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塘養殖承包合同(精選18篇)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精選18篇)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管好水庫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水產養殖,做到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三兼顧,經村委充分討論並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承包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 村的黃塘水庫,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20餘畝,承包給乙方水產養殖,水庫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自20xx年2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費用及付款方式

承包費為 元/年。 年的承包費共計 元( 元),於合同簽定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若今後物價上下浮動互不補償對方差額。如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未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水庫屬甲方所有,乙方有經營使用權和收益權,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經營活動實施正當的監督和管理,但是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在屆期內,甲方不得增加承包費用或變象收取其他費用。

2、甲方負責辦理該水庫對外的所有手續(不含乙方在經營中所需辦的手續);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前做好通車路、通三相電到水庫大壩上。協助乙方辦理經營用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承包期內,甲方應承擔水庫工程的維護、建設等費用。因國家建設對水庫進行維修,應儘量考慮乙方利益,本着雙贏原則與乙方充分協商,應儘量定於農曆10月份進行維修,如確實需要提前施工,儘量在二個月內完工,如確實對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要優先保證農業用水,乙方不得阻攔。但甲方應儘量保證乙方養魚所需最低用水,以水位線低於下水口為限,放不出水為止。如特殊情況下需抽水,抽水時須得乙方同意,且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保魚水位最低不低於1.5米. 如抽水影響到乙方的養魚生產,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在承包期內、乙方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水庫工程設施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種植農作物、樹木,期滿後應拆除搬遷、停止耕作、自行砍伐,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強制拆除。

6、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做好防盜工作,如造成水庫發生偷盜現象,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偷魚,炸魚等治安案件。

7、甲方現有水庫底漁無償歸乙方所有,乙方在捕撈庫區漁時,只能用網,不得將庫區水資源抽乾,合同期滿後,雙方如不再續包,則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將庫區水資源抽乾清理底漁完畢後,歸還水庫給甲方。

第五條、風險責任

1、甲方承擔水庫工程設施因自然災害、他人破壞、自身老化等引起的風險,乙方承擔因自然災害、管理不善、技術偏差等對養殖經營造成的風險。

2、乙方必須服從上級下達的防汛的規定。蓄水、排水必須經過甲方同意。蓄水、排水當水位高出水庫高排水口時,自動排放,如遇特大洪水造成村民責任田被淹沒,乙方概不負責。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

1. 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更變; ○2. 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 甲方自義務: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名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3、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應重新簽訂合同。

4、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原有關本水庫的承包合同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失效,一切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單位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乙 方(簽字):

鑑證單位(簽章):

__年__月__日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現將位置於的新堰塘承包給乙方用於水產養殖及其它相關養殖,在合法、自願、公平的原則下籤定以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面積:

堰塘水產養殖面積約30畝。

二、承包時限:

承包期為 年從 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

承包費為每年200元。

四、甲方權力和義務:

1、承包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

2、 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經營及養殖行為。

3、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堰塘的合法養殖活動,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問題導致乙方不能在堰塘水面及堰塘進行正常合法的養殖活動時,甲方應及時出面解決、如導致乙方不能繼續養殖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養殖損失。

五、乙方權力及義務:

1.乙方應按時合同約定時間及時繳納承包費用。

2承包期間乙方有義務幫甲方看管甲方名下基礎設施不被損壞、偷盜。

3.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堰塘工程設施安全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六、自然災害:

1.如遇天氣乾旱,於農業灌溉用水發生矛盾時,堰塘的中心垂直水位必須保持1米。

2. 如遇天氣洪澇,乙方應及時開缺泄水,確保堤壩的安全。如堤壩垮塌,乙方產業損失自負。

七、如果對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生產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招標承包,乙方參加競投中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承包魚塘的土名:華容縣隆慶蓮場,魚塘面積:90畝。

第二條 承包期限5年,即從20xx年2月2日至20xx年2月1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額和繳交方法:魚塘承包總金額為叁拾捌萬柒仟元整(¥: )。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為_叁萬捌仟柒佰,每年的承包金應於當年2月5日前一次性繳交完畢。

