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細則(通用5篇)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細則 篇1

一、目的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細則(通用5篇)

為規範出差人員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勵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出差制度》適用於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當日無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出差人員的統一管理。

1.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上(含)出差人員的審批;

2.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下出差人員的審批。

3.財務部負責經批准後的出差費用預付與報銷結算。

四、出差申請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事先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也可以計劃形式提出),説明出差事項、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長(含)以上人員的出差由總經理審核批准,部長以下人員的出差由各部門主管副總審核批准,簽字後的《員工出差申請單》交辦綜合管理部備存。

3.因時間緊急,來不及辦理出差申請者,應由先口頭報告出差審批領導,出差返回公司後補辦申請手續。

五、出差費用領報規則

1.差旅費申領

1)出差人員須於出差前1天,預算差旅所需費用,填寫借款憑證。

2)交總經理簽字,財務經理核實。

3)到出納處借款。

2.差旅費報銷

1)出差人員返回後一星期內必須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2)報銷時須將有關單據在《憑證粘貼籤》上粘貼齊備,並在每張單據的背面註明消費事項。

3)交部門主管(部長)和總經理簽字。

4)財務部審核後,到納處報銷。

3.有預支差旅費而逾期未報銷者,出納有權催促,逾一個工資期者,出納應從其工資中扣還借支之差旅費。

4.出差期間由本公司或有關單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費或住宿費;出差者不得再申報相應費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差期,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六、差旅費計算標準

1.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費用,憑票據實報實銷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費用採取限額控制,伙食費補貼採取包乾制,市區交通費報銷為:部長級(含)以上人員可以坐出租車憑票報銷,一般人員只能坐公交車憑票報銷。

2.部門副經理(含)以下人員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車、輪船為主,嚴格控制軟卧和高等客倉,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乘坐飛機。800公里或(8小時)以上乘火車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車票全額的50%的額外補貼,800公里(8小時)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分管領導批示,方可執行

3.招待客户所發生各項費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須事先徵得分管副總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招待費用超過3000元以上的,須事先徵得總經理的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

4.差旅費按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車間班組長)、部長(包括車間主任、廠長、工程師)、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三個級別標準申領,凡與高階層人員一同出差者,差旅費可參照高階層人員標準申領。

5.出差人員所達目的地的車費、住宿費、市區交通費在標準與要求範圍內憑正規票據實報實銷,超過標準部分自負;伙食費補貼按標準包乾報銷。

城市級別 階層 沿海特區、直轄市、省會城市 地市級城市

縣(區)級城市

伙食費 住宿費

伙食費 住宿費

伙食費 住宿費

注:(1)沿海特區指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廣州、海南、寧波、温州、大連、青島。(2)出差打的費用按實際情況可予報銷。

七、當日往返出差費用計算標準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

2.當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費用按票據實報實銷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時間可報誤餐費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參加培訓、學習、支援等公務的員工,按照30元/天的標準報銷工作餐費。但若其費用已由公司或有關單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請報銷。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時,一律以公交車代步,不得乘計程車,否則費用自理。除非特殊情況,但要經部長查實,經總經理特批。

5.如果兩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儘量節約開支。

八、出差承包費日期計算標準

1.差旅承包費按實際出差日數申報,從本地出發上午12點以前離開按一天計算;中午12點以後離開按半天計算,返回本地中午12點以前到達按半天計算;中午12點以後到達按一天計算。

2.出差的路線和時間如果與申請路線和時間發生變化,必須提前告訴部門主管,否則繞道產生的費用和時間不予計算。

九、出差外勤紀律

1.員工出差應本着節約原則,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職業素質,與客户約見、商談準備充分,秉公辦事,不得徇私、受賄、索賄、謀取私利,違者按章從嚴處罰。

2.出差期間,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條例,並潔身自愛,違法者後果自負,公司概不負責。

3.員工出差在外,行事應謹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災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七、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細則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並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 白天(6:00-19:00)乘車超過6小時(含),夜間(19:00-6:00)乘車超過4小時(含)可乘坐硬卧,低於上述時間應乘坐硬(軟)座席位。

