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施工內部承包合同(精選5篇)

建設施工內部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建設施工內部承包合同(精選5篇)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住宅樓建築工程承包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協議,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甲方名下私房住宅樓。

2、工程地點: 號。

3、承包範圍:主體工程(從承台開始,圈樑,地台,一直到封頂)。內外牆批蕩,四周外牆粘貼紙皮磚,樓梯貼步級磚,走廊、電梯口分別粘貼(詳參照以下第4條)。樓層一至八層或共層(不含夾層),框架結構,首層為商鋪,夾層為摩托車庫。二層以上為住宅套房,頂層為一個樓梯房,電梯機房(結算時作投影面積計算)。

4、承包方式:包清工。所有機械設備、排柵、模板、鐵釘、鐵線等全部由甲方負責。乙方只提供線錘、泥刀、水平尺、圈尺、灰刀等。

注:本工程的水電安裝工程(包括強、弱電),門窗製作安裝、防雷、消防、排柵、防護網不包括在本承包內。

5、建設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其中主體工程 個月內完成)(詳參照以下第五條)。

6、工程質量:參照國家房屋質量有關要求執行。

7、承包價格:按每層投影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整(¥元)。包括天面樓梯屋、電梯機房,基礎部分不計,化糞池不計。(凸窗部分只計一面,不計雙面)

第二條 甲方工作

1、開工前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電等有關方面,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2、準備後需的設備,材料運送到工地,但不負責材料運上樓層。

3、甲方指派人員監督及保護好建築材料。

第三條 乙方工作

1、工柵搭設及施工現場每層的臨時用水、用電以及放水保養。

2、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進度(作法説明),交甲方審定。

3、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作法或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峻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5、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的建築物、設備管線,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處理,模板等材料的堆放、清理;以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協調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住户的關係。

6、工程峻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7、負責峻工後周邊、內部場地,室內地面的環境清理。

第四條 工程內容及包工範圍

1、甲方以清包工的方式發包給乙方。乙方自帶行裝及必須的生活品及用具,施工所用的平水尺、圈尺、吊錘、泥刀、灰刀等常規的使用工具。

2、包工範圍:

①從柱頭承台底標高起至正負零基礎、圈樑、平基、地面硬底化。

②電梯井、化糞池。

③主體框架結構及主體砌磚工程(砌磚外圍牆砌18cm,套間之間的間牆砌18cm,電梯井到頂四周砌18cm,其餘為12cm磚牆)。

④屋面工程的欄牆(包括樓面防水線的搗制)。

⑤室內外牆、天花板全部水泥混合砂漿掃(批)蕩,主樓牆外四周圍四面粘貼紙皮磚。

⑥電梯出入口四面牆全粘貼瓷磚到頂,公共通道地面貼地磚,牆裙貼1.6米至1.8米高瓷磚。

⑦夾層車庫包括天花板全批蕩,地面過水泥沙漿。

⑧頂層天面鋪設30cm至40cm高的預製磚塊隔熱。

⑨首層電梯入口、樓梯通道地面貼磚,通道貼磚到頂。

3、使用的泵車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按圖紙施工。若工程有變更修改,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變更。

第五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3、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停工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的作法説明和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進場通知後安排施工人員進場,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應遵從甲方總施工進度計劃和工期要求。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的,其翻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甲、乙雙方應及時對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進行檢查與驗收手續,要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及負責驗收。

4、遇到以下情況之一者,經甲方審核批准後生效:

a.重大設施變更

b.不可抗力

上述情況發生兩天內,乙方應將工期延誤內容書面報告給甲方,甲方收到報告後兩天內給予答覆。

5、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峻工,乙方應承擔經濟責任,每延誤一天,罰款 元,從工費中扣除。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6、工程峻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10日內驗收,並辦理驗收有關手續。

第七條 關於工程工費的支付及結算約定

1、本工程根據施工進度情況分次撥付進度款,按完成工程進度分工種支付70%給乙方。餘下部分待峻工驗收後結算付清。具體按工種不同依照進度情況支付。如框架部分每完成一層,按元∕平方計付70%的款項,以此類推。

2、工程峻工後,乙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驗收之日算起,保修一年,外牆及屋面保修二年。甲方從乙方工費中扣除人民幣 元整(¥元)作乙方的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則退還給乙方。

第八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相關的法規、規範。

1、乙方應按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任何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需要的安全帶、裝置等。

2、按照施工規範的要求做好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根據需要設計現場照明和圍護設施,防止發生工傷事故,確保現場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若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工傷事故,應積極處理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因此帶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和責任。

3、加強現場安全保衞工作,防火、防盜、防搶,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所用水泥袋由甲方收回處理。

