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校園創建細則

文明校園建設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文明校園創建細則該如何合理制定?下文是文明校園創建細則,歡迎閲讀!

文明校園創建細則
文明校園創建細則一

1.領導班子建設好。積極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加強教師黨員隊伍建設,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先鋒模範作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和“三會一課”等制度。完善普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制,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貫徹民主集中制,團結協作,執政為民意識強,思想作風好,主動服務師生,建立並落實聯繫點、談心及接待日等制度。義務教育學校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

2.思想道德教育好。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積極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充分利用重要時間節點開展“我的中國夢”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引導學生從小立志向、有夢想,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加強學校德育體系建設,科學設置並落實德育課程,深化學科德育研究,改革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改善教學手段,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學校教學各個環節,融入學生學習生活各個方面。落實《中國小生守則》,加強學生行為規範養成教育、文明禮儀教育。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實《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xx年修訂)》,培養學生陽光心態、健康人格。中等職業學校認真落實《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大綱(20xx年修訂)》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把提高職業技能和培養職業精神高度融合。

3.活動陣地好。組織設計不同主題的校園板報、班級板報、宣傳櫥窗等,定期評比展示。充分利用教室走廊、牆壁、校園文化牆等載體,陶冶學生情操、美化學生心靈、啟迪學生智慧。發揮校園廣播站、電視台、校報校刊和團隊教室、校史陳列室、榮譽室的作用,拓展育人渠道和空間。加強校園網絡建設,打造學校對內對外宣傳交流互動的網絡平台。加強團支部、學生會活動設施與場所的建設與管理,營造特色鮮明的社團活動環境。

4.教師隊伍好。認真落實師德建設要求,紮實開展師德教育,嚴格師德管理,提升教師思想道德素質。定期組織師資培訓,制定教師專業成長規劃,不斷更新教師教育觀念和知識結構,提高教師教學水平。重視班主任、骨幹教師的成長,注重年輕教師的培養,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形成結構合理、梯次發展的教師隊伍。

5.校園文化好。建設優良校風、教風、學風,運用校訓、校史、校歌、校徽、校標等校園文化符號,激勵學生愛學校、愛學習、共建校園文明。體現德育、智育、體育、美育要求,精心設計和組織開展勞動技能、志願服務、文娛體育、中職“文明風采”競賽等校園文化活動。積極拓展校園文化建設新載體,充分發揮網絡作用,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校園網絡文化活動。

6.校園環境好。做好教學設施規劃管理使用,校園教學、文藝、體育、科技等活動場所佈局合理、整潔有序。做好校園淨化綠化美化工作,自然景觀、人文景觀錯落有致,使用功能、審美功能和教育功能和諧統一,建設美麗校園。加強安全教育,強化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校園安全、穩定。整治校園周邊環境,維護校園周邊良好秩序。深入開展環保教育和節約教育,引導師生樹立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意識,培育節約資源的良好風尚。

文明校園創建細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學習教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做好中國小校德育工作,深入推進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教育部、中央文明辦關於深入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和省文明辦、教育廳關於中國小校文明校園創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我市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教育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要堅持價值引領,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於創建活動全過程;堅持貼近師生,使每一名師生都成為創建活動的實踐者和受益者;堅持注重實效,引導創建活動穩步推進、普遍開展,力戒形式主義;堅持廣泛參與,把創建活動延伸到班級、宿舍和每個師生員工,夯實校園文明根基。

第三條 文明校園創建活動是羣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文明辦要將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納入文明城市測評工作,納入文明單位評選工作序列;各級教育部門要將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納入教育系統年度工作任務,納入各級學校目標考核,納入教育督導工作體系,推動文明校園創建工作落地落實;各中國小校是創建活動的主體,要形成學校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緊密配合,全校師生共同參與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二章 標 準

第四條 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學生為中心,加強師德建設,重點圍繞領導班子建設、思想道德教育、活動陣地建設、教師隊伍建設、校園文化建設、整潔優美環境創建等方面開展工作,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中國小校園落細、落小、落實。

