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石產品採購合同(精選15篇)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1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精選15篇)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_________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手段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

4.由_________負責驗收和檢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並在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説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二條 通知

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1)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2)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3)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2.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條 擔保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_____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處理: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2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設備的規格、數量、金額:

本合同金額包含製作、運輸及税費。

二、項目實施及施工地點

1、完工日期: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完成。

2、施工地點: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整;

2、付款條件及方式:乙方安裝完成 日內,甲方即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

3、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組織驗收,無異議當日即一次性付清

全部貨款(定金相應衝抵貨款)。

四、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設備後,甲方應派出相關技術人員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的設備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並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係,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五、售後服務條款:

乙方針對本項目的售後服務將嚴格參照各貨品廠家保修條例,全程上門服務。工程交貨驗收後壹年內免費。接到故障通知後4小時內響應,12小時內排除。保修期滿後,本公司可繼續提供維修和系統服務,並根據具體情況收取成本費用。下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户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範圍等)引起的損壞;

3、用户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户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於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建築材料採購合同材料採購合同電子產品採購合同範本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甲乙雙方交易意願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物料採購簡易合同。

一、規格、數量及供貨時間:

1、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驗合格。

三、供貨地點與供貨方式:

1、供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不合格品處理方式:

退貨,由供方承擔一切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超過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內未交貨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超過交貨時間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貨物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爭議處理方式: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餘部分。

八、其它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________。

2.產品的數量:_________(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數量:_________。(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或按照通常標準。)

2.產品的檢疫辦法:_________。(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衞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對村民、專業户、個體經營户一般採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定必須採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法結算。

第四條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按派購任務簽訂的購銷合同,原則上以一年為限,分季分月執行;不屬派購或派購基數以外的產品,按當事人協商的交貨期限執行。根據鮮活商品的特點,交貨日期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前或推遲。交貨地點和方式,可由當事人商定。)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______%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和飼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______%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於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並應向甲方償付逾期貨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貨款部分的_________%(______%的幅度)的違約金。

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並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衞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對於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部分,當事人可以請求適當調整。

第七條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及時通報,經有關機構證實後,不負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其它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7天之內作出答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變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損害雙方利益和影響國家收購計劃的執行。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______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5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採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開、公正自願的辦事原則,特訂立此供貨協議,以便雙方當事人共同遵守,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當事人訂立協議標的商品名稱及價格

第二條:合同採購商品的質量標準

一、本合同中甲乙協商購買的相關商品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食品、飲品質量監督準則,要求商品質量符合國家硬性規定,符合國家對食品、飲品的流通規則;

二、本合同所採購的商品要求必須經過檢驗檢疫部門的審查批准,包裝封面必須有明顯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及保質期限,堅決杜絕“三無”產品;

三、商品所應有的包裝必須是自身原有包裝,不得拆換、填補。

第三條:合同採購商品的價格控制

一、合同採購的商品價格由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商定;

二、甲方的商品價格必須是低於其他使用商的價格;

三、根據市場的需要或由於商品價格的不穩定等各項因素,供貨方需要上調或降低商品價格時應當及時告知對方。當甲方降低商品價格時,應在降價之日前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關業務部門,並按照降價後的商品價格重新計算合同總價格,以新合同價額交付貨款;當甲方上調商品價格時,甲方要在上調之日前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的有關業務部門提交申請,乙方應在收到申請後的日內對市場價格進行調查後作出答覆,並按照答覆後的價格進行貨款的結算。

第四條:合同商品的供貨、交貨及驗收

一、合同商品供貨事宜:

供貨時間: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除有詳細約定供貨時間外,若無具體供貨時間的則甲方應該儘快辦理供貨手續;

供貨方式:甲方作為合同商品的供貨商,負責運送貨物至乙方使用的地點,其運輸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合同商品的交貨事宜:供貨方將商品運送到乙方使用場所後應該由運貨負責人和收貨負責人當面點清貨物,乙方在收到甲方商品後應出具相應的收貨憑據。

三、合同商品的驗收:

商品驗收地點:合同所明確的商品驗收地點應在乙方使用商品的地點,若在其他地點驗貨應事先告知乙方,乙方驗貨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商品驗收憑證:甲乙雙方在當面驗收貨物後,乙方應當主動開具驗貨憑證,明確註明商品的數量,質量等級、包裝標準等,並應由甲方負責人員簽字蓋章。

