方多次協商後仍不予改正。

2.乙方因國家政策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相應的服務。

七、違約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協議規定執行,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又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

未盡事宜及在合作過程中出現爭議,由雙方再進行友好的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青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5

委託方:_______(填寫企業名稱全稱)

企業代碼(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法人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受委託方:(填寫單位名稱全稱)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人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與受委託方相距_______公里。

委託人與受委託人經協商,就產品質量檢驗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委託方應積極配合受委託方抽送樣品,受委託方負責對委託方生產的產品依據《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規定,對出廠檢驗項目委託部分進行檢驗。

二、委託檢驗產品及頻次:雙方協商確定委託檢驗的產品及品種為_______,委託方生產的每個批次的產品送到受託方檢驗合格後出廠,受委託方一年約需檢驗委託方的批次的產品(產品批次的確定:根據委託方的產品生產工藝特點,按照同一次投料或同一班次生產為一個批次的原則,由委託方與受委託方共同研究、合理確定產品的生產批次。批次的確定依據及有關理由要以書面文字材料的形式構成此協議的附件,並確保產品批批抽送樣受檢,受委託方必須為委託方批批出具檢驗報告)。

三、委託方委託受委託方檢驗產品的範圍及內容:_______

四、檢驗費用及交付方式:

受委託方檢驗一個批次委託方產品的成本約_______元,一年預計檢驗委託方_______批次產品,總成本預計為_______元。協議簽定後,委託方以現金或支票方式向受委託方支付檢驗費。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年,檢驗費為_______元/(半)年,委託方可一次或按季度支付檢驗費用。

五、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方:

1、如實向受委託方介紹本協議所涉及產品的生產工藝和產品質量情況;

2、按約定的檢驗頻次,配合乙方抽(送)樣工作,並保證樣品的真實性、代表性;

3、依法使用檢驗合格標識,不得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上使用合格標識;

4、按約定的期限和方式交納檢驗費用;

5、及時改進受委託方檢驗報告明示的質量問題,並將改進結果告知受委託方。

6、協議期間若改變生產工藝、產品配方時,應及時告知受委託方,以便及時跟蹤檢驗,確定改變的有效性。

(二)受委託方:

1、按照協議約定收取檢驗費用;

2、保守委託方生產經營和技術祕密;

3、按約定對委託方生產的產品進行檢驗,並在(送)樣後__日內向委託方提交書面檢驗報告,並保證檢驗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

4、根據檢驗結果,幫助、指導委託方改進和提高產品質量;

5、未經委託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委託方委託其檢驗產品的產品檢驗結果。

六、違約責任:

1、委託方、受委託方雙方中的一方未履行本協議內容,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檢驗費用%的違約金。

2、委託方、受委託方在履行協議期間發生違法行為的,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1、委託人、受委託人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就本協議約定內容或履行方式等發生爭議的,可以提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調解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委託人、受委託人有違法行為的,可以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投訴。

本協議一式三份,委託方兩份(一份由委託方送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處備案)、受委託方一份,自雙方負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受委託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受委託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甲方本着為乙方提供良好服務的原則,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產(商)品質量批貨檢驗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介紹本單位的基本情況,使乙方瞭解甲方的工作性質和責職。同時,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力範圍、資質證明等。

2.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對檢驗報告的公證性、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同時對乙方的技術資料、檢驗數據等做到嚴格保密,不透露給第三方。

3.甲方在檢驗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幫助乙方提高產(商)品質量。

4.在協議履行期限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相關產(商)品標準、質量技術等方面的諮詢服務。

5.每次檢驗結束,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受檢產(商)品,出具相應的檢驗報告正本壹份。

6.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到達乙方所在工場,並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批貨質量檢驗、標誌發放等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合法生產,完善企業管理體系,不斷規範生產行為。

2.乙方根據自身產(商)品的批量和其實際需求向甲方提出現場抽樣進行批貨檢驗的要求。

3.乙方可向甲方瞭解檢驗過程和提出複檢或演示過程,並可問甲方要求對其提供相關產(商)品標準、質量技術等方面的諮詢報務。

4.在協議履行期限內,乙方提供的樣品不得超出本協議約定的產(商)品範圍,不得使用本協議規定以外的檢驗依據。

5.乙方在使用甲方出具的證書、檢驗報告(含複印件、影印件)、加施標誌等進行對外公示和宣傳之前,其相關內容及形式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6.批貨檢驗委託抽樣,甲方人員的往返車費、住宿費有乙方負責。(交通工具由雙方商定)

7.乙方加施標誌必須是批貨檢驗的同一批次、同一規格、同一品牌的產(商)品,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責任自負。