第五條 中學文明校園創建工作的基本標準應符合《教育部 中央文明辦關於深入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基教一〔20xx〕7號)中規定的《中學文明校園標準》。

第六條 國小文明校園創建工作的基本標準應符合《教育部中央文明辦關於深入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基教一〔20xx〕7號)中規定的《國小文明校園標準》。

第三章 考 評

第七條 符合文明校園創建標準的各級各類中國小校均應參加文明單位評選。評選活動每三年開展一次,基本程序包括:自願申報、逐級推薦、組織考核、徵求意見、媒體公示、命名錶彰。

參加縣(區)文明單位評選的,由申報學校根據創建標準,在自查自評基礎上,通過所在地教育局向縣(區)文明委提出申報,經所在縣(區)文明委核定後,報請縣(區)黨委政府予以命名錶彰。

參加市文明單位評選的,從獲得縣(區)文明單位稱號的學校中產生,由縣(區)文明委擇優推薦,經市文明委核定後,報請市委市政府予以命名錶彰,並擇優推薦參加省級文明單位評選。

第八條 對已經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學校,每三年複評一次。經複評未達到中國小校文明校園創建標準的,取消其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第九條 相關評選和複評工作,根據市、縣(區)文明單位評選表彰工作的總體安排實施,由市、縣(區)文明辦會同教育局,分級組織落實。從20xx年起,對參加市文明單位評選和複評的學校,統一使用《湖州市中國小校文明校園創建工作測評細則》進行量化考評;縣(區)可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條 對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學校,按照同級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由市、縣(區)文明辦和教育局實施動態管理,建立相關學校年報制度和重大情況報告制度,加強日常指導、服務和監督。

第十一條 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學校,如發生創建工作嚴重滑坡、學校德育方面出現嚴重問題或其他違反本辦法,嚴重損害學校聲譽的情況,文明委視情況嚴重程度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及撤銷稱號等處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在創建期間的,取消文明單位評選資格;已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由文明委撤銷其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領導班子成員有嚴重違紀、違法事件;

有重大勞資糾紛、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誠信事件;

有重大校園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消防責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員工違法犯罪案件;

有嚴重違規辦學(辦班)、違規招生和違規收費問題等。

第十二條 文明委對涉事學校的處分採取一事一處分的辦法。對存在問題並已經上級文明委處分的學校,下級文明委不再因同一問題對其進行處分;情況特別嚴重的,經上級文明委同意後,可作進一步處分。

第十三條 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學校如出現更名、撤銷、分設、合併,應及時向各級文明委報告備案。原學校撤銷的,其文明單位榮譽稱號自然取消;分設學校,原學校若已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其稱號經文明委審核確認後繼續保留,但是其分設學校不享有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合併學校,原學校如均已獲得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其稱號經文明委審核確認後可予繼承。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文明辦、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和修訂,各縣(區)文明辦、教育局可根據本辦法和各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亦適用於中等專業學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等各級各類中職學校。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市文明辦、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文明校園創建細則三

為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學習教育,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再上新台階,根據《江蘇省深入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和《高校文明校園標準》,現就深入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和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自覺落實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充分發揮廣大師生參與文明校園創建的積極性,把學校建成“質量高、特色顯、環境優、師生幸福感強”的高水平特色財經類高職院校,為構築道德風尚建設高地、建設社會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蘇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價值引領,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於創建活動全過程;堅持貼近師生,使每一名師生都成為創建活動的參與者、實踐者和受益者;堅持注重實效,引導創建活動穩步推進、普遍開展,力戒形式主義;堅持廣泛參與,把創建活動延伸到班級、宿舍和每個師生員工,夯實校園文明根基;堅持合力推進,調動全院力量共建文明校園,營造有利於廣大師生崇尚文明、崇德向善的良好環境。

三、主要目標

按照教育部、中央文明辦下發的《高校文明校園標準》《中學文明校園標準》和《國小文明校園創建標準》以及省教育廳、省文明辦制定的中國小《江蘇省文明校園測評細則(試行)》,健全創建工作機制,深入開展文明校園創建工作。