第五條:合同商品的貨款結算方式

按照甲乙雙方認可的報價單價格訂貨後,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並經乙方指定人員憑甲方出庫單對賬入庫後,先付給甲方總貨款的80%,餘額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合同解除時結清,貨款打入甲方指定賬户。户名:__開户行:__賬户:__

第六條:甲方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或乙方的進貨通知要求按時按量的向乙方供貨,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使用,為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甲方進行補償或賠償;

二、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不得在合同商品中故意摻雜摻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充當合格產品,由此給乙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自身承擔;

三、對於乙方庫存商品在保質期限到期前一年,經由乙方提出後甲方應立即配合調換;

四、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質量的標準的要求,同時具備公開市場銷售的條件,不得生產、配送假冒偽劣、過期或產品腐爛變質的產品;

五、關於甲方其他相關權利義務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予以約束及解釋。

第七條:乙方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履行期間,乙方沒有正當理由不得無故要求退貨或者拒絕甲方送達的貨物,為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對商品進行驗收的,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對甲方提出異議並進行應對處理的,視為乙方默認該批商品符合合同約定;

三、針對甲方對乙方有關業務部門或個人的投訴,乙方應當積極認真迅速有效的妥善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甲方;

四、關於乙方其他相關權利義務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予以約束及解釋。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完整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協議條款

一、甲方承諾所供應商品價格應該是市場最低價,否則乙方有權調換其他供應商,若有其他供應商與甲方簽訂的商品價格低於本合同價格時,乙方有權在甲方貨款中按差價的十倍金額扣除,作為乙方損失的賠償;

二、按本合同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3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方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扣發貨物或者扣付貨款來充抵;

三、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部門機關調解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6

買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購買乙方貨物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的名稱、商標、品牌、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甲乙雙方簽章確認。

為便於本合同的表述,本合同文中所述的“產品”、“貨物”、“貨”均指甲方向乙方採購的合同標的物。

第二條 合同標的質量

2.1 交付貨物的質量應符合產品製造廠商有關技術手冊、產品説明書的標準,並且不低於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

2.2 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是產品原生產廠商製造的,是全新、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甲方在採購時提出的工作需求。

2.3如因乙方提供的貨物硬件或軟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錯誤,或因乙方在現場的技術人員操作指導有錯誤而使貨物不能達到購銷合同規定的指標和技術性能,乙方應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和損壞的產品硬件或軟件,使貨物運行指標和技術性能達到本合同規定,由此發生的退貨、換貨、運輸等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於 98%。

2.5 乙方提供貨物採用廠商出廠包裝,並且符合該貨物的包裝運輸要求,能防潮、防震,確保運輸安全,在甲方驗收前不得拆封,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合同價款

本合同總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元(¥)。甲乙雙方變更供貨品種、規格及數量時,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均可作為雙方結算合同總價款的依據。

第四條 送貨時間、方式、地點

4.1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運貨時間:

第一種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附件一約定的全部產品。

第二種 本同簽訂後,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向乙方發出書面發貨通知,乙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產品。

4.2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運貨方式:

□第一種 甲方在乙方處自提貨物,並承擔相關費用;

□第二種 乙方代辦運輸,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三種 乙方送貨上門並承擔全部運輸費。

4.3 送貨地址: ;交貨聯繫人: ,電話: 。若甲方改變送貨地、聯繫人,應及時通知乙方。

4.4 乙方在送貨時應同時提供貨物所有隨附單證和資料。

第五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5.1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第一種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若甲方增加產品需求量,則在乙方確認後,支付增加貨物的價款。

□第二種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元(¥ );貨物餘款在乙方全部供貨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付清。

5.2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第一種 現金支付。

第二種 銀行轉賬。乙方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額支付的首筆貨款後,向甲方出具合同價款全額增值税票據;並於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出具該次收取款項的財務收據。對未付款項,則雙方掛賬記錄予以確認。

第六條 交貨及驗收

6.1 乙方將附件列明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按質按量交付到約定地點。

6.2甲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貨物的種類、規格、數量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加蓋甲方或者其項目部印章及驗收人員簽字的收貨憑證;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6.3甲方對於已經驗收的產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12個月內提出。

6.4甲方對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存在質量問題的,乙方應2日內給與更換,並承擔相關費用。

