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獎勵實施細則(精選16篇)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精選16篇)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1

為鼓勵先進,激勵廣大教職工立足本職多做貢獻,學校特制定教師節表彰獎勵方案如下:

一.學校成立表彰獎勵評審領導組:

組 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 員:全體行政和年級組長、教研組長

辦公室主任:人事幹部

二.表彰時間:教師節 三.表彰獎勵形式:榮譽證書、獎金(或獎品)。

四.申報辦法:全體教職工對照條件自行申報(表彰類型中的(一)

(二)(四)(五)(六)不必個人申報,由學校根據評比條件並結合考核結果或羣眾推薦結果確定),不申報者不表彰。9月2日下午16:00前,各部門(年級組或教研組)在個人申報的基礎上根據評選條件向人事幹部上報推薦名單和材料,領導組集體研究確定。推薦表可自行復印。

申報人(或年級組、教研組)必須如實填寫申報表,並附有關獲獎證書的複印件,所獲榮譽必須是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間獲得。

原則規定,本次獎勵不重複(如一人獲幾項獎勵,可發幾個證書,但只發一份獎品。班主任量化獎勵除外)。

五.表彰類型及參評範圍、評選條件:共分十類,具體要求如下:

(一)上學年第二學期班主任量化獎勵獲得者

1.參評範圍:上學年度第二學期全體班主任。

2.評選條件:按班主任量化考核獎勵方案執行。

(二)優秀教師

1.參評範圍:上學年度全體專任教師。

2.評選條件:

按前學期末頒佈的優秀教師評選方案執行,原則上每個年級根據選票多少結合評比條件表彰3名(上學年九年級根據情況可適當增加1個名額,已受鎮級表彰的不再重複表彰)。

(三)教學優勝獎:

1、參評範圍:上學年度全體專任教師

2、參評條件:所任教學科在學年末的統考中超市均分或比上學年進步較大。

以教研組為單位進行推薦,語、數、英三個學科每學科可推薦2—3名,其它教研組各推薦1—2名。

(四)教學目標達標獎

1、參評範圍:上學年度全體專任教師。

2、評選條件:按照教導處制定的教學目標達標獎勵辦法執行。

(五)會考優勝獎:

具體標準和條件另行制訂,在會考總結會上表彰。

(六)先進教育工作

1、參評範圍:上學年度在崗的非教學一線人員。

2、參評條件:按前學期末頒佈的優秀教師評選方案表彰3名,另臨工表彰3名,(已受鎮級表彰的不重複表彰)。

(七)班級工作先進集體

1、參評對象:上學年度的所有班級(班主任、任課教師組成的班級工作集體),每個年級組可推薦1個班級。

2、參評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方可推薦:

(1)班級工作集體成員之間能夠密切協作,無不團結現象。 (2)本班學生沒有嚴重違紀現象和嚴重安全事故; (3)學年家長有效投訴為零;

(4)本班上學年末進行考試班級人均總分排年級前6名(八年級年

級排年級前8名者)。

(八)先進教研組和年級組:

1、參評對象:上學年度的各學科組和年級組

2、參評條件:按已經公佈的條件執行,教研組全校評選3個,年級組根據實際評選。

(九)先進備課組:

1、參評對象:上學年度各備課組,

2、參評條件:按公佈的評選條件執行,全校評選3個。 説明:本方案所説的年級、教研組是指20xx—20xx學年度的年級和教研組。

(十)教育創新獎

按低湧中學教育創新獎勵實施辦法執行,20xx年x月x日

交表形式:申報人(或年級組、教研組)打印紙質表格後上交至學校辦公室

截止時間:9月2號下午4點,過期不候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2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全省司法行政機關表彰獎勵工作,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進一步推動立功創模活動和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根據《國家公務員獎勵暫行規定》和《司法部關於司法行政系統表彰獎勵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的表彰獎勵,是指本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對在本職工作和社會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的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

第三條 表彰獎勵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一)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

(二)公開公正、獎勵得當的原則;

(三)獎勵及時、注重實效的原則;

(四)面向基層、面向羣眾的原則。

第四條 表彰獎勵工作,應當堅持標準,嚴格條 件,保證質量,以貢獻、實績、作用和影響的大小進行全面衡量。

第五條 省司法廳政治部具體負責全省司法行政機關表彰獎勵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 件之一的人員給予個人獎勵:

(一)在本職崗位上自覺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勇於探索,努力創新,為推進司法行政事業的改革與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

(二)模範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同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表現突出的;

(三)努力學習理論和專業知識,刻苦鑽研業務,在理論上有重大突破或在工作中有發明、創造及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四)在搶險、救災、防止事故發生或減少事故損失等特定環境中奮不顧身做出突出貢獻的;

(五)在組織和領導工作中,深入實際,依靠羣眾,正確決策,以身作則,取得顯著成績的;

(六)模範遵守職業道德,文明上崗,文明服務,文明執法,文明辦案,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成績突出的;

(七)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績或較大貢獻的。

第七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集體),給予集體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班子團結,隊伍整齊,作風過硬,紀律嚴明,聯繫羣眾,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三)勤政廉潔,工作努力,成績顯著或完成某項重大任務成績突出。擬授予二等功獎勵的單位(集體),還應當具備已榮立集體三等功的硬件要求。擬授予一等功獎勵的單位(集體),按司法部司發通〔1997〕107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條 行政獎勵的等次分為:

(一)對個人的獎勵等級分為嘉獎、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榮譽稱號(包括一級英雄模範、二級英雄模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

(二)對單位(集體)的獎勵等級分為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榮譽稱號(包括先進集體)。

第九條 行政獎勵的標準為:

(一)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取得優良成績,在本單位有表率作用的個人,可以給予嘉獎;

(二)對在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取得顯著成績,且在所在市縣(區)或監獄、勞教系統或地級市以上機關部門有較大影響的集體和個人,可以記三等功;

(三)對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取得優異成績,且在所在地級市司法行政部門有重大影響或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具有典範作用的集體和個人,可以記二等功;

(四)對做出重大貢獻,取得特別優異的成績,且在全省司法行政部門有重大影響,能作為本省司法行政系統楷模的個人,可以記一等功;對成績優異,有突出貢獻,並經過較長時間考驗,在全國司法行政系統有重大影響,堪稱楷模的集體,可以記集體一等功;

(五)對功績卓著,有特殊貢獻,且在全省或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集體和個人,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第十條 行政獎勵的審批權限為:嘉獎由縣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監獄、勞教所批准;個人三等功和集體三等功,由地級市司法行政機關或省司法廳批准;個人二等功、集體二等功,由省司法廳批准;個人一等功、集體一等功和授予榮譽稱號,由省司法廳審核,報上級有關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 行政獎勵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公佈評選範圍、對象、名額、標準、條 件等;

(二)羣眾民主評議,提出擬獎勵的人選和單位(集體);

(三)單位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推薦人選和單位(集體),撰寫推薦材料,向上級機關推薦;

(四)基層單位推薦擬記二等功、一等功和授予榮譽稱號的人選和單位(集體),由省司法廳政治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考核;

(五)各單位推薦表彰的人選和單位(集體),按管理權限,由獎勵批准機關的政治(人事)部門在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含紀檢監察部門)或在考核的基礎上進行審核,並簽署審核意見。對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的專項表彰獎勵由具體承辦部門報廳政治部審核備案;

(六)按表彰獎勵的審批管理權限,經獎勵組織機關批准後,做出獎勵決定。

第十二條 對獲得獎勵的單位(集體)和個人,由獎勵機關根據獎勵等次分別頒發獎旗或獎牌、獎狀或獎勵證書,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獎勵費用由獎勵機關同級財政(財務)部門列支。

第十三條 對獲得各種獎勵的個人按獲獎等級享受相應待遇:二級英雄模範享受省、部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待遇;一級英雄模範享受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待遇;個人三、二、一等功分別享受國家公務員三、二、一等功待遇;司法部定期或階段性表彰的先進個人享受相當於一等功待遇;司法部政治部會同有關業務司局單項表彰的先進個人享受相當於二等功待遇。

第十四條 表彰獎勵,可結合單位年度考核或年終總結進行。因特殊情況進行表彰的,可採取一事一報的辦法進行。凡上級主管單位已就同一事實給予獎勵的,下級單位不再重複授獎。

第十五條 受嘉獎的個人一般不超過參評人數的5%;記三等功獎勵的,先進單位(集體)一般不超過參評單位的2%,個人原則上不超過參評人數的1%;記二等功獎勵的,先進單位(集體)一般不超過參評單位的0.5%,個人原則上不超過參評人數的0.2%。

第十六條 獲得獎勵後,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其獎勵:

(一)偽造事蹟或者隱瞞嚴重錯誤,騙取獎勵的;

(二)嚴重違反規定程序或者審批管理權限的;

(三)獲得榮譽稱號後,受到開除處分、勞動教養或者刑事處罰的。

第十七條 撤銷獎勵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申報單位向原審核批准機關報告,提出處理意見;

(二)原審核批准機關審核後給予批覆,並予公佈。特殊情況下,審核批准機關可以直接撤銷表彰獎勵。

第十八條 獎勵被撤銷後,由原審核批准機關收回獎勵證書、獎狀、獎旗、獎牌,追回獎品、獎金,取消相關待遇。

第十九條 本細則由海南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3

為鼓勵職工積極參加志願活動,傳播志願精神,構建和諧單位,現制定志願服務表揚獎勵措施。

具體細則如下:

1.每年年底志願者按活動小時數進行排名,前6名者可參與優秀志願者評選活動。

2.排名前1者獲得“志願服務之星”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品,並在年度綜合測評中加5分;排名第2至第3者獲得“志願服務標兵”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在年度綜合測評中加3分;排名4至6者獲得“優秀志願者”榮譽稱號,在年度綜合測評中加1分。

3.在各項志願活動中表現突出、發揮重要組織作用的個人,按照志願服務小時數排名,前2名獲得“志願楷模”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品,並在年度綜合測評中加5分。

志願者是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能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而奉獻個人時間、精力的人。以上獎勵措施旨在讓各位能夠更加積極地投入到志願者活動中,希望每一位志願者都能夠用真心幫助他人。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4

為確保本培訓班的順利開辦和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望全體學員共同遵守!!!