(2) 遠途(時間超過6小時)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卧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3) 差旅期間應儘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機場和市區之間如無緊急情況應乘坐機場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車,必須在報銷時註明原因,該部分交通費隨同機票一起報銷。

(4) 出差人員在出差地根據需要,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以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三章 出差人員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短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 因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常駐地前往國內其他地區,一個月以下的出差稱之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員工每人150元住宿標準,同性別員工超出兩位出差時,應入住雙人或三人標間,有特殊情況報除外,但需先向總經理彙報並取得答覆。

(2) 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區出差午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3) 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第四條 長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 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個月(含)以上的人員,稱之為長期出差。對於長期出差的人員,為節約住宿費開支應在當地租房住宿。

(2) 長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當月),可自行購買牀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給予每人300元的標準,憑票據報銷,以後產生的相關費用則由個人承擔。

(3) 長期出差期間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30元標準。

(4) 長期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給20元差旅補助,與誤餐補助合併一起發放。

(5) 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6) 長期出差期間如外出辦事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四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五條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後款不借”。

(2)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並有總經理審批;

(3)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鈎,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第六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範粘貼“差旅費報銷單”→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財務領款報銷。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七條 出差報道

(1) 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總經理批准。

(2) 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經總經理批准後可不來公司報到。

第八條 本市出差

(1) 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 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總經理同意後方可;

第九條 市外出差:

(1) 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 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證每天工作時間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六章 附則

第十條 出差紀律

(1) 遵紀守法;

(2) 遵守公司制度;

(3) 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 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 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 不給客户製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 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 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細則 篇3

一、審批程序

1. 凡因公出差,必須要事先填寫《外出報告單》履行審批手續,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有效,否則不予報銷費用並按事假處理。

2. 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或出差中事務變化需要延時的,在出差回廠後一天內補辦審批手續。

3. 員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長審批,一天以上經部長審核由總經理審批,各部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審批。

4. 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財務預支費用的,憑審批的《外出報告單》,由總經理批准借支。

二、乘車規定

1. 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間(21—7點)的火車,允許買硬卧票。

2. 市內公共汽車、火車、長途汽車憑票報銷。

3. 打的原則上提前申請、特殊情況事後及時説明。

4. 特殊情況或需乘飛機的由總經理批准。

三、出差補助標準

1.餐補:50公里以內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縣級市60元每夜,地級市80元每夜,省會城市100元每夜,直轄市及沿海、特區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户及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吃飯、住宿的,逐級請示最終由總經理確認同意後安排並報銷。

4.當日出差沒有就餐的沒有補助,當天返回的沒有住宿費。

注:所有外出人員由公司承擔就餐、住宿費用的沒有出差補助。

四、回到公司後,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報銷單》,由部門負責人(或安排人)審核簽字,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再到財務部報銷。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細則 篇4

1、進入本池游泳者,必須身體健康,絕不允許皮膚病、心臟病及傳染病患者進入池內。

2、泳者進入泳池前須先進行強制性淋浴,以免污染泳池。

3、泳前須進行身體各部分的預備運動,以免發生以外或各種不良反應。

4、游泳者不得在泳池內追逐,玩耍等構成對身體安全不利的活動。

5、除攜帶游泳必需用品外,。其他一切與游泳活動無關的東西,嚴禁帶進場,更不準在游泳池內洗衣服。

6、為了身體健康飯後一小時內請勿進行遊泳活動。

7、泳池內的救生設備,泳者都不得亂動。

8、未成年人進入游泳池須有救生員在場監護,如果是學校組織的集體游泳,必須聽從帶隊老師或游泳教練指揮和安排,以保證泳場的正常運作和泳者的人身安全。

9、泳場內出現異常問題或情況,必須冷靜處理,並馬救生員和在場管理員。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細則 篇5