6.5 數量和質量均符合合同約定,方為驗收合格。全部貨物經驗收合格後,貨物的風險轉移到甲方,此前貨物滅失、損壞等風險由乙方承擔。

6.6如產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並立即通知乙方,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甲方驗收不符合要求時,視為乙方未交貨,乙方如約交付符合要求的貨物之日確定為乙方實際交貨日。因乙方換貨退貨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乙方逾期交貨時,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貨15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全部的款項,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7.2 驗收不合格:如乙方提供的貨物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的書面通知後 3日內解決,同時按照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未在該期限內解決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提供產品存在的缺陷不因甲方驗收合格而免除責任。

7.3甲方逾期付款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權利保證

乙方保證提供的貨物不存在對任何第三方的侵權(包括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若發生侵權事件,則由乙方負責處理,乙方應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並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售後服務

自全部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所供貨物提供____個月的質保期(若產品説明書的質保期長於本合同約定時,則以本合同的約定期限為準),在質保期內乙方應提供本合同產品原廠家標準的售後服務。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應協商尋找合理的解決方法,並盡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後果。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後三年內,若事先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認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雙方簽訂本合同的事實、本合同內容以及在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得到的對方的各種信息。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本合同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協議”、單方“承諾”等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特快專遞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3.3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13.5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閲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13.6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7

供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碼: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需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碼: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用途:_________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_________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_________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_________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_________

十、獎罰標準及兑現方式:超售_________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_________元十

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鈎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_________十

二、違約責任:_________十

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十

四、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

五、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需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經費科目:

乙方在(     )的湖南大學(   )設備採購及服務招標中(招標編號為:),中標下列設備/儀器:

[第一條]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原產地列下表:(單位:人民幣)

序號序號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原產地

合計金額:(大寫)(¥:)

進口設備詳細規格及技術配置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合同金額:進口設備(儀器)合同價款總額為人民幣(¥:)

[第三條]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五日內,甲方將合同價款總額的95%即人民幣

匯入乙方保證金帳户(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時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換匯手續和到銀行開出信用證;餘款5%即人民幣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15天內支付。

[第四條]設備/儀器交貨地點:由乙方負責送到湖南大學內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設備/儀器交貨日期:第一筆貨款支付後天內交貨。

[第六條]設備/儀器技術質量要求、人員培訓及售後服務:詳見技術協議。

[第七條]甲、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負責與國外供貨商洽談貨物配置清單,並將與外商商談確定後的貨物配置清單及相關技術要求交乙方。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提供相應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對外交涉。

合同貨物到達甲方後,如發現包裝及貨物殘缺,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等情況,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時向當地進出口商檢局提供檢驗,取得商檢證書後,在對外索賠有效期內(90天)對外交涉索賠。

負責將進出口機電產品申請表,免税申請表蓋章後交乙方辦理機電批文,並負責提供免税證明材料、申請免税報告。

若海關要求現場查貨,甲方應派技術人員陪同。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負責對外簽訂外貿購貨合同,並確保合同的有關條款符合國際貿易慣例。

負責辦理對外購貨合同的填單、開證,催貨,審查單據,及時對外支付貨款等相關手續。

負責合同項目下進口貨物進口機電批文,海關免税,商檢和長沙報關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負責辦理對外索賠手續及解決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其它問題。

貨物交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與甲方辦理財務結算手續。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退貨及收回已付貨款,並由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無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設備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二)甲方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無故逾期支付設備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三)甲方或乙方違約金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十。

[第九條]索賠:

乙方應負責代理甲方向供貨方進行索賠。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應採用下面一種或綜合的方式理賠:

同意拒絕收貨並且退還給甲方拒收貨物的金額,同時承擔所有直接的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商檢費、報關費、倉儲費、對拒收貨物的監管、保護費用等。

根據貨物不符合合同及技術協議的程度,損壞的程度,甲方損失的金額,降低貨物的價格。

替換新的與合同中所規定的規格質量一致的部件,承擔所有的費用和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賠30天后沒有回覆,則將視為乙方已經默許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賠。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執行合同的各項工作。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合同附件:

甲方:湖南大學

乙方:

項目單位(院、系)領導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

合同簽訂地:湖南省長沙市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9

年度辦公產品採購及服務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委託方)