一、學員們可以先來免費試聽1-2節課,確定學習時,必須先預交學費後再學習。

二、培訓期間,學員們務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違紀者給予批評處理,嚴重者立即開除,並不退學費。

三、學員們不得半途而廢,為確保教學質量,中途停學者不退學費。

四、學員們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每天不超過規定的學習時間;為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需要請假,則必須經過主管老師同意方可;學員無故曠課者,老師不再為其專門補課。

五、學員們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動弄教學器材。教學器材全部屬於私人財產,有意損害者,加價賠償。

六、培訓期間出現其它事故,按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本規章制度解釋權歸隴聲培訓班所有!!!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5

為進一步推動部門間政務服務相互銜接,協同聯動,打破信息孤島,變“羣眾跑腿”為“信息跑路”,變“羣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形勢和要求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積極探索創新,不斷改進政務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12個部門組織實施信息惠民工程,取得初步成效。福建省建成了電子證照庫,推動了跨部門證件、證照、證明的互認共享,初步實現了基於公民身份號碼的“一號式”服務;廣州市的“一窗式”和佛山市的“一門式”服務改革,簡化羣眾辦事環節,優化服務流程,提升了辦事效率;上海市、深圳市通過建設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和數據共享平台,基本實現了政務服務事項的網上綜合受理和全程協同辦理。

但是也應看到,困擾基層羣眾的“辦證多、辦事難”現象仍然大量存在,造成羣眾重複提交辦事材料、往返跑腿,給羣眾辦事創業帶來諸多不便。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服務型政府,亟需進一步加大力度總結和推廣試點區域的成功經驗,借鑑發達國家依託公民號、社會安全號等開展面向公民社保、醫療、養老、納税、信用等“一號”管理服務的經驗,加快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簡化羣眾辦事環節、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暢通政務服務渠道,着力構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

二、總體思路

(一)基本原則。

1.問題導向,創新服務。以解決羣眾辦事過程中“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為核心,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手段,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增強政務服務的主動性、精準性、便捷性,提高羣眾辦事的滿意度。

2.信息共享,優化流程。充分利用已有設施資源,推動平台資源整合和多方利用,避免分散建設、重複投資。加強政務信息資源跨部門、跨層級互通和協同共享,發揮信息共享支撐多部門協同服務的作用,簡化優化羣眾辦事流程,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3.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充分調動地方人民政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強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政策支持,促進各層級、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和業務聯動,強化制度銜接,構建跨部門、跨層級一體化的聯合推進機制。

4.試點先行,加快推廣。充分結合正在實施的信息惠民工程以及不同區域的信息化發展基礎,選擇條件成熟的區域和領域先行先試,完善標準體系和政策制度,分階段分步驟實施,確保總體工作有序推進。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兩年左右時間,在試點地區實現“一號一窗一網”目標,服務流程顯著優化,服務模式更加多元,服務渠道更為暢通,羣眾辦事滿意度顯著提升。

——“一號”申請。充分發揮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作用,以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唯一標識,建成電子證照庫,實現羣眾辦事“一號”申請,避免重複提交辦事材料、證明和證件等。

——“一窗”受理。整合構建綜合政務服務窗口,建立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和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窗”受理,就近能辦、同城通辦、異地可辦。

——“一網”通辦。建成網上統一身份認證體系,推進羣眾網上辦事“一次認證、多點互聯”,實現多渠道服務的“一網”通辦,大幅提高政務服務的便捷性。

三、主要任務

(一)“一號”申請,簡化優化羣眾辦事流程。

依託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台,以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唯一標識,構建電子證照庫,實現涉及政務服務事項的證件數據、相關證明信息等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互認共享。在羣眾辦事過程中,通過公民身份號碼,直接查詢所需的電子證照和相關信息,作為羣眾辦事的依據,避免重複提交,實現以“一號”為標識,為居民“記錄一生,管理一生,服務一生”的目標。

1.建立居民電子證照目錄。結合編制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等工作,全面梳理涉及羣眾辦事的政務服務事項,逐項梳理基本流程和辦事依據,簡化無謂證明和繁瑣手續。推行羣眾辦事相關證件、證照、證明等電子化,形成居民個人電子證照目錄。

2.建設電子證照庫。按照分散集中相結合原則,以電子證照目錄為基礎,啟動電子證照庫建設,在城區、街道、社區統一應用,並逐步向農村延伸,實現基礎證照信息的多元採集、互通共享、多方利用。推進制證系統、業務辦理系統與電子證照庫對接聯通,做到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同步簽發。以電子證照庫支撐各部門辦事過程中相關信息“一次生成、多方複用,一庫管理、互認共享”。

3.建立跨區域電子證照互認共享機制。為方便羣眾跨區域業務辦理,依託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推進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電子證照互認共享,逐步實現在全國範圍內異地業務辦理。

4.研究制定電子證照法規與相關標準。積極開展電子證照相關政策的研究和試點工作,為制定電子證照相關法規和政策提供實踐依據。健全完善電子證照關鍵技術標準和跨地區互認共享標準,推動相關標準在信息惠民國家試點城市及所在省(區、市)的實施應用。

(二)“一窗”受理,改革創新政務服務模式。

前端整合構建綜合政務服務窗口和統一的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後端建設完善統一的分層管理的數據共享交換平台體系,推動涉及政務服務事項的信息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互通共享、校驗核對,建立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推進網上網下一體化管理,實現“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務”。

1.建立政務服務事項優化管理機制。按照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全面梳理編制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對延伸到基層特別是鄉鎮(街道)、村(社區)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統一規範,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探索建立涉及多部門的政務服務事項協同辦理機制。

2.升級政務服務大廳功能,整合構建綜合服務窗口。加快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和城鄉社區綜合服務機構功能升級,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分級進駐,採取“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實現一站式服務。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並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促進政務服務規範化、標準化、便捷化。

3.整合構建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和政務服務信息系統。統籌整合建設覆蓋全國的數據共享交換平台體系,統一管理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實現與人口、法人、空間地理、電子證照、社會信用等基礎信息庫和業務信息庫的聯通,逐步推進各級共享交換平台對接,支撐政務信息資源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互通和協同共享。

依託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及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等已有信息平台,構建統一的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完成與各部門業務系統對接,實現相關審批數據、結果同步推送和業務協同辦理。推進與電子監察系統對接,確保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審批辦理的流程、結果信息即時可查可用,做到辦事過程公開,方便羣眾監督。

4.構建網上網下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圍繞便民服務,通過綜合政務服務窗口和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實現對各級政務服務事項從受理、審批到出件的全流程監督管理,促進政務服務規範運作。拓展自助服務、社區代辦、郵政快遞等服務渠道,構建跨區域、跨層級、網上網下一體化的政務服務體系。

(三)“一網”通辦,暢通政務服務方式渠道。

以建設羣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為抓手,逐步構建多渠道多形式相結合、相統一的便民服務“一張網”,實現羣眾網上辦事一次認證、多點互聯、“一網”通辦。運用“互聯網+”思維和大數據手段,做好政務服務個性化精準推送,為公眾提供多渠道、無差別、全業務、全過程的便捷服務。

1.構建羣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結合實名制,探索運用生物特徵及網絡身份識別等技術,聯通整合實體政務服務大廳、政府網站、移動客户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認證,形成基於公民身份號碼的線上線下互認的羣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實現羣眾辦事多渠道的一次認證、多點互聯、無縫切換。

2.構建便民服務“一張網”。梳理整合教育、醫療衞生、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區服務、婚姻登記、殯葬服務、社會工作、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計劃生育、住房保障、住房公積金、公共安全等民生服務領域的網上服務資源,藉助統一身份認證體系,聯通各個網上辦事渠道,構建便民服務“一張網”。結合不同接入渠道和受眾特點,優化服務界面,提升服務渠道的便捷性和辦事效率。

3.以大數據創新網絡服務模式。有效整合“一張網”中的羣眾行為數據、電子證照庫、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數據庫等資源,形成為羣眾服務的大數據資源體系。運用大數據技術,開展跨領域、跨渠道的綜合分析,瞭解政務服務需求,不斷優化資源配置,豐富服務內容,做好個性化精準推送服務,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有效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和效率。

四、實施步驟

以覆蓋各省(區、市)的80個信息惠民國家試點城市為試點單位,按照“兩年兩步走”的思路,統籌設計、穩步推進。

20xx年,各試點城市開展證照梳理、電子證照庫建設及相關標準體系建立等工作,研究形成與現有系統銜接過渡機制;基本建成電子證照庫,完成與制證系統和業務系統的對接,實現電子證照和紙質證照同步簽發;建成統一的綜合政務服務窗口、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和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完成自有政務服務流程的梳理、簡化和標準化,形成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建成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實現政務服務多渠道的統一認證。在試點城市內部基本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

20xx年,跨省電子證照流轉交換與網上身份認證體系全面投入應用,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基本建成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和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體系。基於信息資源互通共享,初步實現各試點城市間政務服務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基本公共服務事項80%以上可在網上辦理。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相關部門要認真總結試點工作,完善“一號一窗一網”服務模式,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逐步向全國推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推進。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積極指導、支持試點實施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制度,推進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建設。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衞生計生委等部門要加強對有關業務管理模式創新、業務流程優化、強化社區應用等方面的業務指導,加大政策支持。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衞生計生委等部門要研究加快推進“多號合一”信息共享,並適時推動“多卡合一”改革工作。促進大數據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統籌推動跨地區、跨部門信息共享。