第四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塘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並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錶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僱請民工強制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 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有關青苗補償費歸乙方,土地補償費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

第八條 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1.8米。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九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並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30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條 風險責任: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有關農業税、水產税、特產税均由乙方方負責,與甲方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於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

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承包金。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金

第十二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會計入帳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生產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招標承包,乙方參加競投中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承包魚塘的土名:華容縣隆慶蓮場,魚塘面積:90畝。

第二條 承包期限5年,即從20xx年2月2日至20xx年2月1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額和繳交方法:魚塘承包總金額為叁拾捌萬柒仟元整(¥: )。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為_叁萬捌仟柒佰,每年的承包金應於當年2月5日前一次性繳交完畢。

第四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塘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並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錶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僱請民工強制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 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有關青苗補償費歸乙方,土地補償費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

第八條 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1.8米。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九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並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30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條 風險責任: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有關農業税、水產税、特產税均由乙方方負責,與甲方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於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承包金。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金

第十二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會計入帳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現將位置於的新堰塘承包給乙方用於水產養殖及其它相關養殖,在合法、自願、公平的原則下籤定以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面積:

堰塘水產養殖面積約30畝。

二、承包時限:

承包期為 年從 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

承包費為每年200元。

四、甲方權力和義務:

1、承包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

2、 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經營及養殖行為。

3、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堰塘的合法養殖活動,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問題導致乙方不能在堰塘水面及堰塘進行正常合法的養殖活動時,甲方應及時出面解決、如導致乙方不能繼續養殖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養殖損失。

五、乙方權力及義務:

1.乙方應按時合同約定時間及時繳納承包費用。

2承包期間乙方有義務幫甲方看管甲方名下基礎設施不被損壞、偷盜。

3.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堰塘工程設施安全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六、自然災害:

1.如遇天氣乾旱,於農業灌溉用水發生矛盾時,堰塘的中心垂直水位必須保持1米。

2. 如遇天氣洪澇,乙方應及時開缺泄水,確保堤壩的安全。如堤壩垮塌,乙方產業損失自負。

七、如果對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管好水庫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水產養殖,做到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三兼顧,經村委充分討論並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承包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 村的黃塘水庫,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20餘畝,承包給乙方水產養殖,水庫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自20xx年2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費用及付款方式

承包費為 元/年。 年的承包費共計 元( 元),於合同簽定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若今後物價上下浮動互不補償對方差額。如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未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水庫屬甲方所有,乙方有經營使用權和收益權,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經營活動實施正當的監督和管理,但是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在屆期內,甲方不得增加承包費用或變象收取其他費用。

2、甲方負責辦理該水庫對外的所有手續(不含乙方在經營中所需辦的手續);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前做好通車路、通三相電到水庫大壩上。協助乙方辦理經營用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承包期內,甲方應承擔水庫工程的維護、建設等費用。因國家建設對水庫進行維修,應儘量考慮乙方利益,本着雙贏原則與乙方充分協商,應儘量定於農曆10月份進行維修,如確實需要提前施工,儘量在二個月內完工,如確實對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要優先保證農業用水,乙方不得阻攔。但甲方應儘量保證乙方養魚所需最低用水,以水位線低於下水口為限,放不出水為止。如特殊情況下需抽水,抽水時須得乙方同意,且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保魚水位最低不低於1.5米. 如抽水影響到乙方的養魚生產,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在承包期內、乙方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水庫工程設施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種植農作物、樹木,期滿後應拆除搬遷、停止耕作、自行砍伐,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強制拆除。

6、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做好防盜工作,如造成水庫發生偷盜現象,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偷魚,炸魚等治安案件。

7、甲方現有水庫底漁無償歸乙方所有,乙方在捕撈庫區漁時,只能用網,不得將庫區水資源抽乾,合同期滿後,雙方如不再續包,則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將庫區水資源抽乾清理底漁完畢後,歸還水庫給甲方。