通過創建活動,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學校教育教學全過程,融入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各方面,提高師生道德修養和文明素質,使講文明、踐禮儀、守道德在學校蔚然成風;提高校園文化生活質量,使校園文化內容健康、格調高雅、豐富多彩;提高校園文明程度,使校園秩序良好、環境優美,育人環境進一步改善。

四、任務分工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建設

加強學校與二級學院(系部)的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紮實推進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建設,加強教師黨員隊伍建設,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高。

(組織部)

學校黨委與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理論中心組學習有實效,學習制度、學習時間有保障,校院兩級領導班子理論素養和辦學治理能力強。

(宣傳部)

改進工作作風,切實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三嚴三實”要求,四風問題得到有效治理,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鞏固。

(紀委)

堅持民主集中制,認真貫徹執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斷完善決策機制和議事規則。

(辦公室)

(二)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教育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教育課教學,豐富完善師生主題教育活動。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師生知曉率達到100%。

(各院系、思政部)

普遍開展文明班級、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創建活動,組織開展“節糧、節水、節電”活動。

(學生處、各院系部)

壯大志願者隊伍(志願者數量以“志願江蘇”平台註冊數為準),積極開展志願服務。

(團委、各院系部)

組織開展讀書徵文活動,引導師生多讀書、讀好書。

(圖書館)

開展禮節禮儀教育,在重要場所和重要活動中升掛國旗、奏唱國歌,完善開學典禮、畢業典禮禮儀規程,使禮節禮儀成為強化校園文明建設的重要方式。

(學生處、各院系部)

組織開展國家憲法日主題教育活動,做好法治宣傳教育。

(宣傳部、各院系部)

(三)進一步加強活動陣地建設

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鞏固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陣地。

(宣傳部)

切實加強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日常管理,確保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主導地位,確保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宣傳部)

加強校報、校刊、校內廣播電視、宣傳櫥窗等建設、管理。

(宣傳部、現代教育中心、團委)

加強網絡思想文化建設和網絡文明素養教育,使學生形成科學、文明、健康、守法的上網意識和習慣。

(團委、各院系部)

牢牢把握正確導向,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唱響主旋律、打好主動仗,發揮宣傳陣地育人功能。

(宣傳部、各院系部)

(四)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加強師德建設,納入教師考核評價體系,作為教師年度及聘期考核、職務評聘晉升、晉級和評優獎勵的首要標準,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不斷推動師德師風建設。

(人事處、教務處)

嚴格學風建設,堅持教育引導、制度規範、監督約束、查處警示並舉,形成弘揚優良學風的長效機制,嚴格杜絕學術造假、學術腐敗等行為,樹立誠信為學的典範,營造健康的學術氛圍,以自身誠信形象示範帶動學生。

(科技處)

(五)進一步加強文化育人工作

加強對學校教育思想、辦學理念、校訓、校風等精神內涵的凝練和歸納,充分展示學校獨特、鮮明的文化積澱與文化追求。

(宣傳部)

開展各種形式的文明創建宣傳引導,弘揚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

(學生處、各院系部)

結合重要節慶日,開展黨史國史教育,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

(思政部、各院系)

加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宣傳教育,營造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涵育學生文明素養的氛圍。

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打造一批文化活動品牌。

(團委、各院系)

組織體育競賽、羣眾性體育活動,發揮體育的綜合育人功能。

(體育工作部、各院系)

(六)進一步加強校園環境建設

加強校園規劃和建設,做好綠化美化,實現校園山、水、園、林、路使用功能、審美功能和教育功能和諧統一,激發師生愛校熱情,陶冶學生關愛自然、關愛社會、關愛他人的情操。

(發展規劃處、宣傳部、後勤處)

注重校園公共場所人文景觀建設,運用雕塑、書畫、建築小品等形式,提升校園文化形象。

(宣傳部、後勤處)

組織師生參與校園樓宇、道路、景點和公共區域的規劃、建設、命名和管理,增強師生對校園環境的認同感。

(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