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把試點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確工作步驟,認真研究部署,統籌做好政務服務目錄梳理與流程優化、跨部門信息共享與業務協同、“多號合一”改革等工作。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推動省市兩級共享交換平台對接、跨地市電子證照互認共享等工作,確保“一號一窗一網”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二)創新體制機制,健全標準規範。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對現行管理制度和規範性文件中與“一號一窗一網”服務模式不相適應的規定進行修改,加快推動制定電子證照、數據共享、網上身份認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抓緊出台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制定完善信息資源目錄體系規範、數據共享交換等相關配套標準,開展網上辦事、諮詢服務流程和標準研究,加快推動“一號一窗一網”的改革與應用。要切實從羣眾利益出發,積極利用政府網站、移動客户端等渠道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可溯源、可核查。國家標準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和試點城市,制定電子證照數據格式、跨區域互通技術規範。

(三)加大財政支持,倡導政企合作。國務院有關部門繼續通過現有資金渠道對“一號一窗一網”相關重點工程給予必要支持。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結合財力情況及“一號一窗一網”建設進度,通過本級財政對人員配備、信息化建設、日常運維等必要經費予以合理安排。引導市場主體行為,引入社會力量,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政企合作等新模式,合理開放利用數據資源。

(四)完善考核制度,接受羣眾監督。建立健全效能評估和監督考核制度,開展績效評估考核指標體系研究,以惠民效果和羣眾反響來檢驗考核信息惠民工作。加強輿論宣傳引導,提高“一號一窗一網”工作的社會認知度、認可度。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暢通羣眾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舉報受理、處理和反饋制度,及時解決羣眾反映的問題,迴應社會關切。

(五)加強信息安全,保護公民隱私。落實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的身份認證和授權管理機制,強化“一號一窗一網”信息化支撐的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採取必要的管理和技術手段,切實保護國家信息安全及公民個人隱私。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6

為進一步加強部隊精細化建設,努力打造一支遵規守紀、秩序正規、士氣高昂、形象良好的消防隊伍,保證“四個”秩序的正常開展和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鼓勵先進、懲罰後進,確保提高官兵的工作積極性,維護部隊內部高度集中統一,近日,重慶忠縣消防大隊制定出台了《忠縣消防大隊量化考評細則》,全力推行精細化管理和績效考核機制,力求切實提高工作效能和隊伍管理水平,糾正部隊習慣性違規違紀行為。

為制定科學合理的考評細則,中隊多次召開軍人大會、隊務會,認真聽取官兵們的意見和建設,官兵們充分發揚主人翁精神,抱着對中隊的滿腔執愛,本着共同努力,提高部隊正規化建設水平的意願,提出了許多自己的意見和建設,中隊支部及時梳理彙總,結合官兵的討論情況,制定了《忠縣消防大隊量化考證細則》,並在軍人大會上予以宣佈實施。

大隊的量化管理以每月100分為標準,以官兵本人現實表現為依據進行加分或扣分,每月根據量化管理分數統計情況進行綜合評比進行公佈,從而使管理教育工作更細緻、更人性化。管理細則分別從工作態度、禮節禮貌、警容風紀、集合速度、請銷假制度等五個個大方面入手,對官兵言行舉止分別給予分數量化,囊括了部隊生活的方方面面,從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進行規範化、精細化管理,堅持向管理要安全,向管理要部隊精神面貌、向管理要戰鬥力。

量化考則的實施,必將是大隊官兵精神面貌得到明顯改觀,工作主動性、積極性、責任心及工作標準顯著提高,從而從根本上確保了部隊的高度穩定和戰鬥力提高,為大隊全年的工作任務的完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7

“以德育人、藝術精湛、管理嚴明”是本校的教學宗旨。各專業教師和家長都希望學生的音樂技術與音樂藝術有實質性的進步和發展,為保證教師教學質量的提高和有一個良好的教學秩序,特定以下條例:

一、本校上課時間一課時為60分鐘,每節課教師可根據學生的情況安排課間休息10分鐘。

二、教師上課嚴格按照教務處安排的“教師課程表”準時上課,教師課程表一式兩份,教務處一份,教師一份(以便更好安排新生,掌握好學生上課時間)如有調整及時更正,兩份必須保持一致(不能安排學生的時段,由老師用紅筆劃掉)教師調整學生課時時,應先徵得家長和教務處一致同意後方可調整。注:“教師課程表”不規範的不予安排新生。

三、本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曠課、不隨意調換學生課時,如有事不能上課,必須提前四小時向教務處請假,經教務處在“師生請假薄”上登記核實後方能准假,否則一律按曠課處理。教師未經教務處同意,不得擅自給學生放假、休課,導致學生不能正常上課的一切責任由教師負責!

四、教師曠課,教師由此造成學生無法正常上課,扣除教師該課時費標準的20%曠課費,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教師遲到,以遲到每分鐘1元的標準在當月工資中扣除,並主動抽時間給學生補課且不得佔用下節課學生的上課時間。

六、教師曠課、遲到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5次)除按前面1、2款執行外同時降低當月提成比例的1級。

七、教師不得將本校學生帶回家上課,經查實有該情況者,按帶走一個學生扣除押金200――500元由教務處開處罰單。

八、學生有事需提前四小時向教務處請假,經教務處人員在“師生請假登記薄”上登記審核批准方可請假,請假時間未提前四小時不予批假,不來上課按曠課處理。由授課教師在授課記錄本上籤上日期、及“曠課“字樣。月底扣除課時費發給教師提成。事後由學生或家長與教師協商,在教師有時間的前提下,由老師通知學生補課,補課時間不得佔用下課時的正課時間。

九、學生遲到減短當節課授課,課時費按全節計算。

十、師生請假一律由教務處審批,教師沒有批准學生請假的權利。

十一、學生連續三個月不上課,視為自願退學所剩學費一律不退。

十二、教師每上完一節課後,要帶頭並督促學生簽字,授課簽字缺項的暫不結算該節課的課時費,待補籤後轉入下月結算。

十三、凡本校學生上課時,必須帶上由本校統一印製的“學生學琴記事本”具體授課內容由教師填寫並安排回家練琴計劃,然後簽字,學生回家練習由家長督促並將一週練琴的情況寫上,上第二課時教師好了解學生練習情況,以便更快提高學生學習技能!

十四、教師在上課期間,不準抽煙、吃零食、接撥電話。

十五、教師應積極參與和配合學校組織的各項演出活動。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8

為弘揚校園美食文化,拉近師生與食堂之間的距離,推動文明食堂建設,提高飲食服務質量,同時展示我院學子的烹飪技藝,培養學生的動手實踐能力和團隊協作能力,激發學生的創新意識、節約意識。

一、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共青團湖南城市學院委員會

承辦單位:湖南城市學院團委學生會

贊助單位:湖南城市學院望舒食府

策劃書:城市管理學院團委會、學生會維權部

二、活動時間

報名時間:xx年11月8日~11月12日

比賽時間:11月18日(星期四) 比賽時間為當日19:00~21:00

三、參賽場地

初賽:望舒食府一樓d區

四、參賽設備器材及提供物料

ø 燃氣專業灶具六套,專業炒勺每灶配一把,菜刀一把。(若刀具不夠須自備)

ø 提供切配台,專用砧板,每灶配炒鍋一把,手布每灶一塊。選手需要自己選擇原材料、自行切配至加工狀態。(如需高壓鍋等器材須提前通知)

ø 固定味料包括:食用油、鹽、味精、雞精、胡椒粉、花椒料(油)、白糖、陳醋、白醋、生抽、老抽、料酒、整幹椒、生粉、蒸魚豉油。(若菜品需要特殊味料,請選手自備)

ø 盛裝器皿:提供標準菜盤。(如需魚盤須事先通知)

五、活動賽程

前期準備工作

1、召開部門會議本部門全體成員商定後,做出詳細的策劃書、報名表。

2、將初賽活動策劃書指導老師商量,並及時聯繫宣傳部和文娛部,分別負責處理宣傳問題(海報宣傳,記者採訪、攝影)以及比賽當天節目安排。同時,本部門全體成員到我院各班進行宣傳,並指導其正確填寫報名表。

3、上報主席團協商問題及詢問要求注意事項,並召開主要協助部門的部長會議。

4、初賽場地、時間和食堂負責人與校維權部商議。

5、對報名表進行篩選,確定選手分組情況。

6、給相關評委發送邀請函,並通知好主持人和節目組負責人做好準備。

7、前期工作結束。彙報完成情況並進行總結。

中期執行工作

1、場地佈置:相關工作人員提前40分鐘做好佈置賽場的準備,(將灶具、音響設備、桌子等器具借好),並對比賽用的設備設施、原材料,味料等進行檢查,確保比賽正常進行。及時通知好參賽選手提前20分鐘到場簽到、準備好原材料、檢查所需味料及工具是否齊全、清潔雙手、整理着裝,做好比賽前的其他準備工作,通知好評委和主持人提前10分鐘到達比賽現場,向評委介紹比賽規則核對比賽選手資料及菜品介紹。

2、比賽流程:七點比賽正式開始,比賽開始後開始計時,每道菜以20分鐘為上限。菜品製作後,由禮儀小姐拿到評委面前一一給予品嚐並下發評分表,評委品嚐後放在公共試餐區,參賽選手應到現場對菜品進行簡單介紹,並回答評委問題。評委綜合評分,並書面記錄其味型、特色、營養價值、加分扣分依據等,並於次日公佈獲勝名單。比賽過程中安排人員處理突發事件。