1、目的

本制度對於倉庫的收、發、存、管作了規定,以確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庫、不發出,儲存時不變質、不損壞、不丟失。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原料庫和成品庫及待處理品庫的管理。

3、職責

3、1原料倉管員負責原材料、外協品、半成品的收、發、管工作。

3、2成品倉管員負責成品的收、發、管工作以及被退回的貨物的前期驗收。

3、3待處理品倉管員負責待處理品的收、發、管工作。

4、入庫管理

4、1原材料、外協品、半成品的入庫

4、1、1原材料、外協品到公司後,由倉管員指定放置於倉庫待驗區內,大宗的貨物可以直接放在倉庫合格區內(左棧板上碼垛存放),但應做出“待驗”標識。然後,倉管員按《過程和產品的監視和測齲,孝序》的規定進行到貨驗證和報驗。驗證的內容包括:品名、型號規格、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或批號、保質期、數量、包裝狀況和合格證明等。經驗證合格的,倉管員提交《採購收料通知》報質管部檢驗;經驗證不合格的,通知採購部進行交涉或辦理退貨。

4、1、2庫管員接到質管部檢驗結論為“合格”的檢驗報告後,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並將待驗區內的貨物轉移到庫內合格區存放,已放在倉庫合格區的待驗品,應將“待驗”標識取下;接到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檢驗報告時,應按規定做出不合格標識,等待不合格品審理。接到《不合格品評審表》後按處置結論執行。

4、1、3採購部打印“採購收料通知單”交生產部庫管員作為收貨入庫憑證。

4、1、4半成品經檢驗合格後,檢驗結論為“合格”的產品生產部打印入庫單到半成品庫辦理半成品入庫手續。倉管員應核對豐成品的品名、型號、數量、批號、生產日期,確認無誤後方可入庫。

4、2成品入庫

4、2、1檢驗結論為“合格”的產品,生產部打印《入庫單)到成品庫辦理成品入庫手續,在辦理入庫時,倉管員應檢查、核對產品的品名、型號、數量等標識是否正確、規範以及外包裝是否乾淨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庫。

4、2、2成品入庫後應放置於倉庫合格區內。

4、3待處理品入庫

4、3、1成品庫倉管員負責退貨和超過保質期滯銷產品入庫工作;生產部負責半成品和準成品待處理入庫前期工作;庫管員應檢查核對產品的品名、型號、數量、批號等是否屬實,對入庫單進行審核。

4、3、2產品入庫後,倉管員應及時審核,在賬上記錄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批號、生產日期、數量、保質期和入庫日期以及注意事項。並對《產品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規定做出標示。

4、3、3未經檢驗和試驗或經檢驗和試驗認為不含格的產品不得入庫。

4、3、4倉管員應妥善保序入庫產品的有關質量記錄(驗證記錄、原始質量證明、檢驗報告單等),每月將這些質量記錄按時間順序和產品的類別整理裝訂成冊、編號序檔並妥善保管。

5、儲存管理

5、1儲存產品的場地或庫房應地面平整,便於通風換氣,有防鼠、防蟲設施,以防止庫存產品損壞或變質。

5、2合理有效地利用庫房空間,劃分碼放區城。庫存產品應分類、分區存放,每批產品在明顯的位置做出產品標識,防止錯用、錯發。具體要求如下:

5、2、1庫存產品標識包括產品名稱或代號、型號、規格、批號、入庫日保質期,由倉管員用掛標牌的方法做出。若產品外包裝已有上述標識的,僅掛產品型號的標識牌即可。

5、2、2庫存產品存放應做到“三齊”“五距”:堆放齊、碼垛齊、排列齊。離燈、離柱、離牆大於50釐米,並與屋頂保持一定距離;垛與垛之間應有適當間隔。

5、2、3成品按型號、批號碼放,高度不得超過6層。

5、2、4原材料存放按屬性分類(防止串味),整齊碼放,紙箱包裝碼放高度不得超過規定層數;袋包裝和桶包裝碼放高度不宜過高,以防損壞產品。

5、2、5放置於貨架上的產品,要按上輕下重的原則放置,以保持貨架穩固。

5、2、6有冷藏、冷凍儲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儲藏於冰箱、冰櫃、冷庫或有空調的庫房。

