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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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關於工作證明材料

工作證明材料主要是3種:合同,工作經歷證明,推薦信,後面2者的區別是經歷證明需要公司或者人事蓋章,推薦信需要推薦人簽字並附推薦人名片,其他格式要求是一樣的.

提供給官方的話,只需要提供其中一種即可,推薦提交推薦信(如果有條件可以加蓋公章),合同排在最後.

至於官方對工作證明材料的要求,是官方明確的説法(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必須公證).也就是説,如果你沒有公證,你提交的關於工作方面的材料是不符合官方要求的,官可以據此對你的工作表示懷疑(如果你這段工作經歷是你主要工作經歷的話肯定會被更加關注),而恰巧,如果你只提交了3個工作證明材料的之一,同時又沒有公證,而你關於沒有公證的原因不能令官信服的話,我想會很麻煩.

如果本身條件不優(特別是主申請),儘量不要給官太多的理由或機會找你的麻煩.讓自己被動.

書寫要點

1,首先必須是用公司行頭紙,包括公司地址,電話,傳真,名稱。沒有的話,最簡便的是用你的彩色打印機打印一份.

隨附的推薦人名片也要有英文或法文。沒有的話,去街上重新做一份.

書寫語言可以是中,英,法等各種國家官方語言,不是英法語的,需要公證.但是,如果你的工作在中國大陸或者台灣地區,無論使用任何語言,都要公證。

2.每個職位對應的時間以及職責都要寫。(單個職位可以有多項職責,職責參考noc對該職業的詳細解釋.同理,一個單位可以做過很多職位,所以請分開寫每個職位的工作職責)

3.年薪(大約數)

4.多個工作單位要多份推薦信(工作經歷證明)。證明的章須為公司章或人事部門章。

5.建議,如果是技術人員申請,你的工作職責儘量往技術考,哪怕你是經理,也不要説自己管幾個人,不如説自己參與技術的討論之類也好。詳見noc職業解釋。

6.建議,推薦信裏面不要出現對你非技術方面的評價,比如團隊精神啊之類的.

7.關於工作沒換,崗位沒換,職責沒變(如果這些變了,一定要更新,除非你想隱瞞),面試之前是否按照要求更新工作證明的問題,建議儘量更新。因為至少你原來的證明是證明到原來的時間點,沒有證明到現在。原因:儘量不要給官找你麻煩的理由和機會.當然,你需要的只是更新最後一份工作.之前的工作的狀態對於你來説是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