3、中間空閒時間安插簡短節目和現場互動環節,問題回答正確的觀眾可獲得精美小禮品一份或試菜卡一張。

4、比賽結束:安排人員收拾場地,評出前三位獲勝的選手。在場人員合影留念。

後期收尾工作

1、於11月24號之前將本院獲勝的兩組選手上報校維權部,(注:其作品和選手基本情況寫清楚上交)

2、活動收尾,做好後期宣傳工作並召開部門會議。

六、評分評獎

u 評分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嚴格按照評分細則、

u 評獎: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綜合得分最高由高到底決出冠、亞、季軍三名。

(1) 冠軍:獎金+榮譽證書

(2) 亞軍:獎金+榮譽證書

(3) 季軍:獎金+榮譽證書

七、注意事項

n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註明作品名,所需原料,配料,菜品所要表達的主題及相關背景意義介紹(注:初賽時原料由選手自備、配料由維權部提供)等,報名見(附件)報名表,請務必如實填寫,以免因物料的準備不足而影響成績。維權部將對所有報名表進行審核篩選,不符合要求或填寫過於簡單的一律除名。

2、比賽器具一律由食堂提供(注:若需特殊器具請選手自行準備)。

n 菜品注意事項:

菜品原料不能太貴,最好選常見原料,搭配原理,原料及配料杜絕浪費。

n 宣傳海報制定和下班宣傳要求注意事項:

1、宣傳海報具體介紹我院廚藝大賽初賽時間,地點,獎勵,1/5/7三個寢室樓各一份。

2、本部門全體成員組織下班宣傳,主要針對大一新生班級,將校廚藝大賽具體安排講清楚,鼓勵學生踴躍報名。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9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幹部文明禮儀教育,充分發揮機關及其幹部在引領社會文明風尚中的作用,市政協機關決定開展文明禮儀宣傳教育實踐活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塑造政協人講文明、知禮儀、重誠信、團結友善、親和融洽的良好形象,為推進政協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

堅持抓宣傳教育與抓實踐活動相結合,樹立先進典型與解決突出問題相結合,形成強勢,務求實效,使機關廣大幹部職工在遵守文明禮儀規範等方面有明顯變化,為推動文明機關、和諧機關建設做出積極貢獻。具體實現以下三個目標:

(一)當好模範,做文明禮儀的倡導者。要增強文明禮儀意識,加強道德實踐,摒棄陳規陋習行為,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時刻以自己的模範言行影響親朋好友和周圍羣眾改變不文明行為。

(二)樹好形象,做文明舉止的實踐者。要帶頭積極響應“文明禮儀宣傳教育實踐活動”,要以積極健康的心態,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努力構建和諧機關。要不斷美化工作環境,大力發揚民主作風,積極弘揚創業精神,深入開展結對幫扶活動。

(三)做好表率,做文明市民的示範者。要帶頭説文明話、辦文明事、做文明人。要倡導科學的理念,做健康生活的引領者,發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做弘揚道德風尚的踐行者,以文明舉止引領時代風尚,以文明行為體現機關幹部職工的楷模風範。

三、活動內容

(一)在教育對象上,主要抓好機關幹部職工文明禮儀教育。加強對機關工作人員個人禮儀、公務禮儀、交往禮儀、電話禮儀等方面的教育,教育機關工作人員文明禮貌、助人為樂,以自己的文明言行為市民做出表率。

(二)在教育內容上,重點突出社會禮儀、職業禮儀、生活禮儀、涉外禮儀等四個方面的內容。要堅持傳統禮儀與現代禮儀相結合,大力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充分體現時代精神,以文明禮儀提升機關幹部的文明素養。

1、社會禮儀。針對當前公共生活領域中的突出問題,結合社會公德教育,大力宣傳文明行車、文明走路、文明遊覽、文明就餐、文明觀賞等禮儀知識。

2、職業禮儀。要結合“創建文明行業、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修改完善市政協機關文明禮儀規範。

3、生活禮儀。要結合家庭美德教育,圍繞生活中待人接物的基本禮節,大力宣傳尊老愛幼、家庭和睦、鄰里團結、講究衞生、體態端莊、穿着得體等禮儀知識,以進一步建立文明和諧的人際關係。

4、涉外禮儀。要重點學習國際交往中普遍遵行的政務禮儀、商務禮儀和日常生活禮儀以及世界各國禮節概況、生活習慣和禁忌習俗等外事禮儀知識。

四、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1月—5月底)傳播倡導禮儀知識。這一階段主要任務是利用元旦春節、3月學雷鋒月、5月勞動節、青年節等重要時間節點,通過開辦宣傳專欄、局域網、學習園地、版報、簡報以及開展專題講座、大討論、知識競賽、文明禮儀規範修訂等活動,營造濃厚的文明禮儀宣傳教育氛圍。機關要制定出符合機關實際的文明行為規範,組織學習武漢市文明禮儀公約,並把公約作為制度上牆,同時印冊發放。

第二階段(6月—10月底)深入開展禮儀實踐。在機關開展“做文明公僕、創禮儀機關”活動,與此同時結合政協工作特點,廣泛開展促進公共文明志願服務、便民服務等各類文明禮儀踐行活動。

第三階段(11月—12月底)擴大實踐活動成果。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各種形式宣傳推廣典型單位經驗,要善於發現和運用先進典型,特別要在一般幹部職工中樹立可親、可敬、可學的文明禮儀楷模,在機關開展文明禮儀處室和文明禮儀標兵評選表彰活動。

五、工作要求

組織開展文明禮儀宣傳教育實踐活動,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動員全機關力量齊抓共管,才能使各項活動協調發展、整體推進。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機關各處室要將其作為深入踐行黨的羣眾路線和加強幹部作風建設的重要舉措,作為羣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重要內容,提高認識,加強組織,使這一活動真正取得實效。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運用政協網站、機關電子屏、櫥窗、板報、牆報、等多種形式,積極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吸引全體幹部職工的共同參與。

(三)突出重點,注重實效。要根把握好工作環節,既要搞好文明禮儀宣傳教育,又要搞好文明禮儀實踐活動。要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和考核機制,促進工作落實。

(四)形成機制,狠抓落實。市政協機關黨委作為總牽頭單位,要抓重點,抓協調、抓落實。機關各處室要認真抓工作落實。機關黨委要把各處室開展文明禮儀宣傳教育實踐活動的成效,納入文明處室、文明員工等創評內容。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10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驗收養護室應符合哪些條件?

答:《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應在倉庫設置驗收養護室,其面積大型企業不小於50平方米;中型企業不小於40平方米;小型企業不小於20平方米。驗收養護室應有必要的防潮、防塵設備。如所在倉庫未設置藥品檢驗室或不能與檢驗室共用儀器設備的,應配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檢測儀、標準比色液等;企業經營中藥材、中藥飲片的,還應配置水分測定儀、紫外熒光燈、解剖鏡或顯微鏡。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中藥飲片分裝設施應符合哪些要求?

答:《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分裝中藥飲片應有固定的分裝室,其環境應整潔,牆壁、頂棚無脱落物。

問:《細則》對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配送設施有何規定?

答:《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設置單獨的、便於配貨活動展開的配貨場所。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進貨質量管理程序是什麼?

答:《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購進藥品應按照可以保證藥品質量的進貨質量管理程序進行。此程序應包括以下環節:

(一) 確定供貨企業的法定資格及質量信譽。

(二) 審核所購入藥品的合法性和質量可靠性。

(三) 對與本企業進行業務聯繫的供貨單位銷售人員,進行合法資格的驗證。

(四) 對首營品種,填寫"首次經營藥品審批表",並經企業質量管理機構和企業主管領導的審核批准。

(五) 簽訂有明確質量條款的購貨合同

(六) 購貨合同中質量條款的執行。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在購銷合同中應明確哪些質量條款?

答:《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購貨合同中應明確質量條款。

(一) 工商間購銷合同中應明確:

1. 藥品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2. 藥品附產品合格證;

3. 藥品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二) 商商間購銷合同中應明確:

1. 藥品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2. 藥品附產品合格證;

3. 購入進口藥品,供應方應提供符合規定的證書和文件;

4. 藥品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對"購進記錄"應如何管理?

答:《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購進藥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

記錄應註明藥品的品名、劑型、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項內容。購進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3年。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對銷後退回的藥品、特殊管理的藥品及首營品種,應如何進行質量驗收?

答:《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對銷後退回的藥品,驗收人員按進貨驗收的規定驗收,必要時應抽樣送檢驗部門檢驗。

《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對特殊管理的藥品,應實行雙人驗收制度。

《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首營品種應進行內在質量檢驗。某些項目如無檢驗能力,應向生產企業索要該批號藥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書,或送縣以上藥品檢驗所檢驗。

問:《細則》對藥品檢驗的批數、原始記錄、儀器設置的管理,作出了哪些具體規定?

答:《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藥品抽樣檢驗(包括自檢和送檢)的批數,大中型企業不應少於進貨總批次數的1.5%,小型企業不應少於進貨總批次數的1%。

《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藥品檢驗部門或質量管理機構負責藥品質量標準的收集。

《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藥品檢驗應有完整的原始記錄,並做到數據準確、內容真實、字跡清楚、格式及用語規範,記錄保存5年。

《細則》第三十七條規定:用於藥品驗收、檢驗、養護的儀器、計量器具及滴定液等,應有使用和定期檢定的記錄。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在對藥品進行質量驗收時,應主要對哪些內容進行檢查?