6、發放管理規定

6、1生產部生產人員憑《配料單》和《領料單》到原料庫領取原材料或半成品。

6、2原料庫庫員每天按《配料單》每罐原料的實際數量備料、發放。

6、3在備料時,如果發現計劃數量和實際發放數量不符時,庫管員應在《配料單》備註欄中填寫每罐實際發放的數量。

6、4實行批次管理的原料,倉管員每天備料、發料時在《配料單》上填寫該原料的批號,以達到可追溯的目的。

6、5技術部開發人員憑經部門經理審批的《出庫單》到原料庫領取原材料或半成品。

6、6提取成品時必須有營業部打印的《出庫單》和《調撥單》。

6、7原料庫和成品庫的倉管員憑經審批的《領料單》或《出庫單》、《發貨單》發放原材料、半成品或鹹品,發放時應做到。

6、7、1認真核對《領料單》或《出庫單》、《發貨單》的各項內容,凡填寫不齊全、字跡不清晰、審批手續不完備的不得發放;

6、7、2發放時,應認真核對實物的品名、型號和數量,符合領料或出庫憑證要求的才能發放。

6、7、3發放完畢,倉管員應對《領料單》或《出庫單》、《發貨單》進行審核,《配料單》交會計部,單據應妥善保管。

6、7、4發放時,若產品標識破損、字跡不清,應重新作出標識後發放。

6、7、5同一規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按“先進後出”的原則進行發放。

7、倉庫內部管理

7、1抽查

7、1、1成品庫的主管部門應對倉庫進行不定期的抽查,檢查賬、物、卡相符狀況,存放情況、標識情況。

7、1、2原料庫主管應抽查物料的倉儲情況、環境條件、有無錯放、混料及超期儲存、變質、損壞等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2倉管員應經常對庫存產品進行檢查和維護,發現變質、發黴或標識脱落等現象應及時向直接上級報告,及時處理。對有保質期的產品要防止失效。發放距保質期不到(含)一個月的原料前應報驗,檢驗合格後才能發放。距保質期不到(含)三個月的成品一般不發放(顧客同意的除外),但應及時報驗,根據了驗結果進行處理。若超過保質期,應及時報驗,並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規定處理。

7、3倉庫人員應進行經常性動態盤點,做到日清日結,保持賬、物相符,年中和年末應配合財務部搞好盤點工作。

7、4倉庫做到通風、防潮、清潔,無蒼蠅、老鼠。冷藏、冷凍庫温度應控制在規定範圍。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允許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危險庫除外),並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許佔壓。

7、5對有毒有害及帶有腐蝕性的物品應分別儲存,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7、6退庫的成品應按品種、型號分別碼放並予以標示,經質管部檢驗為合格的辦理入庫,並儘快發出。經檢驗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評審處置意見辦理,並作出待處理標識。

7、7成品庫另劃待處理品區,存放退貨並予以標示,同時配合有關部門按程序做好退貨處理工作。

7、8原料庫根據生產計劃,做好查料、備料工作,嚴格按領料制度發放原料。根據生產計劃和庫存填報採購申請計劃,保證生產需要。

7、9對於噴粉產品要嚴格按照產品的儲序條件儲存,經常檢查並通風,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直接上級並與技術部聯繫,做到及時處理。

7、10凡打開包裝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都應重新包裝,保證密封,不允許敞開存放。沒有標識的應做出標示。

7、11成品庫負責樣品的包裝、發放。樣品包裝上應有標識,標識內容包括:品名、型號和生產日期。樣品應在生產後的三個月內發放。若要將超過三個月的產品做樣品發放,應報驗,經檢驗合格後才能做樣品發放。

7、12安全事項

7、12、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7、12、2下班檢查是否已鎖門、拉閘、斷電及是否序在其他不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