4、材料堆放整齊,確保現場整潔。

5、自行辦理所屬現場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6、接受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其他:工程峻工、付清工程款後,本合同自動失效。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後,可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時起即生效。希雙方共同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內部承包合同 篇2

總包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已經與甲方簽訂工程勞務施工合同(以下簡稱為“分包合同”),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和乙方雙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為工程總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應。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本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為: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規定條款;

3、國家、北京市關於建築施工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範及標準;

4、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三、乙方向甲方,履行並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四、乙方必須建立健全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機構和職責。

五、乙方向甲方,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甲方對乙方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乙方均無異議。

六、乙方承擔由其負責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法規、規範符合性及由此引發的所有法律後果,甲方的審核批准並不代表乙方無須承擔責任。

七、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甲方對乙方已處罰款項均不予以退還。

八、協議書的份數:

按分包合同一併處理。

九、有效期

同總分包合同有效期

十、協議書的生效

協議書訂立時間:年月日;

本協議書同雙方總分包合同一併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建設施工內部承包合同 篇3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方雙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

一、工程名稱: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第二條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地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

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於辦法結算;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元的百分之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

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沒計單位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並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辦法。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乙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地竣t212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甲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建設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歸乙方,百分之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項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3232程驗收手續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責任教

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建設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份文件。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設施工內部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經過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施工協議:

一、工程名稱:**鎮農貿市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二、工程地點:**鎮**村西頭組

三、工程內容:

1、修建農貿市場區間道路1200米;

2、新建供水管網1800米,排水管道20xx米;

3、人行道建設生態磚4550平方米;

4、完成道路綠化1200米,栽植綠化樹木700棵;

5、完成新區內電源、電網建設,安裝路燈180盞;

6、完成東環路農貿市場商户180户;

四、工程總造價:伍仟伍佰萬圓整(5500萬元)。

五、工程工期:工程工期為14個月,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

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乙方開工前甲方有責任幫助乙方協調當地關係,幫助乙方解決因場地和附屬物等與當地羣眾發生的衝突,維護施工路段的車輛通行,為乙方創造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使乙方能夠順利施工,並按合同規定按時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質保量按時完工,如乙方原因造成延誤工期或中途停止,甲方有權拒付部分或全部費用。 乙方權利義務: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要求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不擅自或降低設計標準,保證在規定的工期內高質量完成任務,並制定詳細的安全措施,對一切安全事故負全責,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及時付款。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總工程30%時甲方驗收合格後付全款的30%;2、乙方完成總工程60%時甲方驗收合格後付全款的30%;

3、乙方完成總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全款的40%。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建設施工內部承包合同 篇5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依法接受原告杭州某工程公司的委託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出庭參與訴訟活動,現就其與被告福州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關於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建設項目工程工期順延的原因主要是1、被告要求暫停施工。2、被告逾期支付工程進度款。3、因被告單方面原因導致工程部分項目設計及工程變更。4、被告逾期供電。5、工程量增加。由此導致工期順延及原告窩工損失的責任應當全部由被告承擔。

1、【被告要求暫停施工】20xx年12月5日原被告簽訂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建設項目工程合同書,20xx年12月14日被告支付預付款,工程正常開工建設。20xx年4月23日,被告以廈門市正對廈門某地港區重新規劃、為考慮不確定因素之風險、減少可能造成的不必要損失為由,單方面通知原告暫緩施工,並同意將合同工期延長因延遲付款的相應天數。【證據1、4、41】

2、【被告逾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在20xx年2月7日樁基工程完工,3月12日,廈門市建築工程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出具了樁基檢測報告,原告開始了土建施工。被告卻未按約支付第三筆進度款,並且該第三筆進度款逾期達302天(自20xx.2.7至20xx.12.5)。【證據1、11】

3、【被告逾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在20xx年9月10日原被告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將工期約定為自該補充協議生效之日起算150個日曆日,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約定付款。但被告在20xx年12月20日應當支付第5筆進度款至20xx年4月24日實際付清之日共逾期達126天。【證據11】

4、【被告逾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原告早在20xx年1月3日、10月11日、12月10日分別與各設備供應商訂立合同並支付了相應款項,由於被告未能按約支付第6筆工程進度款,導致原告不能向各供貨商支付貨款,被告為避税考慮,提出簽署三方協議,由各供貨商向其開具增值税發票才解決主要設備的供貨。以原告與三供貨商合同約定20xx年2月10日發貨至20xx年7月20日訂立三份三方合同權利義務轉移計算,被告付款逾期至少超過160日。由此導致工期順延及原告窩工損失的責任應當由被告承擔。【證據2、8、9、11、19】