答:《細則》第二十九條指出,藥品質量驗收,包括藥品外觀的性狀檢查和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的檢查。包裝、標識主要檢查以下內容:

(一) 每件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二) 藥品包裝的標籤和所附説明書上,有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有藥品的品名、規格、批准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標籤或説明書上還應有藥品的成分、適應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以及貯藏條件等。

(三) 特殊管理藥品、外用藥品包裝的標籤或説明書上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説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籤、説明書上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語;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

(四) 進口藥品,其包裝的標籤應以中文註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註冊證號,並有中文説明書。

進口藥品應有符合規定的《進口藥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複印件;進口預防性生物製品、血液製品應有《生物製品進口批件》複印件;進口藥材應有《進口藥材批件》複印件。以上批准文件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檢驗機構或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

(五) 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應有包裝,並附有質量合格的標誌。每件包裝上,中藥材標明品名、產地、供貨單位;中藥飲片標明品名、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等。實施文號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在包裝上還應標明批准文號。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藥品驗收記錄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細則》第三十條規定:藥品驗收應做好記錄。驗收記錄記載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劑型、規格、批准文號、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11

為貫徹落實黨的及中央、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探索建立符合“長久不變”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和《滕州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係長久不變,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明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歸屬,強化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依法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有效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土地流轉市場秩序、開展承包經營權貸款質押和股份合作奠定基礎,為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和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提供體制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確保穩定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對農村土地二輪土地延包的規範和完善,不是重新調整原有承包關係,不是重新組織發包農村土地,堅決杜絕違法收回和調整農户的承包地。堅持“三不變,一嚴禁”,即: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承包户承包地塊、面積相對不變;二輪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變;嚴禁藉機違法調整和收回農户承包地。

(二)堅持依法依規的原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規定的登記內容和程序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

(三)堅持尊重歷史、正視現實的原則。通過對現有土地進行實際測量,把實際測量的面積如實記錄在登記簿和承包合同、經營權證書上。對二輪土地承包以來承包地被徵佔導致面積減少的、因分户及人口變動導致經營權分割或合併的、經營權轉讓或互換的、承包地滅失以及全户消亡等情形,在這次確權登記時直接變更或註銷。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過程中要堅持“陽光操作”,做到“四籤兩不準”和“四榜定案”(即:羣眾開會通知要簽收、參加會議要簽到、表決票要簽名、通過方案要簽字,不準代簽,不準用鉛筆、圓珠筆簽字,並加蓋當事人手印;摸底調查表上榜公示、確權登記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確權上榜公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證上榜公示),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嚴禁暗箱操作、以權謀私。

(五)堅持規範管理的原則。嚴格按照“五到户”(承包面積、承包地塊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經營權證、基本農田標註到户)、“四相符”(承包面積、承包合同、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相符)的要求開展工作,做到缺什麼補什麼,完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遺留問題。

三、目標任務

根據《關於深入推進農村改革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意見》(滕發[20xx]1號)關於“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力爭年內完成40%涉農村居”的要求,採取統一規劃、分批實施、逐批驗收的方式,確保2年內完成全鎮所有農户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任務。20xx完成30個村(居),約8000户;20xx年完成42個村(居),約14000户。

(一)開展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以村組為單位,以第二輪土地承包合同、權屬證書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成果為依據,利用國土二調資料,在逐户查清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和空間位置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對所有承包農户重新頒發新的經營權證書。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當事人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

(二)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更、註銷登記。依據完善後的農村土地承包檔案,對承包地因被徵用、佔用等面積發生變化的,家庭人口變動導致經營權分割、合併的,經營權轉讓、互換的以及承包地滅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在這次土地確權頒證工作中,應實事求是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或註銷登記。

(三)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制度。對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建立健全土地清查、集體土地發包、檔案管理、經營權登記等各項工作制度,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設立、變更和註銷登記實行常態化管理。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系統,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信息化。經濟基礎和羣眾思想基礎好的村,也可直接進行股份制改造,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社。

四、工作步驟

各村(居)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的工作進度,制定詳細的工作規劃,逐步實施,保質保量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任務。

(一)摸清承包底數,編制農户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各村要成立實施小組,逐組逐户收集二輪承包後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帳、經營權證書和農户信息等資料,形成農户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藉助國土二調資料或航天航空影像數據,形成用於調查和實測的基礎工作底圖。

(二)入户權屬調查,核實登記資料。根據基礎工作底圖和農户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由村(居)實施小組入户實地進行承包地權屬調查,由農户進行確認。對存在爭議的地塊,應通過當事人協商和鎮村調解的方式解決,仍不能達成一致的,可採取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三)實地測量地塊,形成地籍草圖。根據基礎工作底圖,以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由專業測繪人員採取地面實測或調繪方法,調查每塊承包土地的實際面積、位置、形狀、權屬和空間分佈等情況,並按照統一的地塊編碼規則進行標識,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圖。

(四)進行公示確認,形成電子數據。由村(居)實施小組審核地籍草圖後,在村組公示,對公示中農户提出的異議,及時進行核實、修正,並再次公示,兩次公示期均不少於5天。公示無異議的,由農户簽字確認後形成承包土地地籍圖。由村(居)將地籍圖報鎮經管站進行審核,核對無誤後,進行數據錄入,形成電子數據上報市農業經營管理局。

(五)建立登記簿,妥善保管登記資料。登記資料報市經管局後,市裏按照統一格式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登記簿採用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兩種形式保存,電子文檔定期備份,防止登記資料遺失破壞。

(六)頒發經營權證書,依法確認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市裏依照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記載的內容,市政府向農户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同時收回原發放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統一進行銷燬。

(七)開展檢查驗收,完善管理制度。每批任務結束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完成確權登記工作的村進行驗收。對驗收中發現問題,責令限期進行整改。完成登記任務的村(居)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管理制度,確保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

五、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20xx年8月1日-8月30日)。

1、成立機構。鎮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並抽調具體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具體組織實施。各村(居)也要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實施小組,抽調專門人員組織實施。

2、宣傳動員。鎮召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動員會,對登記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村(居)也要分別召開動員大會和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宣傳動員,讓每一位農民都瞭解此次確權登記工作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原則。要充分運用各種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做到家喻户曉。

3、開展培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掌握相關政策、法規、業務知識以及工作操作規程和技術,明確工作任務。

4、建立系統。通過政府採購進行項目招標,建立起完善的登記管理系統,為全面開展登記工作做好準備。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各村(居)對二輪土地延包台帳、承包合同、經營權證等土地承包相關原始資料檔案進行清查整理。一是要摸清土地現狀,查清每塊地的名稱、坐落、面積、四至、權屬性質、土地種類和經營方式。二是要逐户摸清農户家庭承包狀況,對承包人,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土地變動等各方面情況和信息進行收集、歸納、整理、核對。提前發現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初步意見。

(三)清查核實階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1、實施清查。在調查摸底基礎上,對農户在承包土地面積、四至等有異議的,組織村(居)人員實地測量,確認農户實際承包地塊的面積、四至等。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經營權證記載情況,徹底查實與實測結果的差別,製作村組土地承包實際情況表。

2、繪製空間位置圖。以國土資源部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基礎,繪製農户承包地空間位置圖,做到位置明確詳細、羣眾認可。

3、建立健全登記簿。對農户承包地塊清查、標明空間位置的基礎上,入户核查農户土地承包信息,經公示無異議後,由農户簽字確認,最終確認每一農户承包土地的地塊位置及四至邊界等信息,編制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

4、組織頒證。按照“申請、審核、登記、發證”的登記程序,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為依據,市政府逐步向農户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四)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

對登記工作的檢查分兩個年度進行,按照年度工作計劃,每年進行一次檢查驗收,總結登記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對驗收不合格、任務沒有完成的村(居),重新進行登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鎮裏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第一組長,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經管站,主要負責組織做好起草相關文件、制定實施方案、擬定操作規程、籌備召開會議、組織宣傳培訓、具體業務指導等工作;鎮財政所要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的經費保障工作;鎮國土資源所要免費提供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用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鎮司法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提供法制服務;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分工,積極參與此項工作,共同維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業務培訓,落實工作經費。對村(居)幹部和工作人員進行確權登記相關法規政策和業務知識進行培訓,使大家準確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確操作規程,確保操作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不得向農民收取費用,鎮財政列入專項工作經費,用於人員培訓、相關設備的購置等。

(三)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工作進度和質量。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對各階段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適時進行情況通報,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作風不實,措施不當,違背政策,導致農民上訪和發生羣體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12

細則》規定,在銀川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車輛,5座三廂小轎車排氣量需在1.8升以上,車輛軸距不小於2700毫米;新能源汽車軸距不小於2650毫米,續航里程不低於250公里且功率不小於100千瓦;7座乘用車排氣量不小於2.0升,軸距不小於3000毫米,車長大於5100毫米;購車實際價格不低於14萬元,以購車發票價格為準;車輛行駛證載明初次註冊日期至申請時未滿2年。

同時,網約車駕駛員需具有銀川户籍,或持有銀川市居住證6個月以上,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男性駕駛員年齡在60週歲以下,女性駕駛員年齡在55週歲以下。

據銀川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主任謝繼忠介紹,網約車在銀川市取得經營資格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將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13

為認真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皖政〔20xx〕83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我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切實保障城鄉困難羣眾基本生活,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總體要求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主題,以強化責任為主線,堅持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實現公開、公平、公正、及時。整合救助資源,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規範管理,加強能力建設,加大資金投入,鼓勵社會參與,實現應保盡保、應助盡助,努力構建體系完善、機制健全、標準科學、高效快捷、城鄉統籌、銜接互補的社會救助新格局。