8.乙方必須建立嚴格的標誌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三條:委託批貨檢測產(商)品的內容

1.內容

a.產(商)品範圍:

b.檢驗依據:

c.品牌:

d.檢驗批次:/月,總計□英文

第四條:委託批貨檢驗的要求

1.委託批貨檢驗的單位必須有自己的品牌(註冊商標),年生產和銷售數量必須達到一定的量。

2.每次委託批貨檢驗的樣品基數要達到一定的量。

3.一次性委託批貨檢驗的單位購買標誌不得低於10萬枚。

4.批貨檢測費基數為(鏡片、太陽鏡5萬元,鏡架及其它3萬元)。

5.乙方應設立專職檢驗人員,負責產(商)品檢驗、包裝、加施標誌和發貨等工作,以避免錯裝、混裝。

6.乙方應有樣品庫房,並有明確的待檢和已檢區域,做好對各種產(商)品進行規格分類,以避免錯發貨。

7.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並有落實措施。

第五條:委託批貨檢驗的方法

1.採取現場抽樣的方法:即按照約定的時間準時到廠,甲方對乙方的產(商)品按照《批貨抽樣檢驗實施細則》進行抽樣,檢驗所需樣品由乙方無償提供,甲方工作人員如實填寫抽樣單並及時將樣品帶回中心進行檢測。

2.委託抽樣檢驗合格,按照樣品相應的批貨數量發放批貨檢驗標誌,不合格不予發放標誌。

第六條:標誌

1.標誌費用:標誌費按照全年委託批貨檢驗的數量確定,具體為:100萬枚以上標誌費0.08元,100~50萬枚標誌費0.10元,50~10萬枚標誌費0.14元。

2.標誌發放:標誌由甲方製作和保管,甲方根據批貨檢驗的數量發放。

第七條:付款:

乙方在協議簽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委託檢測費萬元,標誌費萬元,合計收費:萬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協議款後,即刻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有下列情況:1.乙方因生產調整;2.市場情況不佳,處於停產或轉產;3.發生不可抗力;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和義務的請求,甲方

應在5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指定項目聯繫人,做好聯絡和協調工作,因聯繫人的變更影響到合同履行並因此造成的損失有乙方自己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內容提供相應服務時,乙方有權索回已支付的委託檢測費。

2.乙方如違反前述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名譽及經濟損害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保留向乙方索賠由此造成損失的權利。

3.甲乙雙方在協議履行期限內,均不得隨意終止本協議,否則將追究違約方責任。

4.甲方按標準抽樣,相對承受的不合格率風險較大,由此而造成的經濟責任,其甲乙雙方應共同承擔經濟責任,具體為:甲方承擔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總額的0.5%,其餘99.5%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因工作人員失職造成錯裝、錯貼、標識不符或超出協議約定的品牌、規格、型號等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十一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加以解決,並可附加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協議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經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協議履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章)國家眼鏡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乙方單位(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聯繫人:

聯繫人:

網址:

網址:

收款單位:

開户銀行:

帳號: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7

一、進出口商品檢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檢驗方)接受委託方書面檢驗委託。委託檢驗申請單(以下簡稱委託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以委託方代表人在委託單上簽名蓋章,檢驗方加蓋受理騎縫章後生效。

二、委託方應如實填寫委託單,如有必要,還應根據檢驗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單據及相關資料。

三、檢驗方按委託方在委託單上填明的檢驗要求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

四、委託方必須註明要求使用的檢驗方法。

五、檢驗方的檢驗時間根據檢驗內容而定,原則上以檢驗方公佈的時間為準,特殊情況雙方協商確定,並在委託單上註明。

六、檢驗方檢驗收費按有關規定計價。對於批量樣品如需減免檢驗費用的,委託方應在委託時與檢驗方協商確定,並在委託單上“備註”欄內註明。要求加急服務的,需支付加急費。

七、檢驗方接受委託方自送樣品的檢驗,檢驗報告僅對樣品負責。

八、對於某些項目,檢驗方需要分包檢驗的,檢驗方應以書面或電子媒體形式通知委託方。除委託方或上級管理機構指定的分包方外,檢驗方為分包方的工作對委託方負責。

九、檢驗方在接受委託時,須詳細審核委託單內容。在確認委託方的委託及要求後,應填寫委託單同一頁上的領證憑條交付委託方,委託人憑此查詢及索取檢驗報告。

十、檢驗方的檢驗報告有固定的格式,並僅提供唯一正本。如對檢驗報告有特殊要求,委託方應在委託單上“備註”欄內註明。

十一、檢驗報告通常採用中文書寫。如需採用其他語種,委託方應在委託單“備註”欄內註明,並用相應語種填寫有關內容。

十二、委託方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須在一個月內憑檢驗證書原件向檢驗方要求複檢,檢驗方應於十日內安排複檢。複檢結果維持原檢驗結果的,委託方須按規定向檢驗方支付複檢費。複檢結果確認原檢驗結果有誤的,檢驗方不再收取複檢費。委託方對複檢結果仍有異議,雙方協商不成時,應與檢驗方書面協議,委託仲裁機構仲裁。

