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協議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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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

交易協議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信守:

1.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商業裙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的交易信息並尋找買家,協助與購買方達成房地產買賣交易。

標的基本情況及價款:_____________

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

丘號: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

土地證號:_____________

房屋來源:_____________

房屋售價:_____________

其它情況:_____________

2.甲方應按照成交價(共計______萬元人民幣)的______%或直接向乙方支付信息費共計______萬元人民幣,由乙方提供上述費用的合法發票或承擔税金(甲方支付信息費時將税金(______%)扣除)。甲方付給乙方上述費的支付方式如下:

購買方支付首付房款時甲方付給乙方______萬元;甲方與購買方進交易中心辦理房產轉移登記時付給乙方______萬元;購買方付清房款時付給乙方______元;

3.如果交易不成功,甲方無需支付信息費,乙方的相關花費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如果甲方跳過乙方直接與乙方介紹的購買方(或與購買方有關聯的一方)達成房地產買賣交易,仍要向乙方支付信息費共計人民幣

萬元。

5.甲方應將與購買方簽署的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製作備份交由乙方,以便乙方及時知悉相關交易情況。

6.本協議一式四份,自甲乙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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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及其有關規定,經過自願協商,就指定交易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選擇乙方為證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並以乙方所屬____________證券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為指定交易點。乙方經審核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甲方指定交易的股東帳號為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若甲方為機構投資者,則寫明指定經辦人的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指定交易的證券品種範圍,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記名證券為限。

第三條?本協議書籤訂當日乙方應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帳户的申報指令。如因故延遲,乙方應告知甲方,並最遲於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下一個交易日完成該指定交易帳户的申報指令。指定交易生效日為乙方完成指定程序之日起下一交易日。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處指定交易生效後,其證券帳户內的記名證券即同時在乙方處託管。乙方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傳送的指定交易證券帳户的證券餘額,為甲方建立明細帳,用於進行相關證券的結算過户。

第五條 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間的證券買賣均需通過乙方代理,並有權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詢,代領記名證券紅利,證券餘額對帳等服務。甲方需要其他服務項目,應與乙方另訂協議。

第六條 甲方證券帳户內的記名證券餘額一經託管在乙方處,必須遵守乙方有關嚴禁證券帳户“賣空”的規定。

第七條?甲方證券帳户一旦遺失,應持有效證件先行向乙方掛失,乙方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該帳户再被他人使用。甲方持乙方掛失證明到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及其代理機構申請補辦證券帳户。帳户一經補辦,甲方應持補辦帳户在乙方辦理證券餘額的過户手續

第八條?甲方選擇指定交易後,有權撤銷在乙方處的指定交易(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等違約責任情況的除外),乙方應在甲方申請日為其辦理撤消指定交易申報,並經上交所確認後即生效。

第九條?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間辦理證券帳號的掛失、補領或非交易過户等手續,應先取得乙方證明文件。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出具證明文件.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指定交易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的各項業務規則。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籤):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乙方:______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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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及其有關規定,經過自願協商,就指定交易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選擇乙方為證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並以乙方所屬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xxx)證券營業部為指定交易點。乙方經審核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甲方指定交易的股東帳號為(xxx)甲方身份證號碼為(xxx)(若甲方為機構投資者,則寫明指定經辦人的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指定交易的證券品種範圍,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記名證券為限。

第三條本協議書籤訂當日乙方應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帳户的申報指令。如因故延遲,乙方應告知甲方,並最遲於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下一個交易日完成該指定交易帳户的申報指令。指定交易生效日為乙方完成指定程序之日起下一交易日。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處指定交易生效後,其證券帳户內的記名證券即同時在乙方處託管。乙方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傳送的指定交易證券帳户的證券餘額,為甲方建立明細帳,用於進行相關證券的結算過户。

第五條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間的證券買賣均需通過乙方代理,並有權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詢,代領記名證券紅利,證券餘額對帳等服務。甲方需要其他服務項目,應與乙方另訂協議。

第六條甲方證券帳户內的記名證券餘額一經託管在乙方處,必須遵守乙方有關嚴禁證券帳户“賣空”的規定。

第七條甲方證券帳户一旦遺失,應持有效證件先行向乙方掛失,乙方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該帳户再被他人使用。甲方持乙方掛失證明到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及其代理機構申請補辦證券帳户。帳户一經補辦,甲方應持補辦帳户在乙方辦理證券餘額的過户手續。

第八條甲方選擇指定交易後,有權撤銷在乙方處的指定交易(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等違約責任情況的除外),乙方應在甲方申請日為其辦理撤消指定交易申報,並經上交所確認後即生效。

第九條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間辦理證券帳號的掛失、補領或非交易過户等手續,應先取得乙方證明文件。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出具證明文件.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指定交易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的各項業務規則。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籤): 乙方:

證券營業部

經辦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