第五條、風險責任

1、甲方承擔水庫工程設施因自然災害、他人破壞、自身老化等引起的風險,乙方承擔因自然災害、管理不善、技術偏差等對養殖經營造成的風險。

2、乙方必須服從上級下達的防汛的規定。蓄水、排水必須經過甲方同意。蓄水、排水當水位高出水庫高排水口時,自動排放,如遇特大洪水造成村民責任田被淹沒,乙方概不負責。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1. 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更變; 2. 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 甲方自義務: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名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3、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應重新簽訂合同。

4、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原有關本水庫的承包合同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失效,一切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單位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7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生產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招標承包,乙方參加競投中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承包魚塘的土名:華容縣隆慶蓮場,魚塘面積:90畝。

第二條 承包期限5年,即從20_年2月2日至20_年2月1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額和繳交方法:魚塘承包總金額為叁拾捌萬柒仟元整(¥: )。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為_叁萬捌仟柒佰,每年的承包金應於當年2月5日前一次性繳交完畢。

第四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塘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並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錶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僱請民工強制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 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有關青苗補償費歸乙方,土地補償費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

第八條 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1.8米。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九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並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30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條 風險責任: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有關農業税、水產税、特產税均由乙方方負責,與甲方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於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

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承包金。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金

第十二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會計入帳一份。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8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高唐眾意養殖合作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肉鴨委託飼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飼養的雛鴨品種、數量、飼養時間

1.雛鴨品種: 甲方提供的雛鴨

2.飼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40+-2天(遇特殊情況雙方協商協議)。

3.數量:本批次進雛數量為_________只。

4.乙方按雛鴨單隻數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元/只,共_______元。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管好水庫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水產養殖,做到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三兼顧,經村委充分討論並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承包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 村的黃塘水庫,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20餘畝,承包給乙方水產養殖,水庫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自20xx年2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費用及付款方式

承包費為 元/年。 年的承包費共計 元( 元),於合同簽定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若今後物價上下浮動互不補償對方差額。如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未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水庫屬甲方所有,乙方有經營使用權和收益權,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經營活動實施正當的監督和管理,但是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在屆期內,甲方不得增加承包費用或變象收取其他費用。

2、甲方負責辦理該水庫對外的所有手續(不含乙方在經營中所需辦的手續);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前做好通車路、通三相電到水庫大壩上。協助乙方辦理經營用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承包期內,甲方應承擔水庫工程的維護、建設等費用。因國家建設對水庫進行維修,應儘量考慮乙方利益,本着雙贏原則與乙方充分協商,應儘量定於農曆10月份進行維修,如確實需要提前施工,儘量在二個月內完工,如確實對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要優先保證農業用水,乙方不得阻攔。但甲方應儘量保證乙方養魚所需最低用水,以水位線低於下水口為限,放不出水為止。如特殊情況下需抽水,抽水時須得乙方同意,且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保魚水位最低不低於1.5米. 如抽水影響到乙方的養魚生產,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在承包期內、乙方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水庫工程設施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種植農作物、樹木,期滿後應拆除搬遷、停止耕作、自行砍伐,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強制拆除。

6、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做好防盜工作,如造成水庫發生偷盜現象,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偷魚,炸魚等治安案件。

7、甲方現有水庫底漁無償歸乙方所有,乙方在捕撈庫區漁時,只能用網,不得將庫區水資源抽乾,合同期滿後,雙方如不再續包,則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將庫區水資源抽乾清理底漁完畢後,歸還水庫給甲方。

第五條、風險責任

1、甲方承擔水庫工程設施因自然災害、他人破壞、自身老化等引起的風險,乙方承擔因自然災害、管理不善、技術偏差等對養殖經營造成的風險。

2、乙方必須服從上級下達的防汛的規定。蓄水、排水必須經過甲方同意。蓄水、排水當水位高出水庫高排水口時,自動排放,如遇特大洪水造成村民責任田被淹沒,乙方概不負責。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

1. 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更變; ○2. 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 甲方自義務: ○

3、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應重新簽訂合同。

4、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原有關本水庫的承包合同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失效,一切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單位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乙 方(簽字):

鑑證單位(簽章):

__年__月__日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___縣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____大隊(村)_______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__大隊(村)_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羣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逝,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二、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為__________年,自一九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___斤(或______元),其中:一九_______年上交______斤(_____元),一九________年上交_______斤(_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_魚佔______%,______魚佔_____%,魚佔_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___月______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後十天)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鮮魚(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