二、落實相關政策,完善救助體系建設

(一)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鄉鎮(園區)嚴格按照低保申請審批程序,準確核實申請救助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情況,把好受理、審核、入户調查、民主評議、公示和監督等關口;落實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幹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確保低保對象認定準確,堅決杜絕“人情保”、“錯保”以及“拆(並)户保”等問題;按照“定期審核、動態管理”原則,加大低保動態管理,落實低保準入和退出長效機制,全面運用低保信息系統,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信息數據更新及時,動態管理準確有效。(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二)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水平。進一步規範特困人員供養的申報、審核、審批程序,加大公示力度,嚴格實行動態管理;各鄉鎮(園區)及時掌握轄區居民生活情況,主動為符合條件人員依法辦理供養;健全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特困人員供養制度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之間的銜接,確保供養標準不低於上年度當地人均消費性支出的60%,切實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強社會福利院、農村五保供養機構等託底保障性養老機構建設,不斷提高服務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和重病兒童生活救助制度。(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三)做好受災人員救助。建立健全統一指揮、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災害應急管理體制和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運行機制;健全自然災害預警預報體系,推進防災減災救災信息管理平台、科技支撐、社會動員、專業人才隊伍和救災裝備等建設;根據自然災害特點、居民人口數量和分佈等情況,按照佈局合理、規模適度的原則,設立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庫;建立健全災情評估制度,完善災情統一發布機制;加強因災倒塌損壞民房恢復重建能力建設,有序推進災後恢復重建,引導建立災害保險機制;完善自然災害救助程序,加強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經信委、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規劃建設局、縣水利局、縣農委、縣商務局、縣衞計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科技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四)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部或部分補貼;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仍難以承擔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自負費用,給予救助;對因各種特殊原因未能參加參合參保的救助對象,由所在就醫醫院和城鄉基本醫療保險部門出具合規自負醫療費用證明,給予救助。建立健全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相銜接的醫療費用結算機制,為救助對象提供便捷服務。加快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為急危重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無力支付相關費用的患者提供應急醫療救治。(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衞計委、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五)建立並完善教育救助體系。對各教育階段就學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落實減免相關費用、發放助學金、給予生活補助、安排勤工儉學的具體救助政策。對不能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兒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教育救助。進一步健全覆蓋學前教育到高中階段教育各教育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鼓勵試行對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給予資助。對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提供生活補助。在中等職業教育階段按國家相關規定予以免學費和助學金,實施頂崗實習、校內資助。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國家助學金補助,完善校內資助、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資助政策。(責任單位:縣教體局、縣殘聯、縣財政局、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六)落實住房救助政策。按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的准入條件和保障標準,落實對已通過廉租住房實施住房救助的,確保並軌後救助標準適當、租金水平合理。落實申請審核機制,相關部門要依法分別做好申請對象的住房、收入和財產狀況的審核,加強協調配合。完善輪候制度,對符合規定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等城鎮住房救助對象,優先安排解決,依申請做到應保盡保。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重點資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養五保户、低保户、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户,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户解決基本安全住房需求;規範補助對象審核審批程序,嚴格執行建設標準,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實行“一户一檔”檔案管理制度。(責任單位:縣規劃建設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殘聯、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七)加大就業救助力度。健全就業救助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強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免費提供就業崗位信息、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全面落實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政策,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加強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充分利用創業孵化基地、小額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税收優惠政策,支持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大力實施就業促進民生工程,開發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對零就業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並長期處於失業狀態的成員進行託底安置。鼓勵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並處於失業狀態的成員到培訓機構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後可按規定申領培訓補貼。就業救助對象可參加免費就業技能培訓,培訓期間可按規定享受適當的生活補助。(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八)落實臨時救助制度。進一步修訂和完善《鳳陽縣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實施辦法》制度,明確臨時救助對象認定條件,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對低保等困難家庭實施重點救助;根據困難類型和救助項目,合理確定臨時救助標準,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調整;規範臨時救助申請、審核、審批、發放程序,改進審批方式,縮短審批時限,增強救助時效性;加強救助網絡建設,健全完善救助管理信息員(聯絡員)制度和常態化聯動巡查機制,及時發現和掌握本地生活無着落的流浪乞討人員信息,加強監管、早預防和干預,根據其意願實施有效救助;加強臨時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形成制度合力,消除救助盲區。(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三、健全工作機制,提升管理水平

(一)健全“救急難”工作機制。以列入全省“救急難”試點縣為契機,不斷健全工作機制。一是全面建立急難對象主動發現機制。各鄉鎮(園區)充分發揮村(居)委會的服務功能作用,建立完善困難羣眾摸底、上報制度,將“發現機制”和主動救助納入村(居)委會職責範圍並落實專人負責。建立縣、鄉鎮、村(居)委會主動發現救助三級管理網絡,健全信息報送機制,各鄉鎮(園區)要對本轄區內的社會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各類隱患進行排查。對特困羣眾參保參合、就業再就業、基本生活保障、災後重建以及住房教育醫療諸方面可能突發各類困難的情況逐一摸底,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項”。對特困羣體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切實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發生。同時,建立重點困難羣體信息台帳,對摸排出來的人和事,各鄉鎮(園區)和村(居、社區)要分類分項建立台帳,實行卡片化管理和動態管理機制,隨時掌握重點困難羣體的情況變化,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救助處置到位。二是全面建立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各鄉鎮以服務大廳為依託,設立“社會救助服務窗口”,建立健全社會救助申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綜合性服務平台,確保困難羣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三是建立急難求助“首問負責制”和“轉介”工作制度,明確部門職責及分辦、轉辦流程和辦理時限,建立化解急難問題的“綠色通道”。各社會救助管理部門加快構建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工作流程,明確工作標準和工作時限,落實部門責任,實現救助申請人與相關救助部門高效對接,及時妥善處理羣眾救助申請。(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二)啟動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成立“鳳陽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配備2名專職工作人員,所需編制在現有編制總量內調節。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建立公共信息服務平台,並落實工作經費,構建跨部門、多層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確保社會救助對象準確、高效、公正認定。(責任單位:縣編辦、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農委、縣衞計委、縣審計局、縣地税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金融辦、國家統計局鳳陽調查隊、縣人行,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三)建立健全社會救助信息共享機制。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社會救助管理服務水平,加快建立民政、教體、人社、城建、衞計、殘聯等部門救助信息共享機制。民政部門要及時為其他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及其他困難羣眾基本信息,為開展教育、住房、就業、疾病應急等救助工作提供支持;教體、人社、城建、衞計、殘聯等部門要及時將救助對象獲取相關救助的基本信息反饋民政部門,為民政部門對接受各項救助之後仍有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提供依據。(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四)落實社會力量參與機制。落實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優惠政策,鼓勵單位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救助工作,形成社會救助與慈善事業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作用,有針對性地開展專業化、人性化救助服務,幫助困境家庭、困境人員調節家庭、社會關係,緩解心理壓力或矯正不良行為,適應和融入社會環境。(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委宣傳部、縣國税局、縣地税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四、強化工作保障,確保有效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並落實鳳陽縣社會救助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實現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聯席會議議事、協商、決策作用,統籌做好各項救助政策的有效銜接,研究解決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共享等問題,共同推進社會救助工作。(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委宣傳部、縣編辦、縣發改委、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農委、縣衞計委、縣審計局、縣國税局、縣地税局、縣殘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政府法制辦、縣金融辦、國家統計局鳳陽調查隊、縣人行、縣國土局、縣總工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二)落實管理責任。鄉鎮(園區)為本轄區內各類重點困難羣體救助管理的責任主體,對本行政區域社會救助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鄉鎮(園區)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居、社區)的主任是重點困難羣體救助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縣民政、衞計、教體、人社、城建、殘聯、農委、財政等部門為主要救助管理部門,擔負着各自職責範圍內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與鄉鎮共同承擔救助責任。縣民政部門做好重點困難羣體救助的牽頭工作,把政策內救助、特殊性救助和臨時性救助有機結合起來。縣衞計部門做好救助對象的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加強對全縣各類醫院的指導和監管,督促其依法合理有序地實施對重點困難羣體的醫療救治,建立健全一整套醫療費用核報機制,逐步形成社會化、綜合化、網絡化的醫療救助大格局。縣教體部門加強對各類中國小生特困羣體的多元化救助,確保不因家庭困難而輟學。縣人社部門加強對特困羣體的就業再就業技能培訓和崗位推介,要全力保證特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縣城建部門要堅決執行對特困羣體居住條件改善政策,加大對各類特困羣體建房、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政策傾斜力度,確保居住安全。縣殘聯要完善貧困殘疾人生活、就業、康復救治等系列救助措施,促進貧困殘疾人有關救助政策落實到位。縣農委扶貧辦要切實保障各類特困羣體和人員改善基本生活條件,在就業、解困、救難上搞好服務。財政部門及時主動提出預算方案,並按審批結果及時撥付資金。公安等其他相關部門應依法依規履行各自救助管理工作職責。(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農委、縣殘聯、縣財政局、縣公安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三)加強能力建設。科學整合基層管理機構和資源,落實《關於建立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加強基層社會救助能力建設的通知》(皖編辦〔20xx〕147號)文件精神,各鄉鎮(園區)要充實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力量,按照人口數量、保障對象數量、動態管理工作量、工作程序、服務時效和服務半徑等因素科學配備工作人員2-5人。原則上人口在50000人以上的鄉鎮專職人員不低於2人,其他鄉鎮專職人員不低於1人。兼職人員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設置公益崗位、聘用專業社工、吸納志願者、靈活用工等途徑配備,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責任單位:縣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四)加強經費保障。將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確保各項社會救助制度有效落實。社會救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擠佔挪用。社會救助資金的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五)加強監督管理。健全社會救助工作績效評價機制,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採取有效方式開展對各鄉鎮的績效評價。落實公開公示制度,及時向社會公佈救助對象、救助金額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落實社會救助投訴、舉報受理機制,完善部門間投訴、舉報處理轉辦流程,及時調查處理並回應社會的關切問題。對落實社會救助工作好的鄉鎮、部門、單位和社會組織以及有關人員,給予表揚和鼓勵。對落實政策不力、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責任人,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14