乙方:_________(開發方)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採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採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採購交易行為規範化,特委託_________(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採購及服務,並請該_________對甲方公司的採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為此雙方簽定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一、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採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1.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2.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3.建立採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4.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二、乙方積極參與甲方採購評估,並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1.在收到甲方採購計劃申報表後,向甲方提供採購計劃評估表。

2.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3.提供甲方歷次採購檔案。

4.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採購報表。

三、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1.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不出售偽劣商品,殘、次品。

2.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3.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4.在甲方按正常計劃採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採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及時送達。

四、採購定單的確定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並結合以往採購的內容,提供本次採購及服務定單。

2.乙方收到定單後,進行集合評估,然後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表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3.甲方評估後的定單審核後,遞交本單位給予批准。

4.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確認。

五、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2.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後,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3.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後,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 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採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閲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儘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採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A.甲方未履行採購計劃。

B.甲方年採購額低於_________元。月均採購低於_________元。

C.不執行集中採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 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A.沒有履行採購評估承諾。

B.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C.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年,協議到期後,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定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20日前提出徵得對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採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後,按月支付當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甲方將 設備的提供、安裝、調試、以及驗收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保證該工程按期、保質完成,明確雙方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2. 工程名稱:設備提供、安裝、施工合同。

3. 施工範圍:

4. 工程地點:

5. 工 期:

4.1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天

4.2甲乙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下雨、颱風、高温天氣及節假日等因素,(除本合同定義的不可抗因素外)。甲方提出的合理的趕工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完成,甲方不再支付趕工費用。

4.3 如乙方未在4.1條給定工期內完成本工程並通過甲方全面驗收,每延期一天,乙方將承擔本合同價款的1‰違約金。

4.4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停水、停電(連續停水、停電超8小時)等不可抗的因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順延時間以甲方項目部簽字為準。因乙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4.5暫停施工

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h內提出書面意見。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直至甲方下達進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5. 合同價款(最終決價):

本合同屬於 合同,合同金額為: 元整(¥ 元)人民幣。 乙方不得以圖紙、報價清單或未説明之項作為追加工程款的依據。

第二條 工程款支付

按合同當期進度可請款日期定為每月20日送請款單至工程部審核,次月30日為公司付款日期。

1.第一期為本工程預付款為總價的 %(即元)。

2.第二期為乙方施工完畢,經甲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付工程款的%(即元整)。

3.第三期為保留款%(即 萬元整)作為保脩金,保修期為年,期滿如無質量問題全額付清。【保脩金不計利息】。

第三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1. 甲方項目負責人:

2. 乙方項目負責人:

3. 工程甲方代表 : 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第四條 甲方工作

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要求: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安全監護、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2. 負責組織甲方規劃部、工程部、政府主管部門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3. 根據乙方申報的開竣工報告,確定開竣工時間。

4.乙方送請款單以及相應證明文件齊全,甲方應按時付款。如甲方延遲當期付款金額,按當期金額月利率的1%利息作為違約金;乙方應按時保量的將後期工程完成,不得將工期延期或因此停工。若乙方出現延期或停工,甲方得另行組織施工,相應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異議。

5. 其他甲方需做事項:

第五條 乙方工作

1. 按照國家工程質量檢驗標準,擔負設備的提供、安裝、調試以及驗收工作,以及負責 工作。最後完成甲方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驗收。

2. 與甲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所有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3. 在工程施工前,必須向甲方申報開工報告,報告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後,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4. 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5. 提供施工的工程進度計劃表、竣工圖、驗收記錄表以及施工前、中、後的照片記錄,並移交檔案作為請款依據。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發生的費用,但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賠償除外。

7. 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8. 做好施工現場鄰近建築物的保護工作。

9. 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的損失和罰款。

第六條 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等級:按行業優質工程執行。乙方如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至符合約定條件,並提供缺失整改前、中、後期的照片作為依據。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雙倍扣除乙方單項工程款。

2. 質量評定部門:甲方 、政府主管部門等單位。

第七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1.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組織甲方、政府主管部門等單位對施工項目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等費用,處理合格後甲方重新組織人員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

2.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施工指令,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甲方實施檢查檢驗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進行。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時,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八條 保修條款

1.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施工的項目及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的質量。