十三、委託方對本協議及委託單有不明之處,應在填寫委託單時,向檢驗方工作人員諮詢。協議自填單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

檢驗方: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下列樣品委託乙方,由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或國家、地方、行業、企業標準對樣品進行檢驗檢測,並及時出具檢驗報告書交與甲方,乙方僅對甲方送樣樣品負責。

二、樣品名稱、數量、送樣、檢驗項目、費用及週期

樣品:_________;

送樣量:_________;

檢測項目:_________;

檢驗費:_________元/件;

合計:_________。

三、收費標準

_________。

四、協議期限: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有效。

五、收費方式:甲方送檢前付委託檢驗費,乙方待甲方費用付清後再作檢驗。

六、違約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檢驗質量符合計量認證有關要求,檢驗報告書及時通知並交給乙方簽收。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9

委託方(甲方):

檢驗方(乙方):

一、進出口商品檢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檢驗方)接受委託方書面檢驗委託。委託檢驗申請單(以下簡稱委託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以委託方代表人在委託單上簽名蓋章,檢驗方加蓋受理騎縫章後生效。

二、委託方應如實填寫委託單,如有必要,還應根據檢驗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單據及相關資料。

三、檢驗方按委託方在委託單上填明的檢驗要求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

四、委託方必須註明要求使用的檢驗方法。

五、檢驗方的檢驗時間根據檢驗內容而定,原則上以檢驗方公佈的時間為準,特殊情況雙方協商確定,並在委託單上註明。

六、檢驗方檢驗收費按有關規定計價。對於批量樣品如需減免檢驗費用的,委託方應在委託時與檢驗方協商確定,並在委託單上“備註”欄內註明。要求加急服務的,需支付加急費。

七、檢驗方接受委託方自送樣品的檢驗,檢驗報告僅對樣品負責。

八、對於某些項目,檢驗方需要分包檢驗的,檢驗方應以書面或電子媒體形式通知委託方。除委託方或上級管理機構指定的分包方外,檢驗方為分包方的工作對委託方負責。

九、檢驗方在接受委託時,須詳細審核委託單內容。在確認委託方的委託及要求後,應填寫委託單同一頁上的領證憑條交付委託方,委託人憑此查詢及索取檢驗報告。

十、檢驗方的'檢驗報告有固定的格式,並僅提供唯一正本。如對檢驗報告有特殊要求,委託方應在委託單上“備註”欄內註明。

十一、檢驗報告通常採用中文書寫。如需採用其他語種,委託方應在委託單“備註”欄內註明,並用相應語種填寫有關內容。

十二、委託方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須在一個月內憑檢驗證書原件向檢驗方要求複檢,檢驗方應於十日內安排複檢。複檢結果維持原檢驗結果的,委託方須按規定向檢驗方支付複檢費。複檢結果確認原檢驗結果有誤的,檢驗方不再收取複檢費。委託方對複檢結果仍有異議,雙方協商不成時,應與檢驗方書面協議,委託仲裁機構仲裁。十五、委託方對本協議及委託單有不明之處,應在填寫委託單時,向檢驗方工作人員諮詢。協議自填單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甲方):

檢驗方(乙方):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10

託 檢 驗 合 同 書

權威 公正 準確 及時 編號:CNWQS/J 11T

甲方:

乙方:哈爾濱焊接切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甲方委託乙方對 按照相應要求進行檢驗,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責任: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及時繳納檢驗費用。

2.乙方責任:乙方收到樣品及檢驗費後,應及時按照要求進行檢驗,並提供檢驗報告。

3.檢驗項目及費用

檢驗項目:① 費用:

② 費用:

③ 費用:

合計:**元

收款單位:哈爾濱焊接切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開 户 行:哈爾濱工商銀行和興支行

賬户:

4.違約責任:

協議簽訂後,如中途甲方撤銷委託,乙方已經開始的試驗不能退還相應費用。其他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5.變更及解除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變更或解除需雙方協商一致。

6.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內容完成後自動終止。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交付時間:乙方在甲方檢驗費用到賬之日起,開始試驗,試驗週期為 個工作日。

甲方:

乙方:哈爾濱焊接切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