5、【因被告單方面原因導致工程部分項目設計及工程變更】因被告方原因,被告在施工過程中多次要求對部分設計進行變更,在20xx年1月20日將原設計的磚混結構固定式的空壓機房變更為鋼結構的機房,20xx年9月10日提出水泥輸送管道泊位棧橋邊緣需向上(下)移位,長度約15到20米。因此,因可歸責於被告的設計變更和等待設計方案必然導致工期順延和停工。【證據13、22】

6、【被告逾期供電】原被告在原合同中已約定由被告提供電源,20xx年4月22日,原被告與土建分包商簽訂會議紀要,再次明確工程電源由被告在20xx年5月30日提供,系統調試在6月3日完成,但被告直到20xx年10月14日才供電,而原告早已於20xx年9月25日完成全部安裝。被告供電逾期至少達137天(自20xx.5.30至20xx.10.14)。同時也證明被告對該工程的生產使用不可能早於20xx年10月14日。即便因原告原因導致工程逾期,也不會對被告使用該工程產生任何損失。【證據1、20、21、23、24、25,法院向翔安供電局調取的供電合同、現場施工單等證據。】

7、【被告逾期供電】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最終在20xx年9月25日安裝完畢,由於被告逾期至20xx年10月14日才供電,導致工程在20xx年10月31日才通過重車測試和投入使用。依法應當認定20xx年9月25日為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工程竣工之日。【證據41】

8、【工程量增加】在20xx年3月13日,原被告雙方協議增加了散裝自控系統及控制櫃增改合同、庫底電氣控制遷移工程合同、棧橋管道及橋架敷設工程合同、陸域供電點安裝工程合同、網絡電話監控控制系統增設工程合同等5個補充合同總價為100萬元,工期明確約定為配合廈門某地碼頭水泥中轉站工程工期完工。因被告未及時確認新增工程導致停工和工程量增加必然導致工期順延。【證據14、15】

9、【工程量增加】20xx年4月28日原被告雙方協商增加水泥中轉站庫下砌體工程,合同金額為115000元,工期約定30日並需配合生產線施工進度施工,工期延誤一天須支付違約金120元。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為驗收合格並收到發票後10日內支付百分之95,其餘作為質保金在一年質保期滿後支付。而被告已按約支付了該合同金額百分之95等事實證明了被告認可工程施工進度及工程工期順延的責任在被告方的事實。【證據18】

10、【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條 【發包人的責任】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二、 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工程質量及性能完全符合合同約定。

1、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工程的設計是由原告按被告要求的性能委託國內權威機構某某某某設計研究院進行,其所提供的設計方案及該工程所採購的全部設備和材料均是通過被告的認可後進行的,所以,工程的性能在理論上完全符合合同要求。【證據1、11對賬明細】

2、該工程已於20xx年10月31日通過重車測試後即投入使用至今達19個余月,被告對工程整體運行性能從未提出異議或整改、維修要求,且相關設備及工程按約定已超過一年的保修期,因此,完全可以確定該中轉站的質量及性能符合合同約定。【證據28、29、30、34、37、41】

3、該工程的卸船、中轉輸送及出庫能力主要由負壓抽吸機、螺桿式壓縮機和汽車衡等設備的性能決定,實際運行能力還受水位環境及操作人員的影響,在被告已對上述設備進行驗收,在使用過程中亦未對其性能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已有足夠的理由認定該中轉站的性能達到了合同要求。【證據26、45、48】

4、退一步分析,如果該工程相關設備性能沒有達到合同約定,或者質量不合格,則被告肯定要進行維修整改,但是,被告從未有要求原告就工程相關性能進行整改或維修的行為,也沒有在通知原告並在原告拒修的情況下自行進行維修或委託第三方維修的事實,並且在20xx年11月3日確認尚有質保金506942.25元待保修期結束後支付原告,根據被告確認該工程在20xx年10月31日通過測試後投入使用到20xx年11月3日已使用超過一年的保修期,由此可以認定該工程的性能完全符合合同約定並且運行良好。【證據41、44、】

5、根據20xx年7月20日原被告與三供貨商簽訂的協議約定,原告在與三供貨商簽訂的合同中的債權與債務全部轉由被告履行,那麼,即使該工程的相關性能沒有達到原被告合同的約定,那麼,有關卸船能力沒有達到合同約定,則被告應當首先與杭州某某有限公司聯繫或要求整改或退貨;有關輸送方面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性能,則被告應當首先與南京某某有限公司聯繫,要求整改或退貨;有關卸料出庫的性能沒有達到約定,則被告應當與福建某某有限公司聯繫,要求整改或退貨;但是,在此之前,被告從未向上述三家供貨商提出性能方面的維修、整改要求,亦未向原告提出對工程中轉輸送方面性能進行維修或整改的要求,由此可以確認,該工程的性能和質量是符合原被告合同約定的。【證據19、48】