⒉ 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對社員羣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⒋ 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平線不低於____米。

⒌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⒍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⒉ 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⒊ 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⒋ 乙方每年捕撈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⒌ 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⒍ 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⒎ 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⒏ 乙方抓住偷魚者,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⒐ 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甲方:乙方:日期: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11

出租方:

租賃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達成以下事項:

一、甲方將興無垸的 畝(每畝666平方米)養殖水面租賃給乙方從事養殖經營。

二、租賃時間:三年(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

三、付款方式:

①每畝每年租金1000元,每年12月30日前付清,每年租金

②乙方交壹萬元的風險金,風險金到第三年抵租金。

③如乙方第四年續簽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如不續簽合同,乙方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屋後的小池須11月1日給甲方。

④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如遇周邊干擾時,甲方出面負責調解。

⑤如乙方違約,風險金不歸給乙方。乙方無權力轉租給任何人。甲方如有違約,押金雙倍賠償。

⑥甲方的房屋和各種設施、水泵、電線,合同到期時,乙方要完好無缺、無條件的給甲方,如有損壞,乙方須修好或賠償損失。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誠信共處,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賃20xx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付款方式為年結,每年 月 日交清。

三、租賃期合同內年租金不變。

四、甲方租賃面積(本場圍牆以內包括圍牆及所有的廠房、所有的房間)。

五、合同期內合同面積以內廠房及設備歸乙方使用,除現有的樹木由甲方所有外,甲方不得在租賃面積內另行他用。

六、保證電水供應。確保乙方的正常生產。

七、廠房設施因自然老化損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的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生產可終止合同,並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有任何責任及賠償。廠房如損壞,乙方想繼續履行合同,甲乙雙方協商維修。合同期滿對廠房的正常損壞,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任何責任。

八、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違約需向另一方付違約金2萬元,如有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九、有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解決,另如有行政拆遷補償款的分配:甲方的設施及場地面積歸甲方所有,乙方添加的設備及養殖物歸乙方所有。

十、本合同需雙方及證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13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和用途

甲方將官地坪鎮山羊棟村所屬土地約 畝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

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修建育苗大棚及附屬設施。 租地界址:

二、租賃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 畝,每畝年租金為 元/畝,壹年的租金金額為 元, 年租金共計 萬元整。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由乙方在籤合同的當日向甲方交清 年的租金。

三、甲方權利義務

1、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五天內將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範圍劃定,將地上附着物清理淨,達到乙方使用要求。

2、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3、如因乙方開發該塊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4、如果乙方改變土地用途,需要辦理各種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承擔費用。

5、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策劃。

2、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3、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4、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開發該土地過程中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承租期滿若不再續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該土地上投入資產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處理,合同期滿若不繼租,乙方負責甲方所有田面平整。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所在村委會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村委會:

年 月 日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為大力發展養殖業,合理利用資源,節約耕地,乙方現有一座荒山承包給甲方作為養殖場。通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承包協議,以期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承包事項如下:

一、荒山的位置(名稱)和麪積

桃閘路西北方(大新山);面積五畝。

二、承包期限為30年(叁拾年),即從20xx年2月16日至2045年2月16日止。

三、承包費用每畝1000元,每20xx年付一次款,共3次付清。如甲方不按時向乙方交納承包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內,養殖場內一切費用均有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還要負責荒山的綠化和管理。

五、乙方有義務協調解決四鄰糾紛,維護甲方的養殖場環境。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應共同自覺遵守。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撕毀,終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條文。否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違約金壹萬元,並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原則

1、本合同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追求合作共贏。

二、山羊領取方式

1、乙方與甲方協商合作養殖數量,接受甲方培訓,按甲方要求修建羊圈,接受甲方驗收。

2、羊圈驗收合格乙方方可簽訂此合同,此合同需乙方所在生產隊隊長、乙方、甲方三方簽字生效。

3、合作養殖的山羊由甲方挑選配對並記錄山羊領取時的初始體重。

4、領取山羊不需支付費用。

三、山羊日常管理

1、甲方免費提供山羊的疾病治療,接種疫苗。

2、甲方不定期巡視山羊養殖和圈舍環境,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需遵照執行。若執行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可隨時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山羊。

