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摩限電細則最新消息知多少

3月23日,深圳市從即日起至6月底將實施最為嚴厲的“禁摩限電”政策,重點區域非法營運一律拘留,超標電單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生產、銷售企業要擔責。同時,4月1日起,電動三輪車上路被查的要被拘留。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深圳市禁摩限電細則的具體內容,歡迎大家閲讀查看!

深圳禁摩限電細則最新消息知多少
深圳禁摩限電細則 4月1日起電動三輪車上路被查的要被拘留

記者瞭解到,在行動中,我市開始實施最為嚴厲的“禁摩限電”政策。無證駕駛摩托車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在地鐵口、公交站點、口岸、商業繁華區域兜客攬客實施非法營運的,直接視為情節嚴重,一律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對違規使用電動(機動)三輪車的,從4月1日起,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對“涉摩涉電”暴力抗法行為,無論是正常或殘疾等其他人羣,觸犯有關法律法規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目前,市交警局聯合市市場監管委、市法制辦、市交委等單位和相關法律專家學者,正詳細研究電單車生產、銷售及維修門店管理的其他適用法律,窮盡手段,找到強有力的監管措施,相關進展情況屆時向社會公佈。

深圳禁摩限電:下面四類情況一律拘留

1、對無證駕駛摩托車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2、對利用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兜客攬客實施非法營運的,一律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3、對違規使用電動(機動)三輪車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4、對“涉摩涉電”暴力抗法行為,觸犯有關法律法規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重點區域兜客攬客一律行政拘留

陳贇表示,今後在地鐵口、公交站點、口岸、商業繁華區域兜客攬客實施非法營運的,直接視為情節嚴重,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予以5日至10日行政拘留。對違規使用電動(機動)三輪車的,從4月1日起,也將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執法期間,“涉摩涉電”暴力抗法的,無論是正常或殘疾等其他人羣,觸犯有關法律法規的,將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各區公安、交警將聯合各部門,對“合圍”區域內所有道路出入口設點查車,對違規停放、非法佔道的上述車輛進行清理。快遞、送水、送氣等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運送物品,並對正在使用的電動三輪車、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主動置換,對於拒不整改的,將削減該單位的相關配額。

不合格電動車造成重大事故銷售門店負連帶責任

今年深圳“禁摩限電”工作以源頭整治為核心,針對生產、銷售及維修門店違法銷售,兜客拉客行為,拉客車輛隨意停放的區域以及快遞、送水、送氣等行業使用三輪車開展源頭整治。

市交警局禁摩限電辦公室民警陳贇表示,交警部門將聯合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強化對轄區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及門店的排查清理工作;積極配合市交委等部門,對維修門店進行清理、整頓,對於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未在顯著位置張貼“禁摩限電”公告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處5000元罰款

陳贇提醒,騎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經檢測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交警部門將依法追究該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及門店的連帶責任。

銷售場所未貼“禁摩限電”公告罰款5000元

今年禁摩限電看來要揮硬拳頭。深圳市禁摩限電聯席會議決定,從即日起到6月底,在全市範圍開展禁摩限電源頭治理專項集中整治行動。地鐵口、公交站點、口岸、商業繁華等區域聚集非法拉客的,一律拘留,違規使用電動三輪車的,4月1日起一律拘留。

禁摩限電聯繫會議室介紹,將狠抓禁摩限電工作“四大”源頭:狠抓生產、銷售及維修門店源頭,狠抓兜客拉客聚集源頭,狠抓拉客居住地及限行區域的源頭,狠抓使用單位的監管源頭。公安部門作為禁摩限電工作的“主力軍”,市公安局將組織各區公安、交警,從3月21日至4月底,集中開展6次整治行動。

產銷修環節是以往禁摩限電的“老病”。這次聯席會議達成共識,要狠抓生產、銷售及維修門店源頭。

相關部門將要積極配合市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強化對轄區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及門店的排查清理工作,並且從源頭上杜絕超標電動車流入市場。

警方對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設置不達標的,警告並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交警部門將查處銷售場所未在顯著位置張貼“禁摩限電”公告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處5000元罰款。同時,交警部門要積極配合市交委等部門,對維修門店進行清理、整頓,對於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

此外,還會狠抓兜客拉客聚集源頭。各區公安、交警將聯合各部門,每次行動組織300個以上的整治組,對地鐵口、公交站點、口岸、商業繁華區域使用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兜客攬客的“亂點”,開展大規模集中整治。除集中整治外,還將設立常態整治機制。

目前,交警表示,已向相關單位和企業發出通知,要求快遞、送水、送氣等行業建立源頭監管機制,強化行業自律,不得使用電動三輪車運送物品,並對正在使用的電動三輪車、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主動置換,對於拒不整改的,將削減該單位的相關配額;從4月1日開始,該局將會同相關單位,對各大市場及商業繁華區重點集中整治,對仍繼續使用電動三輪車的,一律對相關駕駛人予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