6、被告在該工程通過測試後,原告即先後五次發函要求辦理驗收手續,被告對原告要求驗收的函告均未予回覆。原告於20xx年11月30日向被告提交整體驗收資料、12月28日向被告提交決算書、20xx年3月16日再次交付決算書及其他證書後,被告已於20xx年3月17日出具對賬明細及證明,確認主體工程總金額為9014845元,後期增加1150000元、共計10164845元,累計已付8601899.5元,尚欠1562945.5元。面對原告要求支付剩餘工程款的要求時,被告以原告需提供增值税發票方可付款來搪塞,在原告闡明合同約定為提供工程發票時,被告才以性能未達標為由再次拒絕付款。這充分證明了中轉站的質量和性能完全符合約定。被告關於性能未達標及未通過驗收的真實意思和目的是拖延、拒付、剋扣工程款。否則,被告也不會在通過測試、投入使用並辦理結算後又提出未經驗收及性能未達標。【證據11、28、29、31、33、36、39、40、42、43】

7、20xx年3月13日,原被告雙方協議增加了散裝自控系統及控制櫃增改合同、庫底電氣控制遷移工程合同、棧橋管道及橋架敷設工程合同、陸域供電點安裝工程合同、網絡電話監控控制系統增設工程合同等5個補充合同總價為100萬元,20xx年4月28日原被告雙方協商增加水泥中轉站庫下砌體工程施工發包合同金額為115000元,上述6個合同增加的工程款共計1150000元,被告對此部分工程的質量和性能從未提出過異議或維修要求,但被告也拒絕支付此部分工程剩餘的371050元,説明被告關於工程性能未達標或質量不合格只是被告為達到拖延、剋扣工程款的一個藉口。【證據11、15、18】

8、【法律依據】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3條的規定,即使該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性能有問題,由於被告已投入使用,則被告不得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拒付工程款。該解釋第14條同時規定,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之日,本工程已在20xx年10月31日通過測試並由被告佔有和投入了使用,被告提出所謂工程性能未達標及未通過驗收只是其想達到拖延、拒付、剋扣工程款的目的而找到一個藉口,被告依法應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174655.25和利息39601.85元並承擔其他損失。

三、關於拖欠工程款的數額。

原告於20xx年11月30日向被告提交整體驗收資料、20xx年12月28日向被告提交決算書、20xx年3月16日再次向被告交付決算書及其他證書後,被告已於20xx年3月17日出具對賬明細及證明,確認主體工程總金額為9014845元,後期增加1150000元、共計10164845元,累計已付8601899.5元,尚欠1562945.5元,原告決算書關於主體工程總額9014845元及後期增加1150000元與被告一致,關於具體每筆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數額也與被告一致,原告決算書和被告明細賬也完全一致,即被告已支付8704899.5元,尚欠1424945.5元,扣除被告20xx年9月1日支付的48753.25元及20xx年12月20日經廈門某地法院調解由被告代付建安的20xx37元,被告實際還拖欠原告質保金和工程款共計1174655.25元。【證據11、39、41、(20xx)某某初字第1280號調解書】

四、被告提出根據合同約定應當先由原告提供發票才能付款、工程未經驗收、性能未達標等答辯意見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1、原告此前已就開具發票一事與被告協商,但被告要求原告開具增值税發票方同意付款並拒絕接受原告的工程發票,原告為此於20xx年6月8日前往被告所在地交涉,但被告不但以要求開具增值税發票為由拒付工程款,其真實的意思是拒付工程款。故本案中不是原告沒有開具發票,而是被告拒絕接受。【有二份錄音證據證明】

2、由於原告沒有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原被告雙方簽訂的某某合同(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建設項目工程合同書)無效,被告所依據的原告必需先提供發票才支付工程款的約定也是無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6條、57條、58條的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3、14、2條規定,依法確認該工程質量合格並由被告按雙方結算確認的工程款數額支付拖欠的1174655.25元。至於開具發票是原告的法定義務,依法屬於國家税務機關管轄範圍,人民法院不能就發票事宜進行處理。原告收到被告支付的全部工程款時會按規定出具工程發票。【證據1、4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7條、58條的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3、14、2、1條規定】

綜上,由於被告要求暫停施工、被告逾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被告單方面原因導致工程部分項目設計及工程變更、被告逾期供電、工程量增加導致工期順延和原告窩工損失,在工程整體通過測試並運轉良好及原告五次要求辦理竣工驗收後拒絕辦理驗收手續並連續運行生產達一年之久後,以未經竣工驗收和性能不符合合同約定為由拒絕支付工程款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根據上述事實以及法院依原告申請查明的事實判決,支持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長樂市人民法院

杭州某工程公司代理人:曾省明