3、甲方每3個月定期巡檢領養山羊。

4、山羊產羔、生病、受傷、丟失、死亡等情況乙方需及時主動告知甲方,否則由乙方對損失進行賠償。

四、山羊利益分配

1、甲方巡視發現山羊低於領取時的初始體重則本合同解除,收回山羊,乙方不獲得任何報酬亦不賠償。

2、領取的山羊出售時,按增重甲乙雙方均分。

3、領取的母羊在乙方家產羔,兩月內羊羔死亡,由甲方無償收回死羊羔;兩月後羊羔死亡,

4、領取的山羊因疾病、自然災害死亡,山羊死亡時增重甲方按5元/斤回收。

五、本合同其他注意事項

1、合作養殖至少一年。一年後乙方欲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2、乙方對損失進行賠償的情形:

(1)山羊非因疾病、自然災害而死亡。

(2)山羊丟失。

(3)乙方不能提供死亡山羊屍體。

甲乙雙方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 (收購方)

乙方:···· (養殖方)

(甲方)為了發展生產的需要,充分發揮農業龍頭企業的作用,與廣大漁業養殖户(乙方)簽訂本養殖合同書,黃魚養殖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養殖黃魚

乙方為了脱貧致富,開拓海水養殖業,以改變漁業的產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自願、向甲方提供海水養殖產品_________養殖黃魚。

甲方為了擴大生產規模,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願意收購乙方的海水養殖產品_________養殖黃魚。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叁年,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三、數量:

根據乙方的實際條件,計劃在無污染海域面積_______畝養殖黃魚。甲方將乙方實際養殖的海域面積,作為甲方的養殖基地,納入甲方的生產計劃,並按照質量標準予以優先收購。

四、質量:

為了確保食品的質量和衞生安全,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海洋養殖業養殖的技術標準進行海洋養殖,養殖的海域必須是無污染的海區,合同範本《黃魚養殖合同》。並將符合起網要求的新鮮養殖黃魚迅速、安全送往甲方目的地,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收購。

五、價格:

按照市場經濟隨行就市的價格規律。但是,甲方為了海洋養殖業健康穩定發展,保護漁民的養殖積極性。凡是與甲方簽訂養殖合同書的,都享受保護價的優惠政策。無論市價上揚或下躍,乙方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害。

六、運輸:

乙方應及時將符合起網標準要求的新鮮養殖黃魚,起網後迅速採取保鮮措施,迅速、安全送往甲方目的地。運輸工具由乙方事先聯繫落實,並告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運輸工具必須清潔衞生。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義務:

甲方有責任對作為甲方的養殖基地,己納人甲方生產計劃的養殖户,進行相應的養殖生產技術的知識培訓。提供適當的物力和財力的扶植。

乙方有責任將合格的新鮮養殖黃魚提供給甲方,無論市場價上揚或下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基地關係。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八、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簽字:····· 簽字:

······· 年 月 日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由於養殖需求,甲方向乙方租用土地,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地面積

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實際面積 畝。

二、租用日期

時間從 年 月 日起,直至甲方不需合作為止。

三、租用費用

租用費用是以甲方入夥乙方共建養殖基地以及共同養殖為基準,其甲方不付租賃土地費用。

四、土地使用事項

在甲方使用土地時,因土地使用問題,全面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養殖合作管理

在甲、乙雙方養殖期間,養殖場和出現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不可一人決定,如違反約定,由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六、合作經濟事項

在甲、乙雙方共同管理養殖場起步開始,甲、乙雙方出資與收資,因公平分配。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協議各條款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魚塘養殖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於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為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用於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2.租賃期限為肆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該租賃物為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辦公及宿舍),年租金總計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羣眾的公共關係。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飼養方)。

7.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徵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於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於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築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出租協議作廢,以本合同為準)。

1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村壹份。

甲方:

甲方法人:

聯繫電話: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