1982年4月國務院發佈施行的公證暫行條例將公證處定性為國家公證機關。在公證法草案徵求意見過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提出,“公證處是國家公證機關”的提法已不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對公證事業提出的新要求,也沒有必要由國家對民事法律行為承擔證明責任。因此,公證法規定:“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這是從功能方面對公證機構的性質作出的規定。意味着,第一,公證機構要依法設立;第二,不以營利為目的,公證機構要收費,但不等同於企業,不能追求利益;第三,要獨立行使公證職能,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獨立證明並承擔民事責任。這樣規定,同律師法關於“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的規定,以及註冊會計師法關於“會計師事務所是依法設立並承辦註冊會計師業務的機構”的規定,是類似的。也同20xx年國務院批准的《關於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確定的公證機構的性質,是一致的。

公證機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為改變現行的公證機構按層級設置的做法,以避免引發不正當競爭,本法規定:公證機構按照統籌規劃、合理佈局的原則,可以在縣、不設區的市、設區的市、直轄市或者市轄區設立;在設區的市、直轄市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公證機構。公證機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公證員非因法定事由不被免職

公證法將公證員定義為:“公證員是符合本法規定的條件,在公證機構從事公證業務的執業人員。”為強調公證員依法履行職責,並確保其享有相應的工作職權、工作條件和應有的待遇,本法規定:“公證員應當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依法履行公證職責,保守執業祕密。”“公證員有權獲得勞動報酬,享受保險和福利待遇;有權提出辭職、申訴或者控告;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或者處罰。”

公證員由司法部任命

本法還對公證員的任命規定了嚴格的程序:擔任公證員,應當由符合公證員條件的人員本人提出申請,經公證機構推薦,由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門報省一級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請司法部任命,並由省一級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門頒發公證員執業證書。

為吸收有較高法學造詣和豐富法律工作經歷的高層次人員進入公證員隊伍,公證法規定:“從事法學教學、研究工作,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從事審判、檢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務滿20xx年的公務員、律師,已經離開原工作崗位,經考核合格的,可以擔任公證員。”

公證的債權文書可申請法院執行

公證書一般應當具有證據效力、強制執行效力和民事法律行為、事實和文書成立要件的效力。據此,本法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並載明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公證機構因過錯造成損失的要賠償

為了保證公證的客觀、真實,防止公證工作中發生違法行為,本法規定: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因過錯給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造成損失的,由公證機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公證機構賠償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公證員追償。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與公證機構因賠償發生爭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15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我省“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提高政務服務質量與水平,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xx〕5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黨的和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推進數據共享,打通信息孤島,推行公開透明服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改善營商環境,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讓企業和羣眾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共享“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規劃。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設施,加強集約化建設,推動各級政務服務網與本地自有業務系統整合,促進條塊聯通,實現政務信息資源互通共享、多方利用。

2.堅持問題導向。從解決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等問題着手,簡化優化辦事流程,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及時迴應社會關切,提供渠道多樣、簡便易用的政務服務。

3.堅持協同發展。加強協作配合和工作聯動,明確責任分工,實現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整體推進,做好制度銜接,為“互聯網+政務服務”提供製度和機制保障。

4.堅持開放創新。鼓勵先行先試,運用互聯網思維,創新服務模式,拓展服務渠道,開放服務資源,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構建政府、公眾、企業共同參與、優勢互補的政務服務新格局。

(三)工作目標。

20xx年底前,完善優化江西政務服務網,實現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的對接,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政務服務標準化、網絡化水平顯著提升。20xx年底前,實現互聯網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建成覆蓋全省的整體聯動、部門協同、數據共享、一網辦理的“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大幅提升政務服務智慧化水平,讓政府服務更智能,讓企業和羣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主要任務

(一)規範網上服務事項。

1.制定政務服務事項標準。按照“同一事項、同一名稱、同一標準、統一編碼”的要求,結合國務院審改辦、國家標準委聯合下發的《關於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的通知》(審改辦〔20xx〕4號)精神,制定全省統一的行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直接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具體辦事服務事項標準,規範事項名稱、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諮詢投訴渠道等要素,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編碼管理。(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政府法制辦、省發改委。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底)

2.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各地、各部門要依據職能,按照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對本地區、本部門前期已梳理完成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全面細化完善,編制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完善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列明依據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注意事項等,明確需提交材料的名稱、依據、格式、份數、簽名簽章等要求,並提供規範表格、填寫説明和示範文本。除辦事指南明確的條件外,不得自行增加辦事要求。為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提供無差異、均等化的政務服務奠定基礎。(責任部門:省編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

3.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信息。各地、各部門要通過本級政府門户網站、政務服務網和實體政務大廳,集中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目錄,重點是與政務服務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辦事指南、審查細則、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和網上可辦理程序,以及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中介機構名錄等信息,並實行動態調整,確保信息內容準確一致。(責任部門: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

1.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凡與企業註冊登記、年度報告、變更註銷、項目投資、生產經營、商標專利、資質認定、税費辦理、安全生產等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以及與居民教育醫療、户籍户政、社會保障、勞動就業、住房保障等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都要推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做到“應上盡上、全程在線”。凡是能實現網上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不得要求到現場辦理。(責任部門: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2.推行網上承諾辦理機制。結合“信用江西”建設,以用户實名制為前提,依託江西政務服務網,推行網上承諾辦理機制。實名認證的用户,簽署材料真實承諾書後,可通過江西政務服務網提交電子材料進行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用户在事項辦理過程的行為,納入省公共信用系統管理,涉及違法違規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3.優化網上服務流程。簡化優化政務服務事項網上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流程,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縮短辦理時限,降低企業和羣眾辦事成本。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原則上予以取消;凡是能通過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業和羣眾重複提交;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單位重複提供。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開展在線填報、在線提交和在線審查。積極推動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在政務服務中的應用,開展網上驗證核對,避免重複提交材料和循環證明。建立網上預審機制,及時推送預審結果,對需要補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實行一口受理、網上運轉、並行辦理、限時辦結。(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政府法制辦、省編辦。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三)規範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

1.完善優化政務服務網。進一步完善優化江西政務服務網功能,加快推進省市縣縱向到底、部門間橫向到邊的互聯互通,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跨地區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跨部門協同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查詢辦理進程和結果;建設全省統一的實名身份認證系統,實現政務服務一站式登錄、申請、諮詢、反饋,實現各業務應用系統間跨域單點登錄、單點退出。(責任部門:省發改委。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建設全省政務服務統一支付平台,開展在線支付服務,實現非涉税行政收費以及公共服務收費網上支付。(責任部門: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積極推進政務服務網向移動客户端、自助終端延伸,實現全省政務服務事項一張網受理、辦結、反饋,做到“建好一張網、辦成所有事”。(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2.建設政務服務管理平台。逐步整合我省已有的政務服務事項梳理系統、網上審批系統、綜合電子監察平台等跨部門政務服務業務系統,建設集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監督、考核為一體的政務服務管理平台,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由政務服務網申報、管理平台調度、業務系統辦理和政務服務網反饋。(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3.建設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和開放平台。按照國務院印發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制定《江西省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規範》,編制省、市、縣三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明確政務信息資源的分類、責任方、格式等。(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依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升級改造統一政務數據共享交換系統,構建全省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台。積極推進全省電子證照系統建設,實現橫向各部門、縱向各層級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充分共享,集中匯聚形成政務服務事項庫、辦件信息庫、社會信用等業務信息庫以及人口、法人、空間地理、電子證照等基礎信息庫。依託政務數據共享平台,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府數據開放平台,依法有序推進政府部門和公用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數據資源開放,鼓勵公眾、企業和社會機構開發利用政府數據資源,為各級政府及部門把握和預判公眾辦事需求,提供大數據分析和決策支持服務。(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政府辦公廳、省工信委。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4.規範政務服務業務系統建設。儘快完成升級改造後的全省統一網上審批系統在市、縣兩級的部署和上線工作。加快推動各部門現有業務系統與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管理平台以及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台對接,凡未按時完成對接任務的,財政部門不得繼續安排系統運維經費;凡涉及政務服務部門業務系統建設、改造的設計方案中未包含對接方案的,不得予以立項;凡項目完工驗收前未完成對接工作的,不得進行驗收付款。(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四)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的政務服務。

1.推進實體政務大廳與江西政務服務網融合發展。適應“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需要,加快推進實體政務大廳向江西政務服務網延伸,整合業務系統,統籌服務資源,統一服務標準,形成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相輔相成的政務服務新模式。積極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和審批辦理職權全部進駐實體政務大廳,實現“集中辦理、一站式辦結”,切實解決企業和羣眾辦事在政務大廳與部門之間來回跑的問題。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機構要加強單位進駐、事項辦理、流程優化、網上運行的監督管理,推動政務服務陽光規範運行。積極運用第三方平台,與政務服務網和政務實體大廳緊密配合,開展預約查詢、選擇中介、證照寄送等創新性、多樣化的便民服務,為羣眾提供項目齊全、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讓羣眾盡享線上線下政務服務平台融合發展的成果。(責任部門: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2.建立健全登記賦碼和政務服務評價制度。登記賦碼是指辦事羣眾按要求在江西政務服務網和實體政務大廳服務窗口錄入信息、提交材料,由政務服務管理平台統一賦碼進行管理。登記賦碼是事項辦理的身份憑據,伴隨事項辦理全過程,是事項辦理統計、監管、督查的重要依據。登記賦碼結果即為網上預審結果,對需要補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構建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評價體系,將政務服務網滿意度評價體系與實體政務大廳政務服務評價體系相結合,鼓勵和引導羣眾分享辦事經驗,開展滿意度評價,不斷研究改進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3.推動江西政務服務網向基層延伸。逐步將政務服務網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做好政策諮詢和辦事服務,重點圍繞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保障、社會救助、扶貧脱貧等領域,逐步推行上門辦理、免費代辦等服務模式,為企業和羣眾提供便捷的綜合服務。加快推行網上政務服務向邊遠貧困地區延伸,實現“互聯網+政務服務”在基層全覆蓋。(責任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五)夯實網上服務支撐基礎。