2. 保修期限:年,自工程驗收合格並投入使用起計算。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內起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原因延期返修時期,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賠償責任,甲方得從保脩金中相應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爭議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威海市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條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確保工程施工科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線路、變電所停電等事故,所發生的損失,也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擔負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三份,乙方一份,由雙方各自分送相關部門。

2. 除正常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11

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X)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X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X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1

1.裝運條件  1

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X。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

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

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1

2.裝運通知  1

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

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

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1

3.交貨和單據  1

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

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離岸價(b)、貨交承運人價(a)、到岸價(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ce)來解釋。  1

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X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1

4.保險  1

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

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b)或貨交承人價(XX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

4.3 如果是出廠價(e)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1

5.運輸  1

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XX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b)或貨交承運人價(XX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1

6.伴隨服務  1

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

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

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1

7.備件  1

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

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1

8.保證  1

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

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

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X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

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

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

8.4 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

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1

9.索賠  1

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

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2

1.價格  2

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2

2.變更指令  2

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

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後三十(30)天內提出。2

3.合同修改  2

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2

4.轉讓  2

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2

5.分包  2

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

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

6.賣方履約延誤  2

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

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

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

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2

7.誤期賠償費  2

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

8.違約終止合同  2

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

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

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2

9.不可抗力  2

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

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

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

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

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3

2.爭端的解決  3

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

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e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

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

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

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3

3.合同語言  3

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3

4.適用法律  3

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3

5.通知  3

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

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3

6.税和關税  3

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

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

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3

7.合同生效及其他  3

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

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12

需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地履行。

品 名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備 注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1.交貨期限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副次品率及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數量超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違約罰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規定執行。

10.爭議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張,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日期:

需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日期:

帳號: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13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後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税和關税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14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

乙方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合作、互助、互利的原則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定點向乙方購買學校幼兒所需的食品。

二、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安全技術標準,具有相關部門的質檢報告,貨品包裝完整,標識清楚,不得摻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當日的登記報告。乙方向甲方所售食品保證質量達標,並在該食品規定的條件和期限內不發生食品質量變異;否則,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若出現因乙方供應的食品引起的中毒事件,所有後果(受害者的經濟賠償、相關部門罰款和法律責任)全部又乙方負責承擔,並且甲方有權從貨款中扣除相應金額作為甲方的損失補償。

四、乙方必須遵守甲方食品衞生管理制度,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確保幼兒的身體健康,每次所購食品的安全衞生、保質保量,堅決杜絕“三無”產品和未經檢驗、腐爛變質的食品進入幼兒園。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期為一年,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合同一經簽字,既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得單方任意變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單位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礦石產品採購合同 篇15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20__年6月1日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供應破碎鋁礬土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二、

三、貨物名稱:破碎鋁礬土礦石(以下簡稱礦石)礦石產地:交貨地點:乙方指定的東方希望(三門峽)鋁業有限公司礦石堆場

四、礦石質量要求與供礦數量

1、礦石粒度:礦石粒度小於25的比例為90%以上,礦石粒度在25至30的比例不得超過10%。

2、礦石質量:甲方要求供應的礦石23含量≥55%,綜合(以下簡稱

)≥57,含硫量≤05%,

3、供礦時間: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

4、供礦量:本合同每月的供礦量為40000噸以上(以扣除水份後的淨重為準)。

五、礦石購銷單位:

1、礦石以57為基準價,單價為280元噸,每增減01,單價增減1元噸,在基準價基礎上,增加不限,但減少不得低於57。

當礦石≥4時,按月結算,按月加權。

當礦石加權平均≥57時,需方可按上述條款支付貨款;當礦石加權平均≥54時,需方暫預付貨款的70%。

由於礦石卸車難以區分,供方認可卸車後礦石不能退貨的現實,並承諾所供礦石不合格時不索要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礦石運費等費用),需方也不追究不合格礦石對生產造成的損失(如查獲弄虛作假或作弊的除外)。

2、以上單價為合格礦石在雙方認可的交貨地點的交貨價格(含運費、裝車費、計量費、鄉鎮出境協調費;不含資源税、增值税)

3、因政府對礦山治理、公路交通運輸的整治、人力不可抗拒的外圍因素等影響供礦,只能以合同期內的實際供礦淨重進行結算。

六、對不合格礦石處理辦法:

1、甲方供應的礦石粒度達不到乙方的要求,乙方按以下條款對甲方進行處理:

(1)甲方所供礦石粒度在25至30的比例超過10%,超過部分按8元噸進行扣款。

(2)甲方所供礦石粒度大於30的超過規定指標(小於20噸車超過30粒,大於20噸車超過50粒),按8元噸進行扣款。

(3)甲方所供礦石粒度在100的礦石,甲方必須自行檢出,否則按100元塊進行扣款。

(4)礦石中混入橡膠、煤硝、沙石等雜物,按200元車進行扣款。

(5)礦石單批次(以5車為一個批次)附水超過8%,除扣除水份外,按礦石淨重扣罰5元噸(合同期內供礦量的綜合≥7後,水份超標按實際測得水分扣除,最小按3%扣除,不予處罰)。

2、礦石理化指標不合格的處理辦法:

(1)單組樣的化驗結果:<4或23<52%,不結算,不參與加權平均,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

(2)23的化驗結果:23含量按合同期內進行加權平均,當23含量加權到≥55%時,為合格礦石,可以結算。

當23含量加權到52%≤23<55%時,23含量以55%為基準,每低1%,礦石單價降低3元噸。

23含量按合同期內進行加權平均,當23含量加權到<52%時,不結算,不參與加權平均,

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

3、礦石含硫量如超標,按以下處理(以單組樣化驗為處理點):如含硫量大於05%(不含等於),乙方對這組礦石按30元噸進行扣款,但這組礦石如果≥7、23≥55%時,其中、23指標只要一項達到前述

要求,就可以進行參與加權平均。

4、甲方供礦過程中,不得在運輸車輛中採用夾心的方式組織鋁土著人礦運到乙方堆場,否則當質檢部門在同一車上抽查兩種顏色以上的礦石時,如前後或內外差值低於20時,以低值結算,如前後或內外差值相差20以上時,乙方有權對該車礦石作罰沒處理,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礦石的計量、取樣及化驗:

1、計重:礦石重量以雙方認可的開曼鋁業公司原料磅房出具的磅單為準。

2、取樣及破樣:雙方委託開曼鋁業公司對甲方供應的礦石每車取樣,3車組成一個綜合樣,破碎縮分後形成化驗樣品。

質檢3車取樣後,由甲方對這3車樣進行上鎖封存,每天由質檢站組織甲方統一開鎖破樣,每天開鎖破樣的時間為:13:00---14:00,17:00---18:00,21:00---2130,如因甲方未能及時開鎖,導致樣品不能及時破碎,化驗結果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

3、樣品封存:甲乙雙方共同對縮分好的樣品進行(用於成分分析)封存,甲方可以當場取走一份留樣,如甲方代表在封存副樣時不在現場,視作甲方自願放棄,乙方取樣人員有權繼續封存副樣,作為複檢依據,並作為最終檢驗結果。

4、檢驗:以開曼鋁業公司的化驗結果為準。

5、複檢:如甲方對開曼鋁業公司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化驗結果出來後10日內提出複檢(超過10日未提出複檢視為甲方認可化驗結果)。

雙方人員共同確認檢驗批次副樣作為檢驗樣,統一檢驗方法,在雙方人員的監督下在原開曼鋁業公司化驗室做複檢,其化驗一次有效。

八、結算方式;

1、重量結算:開曼鋁業公司開具礦石磅單中的過磅重量,扣除水份(指附着水)為結算重量。

2、結算批次:甲方所供礦石按朋為一個結算批次。

3、結算方式:乙方為保證甲方資金正常流轉,甲方所供礦石每20__砘可作為一個預付批次,當礦石加權平均≥54時暫預付貨款的70%;當礦石加權平均≥57時且化驗結果已出則預付貨款的90%;剩餘貨款,甲方待達到結算批次後向乙方進行結算(如甲方提供增值税、資源税税票,税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確認後款項10個工作日內將貨款轉入甲方指定賬户。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條款擅自變更,必須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否則履約方有權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違約方按上月(初始月按當月)總交易額的20%的違約金賠償給履約方。

十、其他

1、本合同雙方均仔細閲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而且都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其它各方注意合同中所有免除其義務或限制對方權利的條款,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其他各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説明。

2、如果需方價格、質量要求、取樣、結算方式等有所調整,本合同自調整之日起按新的調整要求執行。

3、本合同有效期: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由雙方蓋章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