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車責任書(通用5篇)

乘車責任書 篇1

為確保我校學生順利、安全會考,特與接送學生車主簽定此責任書:

乘車責任書(通用5篇)

1、保證我校師生往返交通安全,出現交通安全事故,車主負全部責任。

2、必須按時接送學生,保證學生考試準時到場,如果自己的車有事不能出車,必須安排好別的車接送。如果延誤學生考試,除負相關經濟責任外,還要負相關法律責任。

3、接送學生時間與具體帶隊教師商定。原則上是考前1小時前來接,保證在早晨7:50前把考生送到考點,中午在13:20前把考生送到考場;學生考試後按時間表準時到考點來接。

4、遵守我校相關紀律制度,配合學校做好學生考試期間交通安全工作

__x中學(章)

車主簽字:

20__年6月21日

乘車責任書 篇2

簽訂三方:學校、車主、學生家長代表

為解決部分學生上學遠、上學難等問題,根據家長自願,由車主用所屬車輛進行接送,為保證學生安全,約定雙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

1.接送學生車輛由所乘學生的家長集體乘租,不屬學校租用,但學校有權對車輛安全狀況、駕駛人情況進行備案管理,對不符安全規定的車輛、無證、不合格駕駛員有權拒絕其接送學生。

2.學生乘車的安全責任劃分為:學生上下車指定地點到家由家長負責學生安全;車輛行駛途中由車主負責;放學上車前、上學下車後由學校負責。

3.學生上下車指定地點由三方確定,上下車時間根據學校作息時間進行調整。學校變更作息時間必須提前通知家長與車主,家長必須按時將學生送達指定地點,由車主按時專車進行接送,雙方均不得提前或延遲,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車主必須保證車輛、駕駛員狀況良好,保障安全接送學生。在行駛途中車輛損壞或其它原因不能送達指定進點,車主必須迅速採取補救措施,安全護送學生到校或到家;如車輛損壞或其它原因導致長時間不能接送學生,應提前兩天通知家長與學校,否則出現的責任事故由車主全部負擔。出現一次中途不能送達指定地點或不接送學生事先不告知的情況,每次扣除車主所有車費的10℅。

5.由家長向車主支付一定車費,其費用標準由三方協商,學校有義務督促家長支付車費,其車費支付採取期中支付一半,期末支付一半的方式進行,學校與家長均不得截留與拖欠。

6.三方均應對學生進行一定的安全教育,應及時提醒學生應注意事項。三方均應認真履行好學生安全責任的轉移交接

7.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學生乘車之日即生效,三方均應認真遵守。

學校:  車主:  車號:  家長代表:

年  月  日

乘車責任書 篇3

為確保我校學生順利、安全會考,特與接送學生車主簽定此責任書:

1、保證我校師生往返交通安全,出現交通安全事故,車主負全部責任。

2、必須按時接送學生,保證學生考試準時到場,如果自己的車有事不能出車,必須安排好別的車接送。如果延誤學生考試,除負相關經濟責任外,還要負相關法律責任。

3、接送學生時間與具體帶隊教師商定。原則上是考前1小時前來接,保證在早晨7:50前把考生送到考點,中午在13:20前把考生送到考場;學生考試後按時間表準時到考點來接。

4、遵守我校相關紀律制度,配合學校做好學生考試期間交通安全工作。

責任人: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乘車責任書 篇4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高高興興來上學、安安全全回家去,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結合我校實際進行了學生乘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協議:

一、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學校嚴禁學生乘坐機動三輪車、農用車等非營運車輛上下學或騎自行車、摩托車上下學,對離校較遠的學生,學校建議每天由父母或其監護人接送上下學。

二、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三、家長自行安排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五、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三無”車輛(無駕駛證、無營運證、無行駛證)

2、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3、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4、駕駛員存在 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5、駕駛員酒後駕駛。

6、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7、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請家長認真閲讀以上內容,若無異議,並同意接受,請簽字: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__縣__鎮中心校

____年X月

乘車責任書 篇5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關文件精神,確保我校工作的順利進行,防範乘車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現由我校(甲方)與________學生家長(乙方)簽定乘車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1、按我校規定時間、

上、下車地點:____________

早上:_______ ___接,

下午:______ ____送,

2、如有接送地點變更或新到同學的必須與學校及隨車教師達成協議後,有安排的情況下帶好第一次接送路線及站點。

3、如果沒有按我校規定時間接送學生,請家長自行安排學生到校上課。

4、如果家長沒有準時到乘車地點接送學生,校車將把學生帶回學校,請家長來校接學生回家。

5、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按時間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6、如家長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裏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而又不需要校車帶回學校的,請家長直接找班主任和隨車教師協商。

7、學生早晨候車期間和晚上放學下車回家途中,家長要加強監管,防止意外發生或去網吧、走同學、與不三不四的人接觸玩耍等。

8、乘車期間不聽隨車教師的指揮違反規定的安全責任自負。

9、上下車不得擁擠,秩序、觀看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下車。

10、乘車學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學校規定乘車,其責任自負,

11、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不退任何費用並處以本期不能乘車。

12、乘車同學候車期間必須排隊、佩戴校卡、紅領巾,否則,隨車教師有權拒絕上車。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學期末。)

金華學校(甲方): 學生監護人(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