1.深化全省政務雲平台建設及應用。依託全省電子政務網絡和政務雲平台,整合現有分散的數據中心,制定各級數據中心整合方案,推動部門新建和已有的依託政務外網運行的電子政務系統向各級政務雲平台集中部署、遷移。完善政務雲平台安全防護體系,建設省級政務雲異地災備平台。(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財政廳。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2.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應用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和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加強統籌,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務型政府。匯聚城市人口、建築、街道、管網、環境、交通等數據信息,建立大數據輔助決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構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務體系,在教育文化、醫療衞生、社會保障、法律服務等領域,積極發展民生服務智慧應用,向城市居民、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提供更方便、及時、高效的公共服務。提升電力、燃氣、交通、水務、物流等公用基礎設施智能化水平,實行精細化運行管理。做好分級分類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範工作,及時評估工作成效,發揮創新引領作用。抓好新餘、上饒、鷹潭市信息惠民試點工作,初步實現政務服務“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逐步向全省推廣。(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3.建立健全制度標準規範。加快清理修訂我省出台的不適應“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政府規章和有關規定,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範,明確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的法律效力,着力解決一些地方存在的“服務流程合法依規、羣眾辦事困難重重”等問題。(責任部門: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辦公廳。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按照國家“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及時調整完善我省政務服務平台架構,以及電子證照、統一身份認證、政務雲、大數據應用等標準規範和數據接口,適應對接全國統一政務服務平台的需求。(責任部門:省發改委、省政府辦公廳。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4.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向鄉村延伸。建設暢通高效、覆蓋城鄉、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網絡基礎設施。將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地方城鄉規劃,實現所有設區城市光纖網絡全覆蓋,推進農村地區行政村光纖通達和升級改造。儘快建成一批光網城市,實現第四代移動通信網絡(4G)覆蓋行政村及以上地區,80%以上的行政村實現光纖到村。提升骨幹網絡容量和網間互通能力,大幅降低網絡資費水平。(責任部門:省工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發改委,各市、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5.加強各級政府網站信息安全建設。按照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健全“互聯網+政務服務”安全保障體系,明確政務服務平台的安全責任,開展等級測評、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等工作,建立各方協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範、監測、通報、響應和處置機制,加強對政務服務業務應用系統的安全監控。提高政務服務業務應用系統的安全防護能力,查補安全漏洞,做好容災備份。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制度,加大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等重要數據的保護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撐保障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責任部門:省工信委、省網信辦、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三、組織保障

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向深入的關鍵環節,是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確保各項任務落地生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對建設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分管領導要具體督促協調,常抓不懈。各級政府要明確工作機構、人員和職責,建立政務服務部門、信息化部門和有關業務部門分工明確、協調有力的工作機制;政府辦公廳(室)要牽頭負責、統籌推進、監督協調和指導本地區、本部門“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編制、法制、發改、財政、工信等牽頭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督促指導,開展督查評估,落實好各項工作;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分解任務,落實責任,推動相關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考核監督。將“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納入省直部門績效考核和市縣科學發展綜合考評體系,加大考核權重,列入重點督查事項,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和成效。充分發揮專家評議、第三方評估、羣眾評議等作用,通過模擬辦事、隨機抽查等方式,深入瞭解服務情況,匯聚眾智改進服務。在政府門户網站設立曝光糾錯欄目,暢通羣眾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解決羣眾反映在辦事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反饋處理結果。完善正向激勵機制,對綜合評價高、實際效果好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予以通報,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損害羣眾合法權益的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三)注重培訓推廣。將“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納入幹部教育培訓體系,定期組織開展培訓。把面向公眾辦事服務作為公職人員培訓的主要內容,有效提升服務意識、業務能力和辦事效率。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建設一支既具備互聯網思維與技能又精通政務服務的專業化隊伍。積極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建立交流平台,加強業務研討,分享經驗做法,共同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做好宣傳推廣和引導,方便更多羣眾通過網絡獲取政務服務,提高“互聯網+政務服務”的社會認知度和羣眾認同感。

(四)加強經費保障。統籌全省信息化項目資金,重點支持全省統一部署的“互聯網+政務服務”相關平台的建設和運營管理,保障全省各級政務服務網、網上審批系統、政務雲平台等電子政務網絡平台運行維護。各地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為本級“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和運營管理提供經費保障。

表彰獎勵實施細則 篇16

為了確保政令暢通,切實加強行政管理,提高行政交效能,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強化依法行政、廉潔從政、服務大局的意識,樹立嚴明、勤政、廉潔、務實、高效的機關形象,根據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區委四屆八次會議提出的各項工作目標,切實解決機關幹部身上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增強機關幹部的服務意識、大局意識,提高工作效能,推進行政機關和執法部門依法行政、秉公執法,創造優良經濟發展環境,為加快打造“首善之區”、建設“和諧愛輝”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和行政效能建設,切實解決機關幹部身上存在的“庸、懶、散”問題和工作作風不紮實的問題。建立辦事高效、運動協調、行為規範、依法行政、

清正廉潔、不斷創新的行政管理體系。確保區委四屆八次會議確定20xx年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三、行政效能監察的範圍和內容

(一)加強對局機關落實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監察。檢查是否緊緊圍繞衞生事業發展這個中心,在思想和行動上,與區委、政府保持一致。着重檢查對重大決策部署以各種理由頂着不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為了個人利益損害全系統乃至全區利益的行為;自行其是,各自為政,甚至陽奉陰違,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無政府主義行為;其它影響政令暢通的行為。

(二)加強作風建設情況的監察。檢查是否存在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搞形式主義、工作不紮實的問題,樹立求真務實、真抓實幹的作風;重點檢查有無遲到早退現象,上班時間是否存在串崗聊天、遊戲、打盹、中途離崗、灑後上班等現象,着重治理責任心和執行力不強,不求上進不思進取,作風渙散、不恪盡職守、互相址皮、效率低下、拈輕怕重、“虛、浮、懶、散、慢”等問題。樹立紀律嚴明、辦事高效的作風。

(三)加強行政成本支出情況的監察。主要檢查局機關日常經費開支情況。一方面檢查各項支出是否符合財務

制度,是否合理,是否必要,有無講排場、鋪張浪費,有無用於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尤其要看成本支出與完成的業務工作總量之間的比例大小。提高行政資金的利用效益,要牢固樹立行政成本觀念。

(四)加強政務公開和制度建設情況的監察。加強制度創新,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制度管人、制度管事。要不斷探索並推行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新制度、新辦法。重點檢查政務是否公開、是否接受社會的監督,包括政策公開、收費公開、程序公開等,是否實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失職追究制等制度。

(五)加強對局機關履行職能及開展業務情況的監察。重點檢查職工辦事、辦證、辦文等是否及時,程序是否規範有序,有無拖拉推諉、吃拿卡要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現象,業務數量和辦理質量是否與之相匹配,完成任務進度是否符合目標考評的要求。

(六)加強對局機關行政執法情況的監察。檢查機關辦事人員是否依法行政,是否有違反規定耍特權,搞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行為;是否存在緩作為、亂作為、不作為現象。 (七)強化行政決策情況的監察。重點檢查局機關重

大事項是否按制度辦理,做到民主、公開、公正;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政府決定命令,明知故犯的錯誤決策行為;是否存在不調查研究、不民主協商的主觀盲目、主觀武斷、暗箱決策行為;是否存在當斷不斷貽誤時機或因私廢公造成重大損失的決策失職行為。

(八)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嚴肅追究責任人。重點查處商業賄賂案件,是否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招投標制度。是否存在隱瞞不報、瞞案不查、查而不究的問題,堅決糾正不正當交易行為。

四、行政效能監察的方法與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份,衞生局按照此次開展的行政效能監察內容和範圍,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組織發動單位職工進行學習討論,制定實施方案,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羣眾監督。全面啟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並將實施方案於7月30日前報區紀委監察局執法監察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8月—9月,衞生局將按照行政效能監察實施方案的檢查內容,對今年工作運行情況進行認真梳理,徹底自查,不留死角。深挖本單位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認真整改糾正。對羣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社會影響大易引發羣體事件的問題要及時發現

及時整改。自查自糾階段結束時,形成局面報告,將自查及整改情況於9月30日前報區監察

局執法監察室。

(三)監督檢查階段。衞生局紀委組織有關人員通過明察暗訪、組織座談、聽取羣眾意見、重點抽查、接受舉報等方式對本單位實施監察。對工作不認真,查擺問題不細緻、不徹底,不認真進行整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人員,進行行政問責並按照目標管理責任制進行考核,對問題嚴重的要採取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兩種手段進行責任追究,典型事件要在全系統範圍內通報。

(四)總結提高階段。10月1日至30日,認真總結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中的做法、經驗和舉措。使整改成效得到鞏固,工作作風根本改善。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並形成書面材料報區紀委監察局。 五、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局機關要充分認識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工作機構;要把行政效能監察納入行政管理的議事日程,並向社會公佈投訴電話,受理、協調、處理本單位行政效能投訴問題。

(二)認真組織學習,抓好落實。局機關要組織人員 認真學習《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使機關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熟悉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內容和要求。為實現加快衞生職能轉變,改變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率,確保政令暢通,羣眾滿意,社會穩定的目標,狠抓落實。把工作做細、做精。不走過場,不擺花架子。

(三)要加強信息溝通,及時上報情況。局機關要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及時解決在開展行政效能監察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按時間、按要求、按階段的工作任務,及時上報實施方案、自查清理報告、總結報告等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