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和報到證的作用

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出來的就業協議書和報到證的作用,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就業協議書和報到證的作用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作用及注意事項

一、就業協議書的作用

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其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一式四份。就業協議書是作為學校列入派遣計劃的重要依據,由學校發給畢業生簽字,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本人保存一份作為辦理報到、接轉行政和户口關係的依據。

簽訂就業協議書是國家為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避免混亂,杜絕就業欺詐行為,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嚴肅性,為維護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的合法權益而採取的一項必要措施。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每人僅有一份,必須認真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丟失需提出書面申請,至校就業指導辦公室辦理補辦手續。

二、就業協議書的性質和特徵

從法律意義上説,協議書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備合同(或契約)的性質和特徵。因此,就業協議書應該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聘用關係、明確權利、義務的協議。該協議應具有以下特徵:

1、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必須相一致

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雙方當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間意思表示的內容不一致,協議都不能成立。

2、協議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協議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畢業生,另一方不論是行政事業單位還是其他任何單位,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雙方沒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協議應具體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為確立一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因此,不發生任何法律後果、不涉及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協議是沒有法律意義的。

4、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

協議既然是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因而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也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與保護。因此,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嚴格地履行各自應承擔的義務。

三、簽訂協議時應注意的問題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儘量採用示範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3、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於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後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儘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並明確表示在今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4、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協議填寫步驟

1、“畢業生情況及意見”欄由學生本人填寫,“應聘意見”要在與用人單位簽約時填寫。

2、“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欄由用人單位填寫,“用人單位意見”欄中籤署用人單位意見並蓋公章,“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欄中籤署人事局或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並蓋公章。

3、“學校意見”欄分別由畢業生所在系和學院就業指導處簽署意見、蓋章。

4、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如有其他約定,在協議書第四頁備註欄中註明,也視為就業協議的內容。

五、特別附註

1、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必須在畢業當年(辦理畢業證當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交至系部輔導員處,過時造成的不便由畢業生本人負責。

2、畢業生派遣將嚴格按照協議簽訂內容操作,派遣單位、檔案、户口遷移地址填寫需具體準確。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作用及注意事項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是由教育部統一印製、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只有列入國家就業方案的畢業生才持有,是用人單位安排畢業生工作,並接轉畢業生人事檔案、户口的有效憑證。報到證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門印製或簽發的報到證無效。

報到證必須妥善保管,不論什麼原因,凡自行塗改、撕毀的報到證一律作廢。如報到證遺失,應由畢業生本人提出申請,由學校上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批准並予以補發。畢業生在離校時,均有一張報到證。有的畢業生未與單位簽約,自認為沒有報到證,但實際上,這部分學生已按國家規定派往生源地省、市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醒這部分畢業生千萬不要忘記領取報到證。

報到證制度沿襲多年直至今日。現在人才市場中,一些個體企業、外資企業表示不需要畢業生的報到證,但是,只要是對學生負責的用人單位,都應該要重視報到證;對於作為中國普通高校畢業的應屆生來説,在現有體制下,報到證的作用必將影響畢業之後的生活。

報到證的作用:

1、報到證是教育主管部門正式派遣畢業生的憑證;

2、報到證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的憑證,憑報到證報到以後,方可開始計算工齡;

3、報到證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文字證明;

4、報到證是任何一個合法的人才中心、檔案管理機構接收畢業生檔案的證明;

5、報到證是用人單位給畢業生落户、接管檔案的重要憑證和依據;

6、報到證證明持證的畢業生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學生;

7、報到證是畢業生的幹部身份證明。如果沒有報到證,畢業生將會失去幹部身份,成為社會勞動人員(工人編制);而且人才中心無法接收畢業生的檔案。按照我國目前的人事管理規定,由人事局管理幹部(檔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工人(檔案一般放在職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